合同的履行.ppt
- 文档编号:2700781
- 上传时间:2022-11-08
- 格式:PPT
- 页数:99
- 大小:955.50KB
合同的履行.ppt
《合同的履行.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的履行.ppt(9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六章第六章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一节第一节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第二节第二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第一节第一节一、合同履行的含义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或或法律的规定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全面适当地完成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地完成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最重要和合同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环节。
最关键的环节。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内
(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容(11)合同)合同订立动机订立动机是为了履行合同;是为了履行合同;(22)合同的)合同的成立成立是合同履行的前提;是合同履行的前提;(33)合同的)合同的效力效力是合同履行的根据,是合同履行的根据,合同的履行又是合同效力的基本体现;合同的履行又是合同效力的基本体现;(44)合同的)合同的保全保全就是合同履行的保就是合同履行的保全,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全,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的不当行为的损害的而采取的必要人的不当行为的损害的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措施;(55)合同的)合同的担保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合同,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合同,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66)合同的)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变更和转让只不过是合同履只不过是合同履行内容和履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对合同行内容和履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对合同履行的否定;履行的否定;(7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能够促使债务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能够促使债务人履行合同。
人履行合同。
总之,总之,“合同履行是其他一切合同法合同履行是其他一切合同法律制度的归宿或延伸律制度的归宿或延伸。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76条:
合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
含义:
含义: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当事人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的一般准则。
根据我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根据我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实际实际履行原则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有效合同规定的严格按照有效合同规定的标的标的履行合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同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或支付违约金代替履行。
他标的或支付违约金代替履行。
实际履行基本含义为当事人应自觉按实际履行基本含义为当事人应自觉按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标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标的代替约定标的,尤其不能简单地用的代替约定标的,尤其不能简单地用货币代替合同规定的实物或行为。
货币代替合同规定的实物或行为。
(一)实际履行原则
(一)实际履行原则采用实际履行原则也并非坚持一切合采用实际履行原则也并非坚持一切合同都必须实际履行,双方经同都必须实际履行,双方经协商同意协商同意可以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债权人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债权人不要求不要求必须必须实际履行,也可以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实际履行,也可以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免除债务人的合同义务。
失的方法免除债务人的合同义务。
当实际履行成为当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不可能时,当事人也时,当事人也无须实际履行,只能用其他方法加以替代。
无须实际履行,只能用其他方法加以替代。
所以在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时,应从实际出所以在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时,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债权人的实际要求发,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债权人的实际要求确定是否必须实际履行。
确定是否必须实际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原则。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0条第条第1款:
当事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全面履行原则
(二)全面履行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履行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质量适当(3)履行期限适当)履行期限适当(4)履行地点适当)履行地点适当(5)履行方式适当等)履行方式适当等练习练习1:
2006年年1月月5日,周某为庆祝自己日,周某为庆祝自己50岁生日,一家岁生日,一家6口在某田野酒店就餐。
席间口在某田野酒店就餐。
席间点了一道菜叫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
服务员张某在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
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没有报菜名,又未提示大家注意,上该道菜时,没有报菜名,又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
周某怕被烫伤而将座椅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
周某怕被烫伤而将座椅往后靠,椅子滑倒,周某摔倒在地,右腿骨折。
往后靠,椅子滑倒,周某摔倒在地,右腿骨折。
周某要求酒店赔偿经济损失周某要求酒店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酒店称元,酒店称周某受伤是心理素质差造成的,与酒店无关。
周某受伤是心理素质差造成的,与酒店无关。
周某诉至法院。
周某诉至法院。
问:
周某的诉讼请求应否得到问:
周某的诉讼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支持?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
本案中,周某一家与酒店之:
本案中,周某一家与酒店之间是间是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关系,酒店作为经营者,关系,酒店作为经营者,其服务人员在上菜时,应报菜名并提请其服务人员在上菜时,应报菜名并提请客人注意。
这不仅是饮食服务行业的行客人注意。
这不仅是饮食服务行业的行规,也是合同法要求其承担的义务。
周规,也是合同法要求其承担的义务。
周某由于躲让而摔倒致伤,是由于服务人某由于躲让而摔倒致伤,是由于服务人员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所致。
法院审理员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在提供服务时,没有适当地后认为酒店在提供服务时,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造成周某的人身受到伤害,履行义务,造成周某的人身受到伤害,应负赔偿责任,判决支持了周某的诉讼应负赔偿责任,判决支持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请求。
练习练习2:
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出卖人:
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出卖人适当履行适当履行了合同义务?
了合同义务?
A、FOB术语中,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向买方交术语中,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了提单及相关单证,但货物还在海运途中付了提单及相关单证,但货物还在海运途中B、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向买、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了不动产权属证书,但房屋未交付方交付了不动产权属证书,但房屋未交付C、网购合同中,标的物已交付,但合同约定、网购合同中,标的物已交付,但合同约定的发票未交付的发票未交付D、保留所有权买卖中,标的物已交付,但合、保留所有权买卖中,标的物已交付,但合同约定在买受人付清价款前,出卖人保留标的同约定在买受人付清价款前,出卖人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物的所有权含义含义: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原则。
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原则。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0条第条第2款规定:
款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协作履行原则(三)协作履行原则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
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协作履行原则的体现:
协作履行原则的体现:
(1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22)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需要债)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需要债权人提供必要协助时,债权人应当权人提供必要协助时,债权人应当按照债务人的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按照债务人的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提供方便。
(33)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应当积极采取措全履行时,债权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经济合理原则(四)经济合理原则1、含义:
经济合理原则要、含义: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考虑履行成本,使债权人当考虑履行成本,使债权人获得合同利益时,避免付出获得合同利益时,避免付出较大的代价。
较大的代价。
2、经济合理原则在履行合同中的表、经济合理原则在履行合同中的表现:
现:
(1)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当事人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当按照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如合同法第式履行,如合同法第291条运输合条运输合同规定:
同规定: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运输到约定地点。
”所谓所谓“通常的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路线”就是经济合理的要求。
就是经济合理的要求。
(2)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采取先斩)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采取先斩后奏的处置方式。
如合同法第后奏的处置方式。
如合同法第390条仓条仓储合同的规定:
储合同的规定: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因因情况紧急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3)债务人在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在难以履行债务时,对标的物进行提存的,应当符合对标的物进行提存的,应当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如合同法第经济合理的原则。
如合同法第101条第条第2款:
款:
“标的物不适于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所得的价款。
”(4)任何一方都负有特殊情况下)任何一方都负有特殊情况下“防止损失扩大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如的义务,如119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