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已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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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已更新
公共场所(已更新)
端州区人民政府城北办事处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操
作
手
册
端州区人民政府城北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一日
目录
一、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2
二、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3
三、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分级标准………………………………………………………11
四、城北处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成员单位及职责…………………………………………12
五、城北处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办公室成员及职责………………………………………14
六、城北处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15
七、救援装备储备……………………………………………………………………………15
一、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处置流程图
二、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城北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端州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大型商场、大型集会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场地)以及聚众闹事,可能发生足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影响的公共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城北办事处维护秩序、疏导人群的主体职能,确保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辖区公共场所安全与稳定。
2组织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城北办事处成立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突发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其组成人员:
组长:
江苏城北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李毅华城北党工委副书记
余良金城北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益文城北办事处副主任
黄豪城北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梁丽生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邓德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
夏东林街政办主任
黎瑞玲经济办主任
彭冰计生办主任
刘文芳安监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1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
2.1.1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信息收集、综合及汇总上报工作。
2.1.2若是聚众闹事事故,依法收缴横幅、标语、传单、管制刀具等物品,防范和制止有关人员的过激和违法行为,依法对散发反动传单或标语条幅者进行处理。
2.1.3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疏导和劝解工作;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劝导群众离开,必要时与为首人员谈判,进行强有力的政策攻心;对劝解无效的事件人群视情进行强行驱散,对为首闹事者采取有效措施带离现场,力争尽快疏散人群、恢复社会秩序。
2.1.4当事态发生变化,出现打、砸、抢过往车辆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时,协助公安机关采取各种强制手段驱散暴乱人群,抓捕暴乱分子,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2.1.5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重点查清事件组织者和为首分子的相关情况,为依法处置提供有力证据。
2.1.6维护交通秩序,疏导现场周边道路,造成交通瘫痪的,必要时可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3、预测与预警
3.1预测
办事处建立突发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监测、报告体系。
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公共场所、公开活动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摸底。
特别是群众体事件,要做到情况熟悉,掌握准确。
3.2预警
各部门、社区居委会根据监测信息,按照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4、应急处置
4.1辖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场地)发生聚集50人以下公共安全事故,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迅速组织材料向上级政府汇报,并请求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国保大队、辖区派出所派出人员,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
4.2辖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场地)发生聚集50人以上200人以下公共安全事故,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请求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迅速组织材料向上级政府汇报,并请求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国保大队、辖区派出所派出人员,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
4.3辖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场地)发生聚集200人以上公共安全事故,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请求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迅速组织材料向上级政府汇报,并请求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国保大队、辖区派出所派出人员,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进行前期处置。
5功能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5.1抢险救援组:
由武装部、辖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5.2医疗卫生组: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等工作。
5.3交通管制组:
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5.4治安警戒组:
由派出所、武装、司法、综治等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由党政、街政、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牵头,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6社会动员组:
由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牵头,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
由财会、街政等部门牵头,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8应急通信组:
由文化、信息部门牵头,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5.9综合信息组:
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5.10生活保障组:
由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11新闻报道组:
由党政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5.12涉外工作组:
党政办牵头,负责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有关事宜,接待外国港澳台新闻媒体的采访。
6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预警工作,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落实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要求,对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报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6.2经费与物资保障
要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必须的经费。
建立应急储备基金,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的需要及开展应急工作等费用。
6.3人员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工作。
6.4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共场所安全的教育,提高其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7信息发布
7.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7.2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经过指挥部研究后向区应急办通报。
7.3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7.3.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
7.3.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7.3.3造成的社会影响;
7.3.3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8响应终止
辖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场地)发生聚集公共安全事故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办事处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级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要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由事发地负责做好善后工作,城北办事处提供必要支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群众、工作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并协助办理有关保险理赔手续。
9.2责任追究
对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2)贪污、挪用、盗窃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3)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9.3奖励
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9.4总结报告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完成应急救援的总结报告,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级别
预警颜色
标准
特别重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Ⅰ级)
红色
略
重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Ⅱ级)
橙色
略
较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Ⅲ级)
黄色
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一次死亡1-3人或多人受重伤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一般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Ⅳ级)
蓝色
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1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四、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成员单位及职责
单位
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职责
办事处
江苏
负责全面工作。
党政办
梁丽生
承接重特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街政办
夏东林
负责制定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经济方案,指导、督促落实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经费发放。
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等相关善后工作。
经济办
黎瑞玲
协助街道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综治办
邓德祥
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
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计生办
彭冰
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其他工作。
湖滨派出所
张烈雄
负责控制现场秩序、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查处。
康乐派出所
黎少棠
宝月派出所
韩俊
睦民居委
唐梅
负责指导、检查各自居委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花园后街居委
张惠芳
忠勇居委
朱明霞
草场居委
梁耀娟
登高居委
林凡
康乐北居委
石华姣
翠星居委
易连秀
星荷居委
胡宏
莲湖居委
胡慧玲
雅图居委
廖美华
景德居委
梁彩红
和平居委
李秀宜
古塔北居委
黎彩玲
水师营居委
余银芳
端三居委
张丽华
端四居委
何凤意
端五居委
梁蓉
端六居委
吴旖旎
五、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担任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职责
办公室主任
余良金
(l)受理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信息并立即上报街道指挥部。
(2)制定全街道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方案。
(3)统计分析本街道公共场所安全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副主任
梁丽生
办公室副主任
邓德祥
成员
孔凡考
成员
邓明芳
成员
郑允成
成员
黄晓虹
成员
梁少娟
成员
李海国
成员
袁志
成员
刘文芳
成员
梁景英
成员
邓智坚
成员
林汉荣
成员
伦婉衡
成员
卢海玉
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0758)
六、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担任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职责
组长
江苏
1、拟定城北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决定启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协调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5、协助上级政府启动的有关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6、及时汇报并请求上级政府启动超出我办应急处置能力的公共场所安全事故预案。
副组长
李毅华
副组长
余良金
副组长
陈益文
副组长
黄豪
成员
梁丽生
成员
夏东林
成员
黎瑞玲
成员
邓德祥
成员
彭冰
成员
刘文芳
七、救援装备储备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存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迷彩服
套
40
武装部
联系人:
余良金
办公电话
手机:
手电筒
个
40
武装部
铁锹
把
40
武装部
警棍
条
30
武装部
头盔
个
30
武装部
盾牌
个
40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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