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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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0]42号)和《阜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拟定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阜机编[2011]1号),设立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职责。
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规则的职责。
将原贯彻执行中囯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上报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县商务局。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七)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智力引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八)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九)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十)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或拟订地方性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完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智力引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落实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金统筹办法等,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做好相关政策、标准的补充和完善,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承担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七)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
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措施,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阜(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完善并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完善并落实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完善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并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务任免有关事宜,统一管理县政府系统股级干部以下人事档案。
综合管理政府系统奖励、表彰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设有
(-)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事务。
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督办落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其他上级交办事项和工作;承办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记录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公文审核、文电处理、局党组及行政印章管理等秘书性工作;承办重要会议文稿、综合性汇报材料的起草;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安全保卫、值班和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管理工作。
组织安排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组织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协调处理应急事务。
组织协调其它综合性、临时性工作或事项的处理。
2.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人事任免、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拟订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党组会的会务、记录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3.组织开展人力源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牵头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负责新闻发布,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应对工作;分析工作运行情况;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制定本系统行政规范、执法监督规则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监察;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承办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等事项。
4.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汇总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统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基建项目、标准化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协助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股。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承办县直及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和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工作;牵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省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参与拟订干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公开招聘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乡镇和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研究处理与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的其他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审核上报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表彰奖励人选;指导协调以县政府名义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
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4.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核、奖惩、股级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事业单位类别,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
5.拟订全县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
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拟订发挥作用、提高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制定全县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审查和申报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负责全县调入、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的核准;指导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相关专家出国培训、组织休假。
(三)社会保险与工资福利股。
1.综合管理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补助办法;审核县属企业年金方案;承办全县企业职工因病和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申报工作;承办县本级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全县企业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工作;贯彻城镇居民、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监督和指导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2.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工作;按规定标准协议定点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等机构;承办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执行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伤管理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4.参与拟订机关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实施上级制定的工资、津贴方面的政策、规定、制度;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规定、制度;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核准;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疾病、工伤和生育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劳动关系综合股。
1.拟订全县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及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参与处理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承担劳动监察统计。
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指导监督全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负责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监察。
2.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
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鉴证办法。
负责本局信访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3.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组织拟订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做好全县职业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职业资格管理;制定全县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4.承办县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相关事宜。
拟订全县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指导全县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承办县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统筹负责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发展劳务经济;拟订劳动预备制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全县创业担保货款审查等相关工作。
6.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
7.综合管理全县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完善并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劳动标准、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负责审核县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负责企业单位工人流动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人技术等级的审核申报。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20年预算收入17837.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37.3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783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5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35.7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8.81万元;项目支出17372.80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个人缴费补贴23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9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200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17837.32万元,较2019年减少19962.7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161.4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801.3万元,主要为机构改革,项目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8.8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没有此项业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3.2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为日常办公使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日常办公使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为没有此项业务。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或拟订地方性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完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智力引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落实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金统筹办法等,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做好相关政策、标准的补充和完善,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承担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七)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
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措施,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阜(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完善并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完善并落实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完善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并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务任免有关事宜,统一管理县政府系统股级干部以下人事档案。
综合管理政府系统奖励、表彰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分项绩效目标
二、分项绩效目标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绩效目标:
落实职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按国家和县政府要求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开展职业培训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绩效指标:
培训后就业人员与总培训人员的比例≥90%
社保卡换卡、补卡、制卡
绩效目标:
落实群众社保卡及时办理
绩效指标:
社保卡制卡、换卡大于1000张
公开招聘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试、评审、鉴定、继续教育等。
统筹推进全县政府系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我县人才发展规划。
绩效目标:
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完成率
绩效指标:
公开招事业人员根据实际招聘人数
全县企业机关退休人员互联网生存认证
绩效目标: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绩效指标:
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有效支撑社保事务正常开展情况≥95%
人才中心就业局招聘会
绩效目标:
春风行动会议、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会议、就业扶贫行动日会议、金秋招聘月会议、就业援助月活动会议、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会议、技能大赛、强身健体人才招聘会(每季度一次)
绩效指标:
人才及就业招聘会≥10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经
绩效目标: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全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
全部用于征地日常工作需要100%
被征地农民报卷组卷经
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征地组卷报卷要求,做好征地社会保障费的提取,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指标:
按文件标准缴费补贴100%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就业局更换软件及维护
绩效目标:
制定我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
同时,对全县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进行监管。
绩效指标:
全部参保缴费人员业务档案100%
就业服务局专网
绩效目标: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及时作好登记
绩效指标:
登记县域内劳动力100%
承办全县各类人员的调配管理。
管理人事工资政策,组织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绩效目标: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绩效指标:
工资政策落实单位数占应落实单位数的比率≥95%
就业服务局日常业务
绩效目标: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绩效指标:
就业创业政策知晓率≥90%
社会保障经办机构
绩效目标:
制定我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
同时,对全县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进行监管。
绩效指标:
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案件数量占申请政务服务数量的比例≥9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日常业务
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日常要求,工作安排和日常办公需要,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政策宣传、补贴到位≥90%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工作日常业务
绩效目标:
全面开展参保登记,扩大各项保险的覆盖面,及时足额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绩效指标: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占应享受待遇人数之间的比率≥95%
全县机关事业人事档案及全县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日常业务
绩效目标: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绩效指标:
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考试、选拔次数≥3场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完美制度建设。
完美预算绩效管理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
2.加强支出管理
3.加强绩效运行监控
4.做好绩效自评
5.规范财务资产管理
6.加强内部监督
7.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等
第二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被征地农民报卷组卷经费绩效目标表
316002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
单位:
万元
项目编码
316-0501-JXN-XNGY
项目名称
被征地农民报卷组卷经费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2.00
其中:
财政资金
2.00
其他资金
根据上级要求征地组卷报卷要求,做好征地社会保障费的提取,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资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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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城县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