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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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五章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第一节第一节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概述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概述第二节第二节我国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我国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第三节第三节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四节第四节工会法律制度工会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概述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判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二、二、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集体集体谈判是指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通方集体性地通过工会,与工会,与资方就方就劳动报酬、工作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安全卫生、生、职业培培训、保、保险福利等事福利等事项进行交涉和磋商的行交涉和磋商的过程。
程。
通通过集体集体谈判判签订的的书面面协议即即为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
集体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密切相关,集体判与集体合同密切相关,集体谈判是集体合同判是集体合同签订的前提,的前提,集体合同是集体集体合同是集体谈判的判的结果。
果。
一、集体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判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集体
(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概念判和集体合同的概念第一,集体第一,集体谈判的判的过程是程是劳资双方共同参与的双方共同参与的过程。
程。
第二,集体第二,集体谈判判过程中,程中,劳资双方依据双方依据诚实信用的原信用的原则履行履行谈判判义务。
第三,集体第三,集体谈判是判是劳资双方共同商定双方共同商定劳动条件和条件和劳动待遇的待遇的过程。
程。
(二)集体
(二)集体谈判的特点判的特点(三)集体合同和(三)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合同主体主体全体全体职工和用人工和用人单位位职工个人和用人工个人和用人单位位内容内容用人用人单位中位中劳动者整体者整体的的劳动条件和条件和劳动标准准的的规定定与与劳动者个人有关的具体的者个人有关的具体的劳动条件条件和和劳动标准的准的约定定目的目的在其效力范在其效力范围内内规范范劳动关系关系确立确立劳动关系关系形式形式书面形式面形式书面形式,面形式,对没有没有书面面劳动合同的事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加以保关系也加以保护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方式方式须报劳动行政部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生效后才能生效签字盖章后,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可生效合同即可生效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对全体全体劳动者和他者和他们所所在的用人在的用人单位有拘束力位有拘束力只只对单个的个的劳动者和与之相者和与之相对的用人的用人单位有拘束力位有拘束力区区别合同合同二、二、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意意义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立法的不足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合同的不足加加强企企业民主管理,提高工会威信民主管理,提高工会威信缓解解劳动争争议,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关系的和谐第二节第二节我国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我国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一、集体合同的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立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三、集体合同的效力三、集体合同的效力
(一)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订立的原立的原则一、集体合同的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立订立立原原则遵守法律、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定相互尊重、平等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守信,公平合作兼兼顾双方合法双方合法权益原益原则不得采取不得采取过激行激行为1集体集体谈判主体的概念及人判主体的概念及人员构成构成集体集体谈判主体也称判主体也称谈判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判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生并有权代表代表本方利益本方利益进行集体行集体谈判的人判的人员。
集体集体谈判双方的代表人数判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当对等,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等,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的工一方的谈判代表由本判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位工会选派。
未建立工派。
未建立工会的,由本会的,由本单位位职工民主推荐,并工民主推荐,并经本本单位半数以上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位工会主席担任。
2集体集体谈判主体的判主体的职责谈判代表判代表应履行下列履行下列职责:
参加集体参加集体谈判;判;接受本方人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及时向本方人向本方人员公布公布谈判情况并征求意判情况并征求意见;提供与集提供与集体体谈判有关的情况和判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料;代表本方参加集体代表本方参加集体谈判争判争议的的处理;理;监督集体合同或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履行;法律、法法律、法规和和规章章规定的其他定的其他职责。
(二)集体
(二)集体谈判的主体判的主体3法律法律对谈判主体的保判主体的保护职工一方工一方谈判代表履行判代表履行谈判代表判代表职责期期间,用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位无正当理由不得不得调整其工作整其工作岗位。
位。
职工一方工一方谈判代表在其履行判代表在其履行谈判代表判代表职责期期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的,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合同期限自动延延长至完成履行至完成履行谈判代判代表表职责之之时,除出,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
严重重违反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章制度的;严重失重失职、营私舞弊,私舞弊,对用人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任的。
4集体集体谈判主体的更判主体的更换工会可以更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工一方谈判代表,未建立工会的,判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本单位半数位半数以上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工一方谈判代表。
用人判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可以更换用人用人单位一方位一方谈判代表。
判代表。
谈判代表因更判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在空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集集体合同体合同规定定产生新的代表。
生新的代表。
宣布宣布议程和会程和会议纪律;律;一方首席代表提出一方首席代表提出谈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方的要求作出回应;谈判双方就商判双方就商谈事事项发表各自意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开展充分讨论;双方首席代表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意见。
达成一致的,。
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字。
集体谈判未达成一判未达成一致意致意见或出或出现事先未事先未预料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商,可以中止谈判。
判。
(三)集体(三)集体谈判程序判程序集体集体谈判判过程中程中发生争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提出协调处理申理申请;未;未提出申提出申请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必要时也可以也可以进行行协调处理。
理。
协调处理集体理集体谈判争判争议,应当自受理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之日起三十日内内结束束协调处理工作。
期理工作。
期满未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期限,但延但延长期限不得超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十五日。
协调处理理协议书由集体由集体谈判争判争议协调处理人理人员和争和争议双方首双方首席代表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争字盖章后生效。
争议双方均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理协议书。
(四)集体(四)集体谈判争判争议的的协调处理理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或或变更后,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送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集体合同合同应当当办理登理登记手手续。
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集体合同的下列事事项进行合法性行合法性审查:
集体集体谈判双方的主体判双方的主体资格;格;集体集体谈判程序;判程序;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
集体合同内容。
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集体合同有异议的,的,应当自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审查意意见书送达双方送达双方谈判代表。
判代表。
用人用人单位与本位与本单位位职工就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提出异议的事的事项经集集体体谈判重新判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位一方应当当根据根据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定第第42条的条的规定将文本定将文本报送送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五)集体合同的(五)集体合同的审查集体合同的内容是指集体合同中集体合同的内容是指集体合同中对双方当事人具体双方当事人具体权利利义务的的规定,它是定,它是职工集体工集体劳动权益的体益的体现。
概括来概括来说,上述集体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上述集体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标准条款准条款标准条款主要包括准条款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安全卫生、保生、保险福利等。
福利等。
目目标条款条款它是在集体合同有限期限内它是在集体合同有限期限内应当达到的具体目当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和实现该目目标的的措施。
它通常适用于基措施。
它通常适用于基层集体合同。
其内容的确定集体合同。
其内容的确定应当充分考当充分考虑用人用人单位的位的实际情况,遵循量力而行的原情况,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
程序条款程序条款这是是规定集体合同自身运行程序定集体合同自身运行程序规则的条款,是保的条款,是保证集体合同履集体合同履行和行和维护集体合同主体双方合法集体合同主体双方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程序保益不可缺少的程序保证。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及形式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一般而言,集体合同一般而言,集体合同为要式合同,必要式合同,必须采用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面形式。
我国集集体合同体合同规定定明确要求集体合同明确要求集体合同应当采用当采用书面形式,口面形式,口头形式的形式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集体合同的形式
(二)集体合同的形式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法的规定,依法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的集体合同对企企业和企和企业全体全体劳动者具有者具有约束力。
此外,生效的集体合同,束力。
此外,生效的集体合同,对被企被企业新新录用的用的职工而言,是适用的;工而言,是适用的;对于用人于用人单位来位来说,也不因企,也不因企业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的变动而影响其效力。
而影响其效力。
三、集体合同的效力三、集体合同的效力
(一)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人的法律效力
(一)集体合同的
(一)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效力集体合同的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何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何时开始开始发生效力,何生效力,何时终止其效力。
根据止其效力。
根据劳动法法第第34条、条、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4条以及条以及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定第第47条条规定,定,劳动行政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根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根据集集体合同体合同规定定第第38条,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条,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或双方或双方约定的定的终止条止条件出件出现时,其效力即行,其效力即行终止。
止。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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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劳动法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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