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讲课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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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吉林石化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吉林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陈毓欣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吊装作业管理,削减吊)吊装作业管理,削减吊装作业风险,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装作业风险,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吊装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吊装机具包括:
桥式起重机、门本办法所指吊装机具包括: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等。
和辅具等。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条公司机动设备处主要职责:
公司机动设备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一)负责制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二)负责生产和检维修项目用吊装机具的现场监督管
(二)负责生产和检维修项目用吊装机具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吊装机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吊装机具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具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吊装机具的安全监督、检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吊装机具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查工作。
第七条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
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机动或基建部门负责吊装机具的合规性及相关记
(一)机动或基建部门负责吊装机具的合规性及相关记录的审查与核准,审批吊装方案和吊装作业许可证。
录的审查与核准,审批吊装方案和吊装作业许可证。
对吊装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包括人员资格、机械完整对吊装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包括人员资格、机械完整性、吊装环境等要素的监督检查。
性、吊装环境等要素的监督检查。
(二)安全部门负责吊装机具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全部门负责吊装机具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车间负责建立自有的,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三)车间负责建立自有的,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吨(含含0.5吨吨)的各类起重机具的档案、台帐;负责自有和的各类起重机具的档案、台帐;负责自有和外来吊装机具在本单位范围内作业的检查管理;参与吊装方外来吊装机具在本单位范围内作业的检查管理;参与吊装方案和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查。
案和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查。
第三章第三章吊装作业一般要求吊装作业一般要求第八条第八条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同时接受政府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同时接受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须进行维修处理,并指定部门的定期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须进行维修处理,并保存维修档案。
保存维修档案。
第九条第九条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方可从事吊装作业。
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方可从事吊装作业。
第十条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技术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货物需要两台以上(含两台)起重机具联合起吊的;
(一)货物需要两台以上(含两台)起重机具联合起吊的;
(二)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
(二)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的安全距离;(三)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三)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号操作;(四)吊装物件重量大于(四)吊装物件重量大于5吨,安装高度大于吨,安装高度大于60米;米;(五)吊装物件重量大于(五)吊装物件重量大于40吨,吊装高度大于吨,吊装高度大于25米;米;(六)臂杆长度大于(六)臂杆长度大于44米,外加辅助吊装的;米,外加辅助吊装的;(七)主吊和辅助工具联合抬吊重量大于(七)主吊和辅助工具联合抬吊重量大于30吨的;吨的;(八)吊篮载人作业的。
(八)吊篮载人作业的。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应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批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应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经属地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准,经属地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吊装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吊装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记录由作业单位存档。
交底。
交底记录由作业单位存档。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利用两台或多台吊装机具吊运同一重物时,利用两台或多台吊装机具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具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具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75%。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设计、制造、改造、维修、安装、拆除吊装设计、制造、改造、维修、安装、拆除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吊装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操吊装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要求。
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要求。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含六级)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室外吊装作业。
夜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室外吊装作业。
夜间吊装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间吊装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第四章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属地单位应对吊装作业指挥、司索和起重机司机属地单位应对吊装作业指挥、司索和起重机司机等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吊装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等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吊装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对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对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二二)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在作业单位检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作业单位组在作业单位检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作业单位组织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织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一)吊装作业技术方案。
(一)吊装作业技术方案。
(二)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相符。
(二)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相符。
(三)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三)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四)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四)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五)机具、隐蔽工程(五)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电缆沟、地下如地锚、桅杆地基、电缆沟、地下管线等管线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六)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六)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七)人员分工与职责。
(七)人员分工与职责。
(八)施工用电正常供给情况。
(八)施工用电正常供给情况。
(九)天气情况。
(九)天气情况。
(十)施工机具完好情况。
(十)施工机具完好情况。
(十一)吊装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十一)吊装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十二十二)其它方面的准备工作。
其它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使用移动式吊装机具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再使用移动式吊装机具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再次确认已安装的防火帽合格。
次确认已安装的防火帽合格。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作业单位应检查吊装区域内安全状况,检查作业单位应检查吊装区域内安全状况,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带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带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二二)检查确认吊装机具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检查确认吊装机具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
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
(三三)检查地面坚实平坦状况及附着物情况、吊装机具与检查地面坚实平坦状况及附着物情况、吊装机具与地面固定情况或垫木设置情况。
地面固定情况或垫木设置情况。
第五章第五章吊装作业过程安全措施吊装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具吊运同一重物时,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具吊运同一重物时,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具并合理布置,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具并合理布置,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吊装作业过程中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吊装作业过程中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指挥人员采用指挥人员采用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规定的)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正式起吊前进行试吊,试吊中作业人员及正式起吊前进行试吊,试吊中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放下吊相关人员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放下吊件,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件,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严禁歪拉斜吊。
严禁歪拉斜吊。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严禁利用管道、管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为严禁利用管道、管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为吊装锚点。
未经核算及属地单位准许,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吊装锚点。
未经核算及属地单位准许,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作为锚点。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指挥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汇报,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人员汇报,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锁具。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锁具。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一)将吊钩和起重臂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将吊钩和起重臂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
电气控制的吊装机具,应断开电源。
放到零位。
电气控制的吊装机具,应断开电源。
(二二)将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具停放指定位置,并有效锚固。
将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具停放指定位置,并有效锚固。
(三三)收回吊索、吊具,规范放置,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收回吊索、吊具,规范放置,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
护。
(四四)告知接替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告知接替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消除的故障。
(五)维护保养吊装机具时,切断主电源,悬挂标志牌或加(五)维护保养吊装机具时,切断主电源,悬挂标志牌或加锁。
锁。
第六章第六章作业人员职责作业人员职责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吊装指挥人员职责:
吊装指挥人员职责:
(一)按规定指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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