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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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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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1
案例题
案例1 案情:
某税务所2002年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据此,该税务所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于2001年5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题:
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案例2案情:
某税务所2001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题:
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3案情:
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9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私营企业)自2001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元,税务所于6月10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并处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题:
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4案情:
某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于2001年4月8日领取营业执照。
2001年6月10日该辖区的主管税务所在对其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税务所在6月11
日做出责令该事业单位6月1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题:
该决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5案情:
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月均应纳税额500元。
2001年6月6日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6月8日至6月30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于6月7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并下达了核准停业通知书,同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
6月20日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如意美发厅一直在进行营业。
6月21日税务机关派员进行实地检查,证实该美发厅确系虚假停业,遂于6月22日送达复业通知书,并告知需按月均定额纳税。
7月12日,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美容厅限期申报税款,但该美容厅没有改正。
问题:
税务机关对该美容厅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案例6案情:
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大名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2001年7月16日,税务所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销售额90690元,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7月18日拟作出如下建议:
1、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未缴税款在《征管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处以6000元罚款。
2001年7月19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200年7月20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并于当天将上述文书送达该服装厂。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被税务所拒绝。
7月20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罚款。
7月29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对该服装厂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8月2日,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23
套服装,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
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部门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月15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题:
1、县税务局是否应予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参考答案:
案例7案情:
某企业财务人员1995年7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万元。
2001年6月,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
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3年,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问题:
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8案情:
2001年6月23日某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
某私营企业已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协议》,银行账号也已经注销,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
该局立即派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准上述举报完全属实。
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额5263.13元,作出提前到6月25日前交纳的决定。
问题:
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9案情:
某政府机关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该机关认为自己是国家机关,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
对此,该机关负责人对此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
问题:
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
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10案情:
某集体工业企业,主营机械加工业务,由于经营不善,在停止其主营业务时,把所承租的楼房转租给某企业经营,讲收取的租金挂在往来科目,未结转收入及申报有关税费,。
该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了其偷税行为并依法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的决定。
对此,企业未提出异议,却始终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该局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其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
地税局在与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期间,得知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李某已办妥出国手续,将于近期出国考察。
问题:
该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可以出境?
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案例1参考答案:
本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征管法第15条规定: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星星商店自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年6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案例2参考答案:
本处理决定有效。
根据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案例3参考答案:
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1、根据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
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案例4参考答案:
该决定有效。
1、根据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
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案例5参考答案:
如意美容厅的行为属于“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所以税务机关对其应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580元)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6参考答案:
1、县税务局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应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当受理。
(1)按照征管法第88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该服装厂未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县税务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
(2)按照征管法第88条规定: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应当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执法主体不合法。
《征管法》第74条规定: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税务所对服装厂的偷税行为罚款6000元,超越了执法权限,是越权行为。
(2)执法程序不合法。
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所7月19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而7月21日就作除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听证告知的时间只有两天,不符合法定程序。
(3)扣押服装厂的服装不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其一,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所没有经过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二,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
根据征管法第88条第3款的规定: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
”而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就不能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例7参考答案:
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征管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从案情可以看出,该企业少交税款并不是计算失误,而是违反税法,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其行为在性质上已经构成偷税。
因此,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案例8参考答案:
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合法。
根据征管法第38条规定: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本案中,该私营企业已终止了承包协议,注销了银行账号,并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却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认定为其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该局采取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企业应当按照该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提前缴纳应纳税款。
案例9参考答案:
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税收征管法》第25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因此,该机关作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一样,也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申报。
《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是正确的。
案例10参考答案:
在该企业缴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之前,李某不可以出境。
《征管法》第44条规定: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组织其出境”。
案例11案情:
何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
2001年7月,税务人员在检查该企业帐务时,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同时检查该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存款账户及何某私人和其妻王某在储蓄所的存款。
查实何某2001年1月份以来帐外经营收入70万元,于是依法做出了何某补缴税款和缴纳罚款的决定。
何某认为税务机关无权检查其私人存款账户,并扬言向法院起诉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检查何某及其妻子的私人储蓄存款?
为什么?
案例12案情:
某服装厂逾期未缴纳税款,县国税局征管科送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进行催缴,服装厂依然未缴纳税款,于是经该征管科长批准,扣押了该服装厂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服装。
问题:
该征管科的做法是否合法?
为什么?
答案:
该征管科的做法不合法。
根据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征管科长无权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例13案情
2001年7月12日,某厂会计人员在翻阅5月份账簿时,发现多缴税15000元,于是该厂向税务机关提出给予退还多缴的税款和加算银行存款利息的请求。
问题:
税务机关是否应当给予退还?
如果可以退还,应如何计算利息?
为什么?
退还税款有几种方式?
答案:
案例14案情:
某企业2001年6月份在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因遭到职工刘某的拒绝而未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且未向税务机关报告。
2001年8月,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税务机关发现了上述情况,于是决定向该企业追缴应扣而未扣的税款,并处罚款。
问题: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合法?
为什么?
答案:
案例15案情:
某税务稽查局工作人员张某,在对某软件公司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调阅了该公司的纳税材料,发现该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正是其朋友李某所在的某电脑网络有限公司所急需的技术资料,于是就复印了一套给李某,张某的这一做法给某软件公司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软件公司发现此事后,认为税务干部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的商业、技术保密权。
问题:
税务人员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答案:
案例16案情:
2001年某税务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决定对某行业的定额从7月起至12月适当调高,并于6月底下发了调整定额通知。
某纳税户的定额由4万元调整为5万元。
该纳税户不服,扬言将于7月底搬离此地,7月份的税款不准备缴了。
7月17日,税务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书面责令该纳税户必须于7月25日前缴纳该月税款,7月20日,税务所发现该纳税户已经开始转移货物,于是责令该纳税户提供纳税担保,该纳税户没有按要求提供纳税担保,于是税务机关通知该纳税户的开户银行从期存款中扣缴了7月份的税款。
问题:
1、你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2、请你提出处理意见。
答案:
案例17案情:
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1年5月10日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年8月25日,该县地税局在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中,发现王某未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共计5000元)。
于是,该县地税局对王某作出以下处理:
1、对其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法定程序给予1000元罚款;
2、对其未申报纳税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3、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3倍(15000元)罚款的决定。
王某对以上决定不服,在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后的第二天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
1、县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2、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地税局应当受理吗?
答案:
案例18案情:
2001年6月20日,A县地税局查实某建筑企业5月份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偷税20万元,依法定程序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补缴税款20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该企业不服,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于6月25日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地税局收到复议申请后,于7月2日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该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上诉,也未履行。
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扣押、依法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问题:
1、该建筑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
为什么?
2、A县地税局、市地税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哪些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答案:
案例19
案情:
某从事生产的个体工商户杨某,2001年3月1日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但杨某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年6月1日,主管税务所对杨某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定杨某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共计应纳税款6000元。
该所当即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杨某补缴税款6000元,加收滞纳金500元,按照《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对未申报纳税行为处以未缴税款50%即3000元的罚款。
问题:
税务所在执法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
案例20案情:
某县国税局集贸税务所在2001年12月4日了解到其辖区内经销水果的某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业户,每月10日缴纳上月税款)打算在12月底收摊回外地老家,存在着逃避缴纳12月份税款1200元的可能。
该所於12月5日向该户下达了《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12月31日前缴纳12月份税款1200元。
12月27日,税务所发现该个体户正在联系货车准备将其剩余的货物运走,于是在当天向其下达了以该税务所的名义由所长签发的扣押文书,由税务人员李某带两名协税组长将该个体户价值1200元的水果扣押存放在借用的某机械厂仓库内。
12月31日11时,该个体户到税务所缴纳了12月份应纳税款1200元,并要求税务所返还所扣押的水果,但因机械厂仓库保管员不在,未能及时返还。
2002年1月2日15时,税务所将扣押的水果返还给该个体户。
该个体户收到水果后,发现部分水果已经冻坏,损失价值约500元。
该个体户于当天向税务所提出赔偿请求,该税务所以扣押时未开箱检查是否已受冻,水果受冻原因不明为由不予受理。
该个体户于第二天向县国税局提出了赔偿请求。
问题:
1、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哪些错误?
2、该个体户能否获得赔偿?
案例参考答案第11题《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项规定:
“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由于何某是私营企业主,其本人及其妻子的私人存款属于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但在此案中,税务人员在检查前,未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其程序是不合法的。
案例参考答案第12题
该征管科的做法不合法。
根据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征管科长无权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例参考答案第13题
税务机关应当退还。
《征管法》第51条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交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退还的利息按照退还税款当天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
《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多缴税款的退还渠道有:
1、直接退还税款和利息;2、如果纳税人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以应退税款和利息抵顶欠税,剩余部分退还纳税人。
案例参考答案第14题
《征管法》第59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向企业追缴应扣未扣税款的决定是不合法的。
案例参考答案第15题
《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张某身为税务检查人员,将在检查中知悉的电脑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透漏给自己的朋友,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关于为被检查人保密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87条规定:
“未按照本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案例参考答案第16题
1、税务所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9条规定,税务机关对本案纳税户企图逃避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应当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而税务所却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显然是不合法的。
2、税务所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1)7月20日应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冻结该纳税户相当于7月份应缴纳税款的存款,而不应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如果在7月25日后纳税人仍未缴纳税款,则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即:
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书面通知该纳税户开户银行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7月份的税款。
案例参考答案第17题
1、县地税局对王某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1)征管法第60条规定: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征管法第62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税务机关对王某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法定程序给予1000元罚款,以及对其未申报纳税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2)征管法第64条规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税务机关对王某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3倍(15000元)罚款的决定是正确的。
2、对王某的复议申请,市地税局应分别处理:
(1)《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方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对王某就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提出的复议
(2)《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市地税局对王某就罚款一事提出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
案例参考答案第18题
1、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
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有异议的,应当先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该企业应当在缴纳20万元税款之后,对A县税务局作出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的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如果不结清税款,则只能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提起行政复议。
2、市地税局、A县地税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有:
(1)市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超过了法定期限。
案例参考答案第19题
税务所在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程序违法,具体表现在:
1、该所在处罚之前未向纳税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
2、税务所对杨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已超过了征管法所规定的2000元的限额,未按规定报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属于越权行为。
案例参考答案第20题
1、税务所的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错误是违反了法定程序,具体表现在:
(1)未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直接进行扣押。
《税收征管法》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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