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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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7修订)
2017年11月14日
1.总那么
编制目的
为成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付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躯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要紧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国发〔2021〕37号)、《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21〕504号)、《环境爱惜部办公厅关于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21〕106号)、《四川省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实施细那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方法》、《“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征求意见稿)》、《环境爱惜部办公厅关于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21〕1461号)、《四川省环境爱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川环函〔2016〕1752号)、《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3号)、《资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资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资阳市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和舆论引导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指导、催促、和谐,或超出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付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依照本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和落实适用于本地域的重污染天气具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那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躯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付工作的起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方法,增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
属地负责,区域防控。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治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踊跃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备和处置工作。
增强预警,踊跃响应。
增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踊跃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转变情形,成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踊跃应付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增强各有关部门和谐联动,进一步成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腕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增强宣布道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那么,一起改善空气质量。
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资阳市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体系中《资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区)为落实应急预案的专项实施方案及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方案一起组成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预案关系
图1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其他预案关系图
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依照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各县(区)应落实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操纵方案、气象干与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和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等专项实施方案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催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制订和实施。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依照职能职责制定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体系
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应急专家组和县(区)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应急领导机构
图2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
副指挥长:
市人民政府联系环保工作副秘书长
市环境爱惜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环境爱惜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进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旅行进展委、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网络舆情中心)、市公安消防支队
2.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紧职责
(1)负责我市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和谐,依照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形提出应急处置的原那么要求;
(2)指导、催促、和谐有关县(区)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
(3)指导、催促、和谐有关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给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
(4)及时研究处置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
(5)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形;
(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爱惜局,由市环境爱惜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进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境爱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监察局、市气象局等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
办公室要紧职责:
(1)踊跃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增强信息搜集和分析研究,弄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催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方法;
(2)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成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
(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6)组织成立和治理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和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2.2.4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别离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1)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治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应付重污染天气。
(2)市政府应急办: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3)市环境爱惜局:
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和预报;主持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的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形组织进行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增强对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燃烧等大气污染操纵方法的落实;督导各地政府组织重点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市气象局:
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下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与市环境爱惜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组织、指导各地适时开展人工阻碍天气作业。
(5)市财政局: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通过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并对资金的安排、利用、治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评。
(6)市进展改革委: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治理,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操纵,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组织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划定并增强监管;完善相关收费、价钱、补助等政策,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操纵和保障有关工作。
(7)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负责牵头工业淘汰掉队产能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工业技改和节能减排,制定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市本级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名单按期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依法指导和协助有关县(区)对重点排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方法;和谐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调配、利用和销售监管,和区域电力调配等工作;催促油品升级工作,负责督导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通信保障等工作。
(8)市监察局: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方法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9)市城市行政执法局:
指导和催促各县(区)增强城市市容环卫治理,加大对城市打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等生物质废物露天燃烧的监管力度;增强弃土场、运渣车辆的管控力度;强化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整治力度。
(10)市教体局:
指导和催促各县(区)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幼儿园、学校应急方案;组织落实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学生防护的方法;开展相关平安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11)市公安局:
指导和催促各县(区)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等管控方法;推动“黄标车”淘汰,增强烟花爆竹燃放平安管控。
(1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织落实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法(制定及实时更新限制作业建筑工地名单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3)市民政局:
指导和催促各县(区)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的群众开展相关工作。
(14)市交通运输局:
指导和催促各县(区)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方案,保障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配合环境爱惜部门催促落实营运类车船等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操纵方法;踊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营运机动车的全面普及。
(15)市农业局:
负责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行应用,联合开展秸秆禁烧的监督治理工作;指导县(区)农业部门联合本地环保部门划定秸秆燃烧区并落实秸秆禁烧工作。
(16)市商务局:
负责和谐外资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实施;配合做好“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通过严额外资企业环境准入要求,禁止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落户生态脆弱区域。
对已落户的外资企业增强防控应急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对市内重点外资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并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外资企业相关情形。
(1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织指导重污染天气期间造成的社会保险等相关问题处置工作。
(18)市卫生计生委:
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阻碍的研究、防病知识宣传;组织指导和和谐催促各相关县(区)卫生防护和医疗机构增强诊疗、救治工作。
(19)市国资委:
负责组织和谐国有生产型企业重污染天气预防、应付处置工作。
(20)市工商局:
负责配合煤炭治理部门日常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煤炭的记录注册相关工作;增强餐饮企事业单位相关监管。
(21)市质监局:
配合增强区域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工作,配合做好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22)市文广新局:
负责指导、和谐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健康防护等宣传工作,推动公民、企业志愿踊跃参与减排。
(23)市安监局:
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增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工作。
(24)市旅行进展委:
负责重污染天气旅行团队、游客等应急处置工作。
(25)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方法落实情形的督查督办。
(26)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网络舆情中心):
负责和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27)市公安消防支队:
参与重污染天气相关应急处置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应急工作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设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导组等4个应急工作组,指导、催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监测预警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市环境爱惜局、市气象局成立监测预警组,要紧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应急督导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市进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境爱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应急督导组,要紧负责对各地、各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形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督查督办。
事件评估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市进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境爱惜局、市住房域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事件评估组,要紧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阻碍、危害,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所采取方法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各地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判,总结体会教训,标准和增强尔后应急处置工作。
宣传报导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网络舆情中心)、市环境爱惜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新闻舆论组,要紧负责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组织、和谐工作,增强舆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处置,并依照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公布会。
应急专家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专家组,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要紧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治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域市计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要紧负责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各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牵头成立相应的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紧负责统一和谐、指挥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适时启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并具体落实本行政区内大气重污染应急方法;组织、催促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落实应急预案,标准应急处置。
3.监测与预警
监测
3.1.1日常监测
各地环境爱惜、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搜集处置、现状评判和趋势预测工作,成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本地人民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形下,按预警级别要求,各级环境爱惜、气象部门应跟踪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转变情形,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操纵对以后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城市预警分级
依照重污染天气的形成特点,依照重污染天气的进展趋势和严峻性,将城市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品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
预测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
预测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
预测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
预测AQ1达到500并将持续6小时以上;或预测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6小时以上;或监测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并持续3小时以上。
区域预警分级
依照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形成特点,依照重污染天气的进展趋势和严峻性,将区域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品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区域蓝色预警、区域黄色预警、区域橙色预警、区域红色预警。
3.3.1区域蓝色预警
当2个及以上县级城市预测将启动城市预警(其中黄色及以上预警域市数量不超过2个),需市级催促、指导开展区域性联防联控时,或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区域蓝色预警包括我市时,启动我市区域蓝色预警。
3.3.2区域黄色预警
当2个及以上县级城市预测将启动城市预警〔其中黄色及以上预警城市数量超过2个(含2个)),需市级催促、指导开展区域性联防联控时,或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区域黄色预警包括我市时,启动我市区域黄色预警。
区域内的相关城市预警品级不得低于黄色。
3.3.3区域橙色预警
当2个及以上县级城市预测将启动城市预警〔其中橙色及以上预警城市数量超过2个(含2个)),需市级催促、指导开展区域性联防联控时,或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区域橙色预警包括我市时,启动区域橙色预警。
区域内的相关城市预警品级不得低于橙色。
3.3.4区域红色预警
当2个及以上县级城市预测将启动城市预警〔其中红色预警城市数量超过2个(含2个)),需市级催促、指导开展区域性联防联控时,或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区域红色预警包括我市时,启动区域红色预警。
区域内的相关城市均为红色预警。
预警发布
(1)发布时刻。
原那么上预警信息提早1天(24小时)发布,假设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早发布预警信息,判定知足预警条件,当即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与方式
一旦预测以后将显现或已显现重污染天气,市环境爱惜局、市气象局及时组织预测会商,确信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刻、范围和污染程度。
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区)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区域预警,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备案。
城市区域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品级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区域预警。
其中,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橙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黄色预警、蓝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
预警信息包括:
重污染天气可能显现的时刻、范围、污染程度、要紧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等。
预警品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污染进程,污染进程存在短时打断,但距离时刻未达到解除条件时,应依照一次污染进程从严启动预警,尽可能拉长应急响应时刻,减少预警启动、解除频次。
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
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依照空气质量、气象条件转动监测预测,以后预警区域不知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估量24小时可不能反弹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相关程序发布解除信息,蓝色预警自动解除。
区域重污染预警解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解除信息。
一旦再次显现本应急预案规定的区域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从头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响应原那么
坚持“单个城市自身响应,相邻城市协作响应,多个连片城市市级响应”和“以事发地所属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响应原那么。
响应分级
对应区域预警级别,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区域Ⅳ级应急响应、区域Ⅲ级应急响应、区域Ⅱ级应急响应、区域Ⅰ级应急响应四个级别。
区域蓝色预警启动区域Ⅳ级应急响应;
区域黄色预警启动区域Ⅲ级应急响应;
区域橙色预警启动区域Ⅱ级应急响应;
区域红色预警启动区域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方法的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方法、建议性污染减排方法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方法。
响应程序
当单个县(区)城市发布城市重污染预警天气预警时,本地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及时启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品级的应急响应方法,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监测预警组报告,经组织对区域重污染天气阻碍范围、程度、进展趋势等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确认达到相应区域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区域应急响应方法,其中,区域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区域Ⅲ级、区域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
响应方法
4.4.1区域Ⅳ级响应方法
1、健康防护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可能留在室内、幸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可能采取防护方法。
(2)一般人群减少或幸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能够采取佩带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刻等必要的防护方法。
(3)教育部门和谐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方法
(1)提倡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C,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C。
(2)提倡公众绿色出行,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提倡生产进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4)提倡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限制上路行驶;增强施工扬尘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3、强制性污染减排方法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依照“一厂一策”规定的减排比例和减排方法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增强污染治理等方法;增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及行道树、绿化带天天至少进行2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
以上强制性方法保证全社会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5%以上。
区域Ⅲ级响应方法
1、健康防护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可能留在室内、幸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可能采取防护方法。
(2)一般人群减少或幸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能够采取佩带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刻等必要的防护方法。
(3)教育部门和谐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计生部门和谐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增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建议性污染减排方法
(1)提倡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C,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C。
(2)提倡公众绿色出行,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提倡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可能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利用。
(4)提倡生产进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3、强制性污染减排方法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依照“一厂一策”规定的减排比例和减排方法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增强污染治理等方法;增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建成区内禁行一般摩托车。
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增强交通执法检查。
(3)在日常道路打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打扫保洁作业频次,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及行道树、绿化带天天至少进行2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
(4)城市主城区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数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增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觉环境违法行为和不按强制性污染减排方法要求的从严从重惩罚。
以上强制性方法保证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要紧污染物减排比例别离达到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
区域Ⅱ级响应方法
1、健康防护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可能留在室内、幸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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