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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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外业调查技术手册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外业调查工作,文中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1.2调查依据
《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浙江卷);
《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土壤检测第1部分:
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1121.1-2006);
《土壤检测第2部分:
土壤pH的测定》(NY/T1121.2-2006);
《土壤检测第3部分:
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NY/T1121.3-2006);
《土壤检测第6部分: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1121.6-2006)。
1.3调查内容
土地整治项目耕地立地条件、基础设施、有效土层厚度、耕作层厚度、基础肥力、地下水埋深、耕地土壤理化性质等。
2调查要求
2.1调查材料与工具准备
项目规划设计图、竣工测量图、GPS、多功能坡度测量仪、铁锹、土钻、专业取土器、铁铲、钢卷尺、样品袋、标签纸等。
2.2调查照片拍摄
要求拍摄的照片包括:
远景照片(项目区整体照片)、近景照片(基础设施照片、耕作层和有效土层厚度照片、土壤样品照片),要求如下:
a)整体照片应反映项目区或评定单元的整体情况,要站在地势较高或视野较开阔的地方进行拍摄;
b)近景照片要反映评定单元灌排基础设施、土地平整情况,以及土壤取样点、土壤样品、土壤剖面等,要求照片清晰可见,准确反映调查对象现状;
c)记录样点坐标信息(采用西安80坐标);
d)照片上应显示拍照时间。
2.3土壤采样
2.3.1采样点布设
根据评定单元面积形状、土壤类型、耕地利用类型,确定合适的采样单元,尽量确保单位土壤均质。
每个采样单元视为一个布点单元,采集混合样的方法,每个布点单元的样品为各分点所采土样混匀后的混合土样。
混合土样的采集针对不同的布点单元,采用不同的方法:
a)地势平坦,土壤组成比较均匀的布点单元,采用梅花点法,设分点5个左右;
b)地势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布点单元,采用棋盘式法,设分点10个左右;
c)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布点单元,采用蛇行法,设分点15个左右。
图1混合土样采样分点布设图
采样点的分布要尽量均匀,从总体上控制整个布点单元,避免在堆过肥料的地方和田埂、沟边及特殊地形部位采样。
2.3.2采样方法
各采样分点的取土深度及采样量应均匀一致,土样上层与下层的比例要相同。
取样器应垂直于地面,入土至规定深度,尤其水田样品的采集要注意地面的平整以保证采样深度的一致。
用于测定的样品应用不锈钢取土器或土铲采样,先铲出一个耕层断面,再平行于断面取土。
应注意用竹片去除与金属器具接触部分后取样。
对泥脚较深的田块或类似冬水田样品在无法采用工具取样的情况下,可手工采集犁底层以上部分,但应注意上下层的一致和深度的一致。
2.3.3采样深度
采样深度为水田0-15厘米,旱地0-20厘米,且每个采样分点的采样深度需保持一致。
同时,注意剥离表层的枯枝落叶或有机肥,剔除根系及枯枝落叶等明显的有机物体。
2.3.4采样时间
为了保证所采样品真实反映土壤理化性质,采样时间控制在项目竣工后、作物播种施肥前。
2.3.5样品量
一份混合土样以取土1公斤左右为宜,如果取样量太多,可用四分法将多余的土壤弃去。
采集水稻土或湖沼土等烂泥土样时,四分法难以应用,可将采集的样品放入塑料盆中,用塑料棍将各样点的烂泥搅匀后再取出所需数量的样品。
图2分堆示例图
2.3.6样品记录
采集的样品放入样品袋,填写好标签贴于样品袋上,注明样品编号、采集地点及时间,同时做好采样记录。
采样记录信息要详细完整,主要包括:
样品编号、采样地点、经纬度、采样深度、采样方法、采样日期、土壤类型(名称)、采样人等。
2.3.7样品贮存
采集的样品风干后,除用于分析土壤理化性质外,应将一部分保存于广口瓶中,用蜡封好瓶口,避免日晒、高温、潮湿及酸碱气体污染,储存1年以上,以备复查检测。
3外业调查因素判定方法
3.1表层土壤质地
依据《土壤检测第3部分:
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NY/T1121.3-2006)测定,按照土壤质地分类三角坐标图判定表层土壤质地。
外业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复核验收时,也可利用土壤质地指感法在野外进行辅助判定。
表1土壤质地指感法鉴定标准
代码
质地
名称
土壤状态
干捻感觉
能否湿搓成球
湿搓成条状况
(直径/厘米)
(2厘米粗)
1
壤土
土块轻搓即碎
有砂质感觉,绝无沙沙声
可成球,压扁时,边缘有多而大的裂缝
可成条,提起即断
2
粉砂壤土
有较多的云母片
面粉的感觉
可成球,压扁边缘有大裂缝
可成条,弯成2厘米直径圆即断
3
粘壤土
干时结块,湿时略粘
干土块较难捻碎
湿球压扁边缘有小裂缝
细土条弯成的圆环外缘有细裂缝
4
壤粘土
干时结大块,湿时粘韧
土块硬,很难捻碎
湿球压扁边缘有细散裂缝
细土条弯成的圆环外缘无裂缝,压扁后有
5
砂质壤土
不稳固的土块轻压即碎
有砂的感觉
可成球,轻压即碎,无可塑性
勉强成断续短条,一碰即断
6
粘土
干土块放在水中吸水很慢,湿时有滑腻感
土块坚硬捻不碎,用锺击亦难粉碎
湿球压扁的边缘无裂缝
压扁的细土环边缘无裂缝
7
砂土
松散的单粒状
研之有沙沙声
不能成球
不能成条
3.2土壤有机质含量
依据《土壤检测第6部分: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1121.6-2006)测定方法。
3.3pH值
《土壤检测第2部分:
土壤pH的测定》(NY/T1121.2-2006)。
3.4耕作层厚度
耕作层厚度的判定分为质量建设耕地和新垦造耕地两类。
质量建设耕地长期种植农作物,其耕作层厚度为犁底层之上,农作物根系发育所能伸展的厚度,取各采样点耕作层测量值的平均值;新垦造耕地由于是新增耕地,不能由农作物根系深度反映耕层厚度,应参照周边最近的同类型且海拔、坡度、有效土层厚度等立地条件相近耕地的耕作层厚度来做判定。
图3耕层厚度判定示例
3.5灌溉保证率
通过实地踏勘,查验耕地灌溉设施是否与项目规划设计标准一致。
如果一致,可直接引用项目规划设计目标数据;如果不一致,则要求在项目变更中明确目标数据,并以此为准。
不能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的旱地,灌溉保证率按照“<30%”填报。
3.6排水条件
通过实地踏勘,查看排涝工程是否与项目规划设计标准一致。
如果一致,可直接引用项目规划设计目标数据;如果不一致,则要求在项目变更中明确目标数据,并以此为准。
3.7坡度
通过实地踏勘和查验项目实测竣工图进行判定,局部地块可以通过多功能坡度测量仪等简单器材的测量值辅助验证坡度。
3.8海拔高度
通过实地踏勘和查验项目竣工实测图进行判定,对照海拔“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以评定单元面积分布最多的计分区间作为评定单元平均海拔高度。
3.9有效土层厚度
通过挖取土壤剖面,观察剖面特征,划分和鉴别土壤层次,测量土层厚度获得。
挖取剖面时,应直至遇到障碍层、母质层或达到1米深度。
如果利用陈旧自然剖面,必须经过修整,直至能显示出原始土壤层次为止。
有效土层判定时分为水田有效土层和旱地有效土层,前者为母质层或潜育层(地下渍水层)之上的土层;后者是母质层或障碍层之上的土层。
图4有效土层厚度判定示例
3.10地下水埋深
通过查阅评定单元所在区域的县级冬季地下水埋深图获取。
对于缺乏此类资料的地区,参照周边最近的同类型且海拔、坡度、地貌条件相近耕地的地下水埋深。
3.11基础肥力
参考评定单元周边最近的同类型且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等土壤理化性质相近耕地的基础肥力数据获得。
4外业调查注意事项
4.1耕层土壤取样问题
4.1.1未严格执行均匀取样规定
表现:
用锄头、土铲等工具采样时将挖起的楔型或三角型土块直接用于4分法混合取样,导致表层土壤的体积明显大于下层土壤,土样有机质含量检测偏高。
对策:
用锄头或土铲采样时,应先挖一个深度超过20cm的采样坑,修整出一个垂直地表的采样面,在距采样面后方约5cm处用锄头或土铲平行于采样面垂直下切,小心挖起20cm深的土块,并适当修去土块两侧的土壤,并用竹刀削去与铁锹或土铲接触部位,用于4分法混合取样的土块尽量为上下均一的柱状土块,或者采用圆形土钻进行采样。
4.1.2未严格挑选合适采样分点
表现:
在植物根系集中区采样;在稻草堆或粪堆处采样;在局部突变处采样(比如:
有机肥的施肥沟(穴)、田中排水沟、外源土壤局部堆积处等);在田块外围采样。
对策:
水稻田采样应在4丛水稻之间采样;蔬菜等条行种植作物应在两行之间或距作物茎秆15cm左右处采样。
结合实践经验,采样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在异样点附近(2米外)重新采样,验证采样点合适与否;避免在路边、田埂附近采样,采样分点应尽量位于田块中央。
4.2有效土层判定问题
表现:
将母质层、障碍层当作有效土层,造成有效土层厚度普遍偏高。
对策:
判定有效土层厚度时应注意识别母质层、障碍层,母质层、障碍层之上的土层才是有效土层。
4.3土壤质地判定问题
4.3.1将砂质粘土或砂质壤土误判为砂土
分布于低丘台地上的侵蚀红壤,其在土壤质地分类上应该属于砂质粘土或砂质壤土。
分布于低丘台地上第四纪母土发育的红壤,其在国际制土壤质地分类上应该属于砂质粘土或砂质壤土。
4.3.2将砾质土误判为壤土
部分土壤土层中含有大量石块或砾石,但由于取样不当,采样时将土壤中的砾石剔除,导致将砾质土误判为壤土。
4.4坡度判定问题
表现:
将地形坡度作为田面坡度。
对策:
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要求满足坡改梯工程建设标准,台面较宽,坡度均应取田面坡度。
4.5照片拍摄问题
表现:
拍照时没有将照相机竖直于地面拍摄,影响评定单元坡度判断;拍摄剖面构型与有效土层厚度时,角度偏差或逆光拍摄,导致难以看清剖面全貌;现场拍照中未拍取现场农田基础设施。
对策:
拍摄剖面照片时,拍照者应尽量下蹲,避免逆光,焦点对准剖面或刻度尺中部,拍取剖面全照;对于有坡度的耕地,应选坡侧面角度拍摄,以便判断坡度;照片拍完后要检查一下是否有模糊现象,确保刻度、剖面、各类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标志物等清晰可辨;拍照时应注意观察农田基础设施位置,尤其注意较为隐蔽的田头暗埋管、滴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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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土地 整治 项目 耕地 质量 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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