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各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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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各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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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各项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各项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法律政策,及时掌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为各部室、各矿、子公司用人提供法律、信息支持;
2、收集集团公司内外人力资源资讯,建立集团公司人才库,保证人才储备工作;
3、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审查、劳动合同签订、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
4、负责员工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工资的调整、奖金核定发放;
5、负责员工的考核、晋级和工作岗位调整工作;
6、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员工教育培训体系;
7、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的离退休、辞退、辞职、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9、负责办理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准确计提并交纳及有关证件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手续;
10、负责员工的各种休假审核工作;
11、负责员工日常劳动纪律、考勤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如因管理或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上报人员需求计划,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定员需求计划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制定招聘计划,并按照计划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网上招聘、登报招聘、也可采取引荐、推荐、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三、所有人员招聘均应在集团公司招聘制度规定框架下进行,不得越权。
四、人员招、选、考、聘事宜由办公室牵头办理。
五、
1、对应聘人员要求:
(1)年满18—30周岁青年;
(2)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3)机关工作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认可)
(4)矿山安检员、过磅员等工种要求中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2、凡有下列情况者,公司不予录用。
(1)与其他企业劳动合同未到期者;
(2)有刑事记录者(劳改、拘留、判刑等);(3)品行不良者或有劣迹记录者;(4)有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重疾者;(5)所提供资料有虚假情况者;
六、招聘流程:
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随同以下资料,一并交到办公室。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专业技术等级证等证件;近期公立医院体检报告。
2、办公室对应聘者各种证件进行审查核实。
3、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初步面试,面试人员由办公室及所需部门负责人组成。
4、初步面试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由主管领导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健康体检。
5、根据体检结果,合格者由办公室负责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并跟踪考核。
6、根据员工的试用期表现,新员工在试用期如有下列行为的,所在部门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经核查属实的,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者;
(2)工作态度不好,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3)工作技能与素质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5)不服从分配的,扰乱工作秩序者;(6)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事项者;
(7)散播谣言,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形象者。
七、新员工试用期满(试用期3—6个月),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员工在进入集团公司前,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现役军人转业(退伍)的,应办理正常调动手续,给予连续计算工龄;凡是在民营、合资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国有企业买断工龄、辞职的,不予以办理调动手续,严格按照人员招聘程序办理,不予连续计算工龄。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周工作时间为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8:
30
三、考勤规定
1、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上午8:
00之前;下午:
夏季14:
30,冬季14:
00之前;
2、因工外出不能及时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凡超过集团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固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的扣20元,超过一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扣出当日工资。
4、各矿员工考勤由本矿矿长负责,每月25日上报员工考勤表至集团公司办公室。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矿业集团公司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程序,经集团公司研究修改制定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
1、高层领导因事请假,按照市委关于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有关程序报市委、市政府领导请假,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回来后及时销假。
2、中层干部因事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字并报总经理审批。
3、职工因事请假1天,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含第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4天以上由报总经理审批。
二、病假
1、高层领导因病请假,按照市委关于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有关程序报市委、市政府领导请假,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回来后及时销假。
2、中层干部因病需请假1-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职工因病需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职工需请假治疗2-3天,须出示医疗诊断证明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3、需住院治疗4天以上的,须出示住院证明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分管领导签字,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并按照程序报送办公室。
三、年休假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年一天。
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各部门干部职工年休假要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年休假期10天以内的,原则上要一次性休完;年休假期10天以上的,可分两次休完。
因工作需要无法正常休假的,按照应享受年休假时间给予工资的300%补偿。
四、婚、丧假及女职工产假
1、婚、丧假。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3天的婚丧假;职工在晚婚的,增加晚婚假10天(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产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五、各种假期的工资、奖金待遇
1、门诊病假、事假7天以内的按工资标准100%计发工资和各项补助及奖金;
2、住院病假1个月以内按工资标准100%计发工资和各项补助及奖金;休养期间2—3个月(含第3个月)按工资标准100%计发工资,不予以发放各项补助及奖金;休养期4个月以上(从第4个月开始)按工资标准80%计发工资,不予以发放各项补助及奖金。
3、事假7天以上15天(含第15天)以内的按工资标准80%计发工资和各项补助及奖金;事假16天以上的不予以发放工资和各项补助及奖金。
事假全年累计45天以上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医疗机构鉴定书为准)需治疗一年以内,按工资标准100%计发工资和各项补助及奖金;需治疗一年以上按工资标准100%计发工资,不予发放各项补助及奖金。
5、员工在年休假、婚、丧假及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工资标准100%计发工资和各项补助及奖金。
6、凡不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病、事假一律视为旷工;按国有企业职工管理条例规定,当月连续旷工15天,一年累计旷工30天即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印章和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集团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公司(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印章专管人员外出、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印章受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到岗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如出现印章错盖、误盖或私自盖章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等由印章专管人员负责。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只限内部使用,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3、公章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印章保管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用后立即带回;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凡上报的各类文件、报表等材料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盖章。
6、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臵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7、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盖章。
8、集团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办公室备案。
9、集团公司所发文件、介绍信、加盖印章时,应要求经办人填写盖印登记表、日期、内容、批准者姓名、经办人等。
10、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11、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12、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13、机构调整和变化时,印章应及时更换,严格执行以旧换新规定,旧印章应上交公安部门。
第四条各种证照的管理和使用
1、公司所有单位的证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确需放在本单位管理的,须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办公室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按时进行年检、更换、变更等工作,保证集团公司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集团公司各种证照正、副本原件不得外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织及第三人同时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
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部门在借阅公司相关证照原件时,须提出申请并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阅。
办公室应登记使用日期、审批人、经办人、用途等进行记录,并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字样。
5、各种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如有丢失后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
人力资源部00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办资源管理制度
pd—gc—001
订立部门:
人事部规程制定:
标题:
人办资源管理制度规程批准:
制度内容:
1.实行计划管理:
1)制定酒店招工计划。
由于人员流动,酒店要不断招收新的职工,招工计划包括三至五年中长期
计划和一年短期计划。
此计划要考虑人才结构,确定每年吸收大学生、中专和职业高中学生的
比例和数量,逐步提高酒店职工的文化程度,提高人员素质。
招工需根据酒店定编、定岗情况,
使得人尽其才;
2)制定退休计划。
只要达到退休年龄,没有特殊情况都要列入退休计划,安排退休。
对未到退休
年龄但身体很差,不能政党上班者也可提前安排退休;
3)制定内部人员高速计划。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对酒店现有的人员进行高速优化劳动组合,及时
补充缺岗人员。
将富余人员调离岗位,安排其它合适的工作。
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进行必要
的人员调整,尽可能使工作能力、专业特长与本人实际工作相适应;
2.制订招聘标准:
1)要根据整个酒店人员编制需要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招聘工作应遵照公开招收、公开考试、公开
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标准主要包括:
①人数、各主要工种人数;
②职业道德要求;
③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外语要求;
④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技能;
⑤年龄;
⑥身体健康要求;
⑦其它条件;
3)人员招聘一般应经过口试和面试,在招聘中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要求;
3.制订岗位职责;酒店每个岗位都应有上岗条件,符合条件的上岗,不符合条件的经培训合格再上岗,
否则应调整工作。
岗位标准包括从总经理到服务员的各个岗位,以保证各岗位人员素质。
具体每岗位的职责见各部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一、招聘、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一)招聘
1.招聘应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及各部门人员需求,合理设置招聘名额,避免人员闲置与随意招聘。
2.员工招聘以网站、led屏、招聘会、内部竞聘等方式为主。
3.招聘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合理分配,做到人尽其才。
(二)调动
1.人员调动须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从公司利益出发,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秉持合理性与科学性。
2.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司或部门进行沟通后实施。
3.人力资源部与相司或部门须确保调动手续的正规性。
(三)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辞职和辞退。
2.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辞职原因。
3.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非正常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者,公司做除名处理。
5.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二、一线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1.被违纪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得再次进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员工信息中备注说明。
2.对员工请假期满未能及时上班者,楼层要及时报于人力资源部,以便岗位空缺的补充和员工信息的变更。
3.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特殊情况除外)。
4.因特殊情况,未进行岗前培训入职的员工,必须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转正。
三、工服管理制度
1.公司工服按照各部门岗位及服务性质的差异来制定其款式、面料等有关细节。
2.根据公司规定的工服费用标准,为一线员工、技师及管理人员制订工服。
3.工服的样式、面料、定价经公司审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4.人员变动、调出、辞职、辞退的工服管理规定:
(1)工服的使用年限为两年。
(2)一线员工辞职(辞退)时,配发工服一律交回人力资源部,经确认方后可办理有关手续。
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价格按制作成本计算);如退还工服过脏,须缴纳工服干洗费。
穿品牌形象服的员工,工服按品牌的管理规定办理。
(3)后勤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时,配发工服一律不交回,穿着不满两年者,按其剩余使用时限扣除折旧费用;穿着满两年者,则归个人所有,免扣折旧费用。
(4)凡经公司确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一线调后勤,本人一线服装应全部交回,并配备后勤工作岗位工服。
后勤调一线原有工服不交回,给其配备一线服装。
(5)新招一线工作人员,尽可能穿用库存交回服装,若穿着不合体者,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重新制作。
5.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牌管理制度
1.员工见习转正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定岗、编号后发放员工工牌;员工离职时统一将工牌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牌的统一制作、发放、回收工作。
3.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牌,未按规定佩戴工牌者视为违纪。
4.员工应珍惜、爱护工牌,保持工牌整洁,严禁在工牌面上胡乱张贴或涂画;故意毁坏自己或他人工牌者,一经查实除赔偿工牌费用外另记过处理。
5.员工遗失、损坏工牌须尽快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在财务部缴纳工牌费。
因公损坏工牌应报部门主管鉴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补发,免缴工牌费。
6.员工离职时,应将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未交或损坏工牌者须赔偿。
7.工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专柜佩戴形象工牌,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或移交执法部门。
(1)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事情者;
(2)将工牌外借,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9.员工工牌统一按公司要求佩戴,佩戴不标准者视为未佩戴工牌处理。
五、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档案照片。
(2)员工信息登记表(管理人员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健康证等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正申请书及相关转正资料。
(4)员工转正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及各种考核相关资料。
(5)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2.员工档案应及时、全面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3.员工调动后将其个人档案移交至调入方。
六、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劳动用工合同每一年续签一次;新入职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对有工作单位的员工,只签订劳动雇佣协议书。
3.在合同期间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终止书。
七、培训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统一实行培训前签到制,严禁代签到。
2.培训期间须提前到达培训地点,并携带笔记本和笔。
3.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者按违纪处理,如有特殊原因应请假。
4.员工在培训中应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做好笔记,踊跃发言,积极配合。
5.员工在培训中不得交头接耳、吃东西、睡觉、接打电话、扰乱课堂秩序以及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以上均属违纪行为。
6.全体员工应注意保持培训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7.课程结束后由培训师进行点退,监督员工考勤劳纪。
8.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培训考核,考核未通过者须进行二次培训。
八、考勤管理制度
1.全体人员一律实行签到制。
2.两班倒及轮休员工,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班或换休。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主管领导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相关手续。
3.如员工当天到岗但无考勤记录,第一次可补签到并视为迟到,两次以上者视为旷工。
4.因公外出者原则上应先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如无法签到,返回时须填写《外出单》并由主管副总签字,将《外出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出勤记录,同时签到。
5.如供应商安排员工外出,安全责任自负。
6.因私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负。
九、加班(加点)管理制度
1.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加班人员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
2.加班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如实说明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及处理方式,经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3.加班者除填写加班表外必须按时签到;轮休人员因工作原因未按时休假的,及时填写加班表,说明加班处理方式(换休或加薪,换休日期不得跨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4.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加班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工作,不以加班处理。
5.为保证加班的真实性,加班表除主管领导签字外,必须有相关部门人员签字。
十、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所有管理人员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
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填写的,上班后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单。
2.请假单必须按要求填写,如实说明请假理由,经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
3.员工假期已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上班时,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续假,上班后及时补单。
4.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用电话请假、捎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5.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准请事假,遇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按规定流程请假,同时试用期相应延长。
6.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按自然年计算),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工作年限确定休假天数。
十一、外出管理制度
1.上班期间,所有管理人员不论因公、私事外出一律填写《员工外出单》。
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外出单者,由主管领导或部门人员代填写。
2.外出单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说明外出地点和办理事项(如填写不明确按私事处理),职员级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主管级经相关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副总级经综合办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3.外出人员返回后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撤消外出单,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实际返回时间并签字留存。
对返回后不及时消外出单者以人力资源部抽单时间为准。
4.外出人员不得私自取走或消毁外出单,一经发现按空岗处理。
5.因私事外出者,外出时间按月进行累计,累计超过上班时间半天或全天的按请假处理。
十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转正考核
1.管理人员见习期为1-3个月,见习期满后,根据其在见习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2.由员工提交转正申请书,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方可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考核表》个人部分。
3.按照《试用员工转正考核表》中的内容进行打分,经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评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给予综合评价和审核,并对应执行考核结果。
4、人力资源部将转正员工履历表录入电子档案,并将转正考核表和转正申请书一同归档。
(二)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
2.副总级以下管理人员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将个人工作总结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参考,并与个人考核结果一同归档。
3.参考上年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年度的考核方案。
4.制定相关考核表格。
5.安排考核。
6.汇总考核成绩并公示。
7.考核结果应用与存档。
(三)考核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秉着公平公正、严格认真的原则进行考核。
2.所有考核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核,考核期间不得请假。
第四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合用于所有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三、招聘原则
招聘本着因事择人、平等竞争、用人所长原则,达到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人事相宜的目的。
四、手续办理
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无论是何种原因引起的缺员,由部门分管领导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上报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人员需求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识别岗位空缺,并及时向总经理审批。
五、招聘渠道
员工的招聘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内部招聘可通过公司内部招募、内部提拔、横向调动、岗位轮换等方法实现;外部招聘主要通过网络、人才交流会和推荐等方式实现。
六、招聘甄选
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完整的个人资料,交验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正本(如会计证),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简历、健康情况说明。
七、招聘条件要求
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不同岗位的招聘条件。
八、面试环节
1、人力资源部组织初试;
2、初试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
3、复试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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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部各项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 各项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