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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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责任制
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铁四局大丽铁路W10标项目经理部所有参建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
第二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结合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全经理部消灭重伤以上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两人及以下。
第四条各项目队消灭轻伤及以上事故。
第五条消灭机动车行车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事故,减少一般小事故。
第六条杜绝爆炸事故及火工品丢失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创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1、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缴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的法令、条例、制度、规程、细则、办法和措施。
每月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队长、作业班长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职工安全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并作好记录,以备复查。
2、布置月、旬生产计划时,要求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进行讨论。
再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安排安全工作。
3、要以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严格遵守《劳动法》。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5、施工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应制订专项的安全措施报上级批准,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进行技术交底。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7、组织定期安全教育、新工人入路“三教育”,每周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教育,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
8、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察监督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罚权”,不得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驶安全监察的职能。
9、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布防护、防寒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将事故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11、督促有关部门按期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党委书记安全责任制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员工安全工作思想保证体系建设,本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保证监督管理责任。
其职责是:
1、各级党组织对安全工作要做好“四个坚持”,即:
(1).坚持把安全生产当作大事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作出决议、采取措施、真正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坚持把安全生产的难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3).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的教育,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松,目标不能变;
(4).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依靠企业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传统不变。
2、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把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劣,作为干部评先、使用、提拔的重要考核内容。
严格奖惩制度,做到赏罚分明。
3、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作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一旦发生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制定措施,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
4、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板报及其它媒介宣传有关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方针、政策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表彰先进,介绍经验,提高全员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5、积极协助行政,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在齐抓共管中发挥作用,支持他们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并独立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条工会系统安全责任制
工会组织要在开展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职责。
1、积极协助行政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支持职工对违章指挥、盲目蛮干的冒险作业以及不顾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消除进行抵制。
支持他们拒绝和纠正违章指挥、杜绝盲目蛮干行为。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监督岗”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下发安全生产“黄红通知书”,并向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各级工会组织要组织职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在主持评先工作中要坚持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职工和安全监督员的积极性。
5、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项目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管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环保的条例、制度、规程、规则、规定、细则、办法、措施、指示等。
制订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达标大检查,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检查情况,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对重大安全问题,要亲自组织实施。
3、在施工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爆破工程、坑道或深坑作业、吊装、水下或水面工作、冬季雨季施工工程、有毒材料施工,既有线的施工、交叉、多层、高空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教大的工程和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等,都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报经公司批准后,亲自或指定专人向参加施工的干部、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计划措施计划,报经工程处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按期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5、每月组织领导一次全管段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劳动组合、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停止作业,撤除人员。
6、组织定期安全教育、新工人人路“三级教育”、工人调换岗位和转岗前的安全教育。
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人工的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
特殊工种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特殊工种工人,不得分配特种作业工作。
7、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作业,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得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安措工程完成情况。
负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的决议和处理有关提案。
9、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防护、防寒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10、发生重伤以上及多人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立即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
主持和组织重伤及轻伤多人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处审批。
发生铁路行李一般事故,要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11、按期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管理干部会议。
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技部门的工作,协助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是本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监察责任。
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细则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健全、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签发整改意见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和解决。
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签发停工整改通知单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对违反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等违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的有权越级上报。
3、负责制订(修改)经理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完成情况。
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5、参与组织经理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组织“安全标准工地”的申报工作。
6、配合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经理部的锅、容、管、特进行安全监察。
7、参加经理部内伤亡事故、铁路行车事故与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并向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并负责有关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的调查分析,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督促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矽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措施。
9、努力推行创新技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根据生产发展和工艺改革及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防寒用品、保健食品的采购、使用和发放情况,并将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10、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安全例会,负责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按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经营计划岗位安全责任
经营、计划岗位工作,在经营投标和下达生产计划时,对业主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其职责是:
1、在经营投标活动中,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编制拟投标的工程项目保证安全生产和符合工业卫生、职业健康要求的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可行性措施,以保证国家和地方、部内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指标、方针、政策的落实。
2、在铁路营业线工程投标中,要编制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施工人身安全措施,推荐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营业线施工的资格。
3、编制、下达建筑安装施工计划、房屋建筑大修等计划时,同时汇总下达有关部门拟定的安全技术与组织措施。
在检查落实计划时,同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应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
5、与项目队、工班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人员对其中涉及的安全管理项目提出具体意见,严禁把劳保用品费用折算在所承包项目成本之内。
6、与项目队、工班及民工队月底结算前,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出具安全合格签认单或扣款通知单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财务部门,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1、按已批准的年度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开支款源,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事故罚款的催收,并对事故罚款用途按使用规定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部门安全责任制
对本职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并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责任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搞好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品仓库位置的选点和建筑,负责组织和有关人员进行爆炸材料性能试验,未经试验及试验不合格的爆炸材料,不得发往现场使用。
对不符合领取危险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3、负责防护、防寒用品申请、保管和发放。
按时提供质量良好的劳动防护用品,因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造成的事故,应负安全责任。
4、负责提供有毒材料及危险物品的性能说明,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使用范围,无说明者,不得下发使用。
5、负责供应安措工程所需设备和物资。
6、定期与不定期对单位的设施、特别是爆破器材、易燃,易爆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会同公安、安监等
第十七条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总工程师在经理、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方、法规和上级有关生产、劳针、政策环保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措施,制度和要求.
2、审查、批准技术文凭,施工方案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惯彻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规程和标准,按局《技术交底制度》的规定向施工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3、组织技术、科研、劳动环境保护,安全监察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4、组织干部、工人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对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助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严防事故发生。
3、作好一线生产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指导作业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5、检查处理伤亡事故,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
6、及时发放劳动防护及保健用品。
7、总结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日志。
8、积极做好创建文明工地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提出安全生产建议。
9、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队队长、副队长安全责任
项目队队长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副队长在队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具体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制度、措施和指示、要求。
每半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半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半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待备查。
2、在布置月、旬生产计划时,要有安全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讨论落实。
在检查、汇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检查、汇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要以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因超劳发生事故。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4、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交接班、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生产和安全设施的验收使用管理、机械使用管理、安全用电、爆破器材的领发、使用、保管和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制度,并付诸实施。
5、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按安全质量标准工地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考核,量化评分。
经常深入工地,组织工人维护、保养机具设备和生产、安全设施、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施工。
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并立即向上级反映。
6、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
负责对新工人“三级教育”的车间教育、岗位教育和一般工种临时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
要坚持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不得对无操作证的特殊工种工人分配特种作业工作。
7、掌握全队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准安排不具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条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要督促按期体检。
8、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效能,配齐工班安全员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9、督促工班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保证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落实并布置活动内容。
10、督促材料人员及时领发安全生产设备用料和防护、防寒用品,并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
11、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12、按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条领工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3、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
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4、领导开展安全活动,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6、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工班长安全责任制
班(组)是企业生产的最基层单位,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班组长在项目经理或工程队长领导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1、彻执行队长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落实,保证按正确施工方法施工。
2、以身作则并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3、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中操作。
发现不安全因素,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本班(组)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后,然后报告领导。
4、合理安排劳动力,认真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工人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
5、班(组)分散工作安全方面要求是,一般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6、坚持周一安全点名和每日班前讲话制度。
作业前应会同安全员对施工(工作)现场、各种机具、设备、道路和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完好无问题后,方准开工。
坚持工前工间作业后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7、按时组织安全活动日。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做好记录,改进工作。
8、固定专人领取、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
9、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断改进安全工作。
10、发生事故,除积极组织抢救外,应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并组织本班(组)职工进行调查、处理。
对未遂事故因应追查,找出起因吸取教训,以防患于未然。
1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
必须坚持特殊工作工人100%持证上岗操作,对无操作证的特殊工种工人有权拒绝分配工作。
必须按规章操作。
12、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解决。
第二十二条岗位工人安全责任制
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1、认真学习、执行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细则、提高自身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两纪一化”,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听从指挥标准化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操作,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
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有权拒绝操作并向上级反映。
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4、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教育教训,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责任,对全面实现经理部安全目标负责。
第二十四条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上接受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总站昆明监督站的管理,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的领导。
第二十五条负责将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目安全措施在全工程的实施。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管理大丽铁路W10标管段内安全生产工作。
组长:
郭立君
副组长:
姚建文、朱升起、刘林兵、栗欣、高广祥、陈跃
组员:
奚西勤、高军、丁继承、刘统一、蔡鸿明、刘曙光、杨政军、卢会宾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安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部门、各项目队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经理部每月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当月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与安全质量施工进度综合检查例会同时进行),对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提出要求,进行部署、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各项目队每半月由项目队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安质部参加,项目队全体人员及施工班组主要人员参加,对半月来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总结,用事实警示、教育施工班组操作人员,对下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条工程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交底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第三十一条项目队要认真抓好“标准工地”建设工作。
开工前要编制创建“标准工地”和创优规划,各项目队每月要按“标准工地考评办法”进行一次自评。
第三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检查规程。
电工操作人员每天班前、班后要对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投入的各类脚手架、模板等施工设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第三十四条抓好现场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在施工便道、隧道口、安全防护区域及施工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标志牌、警示牌。
第三十五条施工中应经常和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生产、生活设施的现场布置要结合防汛考虑,并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确保文明施工,对施工便道及防护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尤其雨季加强维护整修。
第三十七条凡进入工地,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对高空作业、钻孔、吊装等工地场所除必须戴安全帽之外,还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八条火工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九条其它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另文发布,经理部各部门、各项目队、各施工班组应认真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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