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国务院大督查自治区第三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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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国务院大督查自治区第三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课件
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治区第三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一)2016年棚改计划中,财政专员办和审计中涉及州本级的2项问题还有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督促已办理完成土地手续的州安全局五洲公寓、7号小区及州农技推广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完善相关资料。
2.督促、指导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相关单位抓紧时间继续补办工程前期手续。
对佳瑶小楼等项目上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调整至其他县市实施。
责任单位:
州住建局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二)2017年棚改工作财政专员办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不详实。
整改措施:
对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财政专员办核查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梳理,详细掌握整改进度,督促各县市上报整改情况的印证资料并归档备查。
根据上报的整改情况印证资料,补齐6月、7月整改情况详细汇报材料并归档备查。
责任单位:
州住建局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25日前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覆盖面低,全州在建项目128个,只有10个项目建立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整改措施:
1.召开专题会议。
召开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问题整改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事项责任,要求各县市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8年8月26日前整改完毕,争取覆盖面达到100%。
2.下发督办通知。
根据自治区第三督查组反馈问题,对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7月底8月初对全州部分县市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列出118个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明细,要求各县市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8月26日前将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农民工实名制问题整改完毕,同时上报整改报告及项目整改明细。
3.强化责任追究。
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的县市和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
州人社局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26日
(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等迎检档案存在缺少目录、支撑材料不齐、重要资料缺失等问题,这要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
重新整理档案内容,按要求认真撰写目录,加强与州科技局、人社局沟通对接,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双创”材料、补充佐证资料。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五)在“四风”整治工作中,部分群众提出:
一是希望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希望便民政策能够持续、长久沿用,三是希望窗口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整改措施:
1.推行网上审批、自助办理服务,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一律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对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2.积极配合州人民政府正在开展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的清理力度,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对涉及的证明事项从事项名称、具体用途、法律法规依据和开具部门等要素信息方面进行分析研判,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理清业务工作涉及保留的证明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能够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够互认的进行互认,凡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
3.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在已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梳理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过协调整合和“五减一优化”(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再造流程)等切实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堵点”“断点”“交叉点”等问题。
4.加快建立容缺、容错和纠错机制,激发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大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社会氛围。
完善中心和窗口单位业务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短期培训、专业补课、外出考察等形式,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
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持续完善
四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四风”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追责问责、“四风”整治形成常态化。
整改措施:
1﹒切实抓好宣传教育。
持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落实到党的十九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具体行动上,从小处规范、细处严起,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持续加大督导检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整治“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将其纳入持续深化群众工作督导的重点内容,抓常抓细抓实,紧盯重要节点,把住关键环节,看住“关键少数”,聚焦“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治顶风违纪行为。
3﹒强化问责追责力度。
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一案双查”“上追一级”,对督查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确保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各项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
州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长期坚持
(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因人员变动频繁,办理标准不一,一件事需跑多次才能办理完毕。
整改措施:
1.在保证原有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稳定的基础上,将新招录的13名公务员全部安排至窗口前台,再从税务局机关抽调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窗口,确保前台正式工作人员达到50%以上,并保持长期稳定。
2.对新招录公务员和抽调干部进行上岗培训,确保上岗前熟悉掌握中心办理事项,为提高办事效率打下扎实基础。
实行“导师制”,以“传帮带”方式对新招录公务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辅导。
3.公开办税流程和办税指南,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加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4.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综合采用辅导讲座、专题讨论、技能竞赛、交流参观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专业学习,不断提升业务办理能力,增强业务办理水平,保证符合“最多跑一次”办事要求的纳税人在窗口可以一次性办结相关涉税事项。
责任单位:
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
即时整改,持续完善
(七)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整改措施:
1.召开金融机构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特色农产品生产银企座谈会,了解涉农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协调银行机构积极与企业对接,推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召开金融机构支持旅游产业发展银企座谈会,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发展;召开工业企业银企座谈会,推进解决工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2.组织有关银行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同时召开小微企业融资座谈会,进一步推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3.制定金融培训方案,由州金融办牵头,组织人行巴州中心支行、经信委等部门召开金融产品宣介培训会,宣介对中小微企业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及其运用和融资政策等,提高企业对金融产品、融资渠道的认知度。
责任单位:
州金融办
整改时限:
即时整改,持续完善
(八)电商、计算机服务等人才存在招人难、流失严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对计算机服务、电商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专业人才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可免试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2.企业吸纳电商、计算机服务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就业政策,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支持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电商、计算机服务相关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并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指导。
责任单位:
州人社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4.管好用好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补贴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新人社发〔2012〕241号)精神,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资金投入力度。
逐步提高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中高技能人才培训资金分配比重,针对电商、计算机服务等急需专业人才进行重点培训。
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州县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提取、使用管理工作。
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0.5%提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按照0.1%的比例逐年递增。
除上交自治区财政的部分外,统筹使用好地方留用资金。
重点加大对电商、计算机服务等急需专业人才的引进、奖励力度,积极落实我州人才培养、引进、合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6.发挥教育培训机构培养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
加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加大应用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实用技能人才。
增加符合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专业门类,扩大急需技能人才的招生数量,发挥好教培机构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7.大力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创新,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州投资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和分支机构。
8.营造良好电商发展的氛围。
加大对电商整体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组织开展电商创业大赛、电商人才合作交流会、电商高端人才项目对接会,营造重视电商人才,重视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疆内外优秀电商人才、团队参与我州电商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
州商务局、招商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九)应及时向各企业宣传自治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政府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
整改措施:
由州经信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印发政策汇编、召开重点企业政策解读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向企业宣传自治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意识,让企业满意。
责任单位:
州经信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二、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发展方面
(十)巴州要结合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补充第29项“三去一降一补”中“补短板”内容,增加第31项“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情况”内容。
整改措施: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巴州实际,充实完善“补短板”“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情况”内容。
责任单位:
州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十一)博湖草原生态恢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已实施500万元,但因博湖水位上涨无法继续实施,取消项目报告于今年5月报自治区畜牧厅,至今未批复。
整改措施:
积极与自治区畜牧厅对接,并安排专人盯办落实,争取尽早批复。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十二)库尔勒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一站式”服务,有评估、交易、挂牌、审验等服务平台,但缺少投诉、维权服务途径和渠道。
整改措施:
在一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维权举报电话,公布市场法人、大厅经理、车管所所长的受理电话;设置意见箱,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意见,并办理落实;设置维权投诉意见簿,并指派专人每天进行整理回复。
责任单位: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十三)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开工率低。
如:
巴州2018年计划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54个,截止目前仅开工建设36个。
库尔勒市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24个,截止目前14个未开工。
整改措施:
充分发挥17个重点项目推进组和7个经济工作调研组作用,加大对未开工及进度缓慢的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计划,确保投资完成。
找准制约项目未开工和进度缓慢的具体原因,对属于县市区原因的由县市区限期解决;对涉及州级职能部门的,及时转交州级部门限期办理;对属自治区厅局解决的,由自治州对口部门牵头,与县市一同跑办解决;对因市场等外部因素造成项目不能开工、进度缓慢的及时调整。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十四)保障性安居工程沉淀资金量大,2016年以来,巴州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42亿元,已使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9.1亿元,资金沉淀5.32亿元。
整改措施:
督促相关县市规范资金使用,督促库尔勒市、和硕县、若羌县、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安置拨付沉淀补助资金;焉耆县由于财政专员办核查问题,致使补助资金被冻结,积极与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对接,争取解冻资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州沙依东园艺场实施的州本级项目,抓紧时间进行项目调整,确保资金尽快拨付使用到位。
责任单位:
州住建局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十五)焉耆县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大,截至目前,焉耆县空置商品房共计18.54万平方米,其中商业空置面积16.17万平方米,住宅空置面积2.37万平方米,商业空置率高,销售难度大,风险高。
整改措施:
1.缩减“十三五”规划期间新建商品房总量,审慎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精准投放房地产开发用地,以需求定开发项目和项目业态,确保销售有保证,避免供大于求。
2.引导原有库存的商业用房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存量房,如鼓励企业先租后卖,或者直接转为租赁,待市场培育后再行销售,降低市场存量。
3.引导企业在商业用房处置上采取新手法,如改造成青年创业园、文艺创作园、DIY工作室、特产网店线下集中展示销售区等方式处置存量商业用房,使存量变成储值升值的量。
4.优化营商环境,协调金融机构解决中小微企业启动资金问题,引导实体店铺健康成长,力争用12到18个月时间将商品房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
责任单位:
焉耆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调查方面
(十六)对《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方案》贯彻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开设宣传专栏。
在《巴音郭楞日报》、《库尔勒晚报》和巴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州直主要媒体及其新媒体统一开设“宣传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方案”专栏。
围绕宣传《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方案》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关键节点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刊播评论言论,准确传递州党委、政府相关精神,及时纠偏指正。
2.组织人物访谈。
围绕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采取人物专访和邀请嘉宾做客直播间等形式,深入采访县市和州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涉民涉企部门科所长、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等,反映各地各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的思想认识、工作思路、创新做法。
3.形式多样宣传。
各媒体以多种形式高密度发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语。
州招商局结合巴州实际编印《巴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5000册,及时发放到来巴州投资的企业主手中。
同时,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
4.开展融合传播。
综合运用移动化智能化融媒体技术和全媒体多样化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微信群的宣传教育作用。
及时推送相关稿件,并指导各县市、园区制作一批覆盖更多受众、更立体鲜活的融媒体报道。
责任单位:
州招商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十七)“放管服”改革整体推进有待加强,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
整改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要求各县市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聚焦“放管服”改革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逐级靠实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2.充实人员力量。
为充分发挥州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更好的推进“放管服”改革整体工作,按照巴政办发〔2017〕125号文件要求,充实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从州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3.建立协调机制。
制定《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调度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会议组织、参会范围、会议内容、会议时间、会务准备、督促落实等环节工作,各专题组和综合组确定1名联络员。
4.强化统筹协调。
通过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及时传达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听取各组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协调破解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今后工作。
5.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对“放管服”改革督查力度,成立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组,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
积极运用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结果,将“放管服”纳入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6.注重舆论宣传。
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
州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
2018年9月底前
(十八)权力清单不规范,未实现动态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和部分单位职能调整,还需对已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整改措施:
1.加强对州直具有行政审批事项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督导力度,对州本级政府32个部门涉及的141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逐单位、逐项进行检查,并组织“回头看”,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该下放的及时下放到位,该承接的及时承接到位,该取消的及时取消到位,该落实的及时落实到位。
2.督促县市开展好行政审批事项督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下放、调整、取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送州党委编办(州审改办)备案。
3.结合本地党政机构改革,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调整,制定“三定”规定时同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责任单位:
州党委编办
完成时限:
2019年3月底前
(十九)“放管服”改革工作10项任务(巴政办发电〔2018〕65号附件明确的14-23项)均存在档案目录不完整,档案资料仍需进一步完善,工作落实情况缺少相应的资料佐证。
其中:
第14项,整改措施:
督促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化改革等六个专题组和法制、督查等两个功能组做好对职责范围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收集完善州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各项会议、文件、纪要、领导讲话等材料的归档工作,保证工作落实情况都具有相应的资料佐证。
责任单位:
州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第15项,整改措施:
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案卷集中督查工作的通知》,在前期督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州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等22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图、一次性告知清单等内容进行集中检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落实,强化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完善和规范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档案。
责任单位:
州党委编办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第16项,整改措施: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以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档案资料,特别是注重收集相应的佐证资料,做到让工作留有痕迹、有据可查。
责任单位:
州工商局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第17项,整改措施:
督促各县市、各部门按照《自治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巴政发〔2018〕28号)精神,修订完善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成员单位协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及时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安排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督导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同时抓好对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
州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第18项,整改措施:
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主要是补充调整增值税税率档案资料,涉及全州9781户纳税人;补充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档案资料,全州3家电力供应企业留抵税款已全部清退到位,目前正在审核223户纳税人退税资格;补充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档案资料,全州已有514户纳税人进行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补充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档案资料,我州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补充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档案资料,预计2018年我州减免企业所得税6500万元;补充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档案资料等。
责任单位:
州税务局
完成时限:
即时整改
第19项,整改措施:
重新整理档案内容,按要求认真撰写目录。
进一步完善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资料,落实自治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文件要求,尽快普发执行。
加强与州财政局、巴州供电公司沟通对接,督促其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电网环节输配电价格方面材料,充实完善相关佐证资料。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第20项,整改措施:
由州经信委牵头,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做好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
州经信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第21项,整改措施:
重新整理档案内容,按要求认真撰写目录。
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8月底完成县市天然气成输配价格本监审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相互协作,督促其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方面材料,充实完善相关佐证资料。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第22项,整改措施:
由州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等单位,进一步整理完善自治州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
州金融办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第23项,整改措施:
重新整理档案内容,按要求认真撰写目录。
在州政府网站公示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流程。
加强与州工商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巴州供电公司、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段沟通对接,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方面材料,充实完善相关佐证资料。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二十)“三检合一”工作仍需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作,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发改、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对接协作,推进完善高速公路收费、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二十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在普惠金融方面未建立协调机制。
整改措施:
制定并印发《自治州普惠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办、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自治州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
州金融办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二十二)州卫计委针对州编办2018年7月31日专项督查反馈的五项督查意见尚未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由州卫计委负责,对州编办2018年7月31日专项督查反馈的五项督查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
州卫计委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前
(二十三)“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展较为缓慢。
整改措施:
1.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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