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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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是市政府所属相当于处级的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委托沽源县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市林业局指导,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管理处由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长、副科长、科员若干人组成。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负责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科、项目开发科、资源管理科等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495.2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0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98.25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4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35.1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41.91万元;项目支出218.25万元,主要为2016年山水林田湖项目二期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费用93万元,固定资产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10万元,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资金35万元,湿地野外管理站及湿地学校项目70.25万元,湿地巡护费1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495.28万元,较2018年增长176.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长26.85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长150.09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2016年山水林田湖项目二期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费用,固定资产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资金,湿地野外管理站及湿地学校项目费,湿地巡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41.9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三公”经费比2018年三公经费相对增加0.24万元(由于2018年底调入我单位1人,公务接待费是以人头计算出公用经费,再从公用经费中按比例提取,故公务接待费增加0.24万元。
)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湿地公园管理处将继续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为目标,以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为根本,以重要生态区域湿地保护和功能恢复为手段,依法加强管理,健全体制机制,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恢复力度,重点完成好湿地项目的申报实施、湿地保护管理、科普宣教和科研监测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县湿地管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紧抓项目工作不放松。
一继续实施好2018年山水林田湖项目《河北坝上闪电河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的造价、财政评审、项目招投标、建设等工作。
二完成湿地学校的挂牌工作,配备显微镜、投影仪等设备,恢复标本室,完成动植物标本制作。
在全县重要湿地位置,安放湿地名录牌。
三稳步推进与银骏集团合作协议。
督促银骏集团如期完成植物园、风情商业街、游客中心、湿地宣教中心等各项工程建设以及配套的内部设施、内部道路、给排水、供电、弱电等附属设施,全面提升湿地宣教及旅游服务水平。
二、继续创建滦河神韵4A景区,推动景区运营和服务上档升级。
在滦河神韵景区通过了景观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建设。
督促银骏集团完成星级酒店建设,解决景区无高档酒店问题;在7月中旬完成游客服务中心和风情商业街主体工程,解决“游购”要素不完整的问题。
进一步探索新的营销和宣传模式,不断提升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取创建成功。
三、继续加强湿地修护保护和管理。
大力实施好国家总投资投资4256万元的山水林田湖项目,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监测工程(58.5万元的湿地界碑、界桩修复工程;893万元的金属围栏38千米,实现重要湿地的全封闭保护;视频监控设备)植被恢复工程、鸟类栖息地保护恢复工程、岸线环境治理工程(草原湖东岸、南岸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小流域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工程,使工程修复和保护工作更加坚实;率先在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葫芦河湿地公园范围内施行湿地名录管理制度,实现对湿地资源的“台账式”管理。
继续强化湿地管护队伍建设,实现湿地管理巡护常态化。
四、做好科普宣教及科研监测工作。
协调推动银骏集团完成湿地宣教中心和植物园建设,打造新的宣教平台。
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完成京张湿地保护修复科技示范中心下属的水资源涵养功能区保护修复科技示范中心和湿地生态旅游发展中心的挂牌工作,为“两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组织协调湿地志愿者队伍开展2次湿地宣教和保护活动,扩大科普宣教受众面。
同时建立和完善湿地监测站,对水文、水质、大气等进行数据监测。
继续与中小学合作开展“走进湿地、爱护鸟类”科普宣教活动,加强春秋季候鸟迁徙季节的巡护力度,做好迁徙候鸟监测以及疫源疫病防治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湿地及其生态建设方针、政策法规;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相关保护与恢复项目;负责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2、依法对全县的湿地进行巡护检查,对破坏、侵占、填埋湿地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科研宣教
1、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
2、通过媒体、网络、报纸等方式对湿地公园进行宣传;通过发放传单,举办各种活动等方式对湿地公园周边的群众传播湿地知识。
(三)野生动植物监测与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
1、开展湿地动植物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依法组织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2、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60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68.16
负责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湿地及其生态建设方针、政策法规;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相关保护与恢复项目;
1、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68.16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湿地及其生态建设方针、政策法规规划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并积极实施项目。
按要求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按要求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100%
≥95%
≥90%
<90%
2、湿地巡护
依法对全县的湿地进行巡护检查,对破坏、侵占、填埋湿地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保证湿地面积不减少
保证湿地面积不减少
≥100%
≥95%
≥90%
<90%
二、科研宣教
负责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
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
1、科普宣传
通过媒体、网络、报纸等方式对湿地公园进行宣传;通过发放传单,举办各种活动等方式对湿地公园周边的群众传播湿地知识;
湿地知识得到普及
湿地知识得到普及
≥100%
≥95%
≥90%
<90%
三、野生动植物监测与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
开展湿地动植物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依法组织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完成湿地动植物监测与保护以及疫源疫病的的防控工作
1、野生动植物监测与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
开展湿地动植物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依法组织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完成湿地动植物监测与保护以及疫源疫病的的防控工作
开展湿地动植物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依法组织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100%
≥95%
≥90%
<90%
四、湿地资源的监测工作
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完成湿地资源的监测
1、湿地资源的监测工作
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完成湿地资源的监测
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33.3005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科室未拟购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833.3005
1、房屋(平方米)
2529.19
671.3463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298.08
610.8221
2、车辆(台、辆)
1
9.18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0
4、其他固定资产
——
152.7742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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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闪电 国家 湿地 公园 管理处 部门 预算 信息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