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问题探究.docx
- 文档编号:29026340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188.62KB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问题探究.docx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问题探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问题探究.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问题探究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
问题探究
前言:
随着税法的改革与不断完善,以及我国社会主义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税务会计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并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为了企业会计的三大支柱。
集体企业经常成为税务机关检查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妥善处理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间的关系,在规范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已成为集体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通过研究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关系模式及问题分析,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提出构建适度分离模式的思路和建议,以期能够妥善协调处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使其符合企业经营管理,有效使税务会计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
财务会计税务会计适度分离模式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对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原则和税法各自相对独立和相分离的原则。
但企业纳税业务一直作为财务会计内容的组成部分,仅在企业经济核算中对涉及具体纳税事项的会计科目、账户及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处理,导致既不完整,又不具体。
随着2007《新企业会计会计准则》以及2008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再次更新,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被再次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会计信息由使用主体单一向主体多元化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基于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与基于税法的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
在西方,纳税会计已经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并驾齐驱,成为现代会计的三大支柱之一。
随着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律体系与国际税收惯例的逐步接轨,建立独立的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已成为社会经济和会计发展的必然要求。
图1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发展方向
(二)研究意义
正确处理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核算方面有很多不一致的处理方法,其差异化日益明显,两者分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尤其是“营改增”以来,税务部门对集体企业进行了多轮检查,税收风险加大。
从理论角度与实际角度探究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关系,恰当的处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具体差异,使其符合经营管理及依法治企的要求,有效使税务会计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对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意义重大。
二、现状及问题分析
从国际范围来看,根据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联关系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模式:
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独立的财税分离模式;
二是以法德为代表的财税合一模式;
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依据税收法律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的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即混合税务会计模式。
我国目前的情况与第三种模式较为接近。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模式,正在从原有的高度重合发展到现在的调整模式,并逐渐向分离模式的趋势发展。
但就目前而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还缺乏系统设计,存在着部分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背离,过分强调会计制度、税务制度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忽视了某些共性,造成了国家和与纳税人利益的对立。
而由于国家所处地位的优势,导致国家与纳税人在纳税利益关系上存在国家利益优先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发展。
另外,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依靠会计制度提供的数据资料来界定税基难度大大增加,会计、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和知识结构一时还跟不上实务操作要求。
(二)宏观原因分析
1.法律环境的影响
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模式的国家中,其经济法律一般来说相对完善,而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律尚未完善,现如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来支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执行。
2.经济体制的影响
我国的经济体制所有制发展趋势呈现多元化以及投资者分散化,在企业经营中,投资者以及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会计估计要求资本保全和防范措施,而政府则为了实现经济宏观调控要求企业及时的,足额的支付相关税费。
两者要求的不同,为了既能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又能保证国家的宏观调控能正常的进行,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只能各取其所需,选择了各自相对独立的道路。
3.企业组织形式的影响
在股份制公司的影响下,股东与潜在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完整准确要求更高,企业的会计信息必须充分反应和披露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财务会计在执行财务预算与决算时就以企业的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为核心,难以避免与税法存在冲突,最终导致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实行中存在明显差异。
4.企业规模的影响
大中型企业在会计核算和税务核算中一般能有自己的岗位分工,以及独立的核算机构,能更好的充分的反应两者在企业中的角色。
而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大部分小型企业由于考虑成本的问题,有的没有税务会计,即使有税务会计的也没有合理的进行岗位分工,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并没有合理的划分。
(三)微观原因分析
各个企业作为微观主体,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关系、具体差异等并没有清楚的认识,更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以至于在工作中把两者混为一谈,进而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
集体企业由于人员缺乏,知识水平层次不一,虽然在岗位上能够分为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但并没有一个系统清晰的认识和研究,在实际应用时往往捉襟见肘,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力不从心,税收风险加大。
(四)存在问题的成本效益分析
1.对财务会计成本的影响
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基础上,虽然两者的信息都是由企业提供,但是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的影响不同。
我国的涉税会计并没有完整的核算规则,在财务报表中所得税的计算仅通过简单的应纳所得税带过,而其他税费则只在流动负债项目中简单的列示,同时,新的会计准则在对于存在税费计算的情况下一般以“税费忽略不计”而带过,这大大增加了税务会计在计算时进行税务核算的工作量,增加了成本。
2.对税务部门成本的影响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分离与否,很大程度的决定了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成本和稽查成本。
由于税务会计没有独立的核算体系,也就无法独立的提供给税务机关独立的关于税务核算的资料,这就使的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征管时必须加大成本才能核算。
三、构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适度分离模式的思路
(一)微观层面措施
在微观层面上,各企业只有对财务会计和税务的内涵、联系、区别、具体差异有清晰的认识,才能在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1.明确两者的内涵
财务会计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状况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通过财务报表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流程如下: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原始凭证
图2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法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的对税款的形成进行计算并缴纳的过程,具有法律性、专业性、协调性、筹划性的特点。
具体流程如下:
1)将财务会计转来的已入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专用发票月末到主管税务机进行认证;核对无误后到税务机关的网上办税大厅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2)每月报税前必须对本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税局进行抄税,以核实企业的销项税额情况。
3)计算企业免抵退的进项转出税额。
4)每月在报税期(一般为月初15日前),将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销项发票抄税结果录入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录入进项转出税额;录入会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5)申报完成后,取得银行扣款通知税单进行记账。
图3税务会计工作流程图
2.明确两者的联系
(1)会计基本假设相同
①会计主体假设相同。
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为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可以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法人,也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由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等。
税务会计核算的会计主体是纳税人,即一个特定的具有一定独立经营能力的企业。
②持续经营假设相同。
两者都是假设企业在将来可预见的情况下,企业不会发生破产和清算,能一直进行合理的经营。
③会计分期假设相同。
企业的会计分期即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下,财务会计对其经营时间进行一定的期间划分,以满足企业的持续权责发生制原则。
而税务会计的分期即为纳税年度以及会计年度,两者的实质是相同的。
④货币计量的假设相同。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下进行核算,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国境内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其他记账本位币折合成人民币方可有效,而税务会计的核算过程也是以人民币为货币计量单位。
(2)税务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
在财务核算工作中,企业财务会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进而编制财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税务会计则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在财务会计所编制的资料下进行相关的税务调整,但其基础数据是依据财务会计核算的结果。
例如增值税含税收入的确定,财务会计通过价税分离的方式来确定收入以及应交税费,税务会计在月末或者法定的纳税期间通过从科目余额表中取数(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来确定应当纳税的基础。
举例1:
A企业是施工类一般纳税人,9月份实现工程老项目收入并开具发票111万元,支付并收到发票88.8万元,假设发票均为11%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考虑其他情况。
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
银行存款111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
②借:
主营业务成本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8
贷:
银行存款88.8
收入:
111/(1+11%)=100万元
销项税:
111/(1+11%)*11%=11万元
成本:
88.8/(1+11%)=80万元
进项税:
88.8/(1+11%)*11%=8.8万元
利润:
20万元
增值税:
2.2万元
会计核算完成后,税务会计即可根据财务数据计算出应交增值税为2.2万元,实际税负2.2%。
(3)税务会计影响着财务会计核算
由于税法的独立性,财务会计在很多领域也受税务会计的影响。
例如在房地产行业,从房屋销售到正式结转收入期间比较长,最长的跨度可在三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也会超过一年。
税法针对这种较为特殊的销售行为进行了专门性的规定,例如预缴纳营业税、预缴土地增值税,并按照预计毛利率缴纳所得税。
在财务会计领域,这些税费的缴纳并不能确认相关费用。
但在税务会计中,该成本费用视同发生,并且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计算,结转至相关会计科目,即预计的毛利率与预缴的税费等均视同法定实现,并且在会计科目中体现。
同时,税务会计对税收政策的选择也会影响财务会计的结果。
在上述例子1中假设发票是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11%税率的专用发票,但若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时,税务会计会根据税负情况做出判断,计税方式的选择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结果也会不同。
1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时:
收入开具11%专票,成本为3%专票,实际税负8.41%,利润13.79万元。
收入:
111/(1+11%)=100万元
销项税:
111/(1+11%)*11%=11万元
成本:
88.8/(1+3%)=86.21万元
进项税:
88.8/(1+3%)*3%=2.59万元
利润:
13.79万元
增值税:
8.41万元
2选择简易征收时:
收入开具3%专票,成本为3%普票,实际税负2.99%,利润18.97万元。
收入:
111/(1+3%)=107.77万元
增值税:
111/(1+3%)*3%=3.23万元
成本:
88.8万元
利润:
18.97万元
(4)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体现在财务报告中
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实现的素材,税务会计在结合财务会计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处理,财务会计也会根据税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关调整。
然而,最能体现两者相互协调的部分在于最终向外公布的财务报告。
例如,税法存在的大量的时间性差异,如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弥补,超支的广告费等可以在以后的年度内抵扣等等,为了反映这种税法带来的差异,财务会计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来实现与税务会计的协同。
又如,财务会计的所得税费用确认需要以税法的所得税费用作为最终确认数。
即财务会计不应当以会计利润表中的数据来直接确认年度所得税费用(一般情况下,在季度末可以简化为按会计利润来计提所得税费用,年末一次性调整),而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依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以最终税务会计确定的纳税额作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最终数据。
3.明确两者的区别
(1)目的不同
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便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
而税务会计的目的是通过编制纳税申报表为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的纳税信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
(2)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在核算过程中,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根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及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而税务会计是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程序下进行税务核算。
(3)核算原则不同
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收入与费用的基础,对于当期的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收到,只要为当期,都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与费用,能使收入与费用恰当的配比,合理的反映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做到准确,真实、有用。
而税务会计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只要为当期现金收到或支出的款项均应计入当期的收入与支出,比财务会计更加简便的反应相关的支出与收入,同时能有效的防止企业偷税漏税。
(4)核算范围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的全部资金活动,包括资金的投入、资金的循环与周转、资金的退出等过程,以全面反映企业的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而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时因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如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主要包括税收筹划、经营收入、成本与资产的计价、收益分配、税收减免与解缴等与纳税有关的资金运动,对纳税人与纳税无关的活动不予核算。
(5)基础要素与计算等式不同
在财务会计中,会计基础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要素,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必须满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编制利润表时则满足:
利润=收入-费用这一原则。
而税务会计中的要素包括了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其中应纳税额是核心,前三个因素都在为应纳税额的计算做准备。
在编制纳税申报表中,税务会计的四个要素构成了,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来反应企业的计税过程。
同时,税法上的应税收入与会计上的收入、扣除费用与费用也存在差异。
如财务会计中,收入要素定义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
然而在税务会计中,除了上述规定外,还包括大量的视同销售(增值税中10种行为被列为视同销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中对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非营利组织的5项收入等)。
项目
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
目的
报表使用者作决策
向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的纳税信息
依据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
各项税收法规
核算原则
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收付实现制为原则
核算范围
全部资金活动
纳税相关活动
基础要素与计算等式
基础要素一般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要素。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必须满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编制利润表时则满足:
收入-费用=利润
基础要素包括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其中应纳税额是核心。
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密不可分的,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影响,能正确的认识和利用他们之间的共性及区别是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业务的前提,更是我们为企业争取效益最大化的基础。
4.把握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具体差异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中的表现尤为突出,正因为差异的存在,会计科目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运而生。
下面以企业所得税为例,讲述它们的具体差异。
所得税会计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固定资产
①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差异。
会计处理时选择的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若与税法规定不同时,就会产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若会计确认的折旧大于税法规定的折旧额,即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若会计确认的折旧小于税法规定的折旧额,即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就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内,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因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作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因此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直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②后续计量产生的差异,主要产生于是否需要摊销及减值准备的提取,与固定资产差异大致相同。
(3)公允价值计量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因确认公允价值变动,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若公允价值上升,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若公允价值下降,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
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其账面价值会随之下降,而税法规定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计税基础不会因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变化,造成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其他直接调整事项。
由于税法的某些特殊规定,使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除上述项目外,存在部分直接调整的事项。
①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③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④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是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⑤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⑥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二)宏观层面建议
1.税务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制度保障
新税制的实施,难以适应《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原来规定的核算内容。
特别是在价内税与价外税共存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角色的互换,使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更加复杂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相当的企业难以熟悉角色的变换以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导致税务与财务不一致。
2.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提供途径保障
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已有十多年历史,传统电算化已比较成熟,软件技术也不断提高,并已初步形成我国独立的软件市场。
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集中化和可重复利用,为财务会计与纳税会提供了重要基础。
在电算化会计信息中,数据必须通过多级次的权限审核后确认,这对企业纳税会计参与会计凭证的审核来说尤其重要。
财务会计和纳税会计可以在不必增设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分开运作:
财务会计依据会计准则进行审核,它公允恰当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纳税会计依据税收法规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在税法制约下运作。
同时,电算化数据处理的实时性和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随机性、多样性将突现纳税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后的价值。
在会计电算化中,输入数据一旦确认即可产生各科目的综合信息资料,并可随时产生各种内容管理报表。
3.会计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高提供实施保障
近些年来,国家实行会计继续教育和岗位定期培训制度,每次会计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都把税法和税收制度学习作为主要内容。
加之一些大中型企业为了强化会计核算和依法合理纳税,经常聘请专家教授对会计人员进行专门的税收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辅导,使会计人员的纳税会计知识水平及操作技能大大提高。
同时,高等院校财会专业毕业生也越来越多,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财务会计理论基础,还具有税收、企业纳税筹划和纳税会计专业的扎实基本功。
四、结论
根据我国具体的社会、经济、法律等环境,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应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模式。
但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体系仍以成文法为主体,会计准则尚不具备由会计职业组织制定的背景,会计管理体制尚不能从根本上放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因此,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模式还不能完全分离。
我们既要正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又不能使两者分离程度过大,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适度分离的模式最为合理。
参考文献
1.黄爱玲,2005,《税务会计模式设计与选择》,《财会通讯》,第10期
2.赵红,2005,《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与协调》,《商场现代化》,第12期
3.魏朱宝,2005,《我国建立税务会计的理性思考》,《税务研究》,第5期
4.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2月15日发布
课题负责人:
李秀恩
责任单位:
东营供电公司方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课题组成员:
刘晨张春霞刘文静张冬梅崔燕胡秋晔
李金红朱国荣宋雪慧薄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务会计 税务 会计 企业管理 问题 探究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