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教育法学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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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教育法学复习资料
简答
1法律在组织和调控教育发展的作用?
答:
它规定了国家机关的在管理文化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保证了各种国家机关在组织和调控教育方面的职能的实现,教育事业真正作到有效发展。
以国家行政为例,任何国家要对教育进行有序的,科学的教育行政管理,就必须把国家的行政管理置于牢固的法制化的基础上,也只有借助于法律,才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有序化和科学化。
2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阶段?
答
(1)零星立法阶段
(2)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的阶段(3)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4)教育的综合法制阶段。
3教育的六部大法?
答
(1)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2)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4教育法的特点?
答
(1)形式上的特点在教育法之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教育法极富于变动性。
(2)内容上的特点,规定具有公定性;强制性;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
5教育法律关系特点?
答
(1)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发生的关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类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6几种基本的教育法律关系?
答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
7如何理解宪法是教育法的法源?
答一是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二是直接规定了教育教学的基本法律规范。
8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及其教育法律下的作用?
答它在教育方面制定,发布的法规,决定和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国范围内执行宪法和法律中有关教育方面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9在制定法律法规文件时遵循的基本要求?
答一要求名称应能反映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地位的高低,使人一目了然,通过名称就能知道这是哪一类,哪一级机关所发布二应能反映法律法规的规范对象,规范程度和规范的内容三法律文件的名称不宜太长或太短,过长则不便于准确记忆,过短则难以准确判断其效力等级和使用范围。
10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
答一义务教育法是调整实施义务教育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二职业教育法是以实施职业教育涉及的的社会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
三高等教育法是以高等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
四成人教育法是调整成人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的单行法。
五教师法是调整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一方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六民办教育法是以社会力办学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为调整对象的单行法。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
答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立法程序?
答一法律议案的提出二法律草案的审议三法律的通过四法律的公布。
13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
答首先,应加强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受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使公民懂得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仅有法律还是不够的还有赖于社会对教育法的遵守才能实现。
其次,法律能否得到遵守,还在于法律是否有实效性,再次,法律能否得到遵守,还在于执法是否有严肃性。
总之只有加强守教育,加强法律的实效性和执法的严肃性,教育法规才能真正发生法律效力,才能真正得到普遍的遵守。
14教育法的监督体制包括?
答权利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三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四执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
1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与企业组织的区别?
答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目的不同于企业,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不同于企业,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调节手段也不同于企业
16如何理解不以营利为目的学校?
答不以营利为目的,有利于维护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办学体制健康的发展,端正办学方向,保证必要的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同时有利于杜绝社会组织,个人以及教育机构一营利为办学宗旨,一办学为名,行集资之实,以高收费获取暴利,或以买卖文凭牟利的不法行为
17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
答一是行政法律主体,当其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8根据教育法规定,我国有权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主要有?
答国家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1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答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0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设立的原则?
答一民主管理与监督原则二权变性原则
2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管理的其他法律形式?
答一教学管理的法律形式二学校财务管理的法律形式
2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
答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与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任务?
答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24教师的法律概念的含义?
答一教师是专业人员,这就是教师的身份特征而言的二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
三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
24教师的基本权利?
答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这是教师应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
25教师的基本义务?
答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关于他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
26教师资格条件?
答一必须是中国公民二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三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四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27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答一提出申请二受理三颁发证书
28教师资格丧失的条件?
答一剥夺政治权利二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四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29教师聘任的特征?
答一教师聘任是教师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行为。
二以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三聘任双方依法签定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四教师聘任有着严格的程序。
30教师培养的形式?
答一定向型师范教育二开放性师范教育三混合型师范教育。
31教师考核的作用?
答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增强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忠于职责,努力进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32教师考核内容包括?
答一政治思想二业务水平三工作态度四工作成绩
33教师考核的原则?
答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准确性原则
34学生的权利?
答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上午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利
35学生的基本义务?
答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36学生的班级管理是哪些?
答一编班,分组和排座位,建立班级秩序二组建班委会,选拔培养班干部三建立班级规章制度四举行班会五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各种先进六作好个别学生的管理工作。
37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条例和规定?
答一《残疾人保障法》二《残疾人教育条例》根据法律法规,残疾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一接受受教育的权利二有接受适当教育的权利
38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方向?
答一正确确立我国学制改革的价值基础二要符合现代学制发展的趋势三合理调整学制结构的组成部分
39义务教育的特征?
答国家强制性普及性公共性免费性基础性
40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答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41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和根本任务?
答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42义务教育的对象?
答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岁入学
43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
答一制定规划,并组织落实。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三合理设置学校,保证办学标准四贯彻教育方针,确立学制和教学内容,五筹措教育经费,并给予保证六发展师范教育,培养培训师资七实行免费教育,帮助贫困学生就学八帮助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九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十奖惩贡献突出者,处罚违反法律者。
44我国义务教育办学体制的内容?
答一坚持国家为本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办学三其他社会力量办学
45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和管理使用?
答一国家财政拨款二城乡教育费附加三社会集资,捐资四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五设立教育专向资金六个人负担的教育经费
46三个增长的含义?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用逐年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47职业教育的特征?
答职业性社会性实践性终身性
48职业教育的教育方针?
答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应当对受教育者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49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保持三个有利于的思想?
答有利于高等教育的调整和已有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中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有利于培养基层和农村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科教兴业第一线服务。
50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
答一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责: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
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评估。
51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答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52成人教育的特征?
答社会性多样性实用性职业性速效性终身性
53成人教育的任务?
答一进行基础文化补习教育二进行岗位培训撒播进行专业性的中等和高等学历教育四进行大学后继续教育五进行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
54我国成人教育的办学体制?
答一企业,事业单位独自举办成人教育机构二行业系统举办成人教育机构三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成人教育机构四各单位联合举办成人教育机构五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举办成人教育机构
55办学主体举办成人教育遵循的原则?
答一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有效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必须面向生产和工作的实际三办学的层次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四必须与普通学校教育协调衔接
56会考的目的?
答在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给中学教学以正确的导向。
5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一种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考试制度,是一种水平考试,是我国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有机的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58学业证书的法律效力?
答学业证书的颁发及认定是一项国家特许的权利,是一种代表国家代表行使权利,依法作出的行为。
二学业证书的特有者,在获得学业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待遇。
国家给予法律保障,即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机构按规定颁发的学业证书予以承认,持有者以获得学业证书之日起,可以按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
59教育督导的作用/
答监控作用指导作用反馈作用
60教育督导的工作范围?
答包括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及其他有关工作,现阶段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教育,此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县级以上人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中等以下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目一些地方在两基评估验收基本结束后,已逐步开展了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其他教育的督导评估,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1教育督导的方式?
答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有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决定组织实施。
62教育法规定的责任有以下基本特征?
答一承担主体具有多重性二法律责任的承担具有相互性,三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关及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
63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行为人已构成行政违法及部分的行不当二行为人须具有行政法律责任能力。
三行为具有相应的情节。
64行政违法行为的免年责条件?
答一行为人无责任能力。
二超过时效。
三情节显著轻微。
四符合社会价值取向或者特殊需要。
65学校事故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应具有的特征?
答一学校或教师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二侵害行为的侵害对象是学生的人身权三必须是学校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66学校事故所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的特点?
答一是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是以侵权行为为前提的责任三具有强制性的责任四责任形式是财产责任。
67学校事故的分类?
答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方面有无过错?
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过错?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及教师方面的过错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三人身伤害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68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答一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二是一项专门的申诉制度三是一种行政性的申诉制度。
69提起学生申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有哪些?
答一提起申诉的人必须是不服学校处分或认为学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学生本人,如果年龄小可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
二必须针对特定的被申诉人,包括作出不利处分的学校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学校或老师三提出申诉的事项必须在教育法律法规的受理范围之内四提出申诉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70学生申诉范围的种类?
答一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各种违纪处分不服,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或其他处分二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人身权三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四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学生通信自由或通信秘密权,对学生进行不公平评价以及伤害学生受教育权等行为五以上未列及的有关学生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其他行为,学生均可提出申诉。
71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
答一有完善的法制保贯彻国家对于教育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二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的法律措施施与以救济。
三有完善的立法保障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以,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调节作用。
五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
六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与犯罪行为做斗争。
七有与现代化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啊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促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与转变,使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入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72教育法的功能?
答一通过几哦按语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通过教育立法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
(1)行政权利必须为国家所专有。
(2)行政范围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
(3)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4)行政目的必须以实现国家的职能为出发点。
三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支撑体系。
(1)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管理的法律形式
(2)教育经费管理的法律形式。
(3)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法律形式。
73学校事故法律责任分类?
答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无任何过错,对所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不负法律责任。
二如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教师在工作中有某些过失,但这些过失不是构成学生人身事故的原因,而仅是发生事故的一种条件,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教师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三对于因学校管理失当等原因导致学生在校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
四直接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教师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事故。
应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教师承担法律责任。
五由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工作人员明知或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较严重很严重的损害后果,却违反职责规定行为并造成事故发生的,应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对于在学校以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如果活动是由学校组织的,并且学校确有过错时,则学校应付法律责任。
名词解释
1教育法:
把教育法界说为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利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
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规定规范性文件
3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发布的,通常规定和调整某一方面带根本性,普遍性的法律。
4法律结构的要件:
构成法律文本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由法律名称,法律规范,制定机关,效力等级,时间效力,使用范围,法律文本等要件组成
5法律体系:
是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为基础,以部门法为主体,以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不同层次为结构,以和谐一致的内容和完整统一的形式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
6法律规定:
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
7法律制定的程序又称立法程序:
是国家机关在制订,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
8法律的实施:
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到实现。
9遵守法律:
法律实施的有一基本形式,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他们的活动都是合法的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10社会力量: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社会团体,学术团体以及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
1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
学校在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实行的对内部教育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
12办学自主权: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
13教师:
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4教师的权利: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国家对教师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15教师的义务:
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
16教师资格:
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他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17教师的职务制度:
国家对教师岗位位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18教师聘任制:
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有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19教师培养:
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性学历教育,属教师职前教育。
20教师的工资报酬:
教师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津贴奖金等内的工资性收入。
21学生的法律概念:
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受教育的公民。
22学生的基本权利:
教育法律赋予学生的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23学生的义务:
学生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参加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
24学籍管理:
对取得学习资格学生,从入学注册,升留级,转学转系,休学,复学,退学,开除,毕业与毕业资格审查等方面,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自身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并进行实施的管理。
25学制:
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国家颁布并保证实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交叉比例关系以及教育权利分配关系的教育基本制度。
26义务教育:
是依照法律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7职业技术教育:
根据一定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的普通教育基础上,对受教育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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