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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海信九麓府一期一标段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人:
孙弃愚
审核人:
于守湖
批准人:
单亦锋
2016年9月10日编制2016年10月1日实施
编制说明
一、本施工组织设计为海信九麓府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二、本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仅为施工现场总的组织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起总的指导作用。
对于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垂直运输、脚手架工程等,另外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来具体指导。
三、本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6、《建筑施工升降机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国家、行业、山东省及济南市发布的有关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规定。
目录
1工程概况7
1工程概况
海信九麓府一期一标段工程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东侧、二环北路南侧。
总建筑面积94887平米,由3栋地上建筑,分别为2号楼33层、3号楼32层、6号楼29层,地下建筑主楼位置地下3层,车库位置为地下2层,局部布置地下1层组成,主楼周边为商业网店。
2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对建筑业显得极为重要。
在工程施工中,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和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管理方针
3.1管理方针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3.2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杜绝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3.3管理目标分解图
详见(附图2)
4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投资者、业主、保险公司、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4.1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图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副经理、项目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安全工程师,各专业分包/专项发包公司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详见附页《安全保证体系图》。
(详见附表1)
4.2安全管理制度
4.2.1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4.2.2班前检查制
专业责任工程师和专业安全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含专业分包/专项发包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确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安全。
4.2.3外脚手架及大中型设备安全验收制
大中型设备及外脚手架安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需政府部门验收的,在自检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验。
4.2.4定期安全活动制
总包经理部要定期组织一次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4.2.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总包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4.2.6管理人员实行年审制
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其中,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学时。
4.2.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4.2.7.1危急情况停工制: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4.2.7.2事故报告制: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2告,及时抢救伤员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4.2.7.3安全生产奖罚制:
对每次检查中对于安全检查排名最后的班组或专业分包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停工整顿,对于表现突出的班组或者专业分包进行书面通报表扬。
4.2.7.4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严禁无证操作。
4.3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4.3.2生产副经理
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
4.3.3项目总工程师
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3.4安全负责人
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4.3.5机电安装负责人
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3.6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
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4.3.7其他部门
劳务管理部门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合约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的产品和材料。
4.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既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
4.4.1安全教育的特点
4.4.1.1安全教育的全员性:
安全教育是企业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先决条件,任何人不得例外。
4.4.1.2安全教育的长期性:
安全教育贯彻了每个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了每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贯穿了施工企业生产的全过程。
因此,安全教育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
4.4.1.3安全教育的专业性:
安全生产的管理性与技术性结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专业性要求。
4.4.2安全教育的内容
详见下页表
类别
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内容
安全
思想
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
知识
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
技术
教育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
法制
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受处分的先例
安全
纪律
教育
现场管理规定,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4.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程序
5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近年来发生的职工因工死亡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主要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这五类事故占总数的约90%左右的结论。
而在以上事故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都与安全防护有关。
因此,在建筑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安全防护工作。
5.1安全防护的重点分析
该工程安全防护工作的重点是:
5.1.1高空施工防坠落;
5.1.2外脚手架安全防护等;
5.1.3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护等;
5.1.4塔吊等大型机械的安全措施;
5.1.5立体交叉施工作业防物体打击措施;
5.2防护方案
5.2.1脚手架防护
5.2.1.1外墙脚手架搭设所用材质、标准、方法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5.2.1.2脚手架搭设前编制方案并进行审批;搭设时,底部作好基础,设置底座,横杆与立杆间距按方案搭设。
5.2.1.3外脚手架在施工层及最下面一层满铺脚手板,使脚手架与结构之间不留空隙,外侧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2.1.4每次暴风雨来临前,及时对脚手架进行加固;暴风雨过后,对脚手架进行检查、观测,若有异常及时进行矫正或加固。
5.2.1.5安全网在国家定点生产厂购买,并索取合格证。
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加工、作业场所在坠落半径以内时,必须要有防坠落和物体打击的措施。
5.2.1.6脚手架及防护做好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2.2“四口”防护
5.2.2.1通道口:
制作宽4米、高4米、长6米的定型化防护棚,顶面满铺双层木架板,两层间距为600mm,定型化防护棚正面及内侧张贴安全通道及安全知识宣传喷绘。
5.2.2.2预留洞口:
边长在500mm以下时,楼板配筋不得切断,用木板覆盖洞口,并固定。
楼面洞口边长在1500mm以上时,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
5.2.2.3楼梯口:
楼梯扶手用定型化防护栏杆,栏杆的横杆应为两道。
5.2.2.4电梯口:
使用14钢筋焊接钢筋网片,刷红白警戒色,防护钢筋网上方打膨胀螺栓固定在电梯口,下方钉18cm红白警戒色挡脚板,使用时上下开门。
5.2.3临边防护
楼层在砖墙未封闭之前,周边均需用粗钢筋制作成护栏,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刷红白警戒色。
5.2.4交叉作业的防护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作业时,属于交叉作业,应遵守下列要求:
5.2.4.1禁止在同一垂直面的上下位置作业,否则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5.2.4.2在进行构件焊接、模板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
模板、架于拆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设立警戒标志,专人监护。
5.2.4.3楼层堆物(如模板、扣件、钢管等)应整齐、牢固,且距离楼板外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m。
5.2.4.4高空作业人员应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5.2.4.5严格执行“三宝”使用制度。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
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动作灵敏的漏电保护器。
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背,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
5.3各专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3.1钢筋工程
5.3.1.1钢筋加工前由负责钢筋加工的工长对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调直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对所有机械的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3.1.2绑扎边柱、边梁钢筋应搭设防护架,高空绑扎钢筋和安放骨架,须搭设防护架或马道。
5.3.1.3多人转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角和塌落。
5.3.1.4绑扎3米以上柱、墙体钢筋时,搭设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
5.3.1.5绑扎框架梁必须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5.3.2模板工程
5.3.2.1支设柱模和梁模板时,不准站在梁柱模板操作,不准在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5.3.2.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5.3.2.3高空临边作业时,有向外坠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
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任何物体。
5.3.2.4模板拆除应经工长统一安排,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
高空作业严禁投掷材料。
5.3.3混凝土工程
5.3.3.1使用振动器的作业人员,穿胶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带有漏电保护的开关箱。
5.3.3.2严禁用振动棒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作锤使用,操作时使振捣棒头碰到钢筋或其硬物而受到损坏。
5.3.3.3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要求干燥绝缘,振捣器与平板保持紧固,电源线固定在平板上。
5.3.3.4混凝土泵输出的混凝土在浇捣面处不要堆积过量,以免引起超载。
5.3.4砌体工程
5.3.4.1停放搅拌机的地面必须夯实,用混凝土硬化。
以防止地面下沉造成机械倾倒。
5.3.4.2砂浆搅拌机的进料口上装上铁栅栏遮盖保护。
严禁脚踏在拌和筒和铁栅栏上面操作。
传动皮带和齿轮必须装防护罩。
5.3.4.3工作前检查搅拌叶有无松动或磨刮筒身现象。
检查出料机械是否灵活。
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5.3.4.4出料时必须使用摇手柄,不准用手转拌和筒。
5.3.4.5工作中如遇故障或停电,应拉开电闸,同时将筒内拌料清除,清理时必须由专人监护。
5.3.4.6不得在砌块运至操作地点时淋湿砌块,以免造成场地湿滑。
5.3.4.7车子运输砖、砂浆等时应注意稳定,不得高速跑步,前后车距不少于2m。
5.3.4.8车子推进吊笼里垂直运输,装量和车辆数不得超出吊笼的吊运荷载能力。
5.3.4.9禁止用手向上抛砖运送,人工传递时,应稳递稳接,两人位置避免在同一垂直线上作业。
5.3.4.10脚手板不得少于两块,其端头必须伸出架的支承横杆约20cm,但也不许伸过太长做成探头板。
5.3.4.11脚手板上每块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堆放砖块不得超过单行3皮。
5.3.4.12脚手架的高度应低于砌砖高度。
5.3.4.13不得站在墙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等工作,严禁踏上窗台出入平桥。
5.3.4.14砍砖时应向内打砖,防止碎砖落下伤人。
5.3.5装修工程
5.3.5.1室内抹灰时使用的木凳、金属脚手架等架设应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的脚手板内不应超过两人同时作业。
5.3.5.2不准在门窗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
5.3.5.3使用砂浆搅拌机搅拌砂浆,往拌筒内投料时,拌叶运转时不得用脚踩或用铁铲、木棒等工具拨刮筒口的砂浆或材料。
5.3.6楼地面工程
5.3.6.1清理楼面时,禁止从窗口、留洞口等处直接向外抛扔垃圾、杂物。
5.3.6.2剔凿地面时要带防护眼镜。
5.3.6.3夜间施工或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施工时,采用36V低压照明设备。
5.3.6.4提升井架运料,要注意联络信号,待吊笼平层稳定后再进行装卸操作。
5.3.6.5室内推手推车拐弯时,要注意防止车把挤手。
5.4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5.4.1统一要求
5.4.1.1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担任司机。
5.4.1.2起重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5.4.1.3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1.4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4.1.5塔吊、输送泵的管道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
5.4.1.6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5.4.1.7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暴要停止运作。
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5.4.1.8所有机械工均必须持证上岗。
5.4.2塔吊安全使用
5.4.2.1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5.4.2.2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应完整有效。
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
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
零星、细碎物资应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
起吊后应在离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5.4.2.3塔吊安装完毕,经济南市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的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混凝土输送泵安全使用
5.4.3.1每班班前须检查泵体各部位、油路系统、电气系统,一切正常后再开动泵机。
5.4.3.2停止输送后应对泵体、管道进行清洗,以备下次再用。
5.4.3.3管道接头和垂直段的附墙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螺栓应拧紧。
应经常检查螺栓松紧情况,以防止松脱造成事故。
5.4.3.4向溜槽内铲送混凝土的人员,应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浆液溅起后滑。
5.4.3.5输送泵应搭防砸、防雨、防晒的防护棚。
5.4.3.6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应正常并且水箱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应在正确位置。
压力系统应正常无泄露。
5.4.3.7装备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浆润滑管道。
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技师调整或处理。
如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返料斗,必要时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6-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
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5.4.3.8应保持水箱内储水,发现水质浑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
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
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
蓄能只能冲入氨气。
5.4.3.9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
用压缩空气冲压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5.4.4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5.4.4.1遵守操作规程。
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
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
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5.4.4.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5.4.4.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
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5.4.4.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5.4.4.5乙炔瓶上应有明显标志。
瓶上应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晒。
5.5安全用电
5.5.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5.5.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5.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4.5.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5.5.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5.1.4.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5.5.1.4.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5.5.1.4.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5.1.4.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工作。
5.5.1.4.5巡视
5.5.1.4.5.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5.5.1.4.5.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5.5.1.4.5.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5.5.1.4.5.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5.1.4.5.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5.5.1.4.5.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5.5.1.4.5.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5.5.1.4.5.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
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5.5.1.4.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5.5.1.4.6.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5.5.1.4.6.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5.5.1.4.6.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5.5.1.4.6.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4.5.1.4.6.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5.5.1.4.6.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5.5.1.4.6.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5.5.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5.5.2.1架空线路
5.5.2.1.1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5.5.2.1.2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5.5.2.1.3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5.2.1.4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5.5.2.2电缆
5.5.2.2.1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mm,并应盖砖保护。
5.5.2.2.2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5.5.2.2.3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5.5.2.2.4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5.5.3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5.5.3.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
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
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
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钢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2,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对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
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
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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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 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