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汽车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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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汽车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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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汽车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汽车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措施
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1.2各工序施工前应由主管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施工过程中设专职安全人员,要切实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操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书,工作期间全体工作人员要精神集中;
1.3作业时认真执行国家及成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1.4严禁酒后作业和在作业过程中嬉戏打闹;
1.5禁止私自拆改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在指定位置设置消防用具,不得私自搬用或挪用;
1.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1.7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大小便及乱扔垃圾。
二、吊装准备工作
2.1责任工长根据吊装工作内容选择吊车,填写吊车使用申请,明确汽车吊到场时间及调运时间。
2.2安排好吊车行车通道及作业平台,保证汽车吊进场后可顺利支设。
2.3汽车吊进场后应通知现场安全员,吊装前对汽车吊作业环境、吊具、钢丝绳等进行检查,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4专业工长应对吊装工人、信号工、吊车操作司机进行技术交底。
2.5吊装材料、构件、设备等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吊装前码放、装斗或安装吊耳等,便于吊装顺利进行。
2.6在吊索具选择时,根据起吊设备的重量对照各种型号钢丝绳的允许应力确定其型号及直径。
2.7起重机进场前,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起重机的出厂检测报告、年报告、产品说明书。
2.8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
三、吊运步骤
3.1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吊装前,必须做好全面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
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材料码放、装斗或吊耳等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吊装索具的系接必须牢固。
3.2试吊
试吊前检查确认,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全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
3.3吊运就位
由总指挥正式下令各副指挥,检查各岗位到岗待命情况,并检查各指挥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各岗位汇报准备情况,并用信号及时通知指挥台。
正式起吊,使吊物离开地面500—800mm时停止,并作进一步检查,各岗位应汇报情况是否正常;正常则继续起吊。
3.4构件、材料或设备下落及就位时,应严格按照信号工指示慢放慢落,必要时应有操作工人配合吊装。
四、吊装注意事项
4.1吊装玻璃时需用帆布绳,每次仅限吊装一块玻璃。
4.2起吊吊篮时注意吊篮平衡,防止倾斜、脱落,必须两人操作作业。
4.3吊装区域必须设置警示带,禁止行人、行车。
4.4就位要平稳,严禁突升突起。
4.5起吊过程中派人拉住揽风绳,防止大幅度摆动。
4.6起吊过程中要注意大、小钩配合,先提升大钩使钢丝绳绷紧,再起吊小钩调整好拉杆角度,然后大、小钩同步提升。
针对性交底:
一、汽车吊吊装注意事项
1.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1.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
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3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1.4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
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1.5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1.6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
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搁稳之后进行。
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加厚垫木调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m内无障碍物。
1.7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
1.8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1.9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1.10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
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11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12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13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
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14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1.1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1.16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构件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7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18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6.19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
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20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严禁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
1.21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
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
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1.22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
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1.23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1.24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25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26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7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28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29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二、特殊天气下吊装
2.1施工中,如遇有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2.2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三、钢丝绳使用注意事项
3.1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
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
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
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3.2钢丝绳进场前,项目物资人员与机电管理员应共同对钢丝绳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09和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钢丝绳编结长度要求。
3.3项目工长应负责对起重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培训考核,确保熟练掌握钢丝绳维护、使用和报废标准以及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3.4项目材料组负责建立钢丝绳档案,经过检验的钢丝绳打上色环,更换钢丝绳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旧绳由项目统一进行处理。
3.5起重指挥人员要根据吊运物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选择绑扎点,绑扎要牢固,尖锐边角处要用软物垫好。
3.6项目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大型设备机组长和塔吊机长应每周对吊具和索具进行专项检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人员应在班前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损坏与变形的情况,符合钢丝绳报废标准应立即报废。
3.7钢丝绳作吊索时,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倍。
3.8严禁新钢丝绳直接在高速、重载下直接使用,而要在低速、中载条件下运行一段时间,使新绳适应使用状态后,再逐步提高钢丝绳运行速度和加大提升载荷,即新钢丝绳必须经过初期磨合阶段。
3.9严禁钢丝绳跳槽,否则钢丝绳将会产生挤压变形、扭结、断丝、断股,严重缩短钢丝绳使用寿命。
3.10严禁钢丝绳高速运行时和其他物体摩擦。
3.11严禁钢丝绳散乱缠绕。
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应尽可能排列整齐。
如果散乱缠绕,则钢丝绳在工作时由于相互挤压也会出现导致钢丝绳结构破坏,产生早期断丝,直接影响钢丝绳使用寿命。
3.12严禁钢丝绳过载使用。
3.13严禁钢丝绳受到剧烈的冲击和振动。
钢丝绳使用过程中,如果运行速度频繁发生急剧变化,将造成冲击载荷。
每次冲击虽然只是瞬间加载,但隐含着极大危害性。
冲击负荷超过钢丝绳允许使用工作应力时就会产生断绳现象。
3.14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尽量做到不沾水,不在积水和潮湿的沙土中穿过。
应尽可能在干燥的环境下使用钢丝绳。
在容易生锈的条件下推荐使用镀锌钢丝绳。
3.15钢丝绳使用完毕,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绳长涂抹防锈油,并按规格分类存放于干净的地方。
四、“十不吊”的原则
4.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4.2斜牵斜挂不准吊;
4.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4.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4.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4.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4.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4.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4.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五、安全预防措施
5.1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
如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
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吊装。
(3)禁止斜吊。
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
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固,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7)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
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5.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2)在高空使用撬扛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
撬扛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3)工人如需在高空作业时,应尽可能搭设临时操作台。
(4)如需在悬高空的部位进行操作时,应在其上设置安全护栏。
5.3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4)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边,才能松钩或拆除时固定工具。
5.5其它安全措施
(1)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起吊工具应牢固可靠,做好试吊工作,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准吊装。
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吊装必须保持平衡,方可起吊。
(4)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6)现场设置警戒线,专人看守。
(7)应拉设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吊装现场。
(8)专职安全员现场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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