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100个黄金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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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100个黄金考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黄金考点100条
第一章
1.会计法律制度: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总称。
2.会计法律(XX+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注会法》(中介行业第一部法律)
3.会计行政法规(XX+条例):
国务院制定
《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4.会计部门规章(排除法):
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委制定
5.地方性会计法规(地名+XX):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会
6.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分级管理
7.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内容:
(1)制定统一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2)会计市场管理:
准入、运行和退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4)会计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
8.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9.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职责:
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考虑设置的三因素:
①单位规模的大小
②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③经营管理的要求
(3)会计人员选拔任用:
会计机构负责人除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需具备(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4)回避制度:
①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
10.会计核算的依据: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不都需要会计记录和核算)
11.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生成河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①伪造:
无中生有,虚假的
②变造:
在真实凭证上涂改、挖补
12.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①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②内容有误的:
原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
③金额有误的:
原开具单位只能重开
(2)记账凭证:
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13.财务报表:
“四表一注(附注)”;它们地位相同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会计档案:
①会计凭证
②会计账簿
③财务报告
④其他(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等)
[注:
各单位预算、计划、制度文件不属于]
15.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16.会计档案移交:
当年形成的,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保管期满后,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送至单位档案机构
17.会计档案查阅:
不得借出。
特殊情况下,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
1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永久和定期(五种:
3/5/10/15/25年)
[注: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9.会计档案销毁:
(1)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2)不许销毁的两个特例:
①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凭证
②正处在项目建设期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20.会计监督:
内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外部(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2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主体: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对象:
单位的经济活动
2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符合的要求:
四个“应当明确”
(1)相关岗位的分权制衡机制应当明确
(2)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
(2)重要性
(3)制衡性
(4)适应性
(5)成本效益
24.内部控制责任人:
(1)企业: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2)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负责人
25.内部控制目标:
(1)企业:
①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②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等真实完整
③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④促进企业实现战略发展
(2)行政事业单位:
①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②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等真实完整
③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
④有效防范舞弊和腐败
26.内部审计[不断发展变化的]
(1)审计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和执行
(2)内部审计的作用:
①预防保护
②服务促进
③评价鉴证
27.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主要实施主体:
财政部门
[注:
还包括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2)监督内容:
①单位是否依法设置帐簿
②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③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
④单位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28.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监督主体:
注会、会计师事务所
[注:
还包括单位和个人的检举揭发]
29.注会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
①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③注会审计可能会参考内部审计
(2)区别:
①审计独立性
②方式
③指责和作用
④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
30.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独设
(2)不设机构,在其他机构安排会计人员
(3)直接找代帐中介机构
31.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
档案机构(馆)的工作人员、审计人员、银行(医院)收银员
32.设置要求:
(1)按需设岗
(2)符合内部牵制要求
①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②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
(3)建立岗位责任制
(4)建立轮岗制度
33.会计工作交接(因病/工作调动/离职)流程:
提交申请—准备工作—移交点收—专人监交—后续事宜
34.交接中的监交:
(1)一般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单位负责人监交
35.交接后续事宜
(1)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字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原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3)不管什么原因,原移交人都要对他(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负责
36.会计从业资格:
(1)从事会计的,必须取得会从证
(2)因会计工作中违法而被吊销会从证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证书
(3)每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低于24个
(4)定期换证:
6年
(5)撤销的适用情形(在取得会从证的过程中):
①因会从证管理机构人员的过错帮助持证人取得会从证
②持证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会从证
(6)注销的适用情形:
①持证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②会从证被依法吊销
3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资格:
考试
(2)中级资格:
考试
(3)高级资格:
考试+评审
38.会计专业职务:
(1)高级职务:
高级会计师
(2)中级职务:
会计师
(3)初级职务:
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39.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从证
(2)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警告、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0.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拘役、有(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第二章
41.现金结算
(1)特点:
①直接便利
②不安全性
③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
④(管理)费用较高
(2)范围:
①职工工资、津贴
②个人劳务报酬
③个人的奖金
④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
⑤个人的劳保福利费
⑥个人的差旅费
⑦不超过1000元的零星支出
(3)限额:
一般的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开支;偏远/交通不便的:
5-15天的日常开支
42.支付结算(非现金结算)
(1)特征:
①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②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④是一种要式行为
⑤必须依法进行
(2)基本原则:
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43.办理支付结算要求
(1)基本要求
①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②必须按统一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③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金额:
大写+小写;两者不一致,无效]
④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变造、伪造[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绝对不得更改!
]
(2)填写要求
①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中文大写
②中文大写金额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③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5大写金额到元的,加“正/整”;到角的,可加可不加;到分的,不加
44.银行结算账户
(1)按存款人: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按用途:
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45.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不得办理]
(1)办理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2)只能开立一个
46.一般存款账户
(1)因借款需要
(2)必须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
(3)没有数量限制
(4)只存不取
47.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形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增资验资
4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原则
(3)守法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49.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1)开立
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②只需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2)变更条件
①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
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发生变更
(3)撤销条件
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关闭
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③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
[注:
因①②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需先撤销所有其他的银行结算账户]
50.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1)特征:
①债权凭证和金钱凭证
②设权证券
③文义证券
(2)功能
①支付
②汇兑
③信用
④结算
⑤融资
(3)票据行为
①出票
②背书
③承兑(商业汇票特有)
④保证
(4)票据当事人
①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②非基本当事人:
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5)票据权利(收钱的)
①付款请求权(先)
②追索权(后)
(6)票据责任(付钱的)
51.支票(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
(1)当事人:
出票人、收款人(持票人)、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种类:
①现金支票:
只支取现金
②转账支票:
只转账
③普通支票:
支取现金+转账
[注:
普通支票+两条平行线=划线支票(只转帐)]
(3)绝对记载事项:
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②没有“收款人名称”
[注:
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补记]
(4)支票属于“见票即付”,不另外记载付款日期;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5)支票上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付款人处实存的金额,即禁止签“空头支票”
(6)如签“空头支票”,银行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持票人也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票面金额的2%
52.(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
(1)当事人:
出票人(即付款人)、收款人(持票人)
(2)绝对记载事项:
①“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②有收款人名称,但没有“付款人名称”[银行既是出票人又是付款人]
(3)银行本票属于“见票即付”持票人需要在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提示付款
53.银行汇票(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
(1)当事人:
出票人(银行)、收款人(持票人)、付款人(银行)
(2)绝对记载事项:
①“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②存在“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可能是出票人的代理付款银行]
(3)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同时带着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两者缺一不可),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票面金额)请求付款
54.商业汇票(自然人不能使用!
)
(1)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
(2)当事人:
出票人(企业)、收款人(持票人)、付款人/承兑人(银行或企业)
55.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人:
企业/法人组织
(2)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等
(3)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4)非法定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
票据用途、合同编码等
56.商业汇票的承兑(付款人一旦答应承诺,即成为“承兑人”)
(1)提示承兑:
①见票即付的:
无需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③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
汇票到期日前
(2)承兑成立:
付款人答应承兑并签章后,应再将汇票退回持票人[两个动作需要同时完成!
]
57.商业汇票的背书(不能附加条件!
)
(1)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
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
(2)如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则该票据不得进行背书行为[即“不得转让”]
(3)不得记载的两项内容:
①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但背书行为仍然成立]
②部分背书——[整个背书行为不成立]
(4)法定禁止背书的汇票:
①被拒绝承兑的
②被拒绝付款的
③超过提示付款期的
58.商业汇票的保证(不能附加条件!
否则条件无效,但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1)保证人:
汇票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承担;票据债务人不可以充当保证人
(2)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
保证文句、保证人签章
(3)保证一旦成立,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收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4)当存在≥2个保证人时,他们相互之前也是承担连带责任
(5)假如保证人替被保证人[汇票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他就可以对被保证人行驶追索权。
59.商业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①见票即付的: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
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
(2)付款人(承兑人)付完款后,票据上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束
60.银行卡
(1)银行卡分类:
①按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
境内卡、境外卡
②按是否给予持卡人受信额度:
信用卡、借记卡
——延伸:
信用卡可分为:
贷记卡[无备用金]、准贷记卡[有备用金]
③按币种的币种不同:
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币种卡
④按信息载体不同:
磁条卡、芯片卡
⑤按发行对象不同:
单位卡和个人卡
(2)单位卡:
①“如何进”:
只能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能直接存入现金
②“如何出”:
不得透支,不能支取现金;销户时,将单位卡内的余额全部转入基本存款账户
(3)个人卡:
①“如何进”:
个人持有的现金直接存入;工资、劳务报酬转账存入
②“如何出”:
可支取亦可转账
(4)贷记卡的“非现金交易”优惠:
免息还款期(≤60天)、最低还款额(首语最低还款额为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每张银行卡每天的取现额度:
①贷记卡:
2000元
②借记卡:
2万元
61.汇兑(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异地)
(1)当事人:
汇款人(付款人)、收款人、汇出银行、汇入银行
(2)汇款回单[汇出银行签发给汇款人的]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得作为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撤销:
对尚未汇出的款项
(4)退汇:
对已经汇出的款项
62.委托收款(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同城/异地)
(1)当事人:
收款人、付款人、银行
(2)结算款的划回方式由收款人决定
63.托收承付(单位,异地)
(1)当事人:
收款人(卖家)、收款人开户行、异地付款人(买家)、付款人开户行
[注:
使用主体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
!
]
(2)适用范围:
正常的商品交易、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款
[注:
代销、寄销、赊销都不得办理!
!
!
]
(3)结算起点:
≥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
:
≥1000元
(4)承付货款方式
①验货付款:
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次日起10天
②验单付款:
自付款人开户行发出通知次日起3天
64.国内信用证(单位,同城/异地)
(1)性质:
不可以撤销/不可以转让
(2)当事人:
申请人(买家)、受益人(卖家)、开证行(替申请人付钱的)、[通知行]、议付行(替受益人收钱的)
(3)适用范围:
国内企业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
(4)基本程序:
①开证——开征银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②通知
③议付
④付款——申请人金额不足的,开证行仍在规定时间足额支付给受益人,不足的金额视作申请人贷款
第三章
65.税收
(1)作用:
①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②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③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④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2)特征:
①强制性
②无偿性(核心)
③固定性
(3)分类:
①按征税对象: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②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
工商税类(税务机关征)、关税类(海关征)
③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④按计税标准:
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从价+从量)
66.税法分类
(1)按功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法律级次:
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
67.税法构成要素
(1)三个最基本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2)税率:
①比例②定额③累进
(3)计税依据:
①从价计征②从量计征③复合计征(从价+从量)
(4)纳税期限:
①按期②按次
(5)减免税:
①减税:
少交税;免税:
不交税
②起征点:
达到全部交税;没达到不交税
③免征额:
达到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交税;没达到不交税
68.增值税分类
(1)生产型: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所对应的增值税
(2)收入型:
只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对应的增值税
(3)消费型:
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总价对应的增值税
69.增值税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①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包括:
电力/热力/气体)
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提供的应税服务[“营改增”后的全部营业税应税项目]
(2)特殊规定:
①增值税的视同销售(8种情形)
②混业经营:
兼有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并计算税额;未分别核算的,选其中最高的税率计征
70.增值税纳税人[按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1)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①没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偶尔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③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非企业单位(如:
政府机关/医院/学校)
④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小规模纳税人
①生产企业:
每年应税销售额≤50万
②非生产企业(如:
商品零售/批发企业):
每年应税销售额≤80万
③对外提供应税服务的:
每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
④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非企业单位(如:
政府机关/医院/学校)
⑤每年的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71.增值税税率[要求记住!
]
(1)基本税率:
17%【销售、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租赁】
(2)低税率:
13%/11%/6%
(3)零税率:
0%——出口货物时适用
(4)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72.进项增值税
(1)可抵扣的情形: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买价*13%]
(2)不得抵扣的情形:
①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73.销售额为含税(增值税)价的情形
(1)增值税普通发票;
(2)商品零售价格;(3)价外费用
74.消费税(税率表不用记忆!
)
(1)征收税目:
15种
[注:
新增了电池和涂料,删减了汽车轮胎、酒精]
(2)税率:
①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②复合(比例+定额):
卷烟(在批发环节按复合办法再加征一次)、白酒
③比例税率:
其他消费品
(3)征税范围: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自己缴纳;受托方为个人以外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②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75.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按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分]: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注: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企业所得税!
]
(2)税率【要求记住!
】
①基本税率:
25%
②优惠税率:
20%(小微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
(3)计算公式
①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准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②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①不征税收入:
不属于企业经营创造的利益
A.财政拨款
B.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资金
C.其他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②免税收入:
属于企业经营创造的利益,但是根据规定可不用交税的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C.在我国境内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处取得与其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准予扣除项目
①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额的60%,但是≤当年营业(销售)收入的5%
②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当年营业(销售)收入的5%[准予以后年度结转继续扣除]
③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的14%[准予以后年度结转继续扣除]
④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的2%[准予以后年度结转继续扣除]
⑤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的2.5%[准予以后年度结转继续扣除]
⑥捐赠支出:
≤年利润总额的12%
⑦亏损弥补:
延续弥补期≤5年
(6)不得扣除项目[9项]
注:
①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
②罚金和罚款又可分为行政性(工商部门/法院处罚)的和经济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处罚)的,只有行政性的不得扣除!
76.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不用记忆!
)
(1)纳税人[按住所和居住时间分]:
居民纳税人(无限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有限义务)
[注: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
(2)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加成征]
①收入≤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收入>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③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相关税率-速算扣除数
(4)稿酬所得[对应纳税额再打“7折”]
①收入≤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②收入>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5)需自行申报的纳税人
①年所得收入≥12万的
②从国内至少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的
③从国外取得所得的
④有收入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
77.税收登记
(1)开业登记:
先工商,后税务;自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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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财经 法规 100 黄金 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