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docx
- 文档编号:3031365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53.21KB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docx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复查工作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规范鲁班奖复查工作,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鲁班奖的复查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施工的工程。
第三条鲁班奖复查工作要体现“优中选优”的原则。
工程复查采取量化指标评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鲁班奖评选表彰改为每两年一次,但为了避免评选年度的工程复查工作过于集中,影响复查工作质量,因此,各地区、各行业协会应按照每次申报工程总额分两年进行推荐,并配合做好当年推荐工程的申报复查工作。
第五条鲁班奖复查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
第二章工程评价基本要求
第六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对工程的整体水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工程必须安全、适用、美观
1、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2、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规范,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5、工程装饰细腻,工艺考究,观感质量上乘。
6、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编目规范,具有可追溯性。
(二)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六项以上,且成效显著;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所创新。
3、通过省(部)级及以上新技术(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施工过程符合“四节一环保”
1、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面符合绿色施工规定的指标。
2、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荣誉称号。
(四)工程管理科学规范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过程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2、运用现代项目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3、符合建设程序,规章制度健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手段先进。
(五)综合效益显著
1、项目建成后产能、功能均达到设计要求。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同类型工程领先水平。
3、使用单位满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三章工程复查任务和程序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申报鲁班奖工程初审结果,按照区域申报工程的数量和工程类别组成若干个复查组,集中时间复查。
复查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遴选,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复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查看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资料。
(三)查看工程施工关键技术的难度及工程质量特色和不足之处。
(四)查看工程新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绿色施工)和工程交付后使用或产能情况。
(五)按“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附表1)的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
(六)对上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复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特色、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措施、交付后运行情况、工程的不足之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第九条工程的推荐单位配合鲁班奖的现场复查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为复查组提供现场检查所必须的登高、照明、检测等工具设备,并将工程资料提前送到指定地点。
复查时由推荐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申报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复查工作。
第十条复查时间每个工程一般为2天,规模大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延长时间。
第十一条工程复查首次会
(一)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
(二)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时间一般控制在20至30分钟,放映DVD录像,复查组专家提问。
(三)复查组听取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或产能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总体评价。
征求意见时,申报单位的人员应回避。
(四)复查组组长宣布专业分组和工程实体抽检部位。
第十二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房屋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工作量不低于总体量的10%。
抽查时应内外结合,上下兼顾,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
隐蔽工程实体质量可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检验测试记录加以证实。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原件)
1、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及专业分包的合同;
5、施工许可证(行业有特殊要求时,按行业规定);
6、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规划、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安全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7、各地区或行业结构优质工程的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8、省(部)级优质工程的文件、证书;
9、省(部)级优秀设计证书或对工程设计水平评价证明等资料;
10、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工法、科技示范工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地市级及以上文明施工的文件或证书。
(二)工程资料总体要求
1、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
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工程资料要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归档立卷,建立三级目录;
4、工程资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
(三)施工资料主要抽查的共性内容(这部分是施工资料的共性要求,不同行业资料方面的个性要求,详见各专业部分)
1、查看施工管理资料中的企业资质及相关专业人员的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资质证书、专业分包资质等级是否符合本工程要求;
2、查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等施工技术资料;
3、复核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针对本工程的相关检测报告;
4、查看涉及结构安全及工程耐久性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图纸会审,重大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沉降位移观测记录等;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地(桩)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4)钢筋接头及钢结构焊缝的强度检测报告;
(5)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非破损检测记录、结构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6)监理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及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5、涉及工程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施工物资、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
(2)有抗渗防水要求的构件抗渗检测报告、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记录、屋面蓄水检验记录、淋水试验记录或大雨观察记录等;
(3)节能保温测试等记录;
(4)环境检测或验收等记录;
6、查看涉及运行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各类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试验运行记录;
(2)各类工程电气工程全负荷试验记录;
(3)各类工程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4)电梯工程系统试运行及电梯运行记录;
7、施工过程控制资料:
(1)各种物资进场的复试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件;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核查竣工图:
(1)检查竣工图是否完整;
(2)当对工程发现疑义时,要重点核查相应的竣工图。
第十四条工程复查总结讲评
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复查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讲评的主要内容为:
各工程质量复查情况,对工程资料的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特色与不足之处等。
第十五条质量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一)复查组组长在总结讲评会前应召开组内小结会,由复查组全体专家按“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内容进行评分(见附表1),评分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在总结讲评会上宣布。
(二)综合评价分“上好”、“好”、“较好”三种。
“上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无论宏观或微观都较完美,有个别细小问题,可立即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表示非常满意;综合评分为90分以上。
“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非主要部位有少量不足之处,但可以通过整改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表示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以上至90分及以下。
“较好”—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存有一些不足或质量问题,通过整改不影响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比较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及以下。
(三)复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时,复查组不予推荐,并向评审委员会如实汇报。
1、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质量问题;
2、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3、存在渗漏现象(含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及墙体等处);
4、工程资料严重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
5、工业项目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废渣)主要排放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
6、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十六条各复查组复查工程全部结束后,由组长主持召开本组总结会,在复查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复查工程进行分类评价排序。
当出现不同意见时由组长决定其评价排序,并将不同意见如实向中国建筑业协会书面汇报。
其分类评价排序情况由全体成员签名后密封送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任何人无权向外泄露。
第四章房屋建筑工程复查重点
第十七条:
本章适用于住宅工程、公建工程及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
第十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的主要部位:
房屋建筑工程必查部位应包括:
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主要公共部位、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地下室、水电设备及管线、各种机房及不少于两个标准层。
住宅工程复查时,还应至少听取5至10家住户的意见。
第十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实体抽查部位的质量要求:
(一)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基础安全、可靠、耐久;沉降变形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无不均匀沉降或不合理的变形引起主体结构产生裂缝或倾斜;沉降及位移等观测数据正确有效;现场检查无因地基与基础质量问题引起主体结构工程出现裂缝、倾斜或变形;无因建(构)筑物周围回填土沉陷造成散水被破坏等情况;回填土回填密实,无不均匀沉陷造成散水被破坏等情况;变形缝、防震缝的设置合理,且无开裂变形等情况。
(二)主体结构工程
主体结构应安全、可靠、耐久,内坚外美;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裂缝、变形以及外观缺陷;建筑物的垂直度偏差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墙体、地面及顶板无结构裂缝和渗水情况;钢结构铆(焊)接、焊缝、表面涂层、防火涂料的质量,压型钢板、钢平台、钢梯、钢栏杆等安装质量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屋面工程
屋面排水组织应明晰、有序,屋面构造做法、防水设防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无渗漏、倒坡、积水和起鼓现象;各种突出屋面结构及基座排列整齐美观,变形缝处理符合设计要求;上屋面检查口防雨设施安装到位,金属板材屋面接头、连接和固定等细部做法合理规范。
(四)装饰装修工程
外立面、内墙面、顶棚、地面饰面材料安装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建设 工程 鲁班 国家 优质 复查 工作 准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