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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条文说明
1总则
1.1.1本条是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施工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1.1.2本条明确指出,本规范仅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撑式)
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
同时还强调了单排脚手架不适用的范围,以利于保证安全。
不适用的四种情况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第2.0.12条的规定制定的,这些规定在部分省、市建筑公司已编入操作规程中。
1.0.3~1.0.4这是针对目前施工现场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而作的规定,旨在确保脚手架工程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最大限度地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1.0.5关于引用标准的说明:
我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ø48×3.5㎜钢管绝大部分是焊接钢管,属冷弯薄壁型钢材,其材料设计强度f值与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值,应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
在其他情况采用热轧无缝钢管时,则应引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
2术语、符号
2.1术语
本节术语所述脚手架各杆件的位置,示于图1。
2.2符 号
本规范的符号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的规定。
3构配件
3.1钢管
3.1.1本条规定的说明:
(1)试验表明,脚手架的承载能力由稳定条件控制,失稳时的临界应力一般低于100N/mm2,采用高强度钢材不能充分发挥其强度,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比较经济合理;
(2)经几十年工程实践证明,采用电焊钢管能满足使用要求,成本比无缝钢管低。
为此,在德国、英国的同类标准中也均采用。
3.1.2本条规定的说明:
(1)我国和英、日、德等国几十年的过程实践证明:
直径48㎜钢管具有使用性能好的特点,所以在各国的标准中都规定采用。
鉴于目前仍有一些省、市建筑公司拥有相当数量直径51㎜的钢管,从经济考虑不能禁止使用,只能逐步淘汰。
建议已使用的单位不要再扩大使用量;
(2)限制钢管的长度与重量是为确保施工安全,运输方便。
3.1.3本条规定了钢管应具备的形状与表面质量,有利于确保钢管受力和立杆对接平稳。
3.2扣件
3.2.1本条的规定表明:
本规范在现阶段暂不推荐钢板冲压扣件,其原因是这样扣件尚无标准,难以检查验收,而且盖板受力后又易产生变形,重复使用次数比可锻铸铁扣件少。
3.2.2本条的规定旨在确保质量,因为我国目前各生产厂的扣件螺栓所采用的材质差异较大。
检查表明,当螺栓扭力矩达70N·m时,大部分螺栓已滑丝不能使用。
3.3脚手架
3.3.1本条规定旨在便于现场搬运和使用安全。
4荷载
4.1荷载分类
4.1.1~4.1.3本条采用的永久荷载(恒荷载)和可变荷载(活荷载)分类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第2.1.1条确定的。
在进行脚手架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构配件的设置数量,且在施工过程中不能随意增加。
脚手板粘积的建筑砂浆等引起的增重是不利于安全的因素,已在脚手架的设计安全度中统一考虑。
4.2荷载标准值
4.2.1对脚手架恒荷载的取值,说明如下:
(1)对附录A表A-1的说明
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的计算条件如下:
1)构配件取值:
每个扣件自重是按抽样408个的平均值加两倍标准差求得。
直角扣件:
按每个主节点处二个,每个自重:
13.2N/个;
旋转扣件:
按剪刀撑每个口接点一个,每个自重14.6N/个;
对接扣件:
按每个6.5m长的钢管一个,每个自重18.4N/个;
横向水平杆每个主节点一根,取2.2m长;
钢管尺寸:
ø48×3.5㎜,每米自重:
38.4N/m。
2)计算图形见图2。
由于单排脚手架立杆的构造与双排的外立杆相同,故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按双排的外立杆等值采用。
为简化计算,双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时采用内、外立杆的平均值。
(2)对表4.2.1的说明
脚手板的自重,按分别抽样12~50快的平均值加两倍标准差求得。
4.2.2本条规定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主要是根据我国长期使用2kN/㎡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了国外同类标准的荷载系列,如德国为1、2、3kN/㎡、英国为0.75、1.5、2.0、2.5、3.0kN/㎡确定的。
4.2.3对风荷载的规定说明如下:
(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风荷载标准值中,还应乘以风振系数βZ,以考虑风压脉动对高层结构的影响。
考虑到脚手架附着在主体结构上,故取βZ=1.0;
(2)对基本风压Wo值乘以0.7修正系数,其根据是: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基本风压Wo是根据重现期为30年确定的,而脚手架使用期较短,一般为2~5年,遇到强劲风的概率相对要小得多;0.7是参考英国脚手架标准(BS5973-1981)计算确定;
(3)脚手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发布比较复杂,国内研究不多,仅广东省建筑施工设计研究所对广东国际大夏脚手架做过风洞实验。
国外相关标准在脚手架风荷载计算方面也都未给出具体方法。
4.2.4脚手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µs主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
应该指出,脚手架上风荷载的作用比较复杂,目前的研究还很不够,尚待积累经验核科学试验,使确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能满足各种情况的需要。
对附录A表A-3的说明:
敞开式扣件钢管脚手架的挡风系数是由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1.2————节点面积增大系数;
An————一步一纵距(跨)内钢管的总挡风面积An=(La+h+0.325Lah)d;
La————立杆纵距(m);
h————立杆步距(m);
0.325————脚手架立面每平米剪刀撑的平均长度;
d————钢管外径(m)。
4.3荷载效应组合
4.3.1本条明确规定了脚手架的荷载效应组合,但未考虑偶然荷载,这是由于在本规范第9章中,已规定不容许撞击力等偶然荷载。
4.3.2鉴于在立杆稳定性计算中,底层立杆的轴向力最大,起控制作用,而当基本风压为0.35kN/㎡时,风荷产生的附加应力小于设计强度的5%,故可以忽略风荷载。
5设计计算
5.1基本设计规定
5.1.1~5.1.3这几条所规定的设计方法与荷载分项系数等,均与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一致。
脚手架与一般结构相比,其工作条件具有以下特点:
(1)所受荷载变异性较大;
(2)扣件连接节点属于半刚性,且节点刚性大小与扣件质量、安装质量有关,节点性能存在较大变异;
(3)脚手架结构、构件存在初始缺陷,如杆件的初弯曲、锈蚀,搭设尺寸误差、受荷偏心等均较大;
(4)与墙的连接点,对脚手架的约束性变异较大。
到目前为止,对以上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够,缺乏系统积累和统计资料,不具备独立进行概率分析的条件,故对结构抗力乘以小于1的调整系数,其值系通过与以往采用的安全系数进行校准确定。
因此,本规范采用的设计方法在实质上是属于半概率、半经验的。
5.1.4用扣件连接的钢管脚手架,其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与立杆轴线在主节点上并不汇交在一点。
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荷载至立杆时,存在偏心距53㎜(图3)。
在一般情况下,此偏心产生的附加弯曲应力不大,为了简化计算,予以忽略。
国外同类标准(如英、日、法等国)对此项偏心的影响也做了相同处理。
由于忽略偏心而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本规范已在有关的调整系数中加以考虑(见5.3.1~5.3.4条说明)。
5.1.6关于钢材设计强度取值的说明
本规范按《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的规定,对Q235-A级钢的抗拉、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f取为:
205N/mm2。
这是对一般结构进行可靠度分析确定的。
5.1.7表5.1.7给出的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的标准值除以抗力分项系数1.25得到的。
5.1.8表5.1.8的容许挠度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及《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的规定确定的。
5.1.9本条规定立杆的容许长细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第5.3.7条规定的150,说明如下:
几十年来,我国和英、日、德等国一直采用直径为48㎜、壁厚3~4㎜的钢管。
搭设步距为1.8~2.0m的装修脚手架,其长细比用本规范第5.3.3条规定的计算均大于150(表1),若采用150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为此,本条参考了英国同类标准BS5973-1981的规定,确定了表5.1.9给出的容许值。
由于其它压(拉)杆是按单根杆件进行验算,不能采用本规范表5.3.3给出的µ值,而取µ=1.27,这是按步距、纵距均为2m+0.2m时,斜杆的长度在[λ]=250条件下计算确定。
表1我国现有双排脚手架采用的长细比
连墙件布置
横距(m)
计算长度系数(µ)
步距(m)
长细比(λ)
三步三跨
1.05
1.7
1.8
2.0
194
215
1.55
1.8
1.8
2.0
205
229
注:
表中λ值未考虑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值(见本规范第5.3.3条)。
5.2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计算
5.2.1~5.2.4对受弯构件计算规定的说明:
(1)关于计算跨度取值,纵向水平杆取立杆纵距,横向水平杆取立杆横距,便于计算也偏于安全;
(2)内力计算不考虑扣件的弹性嵌固作用,将扣件在节点处抗转动约束的有利作用作为安全储备。
这是因为,影响扣件抗转动约束的因素比较复杂,如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大小、杆件的线刚度等。
根据目前所做的一些实验结果,提出作为计算定量的数据尚有困难;
(3)纵向、横向水平杆自重与脚手板自重相比甚小,可忽略不计;
(4)为保证安全可靠,纵、横向水平杆的内力(弯矩、支座反力)应按
不利荷载组合计算。
有关纵、横向水平杆在不利荷载组合下的内力计算方法可在建筑结构静力计算手册中直接查到:
(5)横向水平杆计算简图中,本条规定外伸长度不超过500㎜,在伸出长度上的荷载规定为300㎜,这是根据我国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图5.2.4的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适用于施工荷载由纵向水平杆传至立杆的情况,当施工荷载由横向水平杆传至立杆时,作用在横向水平杆上的是纵向水平杆传下的集中荷载,应注意按实际情况就是。
此图只说明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的确定方法。
在第5.2.1条未列抗剪强度计算,是因为钢管抗剪强度不起控制作用。
如ø48×3.5的Q235-A级钢管,其抗剪承载力为:
上式中K1为截面形状系数。
一般横向、纵向水平杆上的荷载由一只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只有8.0kN,远小于[v],故只要满足扣件的抗滑力计算条件,杆件抗剪力也肯定满足。
5.2.5脚手板荷载和施工荷载是由横向水平杆(南方作法)或纵向水平杆(北方作法)通过扣件传给立杆。
当所传递的荷载超过扣件的抗滑承载能力时,扣件将沿立杆下滑,为此必须计算扣件的抗滑承载力。
立杆扣件所承受的最大荷载,应按其荷载传递方式经计算(或查建筑结构静力计算手册)确立。
5.3立杆计算
5.3.1~5.3.4考虑到空间式钢管脚手架是受人为操作因素影响很大的一种临时结构,设计计算一般由施工现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所给脚手架整体稳定性的计算方法力求简单、正确、可靠。
应该指出,第5.3.1条规定的立杆稳定性计算公式,虽然在表达形式上是对单根立杆的稳定计算,但实质上是对脚手架结构的整体稳定计算。
因为公式5.3.3中的µ值是根据脚手架的整体稳定试验结果确定的。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脚手架有两种可能的失稳形式:
整体失稳和局部失稳。
整体失稳破坏时,脚手架呈现出内、外立杆与横向水平杆组成的横向框架,
沿垂直主体结构方向大波鼓曲现象,波长均大于步距,并与连墙件的竖向间距有关。
整体失稳破坏始于无连墙件的、横向刚度较差或初弯曲较大的横向框架(图4)。
一般情况下,整体失稳是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
局部失稳破坏时,立杆在步距之间发生小波鼓曲,波长与步距相近,内、外立杆变形方向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当脚手架以相等步距、纵距搭设,连墙件设置均匀时,在均布施工荷载作用下,立杆局部稳定的临界荷载高于整体稳定的临界荷载,脚手架破坏形式为整体失稳。
当脚手架以不等步距、纵距搭设,或连墙件设置不均匀,或立杆负荷不均匀时,两种形式的失稳破坏均有可能。
由于整体失稳是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故本条只规定了对整体稳定按公式(5.3.1-1)、(5.3.1-2)计算。
为了防止局部立杆段失稳,本规范除在第6.3.3条中将底层步距限制在2m以下外,尚在本规范第5.3.5条中规定对可能出现的薄弱的立杆段进行稳定性计算。
(2)关于脚手架立杆稳定性按轴心受压计算(5.3.1-1、2)的说明
1)稳定性计算公式中的计算长度系数µ值,是反映脚手架各杆件对立
杆的约束作用。
本规范规定的µ值,采用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1964~1965年和1986~198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于1988~1989年分别进行的原型脚手架整体稳定性试验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其µ值,在1.5~2.0之间。
它综合了影响脚手架整体失稳的各种因素,当然也包含了立杆偏心受荷(初偏心e=53㎜,图3)的实际工况。
这表明按轴心受压计算是可靠的、简便的。
2)关于施工荷载的偏心作用。
施工荷载一般是偏心地作用于脚手架上,
作业层下面邻近的内、外排立杆所分担的施工荷载并不相同,而远离作业层的内、外排立杆则因连墙件的支承作用,使分担的施工荷载趋于均匀。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脚手架结构自重产生的最大轴向力与由不均匀分配施工荷载产生的最大轴向力不会同时相遇,因此公式(5.3.1-1)、(5.3.1-2)的轴向力N值计算可以忽略施工荷载的偏心作用,内、外立杆可按施工荷载平均分配计算。
试验与理论计算表明,将3.0kN/㎡的施工荷载分别按偏心与不偏心布置在脚手架上,得到的两种情况的临界荷载相差在5.6%以下,说明上述简化是可行的。
(3)脚手架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的确定
本规范采用《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规定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
法”,而结构安全度按以往容许应力法中采用的经验安全系数K校准。
K值为:
强度K1≥1.5,稳定K2≥2.0。
考虑脚手架工作条件的结构抗力调整系数值,可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推导求得:
1)对受弯构件:
不组合风荷载
组合风荷载
2)对轴心受压构件:
不组合风荷载
组合风荷载
上列式中SGk、SQk————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分别产生的内力和。
对受弯构件内力为弯矩、剪力,对轴心受压构件为轴力;
SWk————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内力;
f————钢材强度设计值;
FK————钢材强度的标准值;
W————杆件的截面模量;
————轴心压杆的稳定系数;
A————杆件的截面面积;
0.9,1.2,1.4,0.85————分别为价格重要性系数,恒荷载分项系数,活荷载分项系数,荷载效应组合系数;
γm————材料强度分项系数,钢材为1.165;
γRγRW————分别为不组合和组合风荷载时的结构抗力调整系数。
根据使新老规范安全度水平相同的原则,并假设新老规范采用的荷载和
材料强度标准值相同,结构抗力调整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对受弯构件
不组合风荷载
组合风荷载
2)对轴心受压杆件
不组合风荷载
组合风荷载
上列式中
对于受弯构件,0.9γR及0.9γRW可近似取1.00;对受压杆件,0.9γR及0.9γRW可近似取1.333,然后将此系数的作用转化为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1.155予以考虑。
5.3.6对本条规定说明如下:
公式(5.3.6-1,5.3.6-2)是根据公式(5.3.1-1,5.3.1-2)推导求得。
5.3.7规定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50m的依据:
(1)根据国内几十年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国内脚手架的调查,立杆采用单管的落地脚手架一般在50m以下。
当需要的搭设高度大于50m时,一般都比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如采用双管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
国内在脚手架的分段搭设、分段卸荷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可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
(2)从经济方面考虑。
搭设高度超过50m时,钢管、扣件的周转使用率降低,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处理费用也会增加。
(3)参考国外的经验。
美国、日本、德国等也限制落地脚手架的搭设高度:
如美国为50m,德国为60m,日本为45m等。
本条提出的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H],是考虑到脚手架是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结构,其结构安全度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高度越高不安全隐患越大。
为确保高层脚手架的安全,特按照英国标准《脚手架实施规范》(BS5975-1982)第33.7.6条作此规定。
从安全和经济考虑,根据我国的历史经验,理论搭设高度HS在25m及25m以下不考虑高度安全系数。
5.4连墙件计算
国内外发生的脚手架倒塌事故,几乎都是由于连墙件设置不足或连墙件被拆掉而未及时补救引起的。
为此,本规范把连墙件计算作为脚手架的重要部分。
5.4.1关于公式(5.4.1)中NO的取值,说明如下:
为起到对脚手架发生横向整体失稳的约束作用,连墙件应能承受脚手架平面变形所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
此外,连墙件还要承受施工荷载偏心作用产生的水平力。
根据钢结构稳定理论,屈曲剪力可取压杆稳定承载力的2%,经对步距h=1.8m的常用脚手架进行计算,结果列于表2。
表2连墙件承受的轴向力
架宽Lb(m)
连墙件竖向间距
连墙件轴向力(KN)
1.05
2h
3h
2.21
1074
1.30
2h
3h
1.95
1.64
1.55
2h
3h
1.85
1.52
施工荷载偏心作用产生的水平力比较复杂,主要与施工荷载偏心大小、脚手架连墙件竖向间距有关。
由于对施工荷载偏心情况缺少调查统计资料,难以给出水平力数值,故考虑其作用,与连墙件轴向力合在一起暂取为NO。
5.5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5.1公式(5.5.1)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规定确定的。
脚手架系临时结构,故本条只规定对立杆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不必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考虑到地基不均匀沉降将危及脚手架安全,因此,在第8.2.3条中规定了对脚手架沉降进行经常检测。
5.5.2~5.5.3本条对立杆地基承载力设计值规定的调整系数,是参考英国标准BS5975-1982第33条的规定确定的。
由于立杆基础(底座、垫板)通常置于地表面,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下降,故立杆的地基计算应与永久建筑的地基计算有所不同。
为此,在英国标准中,对立杆地基计算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即采用调整系数对地基承载力设计值予以拆减,以保证脚手架安全。
5.6模板支架计算
5.6.2长期以来,我国施工现场普遍采用扣件与钢管搭设水平结构(楼板、梁、阳台)的混凝土模板支架。
为保证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的稳定性,支架立杆的计算长度是借鉴英国标准《脚手架实施规范》(BS5975-82)第46.2条的规定。
该规定将立杆上部伸出段按悬臂考虑,这有利于限制施工现场任意增大伸出长度。
若伸出长度0.3m,则计算长度为LO=h+2×0.3=h+0.6,当步距h=1.8时,则LO=2.4m,其计算长度系数µ=2.4/1.8=1.333,比目前通常取µ=1的值提高33.3%,对保证支架稳定有利。
6构造要求
6.1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6.1.1对表6.1.1-1、6.1.1-2的说明:
(1)横距、步距是参考我国长期使用的经验值;
(2)横距(横向水平杆跨度)、纵距(纵向水平杆跨度)是根据一层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按本规范第5.2.1~5.2.5条的公式计算,取计算结果中能满足强度、挠度、抗滑三项要求的最小跨度值,偏于安全;
(3)脚手架设计规定是根据公式(5.3.6-1)、(5.3.7)计算,常用计算结果中最小高度值,偏于安全。
6.2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6.2.1本条规定的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错开距离,是采用英国标准BS-5973-1981“13.2”的规定;对搭接长度的规定与立杆相同,但中间比立杆多一个旋转扣件,以防止上面搭接杆在竖向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的变形,对于铺设竹笆脚手板的纵向水平杆设置规定,是根据现场使用情况提出的。
纵向水平杆设在立杆内侧,可以减小横向水平杆跨度,接长立杆和安装剪刀撑时比较方便,对高处作业更为安全。
6.2.2本条规定在主节点处严禁拆除横向水平杆,这是因为,它是构成脚手架空间框架必不可少的杆件。
现场调查表明,该杆挪动他用的现象十分普遍,致使立杆的计算长度成倍增大,承载能力下降。
这正是造成脚手架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6.2.3本条规定脚手板的对接和搭接尺寸,旨在限制探头板长度,以防脚手板倾翻或滑脱。
尺寸是参考日本标准《安全标准》第563条的规定。
6.3立杆
6.3.2本条规定设置扫地杆,是呼吸了我国和英、日、德等国的经验。
6.3.4本条规定设置连墙件,不仅是为了防止脚手架在风荷和其它水平力作用下产生倾覆,更重要的是它对立杆起中间支座的作用。
试验证明:
增大其竖向间距(或跨度)使立杆的承载能力大幅度下降。
这表明连墙件的设置对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为此,在英、日、德等国的同类标准中也有严格的规定。
6.3.5脚手架立杆采用对接接长,传力明确,没有偏心,可提高承载能力。
试验表明:
一个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14倍。
6.3.7本条规定是根据试验结果提出,是使副立杆能分担部分轴向力而提出的最低高度。
6.4连墙件
6.4.1对表6.4.1的说明:
表中规定的尺寸与连墙件按2步3跨、3步3跨设置,均是适应于本规范表5.3.3立杆计算长度系数的应用条件,可在计算立杆稳定性时取用。
6.4.2对连墙件设置位置规定的说明:
(1)限制连墙件偏离主节点的最大距离300㎜,是参考英国标准BS5973-1981“9.6”的规定。
只有连墙件在主节点附近方能有效地阻止脚手架发生横向弯曲失稳或倾覆,若远离主节点设置连墙件,因立杆的抗弯刚度较差,将会由于立杆产生局部弯曲,减弱甚至起不到约束脚手架横向变形的作用。
调研中发现,许多连墙件设置在立杆步距的1/2附近,这对脚手架稳定是极为不利的。
必须予以纠正。
(2)由于第一步立柱所承受的轴向力最大,是保证脚手架稳定性的控制杆件。
在该处设连墙件,也就是增设了一个支座,这是从构造上保证脚手架立杆局部稳定性的重要措施之一。
(3)若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不与主体结构相连,就相当于自由边界而成为薄弱环节。
将其两端与主体结构加强连接,再加上横向斜撑的作用,可对这类脚手架提供较强的整体刚度。
6.4.3~6.4.6这几条规定是总结了国内一些成熟的经验,并吸收了国外标准中的规定。
但由于调研不够广泛,可能尚有更好的未总结在内,有待修改时补充。
6.5门洞
6.5.1对门洞型式与选型条件的说明:
我国脚手架过门洞处的结构形式,以采用落地式斜杆支撑1~2根架空立杆为主,英、法等国则用门式桥架(图5)。
考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安全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