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薪酬管理.pptx
- 文档编号:30810854
- 上传时间:2024-01-30
- 格式:PPTX
- 页数:116
- 大小:1.62MB
A企业薪酬管理.pptx
《A企业薪酬管理.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企业薪酬管理.pptx(1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快速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新方法,问题一:
公司老板是否发放工资?
如果发放,金额是多少?
问题二:
企业是否有盈利?
如果有盈利,是否进行分红?
案例,2,3,一、薪酬结构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1、企业职工的薪酬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2、(民营)企业股东的薪酬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3、劳务人员的薪酬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4、外籍个人的薪酬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5、税收优惠政策的灵活运用及案例点评,多选题:
以下哪些支出属于职工薪酬()A、食堂人员的工资B、独立董事的董事费C、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D、临时用工的人员工资E、正式员工父母的慰问费,职工的范畴,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条规定: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5,会计上的职工薪酬,1.薪酬的构成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6,企业所得税法上的职工薪酬,国税函20093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7,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9,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问题一:
2013年度已经计提并于2014年4月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能否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二:
福利人员工资是否能作为扣除“三费”的基数?
问题三:
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等税前扣除是否应取得相关票据?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11,个人所得税法上的职工薪酬,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2,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13,职工福利费范围内列支的费用,是否都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
“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人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福利费中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只限于文件中规定内容,不是福利费中所有项目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便函200933号:
(1)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者间的关系,17,会计上的职工薪酬,例:
某公司共有120人,2013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万元,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100万元,代扣代缴境外的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共计50万元。
该公司财务部共有人员3名,2014年1月拟发给三人工资3000元、5000元、8000元,年终奖5000元、8000元、20000元。
请问应如何发放,使得三人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解析,18,19,2024/1/29,不同薪酬模式特征,20,2024/1/29,职工薪酬管理的方法和原则,薪酬构成多样化兼顾激励机制和降低税负的原则职工收入费用化把握合理性降低税收负担的原则职工收入延期化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原则收益风险科学化控制涉税风险获取节税利益原则,21,薪酬构成多样化,例:
世贸公司为重奖销售经理丁某,决定发放奖金100万元,请问如何发放丁某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方案,22,职工收入费用化,例:
文景公司设计出这样的职工薪酬纳税筹划方案:
一般员工每月取得工资薪金3500元,但同时规定:
每个员工视其职务、业绩等凭发票在单位报销500028000元。
如此,企业290多名普通员工全年每个月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试问:
企业的这种薪酬设计与纳税筹划是否合理?
方案,23,职工收入延期化,一、年金最新政策二、股权激励政策三、相关组合拳的使用,24,年金政策的递延优惠,25,单位缴费部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6,企业年金,本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7,职业年金,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8,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29,个人缴费部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工作人员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0,超过标准的缴费部分,对于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1,例题:
2014年,甲企业为全体职工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2014年3月时,王某上年度平均工资为10000元,包括三险一金1000元,当地上年平均工资为25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6%,假设王某当月的工资为12000元,三险一金为1500元,假定上述年金均已计入当月工资,请问王某2014年3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王某的单位的缴费比例为6%未超过1/12,所以1000006%=600元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应为:
10000-1000=900025003=7500,因此其缴费基数应为7500元,而个人的缴费部分只有4%能够税前扣除,即扣除限额为:
75004%=300元。
(12000-1500-600-300-3500)20%-555=665元,32,领取年金时的个人所得税,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3,例题,接上例,假设王某20*8年1月退休,按年领取年金,每年领取金额为12000元,则应按照12000/12=1000元,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3%=30元,3012=360元在领取时一次性缴纳。
34,以前年度缴纳的年金领取的个税政策,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征税。
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5,例题,接上例,假设甲企业是从2012年建立的年金制度,2012年-2013年为王某共缴纳年金20000元,2014年之后共缴纳80000元。
也就是说20000的部分在缴纳时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80000)=20%,12000(1-20%)=9600元,9600/12=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3%12=288元。
36,一次性领取年金的个税计算,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7,征管要求,1、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应于建立年金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金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内重新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资料。
2、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
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及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
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计算扣缴个人当期领取年金待遇的应纳税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38,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
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1/3。
第十九条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例:
A公司委托企业年金理事会为受托人,委托B基金为投资管理人,C银行为年金托管人,则在缴费环节A公司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领取环节C银行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同时废止。
41,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股权激励政策,43,1、主要政策(税法规制进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文)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44,2、股权激励及其相关概念的内涵,股票期权,也可以称之为权证,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概念中的“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45,2、股权激励及其相关概念的内涵,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
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
46,股权期权图示,授权日授予日,授予价施权价,行权日购买日,执行价购买价,授权,执行,提前行权并转让,转让价施权价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征税,公允价施权价后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征税,滞后行权并转让,?
转让净收入按财产转让收入征税,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税,转让,47,例:
王某为某上市公司管理人员,2010年12月被公司授予股票期权,需在公司工作满3年后,可以每股4元的价格行权,取得10000股股票。
那么2010年12月时,由于只是有可能取得未来的收益,因此,在授权日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8,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49,接上例,王某2013年12月以每股15元的价格行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154)10000110000元应纳税额为:
(1100001220%-555)1215340元,50,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
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52,股权增值权图示,授权日授予日,授予价施权价,行权日购买日,执行价购买价,授权,执行,提前行权并转让,滞后行权并转让,?
行权日股票价格与授权日股票价格作为应纳税所得,53,限制性股票,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
54,3、解锁期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
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了。
55,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56,例:
A公司为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2010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通过一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定按每股3元的价格授予王某20000股限制性股票,共需支付价款合计60000元。
2010年7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这20000股股票登记在王某的股票账户名下,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5元/股。
根据计划规定,自授予日起至2011年10月1日为禁售期。
禁售期后3年内为解锁期,分三批解禁。
第一批为2012年1月1日,解禁30%,第二批为2013年1月1日,解禁30%,最后一批于2014年1月1日,解禁最后的40%。
2012年1月1日,经考核符合解禁条件,公司对王经理6000股股票实行解禁。
当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20元/股。
2013年1月1日,符合解禁条件后,又解禁6000股。
当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22元/股。
2014年1月1日,经考核不符合解禁条件,公司注销其剩余的8000股未解禁股票,返还其购股款24000元。
请问王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57,【解析】2012年1月1日:
应纳税所得额=(15+20)26000-60000(600020000)=87000元应纳税额=(870001220%-555)12=10740元2013年1月1日:
应纳税所得额=(15+22)26000-60000(600020000)=93000元应纳税额=(930001220%-555)12=11940元2014年1月1日:
由于考核不符合条件,王某取得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禁,公司全部注销后返还购股款,被激励对象实际没有取得所得,因此不产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此外,王某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解禁时间,即2012年1月1日与2013年1月1日,此时只是股票解禁,王某并未转让股票,因此未取得现金,如王某为了缴纳税款,将上述股票进行转让,转让时单价为每股22元,此时,该价格并不影响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只是作为“财产转让所得”,其应纳税额为0而已。
此外,对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58,注意事项:
(国税函2009461号)1、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激励所得,不适用相关的优惠计税方法,应直接计入个人当期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除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之外的集团公司、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
(2)公司上市之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待公司上市后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3)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有关资料的。
59,国税发19989号文:
一、关于所得性质认定问题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该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个人在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后再行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属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适用有关对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60,二、关于计税方法问题对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1,例:
接上例,假设A公司并非上市公司,或者该项计划是在公司上市前设立的,那么2012年1月1日解禁时,(假设王某当月工资为5000元),由于股票并未转让,王某没有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 薪酬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