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停车场改建为匝道式停车场之可行性评估以桃园县府前停车场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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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停车场改建为匝道式停车场之可行性评估以桃园县府前停车场为例
機械式停車場改建為匝道式停車場之可行性評估--以桃園縣府前停車場為例*
張美香1裴文2
1中華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新竹市東香里6鄰東香30號
Tel:
03-5374281ext7707Fax:
03-5374281ext7748
E-mail:
mschang@chu.edu.tw
2中華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新竹市東香里6鄰東香30號
Tel:
03-5374281ext7713Fax:
03-5374281ext7748
E-mail:
wpei@chu.edu.tw
摘要
本文從停車供需平衡與工程經濟此二層面,探究將桃園縣府前停車場由機械式停車場改建為匝道式停車場之可行性。
改建工程設計上以對原建物結構體變動最小、維持建物安全為基本原則。
初步規劃內容包括車輛出入口配置、車位與行車動線安排、行人出入口與動線規劃與層間運轉設施規劃。
再依照「車輛動線的順暢」、「平面配置變化最少」、「停車格位最多」、「保留部份機械式運轉設備」、「恢復原設計負載容量」等五項次要原則提出五種改建方案。
經評估結果發現,以「方案五」最佳,即維持既有的機械式停車場形式,不進行改建,僅更換收費、指標、監控系統,並搭配與西門停車場聯合營運的方式,於民國92年約可維持停車供需比為1:
1.2,可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關鍵詞:
停車供需平衡、工程經濟
FeasibilityAssessmentofReconstructing anAutomaticParkingLottoaRampOne-AnExampleoftheTaoyuanFu-ChengParkingLot
Mei-ShiangChangWenPei
DepartmentofBusinessAdministration,Chung-HuaUniversity
30TungShiang,HsinChu300,Taiwan
Abstract
ThisstudyevaluatesthefeasibilityofreconstructingtheautomaticparkingfacilityinfrontofthecountygovernmentofTaoyuanbasedontheanalysisofparkingdemand-supplyequilibriumandengineeringeconomics.Thefundamentalprincipleofthereconstructionengineeringistominimizethechangesoftheoriginalstructure.Safetyofthebuildingisthetopguide.Thepreliminaryreconstructionplanfromanautomaticparkingtoaramponeincludes
(1)thelayoutofvehicleentranceandexit;
(2)thearrangementofparkanddriveway;(3)thelayoutofpedestrianentranceandexit;(4)thearrangementofwalkway;and(5)theplanofthetransitfacilitiesbetweendifferentlayers.Fiveplansareproposedbasedonthefollowingfivesub-criteria,thatis,
(1)tokeepvehiclesmovementsmoothly;
(2)tominimizethechangeoftheplanelayout;(3)toservethemostnumberofthepark;(4)topreservesomeoftheoriginalmechanicaltransitfacilities;and(5)torestoretheoriginaldesignedcapacity.Theevaluationresultindicatestheoptimalplanisalternative#5,whichkeepstheoriginalmechanicalparkingfacilitywithoutforgoingthereconstruction.Alternative#5suggestsustochangethefeesystem,guidancesystem,andmonitoringsystem,andconsolidatestheoperationwithHsi-Munparking.Weexpectthemosteconomicefficiencyfromthisproposalbecauseitcanstillkeepdemand-supplyrationas1.2bytheyearof2003.
Keywords:
Parkingdemand-supplyequilibrium,Engineeringeconomics
1、緒論
桃園縣府區為縣治所在地,除縣政府外,周邊行政園區內尚包括縣警局、桃園市公所、市立衛生所、市民代表會、圖書館、文化中心、勞工活動中心與衛生局等。
因此,不僅只有行政園區服務之工作人員,還包括到此商務洽公、休閒娛樂的一般民眾,再加上鄰近商業活動所造成之旅次吸引,園區內處處可見的併排、人行道、紅、黃線路邊禁停路段違規停車,停車問題日益嚴重。
而擁有515個停車位的府前公有地下停車場(以下簡稱府前停車場)為府區停車供給之主要來源。
故本研究範圍涵蓋整個桃園縣府區,即以縣府路為邊界,如圖1所示,以府前停車場為主要評估對象。
府前停車場規劃於民國七十九年,八十二年完工,八十三年開放使用,為桃園縣內第一座機械式停車場,地下一、二層停車格位總數515個。
其地下一層為車道及機電設備(如圖2),地下二層為機械式停車設備的貯車區(如圖3),共分為(A~M)13區484個停車位,目前C、E、G、M等四區共計160個停車位,因進出動線不順暢造成使用不方便而未開放使用,因此實際上僅開放355個停車位。
故平均每個貯車分區之機械式停車設備必須容納約40輛小汽車,機械運轉時間較長,再加上地下室通風、採光不佳,駕駛人所感受的取車時間也就更長;偶發性的機械故障造成駕駛人無法順利取車更造成府前停車場的可信賴性大打折扣。
而依據交通部民國七十五年頒發之「停車規劃手冊」中路外停車場形式選擇之建議:
當停車場基地寬度大於35公尺,面積大於4000平方公尺時,宜採用匝道式設計。
而府前停車場有效寬度為40.3~58.3公尺,總建築面積為8026.75平方公尺,完全符合匝道式設計的條件。
但將既有的機械式停車場改建為匝道式停車場,尚須從停車供需平衡面與工程經濟面審慎評估。
圖1研究範圍
圖2府前停車場地下一層平面圖
圖3府前停車場地下二層平面圖
2、
現況分析
2.1府前停車場使用現況分析
府前停車場地處桃園縣政府大樓前方,為地下兩層機械式停車場,總建築面積為8026.75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為10664.04平方公尺。
地下一層擁有31個平面停車位,地下二層設置雙層機械停車設備,共484個停車位。
收費型態以電腦票券的方式管理,營運則採公建民營的方式,費率分為計月制與計時制兩種,前者收費標準由委外廠商自定,分為半日制每月2000元及全日制每月3000元;後者收費標準為基本費40元(兩小時內),之後每小時加收20元。
2.1.1停車需求分析
根據本研究調查發現府前停車場之平均停車需求屬於雙峰分配,需求分布詳見表1,上午尖峰出現在10:
00~11:
00,下午尖峰則為14:
00~15:
00。
若按照收費型態分類統計,計月制停車需求之每日最高峰集中於9:
00~10:
00;其中,計時制停車需求則為明顯的雙峰分配,上午尖峰為10:
00~11:
00、下午尖峰則為14:
00~15:
00,表示中午縣政府休息時間,洽公民眾利用府前停車場的機會較低。
表1府前停車場停車需求輛次時間分布
時間
計時制
計月制
合計
07:
00~08:
00
16
46
62
08:
00~09:
00
113
111
224
09:
00~10:
00
191
125
316
10:
00~11:
00
219
124
343
11:
00~12:
00
191
119
310
12:
00~13:
00
135
108
243
13:
00~14:
00
163
110
273
14:
00~15:
00
212
111
323
15:
00~16:
00
203
109
312
16:
00~17:
00
151
104
255
17:
00~18:
00
64
77
141
18:
00~19:
00
41
47
88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若將重複登錄車輛扣除,可得停車延時分佈情形如表2。
本研究發現平均停車延時為3.05車位-小時/輛。
其中停車延時小於1小時者佔全部車輛31.8%,停車延時在兩個小時以內之車輛佔52.8%,停車延時在四個小時以內之車輛所佔比例高達75.8%。
之外,另一波停車延時的高峰出現於9小時至10小時之間。
可知府前停車場短時間停車頻率極高,約佔半數,而只有四分之一的車輛會停放超過四小時。
表2府前停車場停車延時
停車延時(小時)
計時制(輛)
計月制(輛)
合計(輛)
累計百分比(%)
<1
212
10
222
31.8
1~2
129
18
147
52.8
2~3
68
23
91
65.8
3~4
51
19
70
75.8
4~5
12
14
25
79.4
5~6
7
9
16
81.7
6~7
9
6
15
83.8
7~8
11
14
24
87.3
8~9
7
16
23
90.6
9~10
10
38
48
97.4
10~11
1
16
17
99.9
11~12
0
1
1
100.0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再進一步分析發現,全部使用者中有24.7%使用月票,其停車延時的最高峰發生於9~10小時/次,平均停車延時為5小時53分,與上班旅次特性相符;有75.3%採計時付費,而其中的66%每次停車延時少於2小時/次,平均停車延時為2小時8分/次,與洽公旅次特性較為接近。
2.1.2營運狀況分析
經本研究實際訪談府前停車場承包商管理單位會計人員,停車場營運資料整理如表3所示。
受限於資料的不完整,本研究只能根據調查結果估算府前停車場營運狀況,整理如下:
收入方面,根據本研究調查府前停車場每日平均停車輛數為702輛,其中,半天計月制有150輛、全天計月制則有20輛,其餘皆為計時制車輛。
又根據府前停車場委外管理單位表示,例假日與下午七點之後,停車場之使用率極低,因此計算收入時考慮每年之實際上班日數(265天)與假日(100天)分開計算,並假設假日全天收入為上班日全天收入的10%。
支出方面,包含租金、營業費用及稅捐等。
又因停車場屬於公家興建委託民間經營方式,因此就業者角度來言,並不須負擔折舊費用。
而一般民營停車場所需負擔之稅捐包含地價稅、房屋稅與營業稅。
由於停車場產權為縣政府,就業者而言,無須繳納地價稅與房屋稅,而營業稅則按營業收入5%課徵。
故業者之固定成本只有月租費。
而營業費用包括:
人事費用、電力費用、維修保養費、雜項費用、保險費等。
根據上述說明,本研究計算府前停車場稅後損益每年約虧損76萬元。
由於無法取得詳細財務資料且業者所提供的成本資料恐有高估之嫌,因此本研究推測實際上府前停車場稅後損益應處於收支平衡狀態。
茲將上述推算資料整理如表4。
表3府前停車場營運資料
資料名稱
資料數值
資料名稱
資料數值
半天計月制契約台數
20台/月
機械停車設備保養費
400元/月/車位
全天計月制契約台數
150台/月
平均停車設備維修費
20,000元/月
平均每月人事費用
280,000元/月
每年印刷費
150,000元/年
夏季電力費用
170,000元/月
保險費
15,000元/月
非夏季電力費用
150,000元/月
資料來源:
本研究訪談彙整
表4府前停車場營運現況
項目
金額(元)
計算說明
1.營業收入
12,119,000
計時制
(上班日)
7,515,400
(計時制收入小於兩小時之數量
40元+計時制收入大於兩小時之數量
停車延時
20元)
每年上班日數
計時制
(假日)
283,600
假日收入
每年假日數
計月制
4,320,000
(白天制月票契約台數
2,000+全天制契約台數
3,000)
12個月
2.營業支出
12,886,150
租金
4,920,000
營運費用
7,360,200
人事
3,360,000
正職員工三名、工讀生六名
電力
1,860,000
包含燈光、空調系統及機械停車運轉馬達
維修
1,795,200
機械運轉設備維修保養費(以每台每月維修保養費為單位計算)、電力設備維修保養費及其他設施之維修保養費(以每年簽約之定額保養費計算)
雜項
165,000
包含電話費、水費、文具用品費、印刷費
保險
180,000
包含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與電梯意外責任保險
營業稅
605,950
以營業額5%計算
3.營業利益
-767,150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2.1.3績效分析
為了解停車場整體績效的評估,本研究從平均車位小時轉換率、平均車位使用率、入場等待時間、取車等待時間、停車場內部設計、行人動線規劃、整體清潔、及服務人員態度等幾項指標進行調查,其重要的結果整理於表5。
其中發現使用者最不滿意的項目是取車等待時間。
不過根據本研究實際調查取車時間發現平均為2分40秒,比較之下與同類型停車場接近,但是使用者的反應卻很差。
但是當詢問使用者繼續使用的意願時,竟有高達99%的比例願意繼續使用,可見本停車場的忠誠度意願很高。
表5府前停車場績效分析
調查項目
重要結果
說明
平均車位小時轉換率
平均車位使用率
0.1132(輛/車位-小時)
0.3462
以原先設計停車位515格
為計算基準
平均車位小時轉換率
平均車位使用率
0.1642(輛/車位-小時)
0.5022
以實際開放停車位355格
為計算基準
入場停車場等待時間
滿意(59%)、普通(32%)
依滿意程度分五等第
取車等待時間
不滿意(37%)、普通(33%)
內部設計
普通(53%)、滿意(26%)
行人動線規劃
普通(41%)、滿意(39%)
整體清潔
普通(49%)、滿意(33%)
服務人員態度
滿意(62%)、普通(24%)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2.2行政園區現況分析
2.2.1停車位供給分析
行政園區停車空間共有16處,總計有919個停車位。
按照使用情形區分包含:
專用路外停車場294個、專用路邊停車場44個、公共路外停車場532個、公共路邊停車場49個。
以個別停車空間來看府前停車場515個最多,不過府前停車場實際開放數只有355個。
上述詳細停車供給資料整理於表6。
此外本研究發現鄰近行政園區約五至十分鐘的步程另外有一西門停車場,為匝道式地下雙層停車場,共有554個停車位。
表6分類停車位統計表
類別
停車空間停車位數
小計
汽車專用
路外停車場
市公所專用停車場(55)、文化中心專用停車場(12)、家畜疾病防治所與衛生局專用停車場(18)、衛生局公務專用停車場(9)、縣政府專用停車場(143)、縣長官邸前汽車停放區(7)、警車汽車專用路外停車場(50)
294
汽車專用
路邊停車場
記者專用路邊停車格(20)、文化中心殘障專用停車格
(2)、市公所殘障專用停車格
(1)、衛生局公務專用停車格(4)警車汽車專用路邊停車格(17)
44
汽車公用
路外停車場
戶政事務所前洽公專用停車場(17)、府前停車場(515)
532
汽車公用
路邊停車場
行政園區汽車路邊收費停車格(49)
49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2.2.2停車需求分析
行政園區每小時停車輛次分佈詳見表7,可發現其亦為雙尖峰型停車需求。
上午尖峰停車需求為每小時1803輛次(10:
00~11:
00),下午尖峰停車需求為每小時1819輛次(14:
00~15:
00)。
而專用停車場及公共停車場需求分佈皆屬於雙尖峰型,前者上下午尖峰出現於09:
00~10:
00,15:
00~16:
00,停車需求為每小時776輛次及767輛次;後者上下尖峰分別出現於10:
00~11:
00,14:
00~15:
00,停車需求為每小時505輛次及498輛次。
平均停車延時分布及停車數量統計如表8所示。
可發現每日停放行政園區的車輛數高達3669輛,其中停放公共停車場有942輛、違規停車有2209輛、停放專用停車場則有518輛。
而所有車輛平均停車延時為2.20小時。
公共停車場及違規停車之平均停車延時分別為2小時及1.43小時,似乎符合洽公旅次特性;專用停車場為5.88小時,較符合上班旅次特性。
停車延時比例分佈如圖4所示。
在公共停車場中,有53%車輛只停放一小時以內,其比例為最大,2小時至3小時比例為20%居次,兩者合計73%。
專用停車場則是停放9小時至10小時為最大,佔21%;2小時至3小時占13%居次,停放超過3小時者其比例為72%。
而有77%的違規停車車輛其延時為一小時以內,更進一步分析發現停放30分鐘以內的車輛為全體違規車輛數的60%,30分鐘至1小時則只占17%,可見大多數的違規停車都是短時間停留。
表7行政園區停車需求輛次時間分布統計
時間
專用停車需求
公共停車需求
違規停車需求
合計
07:
00~08:
00
302
121
300
723
08:
00~09:
00
691
289
458
1438
09:
00~10:
00
776
459
538
1773
10:
00~11:
00
765
505
533
1803
11:
00~12:
00
750
463
525
1738
12:
00~13:
00
703
362
574
1639
13:
00~14:
00
729
401
596
1726
14:
00~15:
00
752
498
569
1819
15:
00~16:
00
767
490
549
1806
16:
00~17:
00
723
371
539
1633
17:
00~18:
00
490
217
525
1232
18:
00~19:
00
320
155
620
1095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表8行政園區停車延時統計
停車延時﹙小時﹚
停車需求(車輛數)
公共停車位
專用停車位
違規停車
總計
<1
500
28
1707
2235
1~2
189
51
195
435
2~3
90
65
76
231
3~4
64
53
70
187
4~5
17
39
24
80
5~6
15
25
11
51
6~7
14
17
35
66
7~8
12
39
13
64
8~9
11
45
26
82
9~10
16
107
22
145
10~11
7
45
13
65
11~12
7
3
17
27
總停車數
942
518
2209
3669
平均停車延時
2.00
5.88
1.43
2.20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圖4行政園區停車延時比例分布
2.2.3停車特性分析
為進一步探討旅次特性,本研究進行重要的旅次特性調查資料整理如表9。
可發現:
行政園區之旅次出發地點以桃園市、中壢市居多,以洽公為主要旅次目的,洽公地點以縣政府居多;車輛停放地點以府前停車場為主,可接受費率為每小時26.61元,大部份民眾可接受3-5分鐘的步行時間;停車場使用頻率則有「低停車頻率,低停車延時;高停車頻率,高停車延時」的現象。
表9行政園區旅次特性調查
調查項目
重要結果
旅次出發地點
桃園市(41%)、中壢市(18%)、八德市(7%)
旅次目的
私人洽公(37%)、上班(24%)、公出(12%)
停車目的地
縣政府(48%)、附近商(住)家(12%﹚、市公所及文化中心(9%)
洽公旅次使用停車設施
府前停車場(48%)、路邊收費停車格(31%)
上班旅次使用停車設施
府前停車場(56%)、路邊收費停車格(26%)
停車費率接受程度
每小時26.61元
步行可接受時間
3~5分鐘(78%)
停車延時
低停車頻率,低停車延時;高停車頻率,高停車延時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3、停車需求預測
本研究考慮行政園區各單位職員工與洽公民眾之停車特性、未來潛在需求(如汽車成長、桃園縣境內其他重要交通建設發展)及資料取得可行性等因素,採用「土地使用-停車需求模式」預測停車需求。
一般而言,職員工為長時間停車需求,洽公民眾則為短時間停車需求,故本預測模型是依停車時間長短分別探討其停車需求,其他假設條件說明如下:
1.總停車需求與未來年之汽車持有率有關。
2.長時間停車需求與行政園區內之就業員工人數有關。
其優點為分長短時間不同停車需求量來探討停車特性與變數間的關係,以減少誤差,且模式之建立較為簡易而具合理性。
然而最大的限制則在於地區性發展趨勢可能會改變、長短停車時間不易劃分等。
則本研究建構之停車需求預測模式為:
(1)
其中,
:
t年尖峰停車需求輛次
:
t年長時間尖峰停車需求基數,
:
t年短時間停車需求基數,
:
t年之全縣汽車持有數
:
基年之全縣汽車持有數
:
t年行政園區職員工人數佔縣內公職人員數比例
:
基年實際調查長時間尖峰停車需求量
:
基年實際調查短時間尖峰停車需求量
故首先預測未來年車輛數,本研究以高速鐵路興建完成年期(民國92年)為預測之中程未來年期,以都會區捷運系統興建完成年期(民國96年)為遠程未來年期。
從桃園縣歷年車輛持有數及平均年成長率發現,自民國76至86年之間,車輛增加超過31萬輛,汽車平均年成長率為13.40%,而在77年至83年間,其每年平均年成長率都超過10%,82年至86年的平均年成長率也有9.55%。
民國85年以後,汽車之平均年成長率已極為接近,表示桃園縣境內之車輛持有已接近飽和狀態。
故以民國82至86年之汽車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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