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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题
第一章民法总论
一、判断题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 )
2.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
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领取营业执照之时。
( × )
3.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用顺序限制。
( × )
4.受害人的同意既可以通过单方面声明,也可以通过与侵害人达成免责条款的形式作出。
( √ )
5.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止。
( × )
二、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 B)。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民事代理人
2.下列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C )。
A.小明(7岁)接受其舅舅6000元赠与的行为
B.李某以欺诈手段与王某签订的买卖建筑材料的合同
C.小强(12岁)花1800元购买手机一部
D.张某基于重大误解与董某签订的买卖木材的合同
3.王某因下落不明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一间私房被其配偶张某继承。
张某与刘某再婚,并将该房出租。
后王某回来,要求张某返还房屋,引发纠纷。
经查,张某共收租金1万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A.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B.张某应返还房屋,但无需返还租金
C.张某与刘某离婚后,与王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D.张某应返还房屋和租金给王某
4.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 B )
A.甲借给乙5万元,乙到期不还借款,甲起诉乙
B.甲骑车撞伤乙,乙要求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C.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甲要求赔偿
D.甲在乙处定做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甲诉乙
5.甲于2005年9月1日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1年后偿还。
1年后甲未偿还。
问乙至迟应在哪一天起诉甲以获支持?
( A )
A.2008年9月1日B.2008年8月31日
C.2008年9月2日D.2008年9月3日
6.董某有一处房屋,当他得知有一座工厂将要在附近建设,且工厂的噪音很大,董某于是将房屋卖给想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房屋的刘某,董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原则?
( D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7.钱某委托王某前往甲服装厂采购男装,王某觉得甲厂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于是自作主张以钱某的名义向甲厂订购。
甲厂未问王某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
A.钱某有追认权B.甲厂有催告权
C.甲厂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8.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C )。
A.诉讼时效的开始 B.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中断 D.诉讼时效的延长
9.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王某,但未告知次马的习性。
王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因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李某撞伤。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王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10.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 C )。
A.6个月B.1年 C.2年 D.3年
三、多项选择题
1.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BCD )。
A.成立
B.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有( ABCD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B.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某甲委托某乙代理一项民事活动,在下列各种情形中,某乙对某甲的代理权终止的有( AB )。
A.某乙死去
B.某乙依法辞去委托
C.某乙在代理活动中因过错给某甲造成严重损害
D.某乙尚未完成代理事项并且不知某甲已经死亡
4.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有下列哪些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 AB )
A.下落不明满4年的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1年的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开始之日起满2年的
5.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
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
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
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BD )。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四、简答题
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我国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这些基本原则是: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①民事主体在民法上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②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③任何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民事权益都受同等的法律保护。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主要表现为民法主体主观判断是否公正合理,但判断依据应具有客观性。
(3)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即自愿原则,是指个人得依其自由的意思形成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含义包括意志自由、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合同自由。
(4)诚实信用原则。
该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大收缩性。
其要旨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所谓权利不得滥用,就是要求民事活动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其实质也是对意思自由的必要限制。
(6)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也即是说民事活动要遵守法律,并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
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其生效要件。
答:
(1)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
①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②它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③它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到达时生效。
3.简述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
行为人承担一般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四要件”为:
(1)行为的违法性。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有实施了违法行为才承担民事责任。
(2)损害事实。
具体地说,民事违法行为只有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责任。
(3)因果关系。
系指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4)主观过错。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上存在过错的违法行为人才对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甲向乙购买新开发的精密电脑一部,价款2万元,约定分十个月支付,但在价款全部清偿前,甲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甲受领电脑后,现已支付八个月价款。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1.设甲于付清全部价款前擅自将该电脑出售于戊,当事人间法律关系如何?
答:
清全部价款前,甲尚未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擅自将电脑出售于戊,属于无权处分。
若戊为善意,则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戊取得电脑的所有权,而乙得向甲主张违反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者侵害所有权的侵权责任。
若戊于购买电脑时基于恶意,则应视事后甲是否取得所有权或者乙是否对甲的出售行为予以追认而定其效力。
《合同法》第51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据此,若甲于事后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或者乙于事后对甲的出售行为予以追认,则戊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否则,戊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2.设该电脑在甲占有期间被丙不慎毁损时,谁有权向丙主张权利?
主张什么权利?
答:
权向丙主张权利,甲得主张侵犯其期待权,乙得主张侵犯其所有权。
3.设该电脑送回乙处检查,乙擅自将该电脑出售于丁并履行了交付,甲能否向丁主张权利?
如果能,请说明理由;如不能,请问甲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答:
丁主张权利,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章物权法
一、判断题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人认领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 √ )
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拾得人所有。
( × )
3.地役权的取得的主要途径就是依据法律行为设定地役权。
( √ )
4.“一物一权原则”中的“权”指所有权以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 )
5.依《物权法》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经过登记。
( × )
二、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一种( C )。
A.形成权B.请求权
C.支配权D.期待权
2.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A )。
A.赠与B.先占
C.添附D.没收
3.下列权利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B).
A.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D.地役权
4.典权属于传统民法中的( D )。
A.自物权B.从物权
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
5.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 C)。
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甲、乙分别出资3万元和4万元共同购买的财产
D.共同继承的财产
6.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 C )。
A.抵押权B.质权
C.所有权D.留置权
7.下列物权属于从物权的是( D)。
A.所有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D.抵押权
8.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 B )。
A.小明的叔叔送给小明一辆自行车
B.小陈从银行获得利息500元
C.小张继承哥哥的一栋房屋
D.小李通过购买取得电视机一台
9.下列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是( B )。
A.汽车B.粮食
C.耕牛D.电视机
10.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在一定期限内,对出典人的不动产享有( D )。
A.所有权B.处分权
C.优先受偿权D.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表述正确的是( ABCD )。
A.地役权是不动产物权
B.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划分标准是标的物种类的不同
D.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不同
2.下列表述中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效力的是( CD)。
A.物权的权利人只能为一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D.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3.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 ABC)
A.对全部共有财产平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B.对因共有财产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对共有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
D.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不能协商一致时,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处理
4.先占的构成要件有(ABCD )。
A.占有物须为无主物,占有的无主物原则上应为动产
B.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
C.不得侵害他人之独占的先占权
D.先占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所有权的权能有( ABCD )。
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
四、简答题
1.简述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状态。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主体称为共有人,共同拥有的标的称为共有财产,这种特殊的所有权称为共有权。
根据“一物一权”的基本物权原则,共有权是单独的物权,并非在一项财产上的两个以上所有权。
共有的法律特征包括:
(1)主体的多数性。
即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
(2)客体的统一性。
即共有物是特定的财产,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共有人的所有权及于整个共有物。
(3)内容的共通性。
即全体共有人的共同利益制约和影响着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简述物权的特征。
【答案】
(1)物权为直接支配的权利。
物权是支配权,即对物的控制权,而不是请求权即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物权为对世权。
物权为对世权,是指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它是以不特定的任何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
(3)物权为可享受利益的权利。
所有物权是对物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全面支配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用益物权则是对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支配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交换价值作为支配对象,通过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控制来确保债权的实现。
(4)物权为排他性财产权利。
所谓物权的排他性,是指物权享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这是物权在效力方面的特征。
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第二,物权人行使物权遇有不法妨碍时,凭借物权可以直接要求妨碍人排除妨碍和消除可能发生妨碍的因素。
3.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
其是以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用益物权由所有权派生,是一种他物权;
(2)用益物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物权;(3)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4)用益物权一般以不动产为客体。
五、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后乙以3万元价格出售自己的份额,甲、丙二人都欲以3万元买下。
问乙应转让给谁?
【参考答案】依照《物权法》第101条、《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共同的条件下,有优先于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若其他共有人为两人以上,且都想购买,则依民法原理,由转让人决定受让人。
本案中,乙所拥有的汽车份额应转让给谁应由乙决定。
因为此时甲、丙都有同意优先购买权,二人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相当于都无优先权,乙自然有权选择交易对方,此乃合同自由(意思自治)的表现。
请注意:
优先购买权在本质上是在限制转让方的合同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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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担保法
一、判断题
1.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 )
2.证合同是单务、诺成、无偿合同。
( √ )
3.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 × )
4.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人受偿。
( × )
5.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不得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 )
二、单项选择题
1.在乙处加工西服两套,取回西服时因钱不够,未能付清加工费,乙只允许甲取走其中一套,称另一套等到甲将钱交清之后再取,乙对此套西服的占有基于( C)。
A..抵押权B.质权
C.留置权D.所有权
2.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不包括( D)。
A.动产质押B.不动产抵押
C.权利质押D.违约金
3.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 )。
A.20% B.30%
C.40% D.50%
4.借款10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
丙的担保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 D)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5.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B.留置权是自物权
C.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6.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C )。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7.列各项权利,抵押权人有权主张的是( D )。
A.占有使用抵押财产
B.出租抵押财产
C.在抵押财产上再设定多项抵押权
D.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8.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有一钢材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依照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0万元后,乙公司未按合同交付钢材。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定金( C )。
A.200万元B.150万元
C.100万元D.50万元
9.列担保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是( A )。
A.保证担保B.留置担保
C.抵押担保D.质押担保
10.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约定2007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
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9年3月6日。
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 C )
A.2009年12月2日B.2011年12月2日
C.2011年3月6日D.2013年3月6日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BC)。
A.典权B.抵押权
C.留置权D.地役权
2.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中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 ABCD
A.委托合同B.行纪合同
C.保管合同D.加工承揽合同
3.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 AC)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4.依《担保法》规定,下列不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ABD。
A.土地所有权 B.学校的教育设施
C.交通运输工具 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5.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ABCD。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C.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D.留置物保管费用
四、简答题
1.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答:
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其特征在于: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
这里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的。
(3)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2.简述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答:
(1)性质不同。
定金属于金钱担保,不同于一般形式的金钱质,其担保的是债权,而押金担保是一种担保物权;
(2)法律规定不同。
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设定主体不同。
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设定数额限制不同。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惩罚性,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3.简述保证的概念与特征。
答:
《担保法》中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法律特征有:
(1)保证人是第三人。
保证人必须是合同外的第三人,保证人须具有代偿能力,并应当附合《担保法》规定的适格保证人的条件。
(2)保证是人的担保。
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
(3)保证具有从属性。
保证债务以主合同的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为前提,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其范围和强度以主合同中的债务为限,不得与主合同中的债务分离而单独转移。
(4)保证具有独立性。
保证债务并不是主合同债务的一部分,其在从属于主债务的基础上又具有独立性,它是一个独立的债务。
如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债务只承担主合同债务的一部分等。
(5)保证具有无偿性。
保证合同属于典型的无偿合同。
(6)保证具有单务性。
保证债务中,只有保证人一方负担保证债务完全履行的义务,债权人一方原则上只享有权利,不负担义务。
(7)保证在一般保证中具有补充性,在连带保证中具有连带性。
五、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8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
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8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8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
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
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8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
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
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
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为什么?
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因此依据该法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即丙公司应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8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有效。
本案中,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因此,甲公司与丁公司间的债务转让具有法律效力。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为什么?
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若乙公司将其80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同意,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为什么?
丙公司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因为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此种约定,故丙公司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章合同法
一、判断题
1.诺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 × )
2.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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