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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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施工方案
西安东仪厂二期高层住宅楼
B、C座工程砌体
施
工
方
案
施工单位: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东仪项目部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
B、C座砌体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9号(西安东风仪表厂福利小区内)。
B、C座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约为43500m2,地上26/29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82.5/87.3m。
结构型式:
主楼部分为剪力墙结构,非主楼部分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0.00以下砖砌体采用Mu10普通粘土实心砖,用M5水泥砂浆砌筑,±0.00以上部分采用非承重空心砖,楼梯间隔墙混凝土加气块,用M5水泥混合砂浆砌筑。
两栋楼的砌筑量月3230M3,墙体厚度详各层平面图。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技术方案。
2.编制依据
2.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2«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2.3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06SG614-1
2.4建施图、结施图。
3施工准备
3.1砌体进场时,砌体的品种、规格、强度、容重、放射性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其外观质量、砖出厂合格证、使用许可证等,并取样进行试验,合格后方予使用。
3.2砂浆配合比满足设计要求,由试验室进行确认,试模备好。
3.3砌砖前,提前1~2d将砖块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混凝土加气块含水率控制在10~15%(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
雨天作业不使用含水率呈饱和状态的砖。
3.4施工前,先将楼板等表面的砂浆、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3.5按施工图纸进行弹线放样,在结构柱墙上弹出水平线。
根据砌块尺寸和灰缝厚度计算砌块皮数和排数。
并按弹线的位置进行排砖,立好皮数杆。
3.6选砖要求:
(长×厚×高)
墙厚
120
200
250
300
空心砖规格
240×115×240
240×160×115
240×220×115
240×260×115
红砖规格
240×115×53
160×115×53
240×115×53
160×115×53
240×115×53
加气砖
100厚度
4 施工操作工艺
4.1工艺流程
地面基层清理→弹线→找平→立皮数杆→排砖→盘角→挂线→砌筑及放预埋件→勾缝擦缝。
4.2砌体施工
4.2.1根据设计要求,后砌隔墙长度超过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围护墙中未与柱或剪力墙相连接的独立窗间墙,应在窗间墙的中点处或两端设构造柱。
构造柱具体位置见平面图。
构造柱应在主体完工后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柱。
未注明构造柱截面为240x240,纵筋为4C12、箍筋A6@200。
构造柱与后砌隔墙拉结钢筋做法见图标图集06SG614-1第24页,纵筋的锚固和连接见国标图集06SG614-1第25页。
4.2.2后砌隔墙,当墙高度>4m时,在墙高中部或门洞顶应设置与柱连接的通长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或圈梁,水平系梁与柱、剪力墙的拉结见国标图集06SG614-1第7、8页及16~20页。
圈梁或现浇过梁与柱、剪力墙的拉结同水平系梁,但柱、剪力墙中的水平系梁预埋钢筋应改成同圈梁或现浇过梁的纵向钢筋。
水平系梁用于非抗震区,抗震区采用圈梁,圈梁高120mm。
配筋:
8度纵筋4C12、箍筋A6@200。
4.2.3填充墙与砼墙的拉结筋按设计要求设置,提前采用高强结构胶植入砼墙体内。
4.2.4卫生间墙根部用C20混凝土现浇150mm高条带。
4.2.5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4.2.6墙体留置脚手眼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4.2.6.1100mm厚轻质墙体和独立柱,空心砖墙上。
4.2.6.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4.2.6.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2.6.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4.2.6.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4.2.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4.2.8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
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4.2.9填充墙与砼柱、墙连接部位设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4.2.10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用烧结普通砖将其斜砌挤紧并用砂浆勾缝严密,两端空隙用砼斜三角块填实。
4.2.11木砖预埋:
木门与墙体的固定部位预埋木砖,每侧设三个,其中上下的连墙点距门端部300mm,中间一块均匀布置,木砖用沥青油浸泡作防腐处理,预埋时小头在外,大头在内。
4.2.1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保证砂浆饱满度≥85%;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3砖墙砌筑
4.3.1排砖撂底(干摆砖样):
一般外墙第一皮砖撂底时,横墙应排丁砖,前后纵墙应排顺砖。
根据已弹出的窗门洞口位置墨线,核对门窗间墙、附墙柱(垛)的长度尺寸是否符合排砖模,如若不合模数时,则要考虑好砍砖及排放的计划。
所砍的砖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柱(垛)旁或其他不明显的部位。
4.3.2选砖:
砌清水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
对于那些焙烧过火变色,轻微变形及棱角碰损不大的砖,则应用于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或混水墙上。
4.3.3盘角:
砌墙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砌筑的砖墙角度不要超过五皮,并应及时进行吊靠,如发现偏差及时修整。
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
每次盘角砌筑后应检查,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才可以挂线砌墙。
4.3.4挂线:
砌筑一砖厚及以下者,采用单面挂线;砌筑一砖半厚及以上者,必须双面挂线。
如果长墙几个人同时砌筑共用一条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平直,每皮砖都要拉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4.3.5砌砖:
砌砖宜采用挤浆法,或者采用三一砌砖法。
原形一砌砖法的操作要领是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并随手将挤出的砂浆刮去。
操作时砖块要放平、跟线,清水墙面砌筑操作过程中,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和乱缝。
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采用撞砖纠正。
清水墙砌筑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如图纸没有明确规定时,一般深度为6~8mm为宜,缝深浅应一致,清扫干净。
砌混水墙应随砌随将溢出砖墙面的灰迹块刮除。
空心砖砌发如右图所示。
4.3.6所有后砌隔墙最上面两匹砖必须留出,待砂浆凝固及墙体稳定后(一般留一个星期),再用标准红砖砌斜砖。
4.4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
4.4.1砌加气块前,按规范要求,在墙底部砌三匹标准砖。
图13-18空心砖墙
4.4.2砌块排列时,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砌块尺寸、垂直灰缝的宽度水平灰缝的厚度等计算砌块的皮数和排列,以保证砌体的尺寸。
砌筑前,先根据砖墙位置弹出墙身轴线及边线,开始砌筑时先要进行摆砖排出灰缝宽度,摆砖时应注意门窗位置,砖垛等对灰缝的影响,同时要考虑窗间墙的组砌方法,以及七分头砖、半砖等砌在何处为好,务使各皮砖的竖缝相互错开。
不足整块的可锯截成需要尺寸,但不得小于砌块长度的1/3。
4.4.3空心砖墙与烧结普通砖交接处,应以普通砖墙引出不小于240mm长与空心砖墙相接,并与隔2皮空心砖高在交接处的水平灰缝中设置2φ6钢筋作为拉结筋,拉结钢筋在空心砖墙中的长度不小于空心砖长加240mm(图13-19)。
图13-19空心砖墙与普通砖墙交接
4.4.4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的砌块应分皮咬槎、交错搭砌。
4.4.5砌体的上下皮砌块应互相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三分之一。
4.4.6凡砌体中需固定门窗或其他构件、以及搁置过梁、搁板等部位,应尽量采用大规格和规则整齐的砌块砌筑,不得使用零星砌块砌筑。
4.4.7砌筑前应试摆,在端部或转角处,不够整砖的,如无半砖规格,可用普通粘土砖补砌。
4.4.8墙体在留直槎和构造柱的时候,应先退后进,并设置拉结钢筋,如右图所示。
图13-42砖墙与构造柱连接
5.质量标准
5.1保证项目
5.1.1砌块的型号、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1.2砂浆的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5.1.2.1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设计强度值。
5.1.2.2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0.75fmk。
5.1.2.3转角处砌块必须同时砌筑,交接处不能同时砌筑时必须留斜槎。
5.2基本项目
5.2.1墙体应垂直平整,组砌方法应正确。
5.2.2砌块表面方正完整,无损坏开裂现象;灰缝饱满,无松动脱落现象。
5.2.3砖砌体接槎处灰浆应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5个。
5.2.4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三分之一;无通缝;砂浆饱满度必须达到90%以上。
5.2.5砌体墙留置的拉结钢筋的或网片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5.2.6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
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
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5.2.7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
5.3允许偏差项目
5.3.1砖墙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空心砖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8的规定。
空心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表13-28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垂直度
小于或等于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大于3m
10
2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抽检数量:
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
每间检验不应少于3处。
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5处。
5.3.2.空心砖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29的规定。
空心砖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表13-29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水平灰缝
≥80%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灰缝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抽检数量:
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5.3.3.空心砖砌体中留置的拉结钢筋的位置应与砖皮数相符合。
拉结钢筋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5.3.4.空心砖砌筑时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宜为空心砖长的1/2,但不应小于空心砖长的1/3。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5.3.5.空心砖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
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应为8~12mm。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
用尺量5皮空心砖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5.3.6.空心砖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空心砖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
每验收批抽10%墙片(每两柱间的空心砖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3.7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砌体厚度
±4
用尺量检查
2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用水平仪、经纬仪复查或检验施工记录
3
轴线位移
5
4
墙面垂直度
(1)每层
(2)全高
5
10
用吊线法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5
表面平整
6
用2m长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水平灰缝平直
7
灰缝上口处用10m长的线拉直并用尺检查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墙体砌筑所用的砖规格,见3.6表格。
楼梯间隔墙采用100厚的加气砖,门窗大头脚用标准砌砖。
6.2灰缝大小均匀:
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6.3窗口上部立缝变活:
清水墙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6.4墙面粗糙:
舌头灰未刮净,半头砖集中使用,造成通缝;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砖墙错层造成螺丝墙。
半头砖应分散使用在墙体较大的面上。
首层或楼层的第一皮砖要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层高,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
一砖厚墙应外手挂线。
6.5构造柱处砌筑不符合要求:
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12cm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6.6切锯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斧或瓦刀随意砍劈。
6.7不同干密度(容重)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
一般也不得与其他砖、砌块混砌,但在墙底、墙顶及门窗洞口处局部采用普通粘土砖或多孔砖砌筑,可不视为混砌。
6.8断裂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经加工粘结成规格材使用,碎小块未经加工的不得上墙。
6.9当加气混凝土砌块与墙柱相接处漏放拉结筋时,应按操作工艺要求的配合比配制粘结砂浆粘结,不得在混合砂浆内掺107胶代替粘结砂浆使用,以避免造成粘结不牢,而影响墙体稳定性。
6.10墙体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空隙,待砖墙砌体沉降7天以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完成最后一皮砖,防止因砌体沉降造成梁底裂缝。
6.11砌筑时必须配合水电安装预埋线管,不得随意砸破、损坏电线、水管等安装预埋线管。
7.安全文明要求
7.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7.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7.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砖墙。
7.4砌筑外围墙面前,应把防护钢管及配件卸下,并按规定的地点回收归堆,防止丢失。
7.5砌块在装运过程中,轻装轻放,分别整齐码放。
进场后应计算好每处用量,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7.6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和空心砖墙上不得留脚手眼,搭拆脚手架时不得碰撞已砌墙体和门窗边角。
7.7门框安装后,施工时应将门口框两侧+300~500mm高度范围钉铁皮或木条保护,防止手推车撞坏。
7.8落地砂浆及时清除干净,以免与地面粘结,影响地坪施工。
7.9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如必须在砌体墙上剔凿设备孔洞、槽时,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
7.10吊装砌块夹具应经试验检查,应安全、灵活、可靠,方可使用。
7.11砌块在楼面卸下堆放时,严禁倾卸及撞击楼板。
在楼板上堆放砌块,宜分散堆放,不得超过楼板的设计允许承载能力。
7.12砌块安装时,不得站在墙上指挥和操作,不准随意在墙上设置受力支撑或拉缆绳等。
7.13操作过程中,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柱等部分,应适当加设临时支撑。
7.14工人操作应戴安全帽、帆布手套,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用内脚手施工时,在二层楼面以上,应在房屋外墙四周设安全绳网,并随施工高度逐层提升,屋面工程未完不得拆除。
7.15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
收工时对易淋雨砌体,应覆盖砌体上表面。
7.16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现场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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