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正式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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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正式稿
发改委
扶贫办
黄发改规划[2012]01号
关于印发黄山市新阶段
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黄山市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扶贫办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农村扶贫开发规划通知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黄山军分区,驻黄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印310份)
黄山市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2012至—2015年)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扶贫办
2012年8月
目录
一、现状与背景………………………………………………4
(一)“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4
(二)当前扶贫开发面临困难与机遇………………………5
(三)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意义重大…………………………6
二、总体要求………………………………………………7
(四)指导思想………………………………………………7
(五)基本原则………………………………………………7
(六)总体目标………………………………………………8
三、主要任务………………………………………………9
(七)专项扶贫………………………………………………9
(八)行业扶贫………………………………………………10
(九)社会扶贫………………………………………………12
四、保障措施…………………………………………………13
(十)加强领导,落实扶贫责任……………………………13
(十一)加大投入,建立增长机制……………………………13
(十二)完善制度,建立扶贫格局……………………………13
(十三)强化督查,加强资金监管……………………………14
(十四)夯实基础,打造精良队伍……………………………14
黄山市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2012—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与时俱进,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美好黄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中央、省、市扶贫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认真组织实施2001—20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发展内在活力,不断凝聚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的强大合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
“十一五”期间,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的“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农村安居工程全面启动,分散边远老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进展顺利,贫困农户住房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农村残危学校得到较好改造,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得到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乡镇薄弱卫生院改造稳步推进。
——贫困人口有所下降。
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由2005年的7.56万人减至2010年的5.4万人,贫困人口比重由6.3%下降到4.7%。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普遍得到了加强,生产生活条件逐年改善。
新建、扩建、维修公路1860公里,桥梁49座,改善了293个行政村的交通条件。
修建防洪坝70处近196公里,新建、维修农田水利设施208处,异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922户3023人;新建饮水设施,解决了多贫困地区约17.4万人口的饮水困难。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贫困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卫生室91所,改造中小学危房近1.6万平方米,资助2157名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培训贫困农民7万多人次。
贫困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由6.36‰下降到2.01‰左右。
贫困地区中小学得到进一步的合理调整,“两基”基本达标。
基本上实现了“五通”,医疗、卫生等设施条件得到改善。
——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扶贫资金44145万元,全市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693元提高到2010年的5564元,年均递增26.9%
(二)当前扶贫开发面临困难与机遇。
十年来,虽然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对照新的目标和要求,扶贫开发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贫困人口多。
按照新的标准,我市贫困人口由原标准的5.4万人增加到14.36万人,贫困发生率12.8%。
二是基础条件差。
目前,贫困人口多数处于深山区、库区和革命老区,区位较差、交通不便、资源贫乏、生态脆弱,经济发展条件先天不足。
三是脱贫能力弱。
目前,全市贫困户家庭中,无劳动力家庭户数占了近三分之一;贫困人口中,有一半以上是因大病、残疾致贫;此外,还有一部分贫困人口文化程度偏低,致富能力不足。
四是资金压力大。
我市三个重点县和七个重点乡退出省级重点贫困序列,今后扶贫开发投入主要依靠地方财力,再加上山区建设成本远高于平原畈区,资金紧缺的矛盾更加突出。
五是发展要求高。
新阶段扶贫开发在“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外,又增加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内容,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也将进入一个攻坚克难的新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并在扶贫开发主要任务和工作格局等方面都作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
同时,“十二五”期间国内外产业转移深入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不断深化,我市产业升级的条件更加有利;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经济布局逐步从沿海向内陆延伸,我市得到的政策支持将更加有力,为扶贫开发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三)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意义重大。
扶贫开发,是我市重大历史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政治使命。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承担着打基础、固根本的重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承担着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任;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承担着缩小差距、促进稳定的重任。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缩小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黄山的迫切需要。
必须把扶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创新机制,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大投入力度,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增加扶贫对象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努力推动我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黄山作出积极贡献。
(五)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把扶持扶贫对象放在首位,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政府主导、。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社会参与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行政区域全覆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政策。
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发挥优势,密切协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自力更生、奋发图强。
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自强不息,真抓实干,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六)总体目标
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在今后三年内,每年完成50个左右贫困村整村推进,每年完成5000名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每年减少贫困人口25000人,到“十二五”末贫困人口总数减少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七)专项扶贫
易地扶贫搬迁。
坚持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贫困户,积极稳妥实施易地搬迁扶贫。
科学制定搬迁扶贫规划,落实搬迁资金,创新安置模式,切实解决好搬迁户住房、耕地、林地、子女入学、户口迁移、饮水、用电、医疗、计划生育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整村推进。
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是有效消除贫困村、确保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的关键措施。
新阶段要按照“统一规划、先难后易、分类实施、分批治理、逐村解决”的原则,实施“千村整推工程”并制定区县、乡镇扶贫开发规划和每个贫困村具体的“整村推进”实施规划,力争“十二五”末达到预期目标。
以工代赈。
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
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就业促进。
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采取多种灵活的培训方式对农村贫困户劳动力进行短、中期转移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力争每年转移就业5000人;每年对贫困农户开展实用技术短期培训达1万人次以上。
产业扶贫。
大力培育和扶持能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省、市级龙头企业,产业化扶贫覆盖面达到80%以上,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山区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
老区建设。
要按照强化基础、改善环境、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的思路,按照因地制宜,强化特色的原则,培育主导产业,提高革命老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28个革命老区建成科学发展的示范区、解放思想的试验区、艰苦奋斗的创业区、民生改善的先行区,促进老区人口、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八)行业扶贫
明确部门职责。
各责任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并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扶贫任务。
培育特色产业。
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茶业作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重点来抓,深入实施生态茶园“双十”工程,努力实现户均建设2亩以上优质高效茶园;要大力调整林业结构,鼓励发展林禽、林药、林果、林菌、林蔬等林下经济,提高贫困地区林农综合收益;要着力培植蚕桑、菊花、花卉苗木、生态养殖等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形成“连片开发、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
开展科技扶贫。
要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和技能性培训。
着力抓好“零转移家庭”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的培训转移,创新“雨露计划”培训方式和内容,开展针对工业园区产业用工的“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努力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
确保“十二五”期间,每年贫困农户实用技术短期培训达2万人次以上,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20000名,其中转移16000名。
瞄准贫困地区实际需求,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让贫困农户能够掌握1至2项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优良品种,主要农产品优良品种覆盖率“十二五”末达到95%以上。
完善基础设施。
优先实施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为农民脱贫致富铺设“快车道”。
结合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要着眼长远发展,统筹规划、分步推进、预留条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浪费。
推动乡村旅游。
加大旅游扶贫开发力度,紧紧依托自然生态、文化遗存等资源优势,以“百村千幢”保护利用工程、百佳摄影点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大力开发户外运动、文化体验、休闲养生等新型业态,并在资金、项目、营销、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努力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又一支柱产业,把这些公共资源转化为群众脱贫致富的不竭财源。
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依托旅游资源,兴办旅游经济实体,使旅游业形成区域支柱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带动贫困农民增收。
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
加大对基础教育设施扶持,强化师职扶持、轮流定点支教等措施,协助实施好免费义务教育。
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贫困村倾斜。
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四创”活动推动贫困村精神文明建实现新突破。
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九)社会扶贫
加强定点扶贫。
各定点扶贫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扶贫村多办实事好事。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定期深入帮扶点总结脱贫经验,找准致贫症结,紧紧抓住关系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环节,选准帮扶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动员社会扶贫。
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加强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
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众组织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领导,落实扶贫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
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大走访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真正深入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真走实访、真帮实扶,着力破解发展难题。
(十一)加大投入,建立增长机制。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一2020)》的规定,根据新阶段时期扶贫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争取上级支持投入各类扶贫资金比“十一五”增长10%,市、区县财政必须把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扶贫投入,加大惠及贫困村贫困农户扶贫项目的扶持力度。
(十二)完善制度,建立扶贫格局。
要进一步完善定点和对口帮扶制度,市级领导定点联系、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选派干部对口挂职57个重点贫困村,做到逐村帮扶。
制定和完善激励社会各界进行扶贫的政策,联系各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企业家、个体户、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不同形式,扶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十三)强化督查,加强资金监管。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象和范围,用于改善和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用于“整村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扶贫。
每一笔扶贫资金,包括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各界帮扶的资金,都要按照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和增加贫困农民收入的目的,安排到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
对扶贫项目要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现象,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事件要严肃查处。
(十四)夯实基础,打造精良队伍。
抓好党建促扶贫,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
要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让优秀党员在支部中“唱主角”,让致富能手在班子里“挑大梁”。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机构,充实调整市及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关心扶贫干部成长,对长期奋战在扶贫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干部队伍。
附:
1、黄山市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分解表
2、黄山市扶贫资金投入计划安排表
3、黄山市整村推进工作任务表
4、黄山市贫困人口转移培训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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