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docx
- 文档编号:4377793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7.62KB
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docx
《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中石县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拟建地点:
拟建地点位于中石县岩泉街道办事处北侧,紧邻办事处。
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卫生部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县域卫生规划编制实施指导意见》、《云南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浙发改规划[2008]305号)、《中丽市中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石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精神,确定中石县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40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生实习基地,具体建设规模为:
(1)床位:
23床
(2)总用地面积:
2000平方米(合3亩)
(3)总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
(4)容积率:
(5)绿地率:
30%
(6)机动车位:
18辆
(7)项目估算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万元,设备及安装384万元,其它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中石县目前有县级医院1家,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中心卫生院3家,乡镇卫生院15家,村卫生室148家,共配备社区责任医生300名,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建成。
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根据《中丽市政府关于印发中丽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71号)及《中丽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中丽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丽卫〔2007〕132号)的文件要求,成立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地址位于岩泉街道办事中心北侧,下设丽阳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编制人员为48人,现有工作人员43人。
承担所辖区域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任务。
中心现辖2个城中村、5个社区、15个规划区外行政村,共78070人,其中常住人口38486人、流动人口39486人,辖区内有中小学16所,在校生16532人;幼儿圆34座,幼儿4156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为提高社区人群健康水平,使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服务对象病人、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服务方式为医务人员走出医院,为社区居民开展卫生服务等候患者上门服务特点“以健康为中心”、“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内容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以医疗服务为主,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人才培养全科医师。
其基本职能为:
(1)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2)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3)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4)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5)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6)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7)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8)提供康复服务;
(9)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10)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11)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12)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13)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背景
岩泉街道地处中丽城区东北部。
总面积平方千米。
东与黄村乡相邻,西以大洋路为界,南至丽青路,北与雅溪镇、双黄乡相邻。
辖区内有2个城中村、5个社区、15个规划区外行政村,共78070人,其中常住人口38486人、流动人口39486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要求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卫生部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其主要功能是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和深化改革,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物品和社会服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是扩大城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覆盖范围,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政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通过五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设施体系,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中石县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强调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强化统筹发展意识,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走出一条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道路。
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三级网络体系建设。
中石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中石县卫生局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过程中,紧紧围绕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心任务,以努力创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阳光卫生”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解决卫生工作中最迫切、最集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融洽党群之间、医患之间的关系,着力打造社区“人民满意”卫生服务体系。
根据中丽市、中石县政府统一安排,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于2010年12月31日交由中石县管理,三年过渡期,落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设点、房屋建设和人员安排等工作。
理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延续。
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3)《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4)卫生部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6)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
(7)《中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8)《中丽市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09—2020年)
(9)《中石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0)《中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11)中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丽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交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11年第39期)。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实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到2012年,建立完善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需求。
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每个县(市、区)都建有符合国家、省标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村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常住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达标率达90%以上;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实现药品连锁供应或直接配送;所有中心村建有连锁配送便利店,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项目建设是实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2)项目建设是中石县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
《中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立足区情,探索创新,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等四大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健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促进中石县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3)项目建设是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功能的需要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功能需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第一、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
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广泛、方便群众、能使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也有利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利于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第二、是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
第三、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为参保职工就近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帮助参保职工合理利用大医院服务,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增进职工健康,减少发病,既保证基本医疗,又降低成本,符合“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起重要支撑作用。
第四、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社区卫生人员与广大居民建立起新型医患关系,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德政民心工程,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三、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项目选址
选址原则
建设选址应方便群众、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
应充分考虑医疗及预防保健工作的特殊性质,按照公共卫生有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选址地点
拟建地点位于中石县岩泉街道办事处北侧,紧邻办事处。
建设条件
地理环境
中丽市中石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浙江第二大河——瓯江中游,古为处州府治,今为中丽市人民政府驻地,是中丽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浙西南的交通枢纽,金丽温、龙丽、丽龙高速公路,330国道、省道丽浦线和丽龙线、金温铁路纵贯全区连接各地。
岩泉街道地处中丽城区东北部。
总面积平方千米。
东与黄村乡相邻,西以大洋路为界,南至丽青路,北与雅溪镇、双黄乡相邻。
自然条件
中石县境处在括苍山、洞宫山、仙霞岭3山脉之间。
地型属浙南中山区,以丘陵山地为主,间有小块河谷平原。
境内地型可分为河谷平原、丘陵、山地3种。
其中:
平原主要有碧湖平原和城郊平原。
低丘和高丘占全区总面积的57%。
低山、中山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
水文条件
莲都境内河流皆属瓯江水系。
瓯江发源于庆元、龙泉两县市交界的锅帽尖北麓,上游段称龙泉溪,流经云和县进入中石县大港头镇,与松阴溪会合后称大溪,再经碧湖、水阁、联城、富岭、万象、紫金等乡镇(街道)后入青田县境,与小溪会合后称瓯江,大溪干流在莲都境内长46公里,河道落差43米,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境内主要支流有好溪、小安溪、宣平溪、松阴溪4条。
南部峰源一带溪流汇入瓯江支流——小溪。
中石县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总的特点是:
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明显的山地立体气候特征。
基础设施条件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中石县九里行政村范围内,岩泉街道办事处北侧,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项目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
社会经济条件
2010年中石县实现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年均增长%。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亿元和亿元,年均分别增长%和%;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年均增长%;三次产业比例为∶∶。
生态农业稳步发展,蔬菜、水果、畜禽三大传统主导产业规模居全市前列,茶叶、瓯柑、笋竹两用林“三大潜力产业”投产面积达万亩。
中丽农业生态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全面启动。
新增农业龙头企业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49家,新增省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9个,国家地理证明商标1个,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较2005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扩量提质,工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亿元增长到亿元,年均增长%。
工业园区面积扩展到平方公里,是2005年的三倍。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古堰画乡、风情东西、石牛温泉三大景区建设稳步推进,东西岩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石牛温泉和古堰画乡文化产业园项目成功招商,“浙江中丽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成为全市首个获准成立的省级旅游度假区。
2010年旅游接待总人数17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亿元。
商贸、金融、物流等服务业也实现了较快发展。
岩泉街道共有规模以下企业212家,产品主要有水泥、家具、皮革、金笔等。
共有耕地面积公顷,山林面积公顷,农业以种植、养殖为主,特色农产品有余岭高山蔬菜、枫树湾杨梅。
2009年实现工业产值亿,实现农业产值635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178元,增长8%。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较好,具备建设条件。
四、需求分析及建设规模
需求现状
根据《中丽市政府关于印发中丽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71号)、《中丽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中丽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丽卫〔2007〕132号)的文件要求,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等人员对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验收,中丽市城区将成立1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岩泉街道有2个机构,分别为:
中丽市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丽市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丽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中石县卫生局紧紧围绕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心任务,以努力创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阳光卫生”为活动载体,着力打造社区“人民满意”卫生服务体系。
(1)在全市率先推出“社区卫生110”服务。
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班时间开设并公布健康咨询热线,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服务;在中国电信114服务台和“96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社区责任医师号码查询和联系制度,24小时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建立社区预约专家制度。
各中心要深化与对口支援市直医院的联系,为辖区居民介绍与预约专家。
要为社区首诊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时在住院、辅助检查、医师联系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
(2)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年内要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社区(城中村)试行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在“楼层分布图”的基础上建立服务网格,要求商品房以幢为单位建立网格,非商品房一般以20~30户为单元建立网格,搭建网络框架。
各中心成立由全科医生、防保医生、护理等人员共同组成的责任医生服务团队,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同时大力争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支持,把居委会干部或楼道长编入服务团队,切实缓解入户难问题,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到2013年,在医务人员不断充实的基础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做到全覆盖 。
(3)逐步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向家庭延伸,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有效、经济的卫生服务,今年区卫生局将选择1~2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试点服务,2013年将在城区全面推开。
定为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选择本中心业务水平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沟通能力较好、群众基础较好、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担任家庭医生,确定后的家庭医生要在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利用责任医生开展上门随访向居民进行推荐和宣传。
通过与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健康咨询、指导就医等服务,真正成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建设规模
1、床位数的确定: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观察床,原则上不设住院治疗功能的病床,可设一定数量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设置护理康复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床位规模应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指户籍人口)设置—张床位,且原则上不超过50张。
相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可以合并设置。
岩泉街道2010年总人口达78070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千服务人口设置张床位进行计算,中心规划设置23张床位。
2、项目总建筑面积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房屋建筑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和管理保障用房等。
临床科室用房主要包括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等;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主要包括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医技科室用房主要包括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消毒间;管理保障用房主要包括健康信息管理室、办公用房等。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
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根据《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用房、医疗(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等)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用房等。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
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医疗、行政后勤保障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规模
名称
无床
20床以下
20床以上
核定方式
按院核定
(㎡/院)
按院核定
(㎡/院)
按床位核定
(㎡/床)
建筑面积(㎡)
200—300
300—1100
55—50
注:
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面积指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需要在上下限范围内取值。
建筑面积指标不含职工生活用房。
(1)业务用房面积:
业务用房参照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云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中心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按照上浮30%考虑。
55m2/床×23床×=
(2)设置护理康复床增加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地实际情况,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3)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例表
用房类别
比例
临床科室用房
53%
医技科室用房
13%
预防保健科室用房
28%
管理保障
6%
3、机动车停车位
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件标准》,医院停车位门诊部按每1000平方米配置4个机动车位、住院部每10张床1个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每1000平方米配置50个车位,考虑地方实际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项目停车位:
机动车位:
18辆
非机动车位:
100辆
4、项目总用地面积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
结合中丽市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以及项目停车要求,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按照进行估算,项目用地为2000平方米(合3亩)。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或数据名称
单位
指标或数据
1
建设规模(床位)
床
23
2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3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00
4
容积率
5
绿地率
%
30
6
建筑密度
%
7
停车位
辆
118
其中:
机动车停车位
辆
18
非机动停车位
辆
100
8
估算总投资
万元
五、项目进度安排
建设总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资金按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2)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完成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审批。
(3)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
(4)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完成土建施工工作。
(5)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完成配套辅属工程及设备安装。
(6)2016年2月,进行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云南省当前同类型工程的参考价格。
(3)近期类似设备及材料的当地市场价格
(4)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有关费率选取规定。
投资估算
建筑工程费:
参照中石县同类工程费用水平及有关工程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石县岩泉 街道社区 卫生 服务中心 项目 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