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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
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
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
★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
★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
★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UPS配电系统
机房环境
1.空调
机房环境温湿度:
温度:
冬季:
20±2℃夏季:
23±2℃
温度变化率≤5℃/h相对湿度:
50%±5%
洁净度:
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dm
噪声:
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
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
257w/m2h
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
≥23次/h
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
≥22次/h
2.防火
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
-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
-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所有气体灭火保护区的维护构件满足一定的抗压要求,其允许压强差不低于1.2kPa。
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6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灭火系统在启动前能自动检测被保护区区是否有人员存在;
-火灾发生时,自动声光报警,警示相应区域人员撤离。
防火动作原理:
当防护区火灾发生,感烟探测器报警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闪灯、警铃动作,提示工作人员撤离火灾发生区域;当感烟探测器报警和感温探测器同时报警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防护区外闪灯、蜂鸣器动作,控制联动系统切除非消防电源、关闭相应区域防火阀等联动设备,同时启动红外探测系统;当红外探测系统确认相应保护区无人员存在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防火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3.门禁
系统选用系列感应卡式门禁设备,并具有联机管理功能
4.防雷
满足执行10/350us坡形,可防护雷电流150kA对建筑物的破坏。
建筑物内部的计算机机房用电器可承受10/350us75kA的雷电流的冲击[IEC1312的标准]。
雷击建设可满足如下相关标准。
GB2887-89《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A173-1998《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3482-3483-83《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避雷器》
邮电部《通讯产品入网检定认证细则》
IEC1024-1∶1990《建筑防雷》
IE1312-1∶1995《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1990《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1998《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5.地板抬升系统
阻燃性:
60REI
抗静电性:
105-109
隔音:
大于32DB
集中承受力2000-7000N
地板抬升高度 ≥350mm
分散承受力15000-35000N/m2
施工标准为:
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
6.漏水检测系统
漏水检测系统可提供24X7X365的实时检测。
7.布线
布线系统在每个机架上提供结构化布线槽,为每个机架提供局域接入服务。
机架布线槽有两种规格:
16端口或8端口。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下走线方式布线。
伟伯数据中心综合布线系统建设采用的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结构化布线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结构化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CECS72: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结构化布线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结构化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本(CECS89: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YD/T2008-93)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总配线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YD/T69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设计安装抗震设计暂行规定(YD200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
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J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
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44-89)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
市内电话程控交换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50-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
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试行)(YDJ38-85)
ISO/IEC11801国际商用建筑物布线标准
EIA/TIA568商用建筑物电信布线标准
EIA/TIA569电信通路和空间商用建筑标准
EIA/TIA570住宅和轻工业建筑布线标准
IEEE802.3、IEEE802.4、IEEE802.5、IEEE802.12
欧洲标准EN50167、EN50168、EN50169
8.机房接地系统
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要求,提供的接地包括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及防雷保护地,计算机专用直流工作地,其接地电阻<1。
机房的静电电压<1KV。
镀锌钢管、金属软管、金属接线盒外壳等均进行了可靠接地。
机柜外壳、金属管道及支架等均接地,中性线则只在变压器处。
9.机架系统
采用19英寸标准网络机柜,机柜高度为42U,机柜深度为800mm,机柜采用全钢材料,承重为600KG。
机柜提供可选的风扇单元,可支持冗余的六个风扇。
可选走线槽,托隔板,线管理器。
10.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可对整个数据中心的工作空间进行监视。
人员主要出入口及设备较为集中的房间(空调室,机房)设置固定式彩色CCD摄像,在走道等设置旋转式彩色CCD摄像机。
存储系统支持对图像进行五个小时的记录、存储。
11.装修
具体施工指标遵循如下相关国家标准: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
《处理保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BMB3-1999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754-95
《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电力供应
1.强电系统
采用双路强电引入,每个机架都通过配电柜引出单独的供电线路到机架,每个机架可用电源功率≥5KVA。
2.UPS系统
机房UPS系统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共同提供IDC冗余电源。
UPS系统的建设容量为断电后满足以下系统用电15-30分钟。
机房设备用电;应急照明;门禁系统用电;空调用电;消防系统用电。
3.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
柴油发电机系统设计为N+1冗余备份系统,额定功率N≥IDC各系统功率之和。
设计储油满足油机系统运行时间≥8小时。
设计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一9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一8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一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一98)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一9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一9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一9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一93)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一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一90)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
施工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一9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三节设备布置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一节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级别
项目
A级
B级
夏季
冬季
全年
温度
23±2℃
20±2
18-28℃
相对湿度
45%-65%
40%-70%
温度变化率
<5℃\h并不得结露
<10℃/h并不得结露
项目
A级
B级
温度
5-35℃
5-35℃
相对湿度
40%-70%
20%-80%
温度变化率
<5℃/h并不得结露
<10℃/h并不得结露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表3.1.4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种
卡片
纸带
磁带
磁盘
长期保存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温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对湿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场强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第二节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四章建筑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人流及出入口
当无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入口处。
第三节防火和疏散
第四节室内装饰
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
如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
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
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宜为200~350mm。
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
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
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及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五节噪声及振动控制
第五章空气调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第二节热湿负荷计算
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装置散热;
六、新风负荷。
第三节气流组织
表5.3.2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气流组织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侧回)
侧送侧回
送风口
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
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
3.孔板
1.散流器
2.带扩散板风口
3.孔板
4.百叶风口
5.格栅风口
1.百叶风口
2.格栅风口
回风口
1.格栅风口
2.百叶风口
3.网板风口
4.其它风口
送风温差
4-6℃
送风温度应高于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6℃
6-8℃
第四节系统设计
一、室内总送风量的5%;
二、按工作人员每人40m3/h;
三、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第五节设备选择
第六章电气技术
第一节供配电
表6.1.2供电电源质量分级
项目
A
B
C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
±2
±5
+7
-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
±0.2
±0.5
±1
电压波形畸变率
(%)
3-5
5-8
8-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
0-4
4-200
200-1,500
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等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二、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
三、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
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
五、电子计算机系统联网运行时。
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第二节照明
一、主机房的平均照度可按200、300、500lx取值;
二、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平均照度可按100、150、200lx取值。
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应按现行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取值。
一、间歇运行的机房取低值;
二、持续运行的机房取中值;
三、连续运行的机房取高值;
四、无窗建筑的机房取中值或高值。
表6.2.3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程度
适用场所
Ⅰ
无眩光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
Ⅱ
有轻微眩光
第一类辅助房间
Ⅲ
有眩光感觉
第二、三类辅助房间
表6.2.4直接型灯具最小遮光角
光源种类
光源平均亮度
ι(x103cd/m2)
眩光限制等级
遮光角
管状荧光灯
ι<20
Ⅰ
20°
Ⅱ、Ⅲ
10°
透明玻璃白炽灯
ι>500
Ⅱ、Ⅲ
20°
一、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二、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三、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第三节静电防护
×107~1.0×1010Ω·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
×107~1.0×1010Ω·cm。
Ω。
第四节接地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执行。
第七章给水排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系统和管材
第八章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消防设施
第三节安全措施
附录一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附表1.1
本规范用名词
解释
电子计算机机房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及第三类辅助房间的总称
主机房
计算机主机、操作控制台和主要外部设备(磁盘机、磁带机、软盘输入机、激光打印机、宽行打印机、绘图机、通信控制器、监视器等)的安装场地
基本工作间
用于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处所。
其中包括:
终端室、数据录入室、通信机室、已记录磁介质库、已记录纸介质库等
第一类辅助房间
直接为计算机硬件维修、软件研究服务的处所。
其中包括:
硬件维修室、软件分析修改室、仪器仪表室、备件库、随机资料室、未记录磁介质库、示记录纸介质库、硬件人员办公室、软件人员办公室、上机准备室和外来用户工作室等
第二类辅助房间
为保证电子计算机机房达到各项工艺环境要求所必需的各公用专业技术用房。
其中包括:
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空调器室、灭火器材室和安全保卫控制室等
第三类辅助房间
用于生活、卫生等目的的辅助部分。
包括:
更衣室、休息室、缓冲间和盥洗室等。
表态条件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计算机系统已安装,室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
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均在正常运行,而计算机系统不工作的状态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么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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