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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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企业标准
Q/HY.CG.KM01.001-2011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1—10—21发布2011—11—01实施
企业管理部发布
Q/HY.CG.KM01.001-2011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党政办公室及其所属小车队的管理职能、工作职责、岗位架构及主要工作内容,规范部门管理,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步骤,促进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内容,认真履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昆明卷烟厂党政办公室及其所属小车队的综合管理。
2管理职能图
3职责权限
3.1党政办公室工作内容
3.1.1办理党政事务
3.1.1.1负责召集厂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及厂领导主持的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通知、议程拟定、会场安排、会议服务、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等工作。
3.1.1.2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厂党委和行政印章、介绍信、凭证等以及厂级领导的印章和个人信息等材料,监管基层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
3.1.1.3负责节假日及工作八小时外值班工作,其中包括承办涉及工厂的各种相关事务,协调工厂内外关系,搞好接待来访工作,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保证厂内信息通畅、运行良好。
3.1.1.4负责协助和陪同厂领导参加和完成各种形式的礼仪活动,并对相关配套工作进行前期筹备和安排。
3.1.1.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对失、泄密等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担负领导因公出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6根据领导意图,代表工厂安排和开展必要的礼节性联络和慰问。
3.1.1.7负责厂级领导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分发及投递信函、邮件、报刊、杂志等,并根据领导意图进行必要的回复和处置。
3.1.1.8负责完成厂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1.2辅助决策调研
3.1.2.1负责了解、收集、整理、汇总涉及工厂经营发展所需的以及厂党委和行政工作所需的各种信息,如资料、政策、动态等,及时向厂领导反馈和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3.1.2.2根据领导指示,负责完成决策方案的拟定、修订和贯彻落实工作。
3.1.2.3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做好工厂各项工作的预测、咨询和统计。
3.1.2.4负责督办、查办厂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及厂领导主持的专题会议的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领导批办事项等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处置结果向相关领导汇报反馈。
3.1.2.5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协助和陪同厂领导协调处理工厂内部事务,了解调查相关事实,走访视察基层实际状况,完成相应的文字记录工作。
3.1.3处理流转公文
3.1.3.1负责上级党委和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拟办、分送、传阅、催办、打印、管理工作,并做好文件和资料的清收、立卷及归档工作。
3.1.3.2负责迅速准确传达行业内外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及文件精神。
负责草拟、送审、打印、校订、投送厂党委和行政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经验交流材料及简报等通用文书和事务文书。
3.1.3.3负责对厂内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以党委和行政名义的行文进行政策性和文字性审核把关发文。
3.1.3.4负责对厂内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提交的请示、报告的收登、拟办、报送、分发、督查、催办等工作。
3.1.3.5负责起草本部门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1.3.6负责在业务上指导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兼职文秘人员的工作。
3.1.4草拟撰写公文
3.1.4.1具有扎实的中文写作水平,负责草拟、撰写各种常用公文和事务文书,熟悉公文和事务文书的书写格式及写作要求。
3.1.4.2能以较快的速度按适当的格式准确地将口头指示、录音内容、手写笔记或材料等打印成文稿。
3.1.4.3履行文秘工作职责并按相关要求做好文秘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查阅等工作。
3.1.4.4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工作。
3.1.4.5按规章制度保管和使用工厂和厂领导印鉴、印章,监督办理用印流程。
3.1.5档案保管利用
3.1.5.1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制订工厂档案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
3.1.5.2负责工厂档案的接收、保存、管理、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3.1.5.3负责加工整理工厂档案,编写各种档案参考资料,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3.1.5.4负责对工厂专、兼职档案人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档案理论、业务和管理的研究工作。
3.1.5.5参与工厂基建、技改、科研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及重要设备的开箱,对归档科技文件及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进行把关。
3.1.5.6负责完成工厂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文件、文字材料的打字、复印工作,管理并发放办公用品。
3.1.6礼宾接待事务
3.1.6.1遵循热情、节俭、高效、文明的原则,负责开展和协调对内和对外业务接待等公共关系活动,接待工厂来客,树立昆烟良好形象。
3.1.6.2制定接待标准和办法,统计、报销业务接待费用,在年度预算控制额度内,按标准合理组织、安排各类接待。
3.1.6.3负责礼宾接待任务,办理参观手续,陪同参观行程,安排礼宾来客的吃、住、行、接送等工作。
3.1.6.4负责领用、保管、配发和统计业务接待用礼品。
3.1.6.5依照相关审批程序负责厂内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在内外公共交往活动中的就餐、住宿、用车、结账、报销等事务。
3.1.7合法规范审核
3.1.7.1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并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工厂规章制度,保证其合法性、实用性、规范性。
3.1.7.2及时收集、掌握行业改革动态,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工厂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贯彻落实行业有关法律、政策的建议。
3.1.7.3在工厂生产、管理活动中,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工厂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措施,保证相关活动的合法性,使工厂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防止上当受骗,避免发生纠纷。
3.1.7.4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涉及工厂的各项法律事务,审核把关涉及工厂的各类合同,按流程参与工厂的重要经济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加以纠正和制止。
3.1.7.5从法律角度协助处理涉及工厂的有关经济和行政内外纠纷,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协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3.1.7.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实施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为职工提供力所能及法律咨询服务。
3.1.7.7负责办理工厂工商注册登记、年检等有关法律事务。
3.1.8信访接待维稳
3.1.8.1为了保障集团和工厂的改革、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红云红河”局面,依法、及时、慎重处理好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确保安定团结稳定。
3.1.8.2负责对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和职工群众信访事项进行登记接办、拟办承办、催办督办、上报答复、办结归档等工作,并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及时向集团领导和上级信访机关报送信访信息和不稳定因素。
3.1.8.3严格遵守信访保密纪律和纪检监察纪律,秉公办理信访事项,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妥善处理,化解矛盾,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及时逐级汇报和请示。
3.1.8.4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台帐,对相关信访材料进行归档备查。
3.1.9建章立制、贯彻执行、修订审核、检查整改
3.1.9.1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根据企业实际运行状况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管理体系中的各项业务流程,及时修订和改进因时间、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影响管理体系顺畅运行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体系程序畅通、责任到位、流程合理,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管理体系运行效率。
3.1.9.2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及生产厂有关职业健康、环境安全法规、条例及措施,配合厂相关部门检查本部门职工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执行情况。
3.1.9.3按照昆烟打造“优秀卷烟工厂”和“行业标志性工厂”的总体要求,贯彻推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的管理理念,夯实和强化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规范和提高职工行为素养,创建一个规范、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生产、办公环境。
3.1.9.4传达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部署,构建部门安全防范体系,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层层分解岗位安全责任,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对本部门安全责任区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因地制宜地开展部门内部的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
3.2小车队工作内容
3.2.1在党政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工厂领导的公务用车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接待和外出公务等工作用车,确保车队车辆行车安全。
3.2.2负责工厂所属机动车辆(含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年检、维修、保养等技术管理工作以及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的缴纳。
3.2.3负责工厂机动车辆(含厂内机动车辆)的选购、产权变更、改装或报废的管理工作。
3.2.4制定各种台账报表,不断建立和健全车辆及人员等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
3.2.5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各种证件的审验和换证工作。
3.2.6协助厂安委会做好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对专兼职驾驶人员进行有关交通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
3.2.7完成厂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3部门建设工作
3.3.1负责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政办公室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党政办公室及其所属小车队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3.3.2负责对党政办公室及其所属小车队的所有业务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素质,搞好各项服务。
3.3.3负责党政办公室及其所属小车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不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效率。
3.4权限
3.4.1对贯彻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文件、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建议权。
3.4.2对厂党委和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决议、领导布置工作和交办事务的执行情况,有督查权。
3.4.3对工厂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基层党群组织及工会的工作,有权检查并收取有关材料和资料,根据工作优劣提出奖惩、催办、督办和改进的意见及建议。
3.4.4有权在厂内部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并列席党委和行政的重大会议,参与审查工厂经济政策和党规党纪的执行情况。
3.4.5有权在厂领导授权范围内协调或者布置各部门(生产部、职能部科)的工作及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执行厂领导临时赋予的权力和转达厂领导的指令。
3.4.6有权草拟以厂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对上级来文进行处理。
3.4.7对加盖厂党委、行政等印章手续不符者,有权拒办。
3.4.8有权根据厂党委和行政安排处理工厂对外事宜。
3.4.9有权对厂档案工作进行布置、监督、检查和考核,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
3.4.10有权处理厂公共关系的各项事务。
3.5责任
3.5.1对负责草拟的厂党委及行政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和决议等材料的正确性、政策性和有效性负责。
3.5.2对调研及信息工作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5.3对重大问题未能及时上传下达,对承办催办、督办工作不力或出现差错,致使工作遭受损失负责。
3.5.4对厂党委和行政的印章、介绍信及厂长、书记印章的保管使用不当负责。
3.5.5对协调和处理工厂事务不当负责。
3.5.6对公文、函件、电报等处理不及时贻误工作负责。
3.5.7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不当或不及时,不按政策办理,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3.5.8对各种厂党委和行政文件管理不善造成失、泄密及损坏负责。
3.5.9对所接收档案安全、保密负责。
3.5.10对所制订档案管理标准的适宜性有效性负责。
3.5.11对打字、复印的质量、保密负责。
拟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代斌/2011.9.7杨跃斌/2011.10.18范晓/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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