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78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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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783篇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作用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不同,其适用时并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B、法律原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并为司法机关提供审判案件的确定依据
C、理解法律原则有助于完整地把握法律整体,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更好地适用法律
D、法律原则侧重的是法治的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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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
B选项错误,法律规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
2.关于法与政策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法与政策是完全对立的关系
B、政策可能转化为法律
C、法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严格的修改程序
D、党的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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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3节>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
A
【解析】:
A选项错误,法与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3.在下列事例中,哪一选项体现了个案平衡原则?
( )
A、李某到野生森林旁边参观,遭遇黑熊追逐至一农户家对峙,后持斧砍死黑熊。
后法院判决李某无罪
B、王某向法院起诉要和妻子离婚,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妻子正在怀孕期间,遂判决二人不得离婚
C、出租车司机张某送孕妇去医院,途中孕妇临产,情形危急。
为了争取时间,张某将车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调头,结果被交警拦住并被告知罚款。
经过张某的解释,交警不仅没有处罚,还用警车为他开道,将孕妇及时送到了医院
D、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继承人甲、乙两人按法律规定应当平均继承遗产:
但由于乙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无劳动能力,法官判决乙继承了7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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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答案】:
D
【解析】:
考查法的价值冲突。
个案平衡原则:
在处于同一位阶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因此,应选择D选项。
4.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
A、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B、未经国家明示认可的社会规范不属于法律
C、依靠人的良知、内心确信及其社会舆论等来保证实施的道德规范也属于法律
D、法的普遍性意味着所有的法律规范效力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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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特征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的特征。
A选项正确,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认可主要有两种方式:
明示认可与默示认可,B选项错误。
国家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证法实施的力量,具有国家的强制性。
其他的社会规范也具有强制性,但是它们都不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它们实施的力量,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C选项错误。
就一个国家的具体法的效力而言,则呈现出不同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有些法律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有些则在部分地区或仅对特定主体生效。
而那些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其适用范围则可能更为有限。
因此,不能将法的普遍性作片面的理解,认为一切具体的
5.关于法的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B、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C、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任何人都不可以违反,因此其具有一定的普遍约束力
D、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但不是所有具有国家强制力的都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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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特征
【答案】:
C
【解析】:
法具有6个特征: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义务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可诉性。
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看来,法律必须同时具备这6个特征。
①本题AB选项考核的是法的普遍性。
法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主权范围内普遍有效;其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三,法律不能强人所难,规定人们做不到的事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是机会的平等,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平均。
为了保证机会上的平等,我们在立法时应当作出合理区别,如对弱者应当重点保护。
故,A选项正确。
意外事件是人们凭借心智难以预见的事情,如果法律规定人们对意
6.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的同学小李与小薛进行了讨论。
小李认为:
①在奥古斯丁看来,作为最高理性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于自然法;②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发展到自然界阶段才有了人类,人类精神的发展产生法:
③明治宪法,日本是以1850年《普鲁士宪法》为蓝本制定明治宪法属于法律移植的表现。
小薛认为:
①美国法律社会学家塞尔茨尼克等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②1902年,清政府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诏令沈家本、伍廷芳等主持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
A、小李的观点①、②
B、小薛的观点②
C、小李的观点①和小薛的观点③
D、小李的观点②和小薛的观点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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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的起源。
小李的观点①是西塞罗的观点。
小薛的观点③中国目前属于社会主义法系,中华法系已经随着清末引进西方法律制度和思想之后逐渐消亡。
7.关于我国“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与狭义的法律的效力并无不同
B、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的效力要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
C、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撤销该司法解释
D、小明以个人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最高法某司法解释合法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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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答案】:
C
【解析】:
①在我国,法的效力高低关键看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该法的效力就越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层级高于最高法,故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
故B选项正确。
同一制定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并无不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立法解释,其效力相当,在具体适用中,往往采取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
故A选项正确。
②《常委会监督法》第33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
8.法律格言说:
“紧急时无法律。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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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法以社会为基础
【答案】:
B
【解析】:
紧急时无法律也可以为“必要时无法律”。
这句格言产生于中世纪教会法,其基本含义是,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实施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所禁止实施的某种行为,以避免紧急状态所带来的危险。
这句格言是法律中紧急避险规定的来源,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①A选项错误,紧急状态下不是不存在法律,而是说人们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可以采取一般情形下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并且不受法律的惩罚。
②
9.关于法律意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法律意识相对稳定,具有一定连续性
B、法律意识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的发展
C、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
D、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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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的内容。
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属于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初级阶段,而法律思想则属于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理性认识的产物,一般以著作、论文等方式呈现出来。
C选项错误。
10.关于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法律继承更强调不同时间法律的承接和继受即纵向意义上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
B、法律移植则更偏向于同时代的法律的吸收和借鉴即横向意义上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
C、在法律内容方面,法律继承不可能全盘接受,法律移植则有可能
D、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完全不存在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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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答案】:
D
【解析】:
考查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
法律继承强调的是较后历史类型的法律对较前历史类型的法律的承接和继受;法律移植强调的是对同一时代其他国家的法律的吸收和借鉴,这就可能存在重合。
11.“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
”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2017年卷一12题,单选)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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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6节>法律体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故C项错误。
12.法律谚语: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9题,单选)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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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C
【解析】:
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也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也存在特权者的权利。
故A项表述错误。
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不仅指财产上的权利,也指人身上的权利。
故B项表述错误。
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这个表述是正确的。
但自由必须受法律限制。
故D项“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之表述错误。
本题应选C项。
13.下列有关权利义务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知识产权属于绝对权
B、在所有时代权利都是第一性的
C、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D、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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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B
【解析】:
考查权利与义务。
B选项错误,不是所有时代权利都是第一性的。
14.某工厂擅自向河流中排放未达标的污水,被当地环保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
该工厂与环保局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下列哪种法律关系?
( )
A、绝对法律关系
B、隶属性法律关系
C、第一性法律关系
D、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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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
工厂与环保局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
在此关系中,环保局相对于工厂处于命令地位,所以B选项隶属性法律关系正确。
本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所以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
此法律关系是由于工厂擅自排放未达标的污水引起的,属于由非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所以CD选项不正确。
15.关于法律事实,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小敏的奶奶寿终正寝是法律事件
B、小红前往商店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是法律行为
C、某地发生海啸是法律事件
D、张三因打架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属于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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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D
【解析】:
考查法律事实。
D选项错误,此为法律行为,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16.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10题,单选)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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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作用
【答案】:
D
【解析】: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A项“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的应是法的指引作用,故A项不选。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
B项“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的应是法的评价作用,故B项不选。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
17.执法的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关于执法的效率原则的具体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执法主体应当及时地处理行政相对人的诉求,保护公民和国家的权利,及时准确地运用自由裁量权来处理相关事务
B、行政机关在执法时要尊重科学,考虑客观规律,作必要的可行性分析,为国家和社会带来最大效益,并降低执法成本
C、效率原则必须在合法与合理原则限制的范围内进行
D、有名言说“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因此执法主体可以为追求行政效率适当忽视法律规定和执法的正义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
D
【解析】:
考查执法的效率原则。
执法主体不能为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视法律和牺牲执法的正义性。
18.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
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10题,单选)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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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存在此种涵义,故A项正确。
文义解释关注的是单个词句义,而不强调“关联理解”,故“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不是文义解释方法。
文义解释和立法者意图解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这两种解释方法,特别是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
故B项正确。
注意,此种优先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19.下列有关法律监督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两部分
B、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政党是监督的主体,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是监督的客体
C、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是社会法律监督
D、党的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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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法律监督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监督。
B选项错误,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
C选项错误,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是国家法律监督。
D选项错误,党的监督属于社会法律监督。
20.下列关于法律规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两部分组成
B、法律规则笼统模糊,需要法官灵活适用
C、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
D、法律规则具有宏观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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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规则。
A选项错误,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
B选项错误,法律原则要求笼统模糊,在适用时灵活应用。
D选项错误,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适用范围宽广。
21.关于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国家的产生
B、封建社会的产生
C、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D、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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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产生的主要标志,B选项属于无中生有。
22.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一14题,单选)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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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物权法》第7条规定: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李能利用其母不识字骗签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显然违反该条规定,故A项正确。
在本题,“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很显然,法院是基于潘桂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否认转让合同效力,而非“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故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产转让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
23.西方法律格言说:
“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作用
【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强人所难”,即法律不能规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要求我们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①人能够做到的有很多,比如谈恋爱、结婚、生子等。
而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能够做到的行为中很少的一部分行为,这部分行为具有交涉性,且对社会而言,具有较重要的意义。
故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律规定的应当是我们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能够做到的行为却不一定是法律必须规定的。
就此而言,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大得多。
故A选项错误。
②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人们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法律生效的前提是公布,法律一旦公布即意味着
24.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
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A、比较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
C
【解析】:
该法官结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七条进行法律解释,属于典型的“联系法律体系内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解释法律,故属于体系解释。
故C选项正确。
注意,比较解释的关键是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解释法律。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25.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12题,单选)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
B
【解析】: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
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
26.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
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
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4题,单选)
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
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
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
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4节>法与道德的区别
【答案】:
B
【解析】:
法律是有限的,不能调整所有社会关系,故A项错误。
法与道德是不同的,法官审案一般应当适用法律,但道德可以作为法律善恶的评价标准,即可以进行价值判断,故B项正确。
在特殊情形下,道德规范可以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故C项错误。
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故D项错误。
27.下列有关中华法系特点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礼法结合、德主刑辅
B、等级有序、家族本位
C、以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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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学 复习题 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