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DB34T 219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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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DB34T 219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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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DB34T2196
DB34
ICS93.080
R18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196—2014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2014-11-25发布2014-12-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196—2014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1
4一般规定2
5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3
6安全设施3
7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4
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7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意图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33
I
DB34/T2196—2014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道路养护管理有限公
司、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熊亮、何光、陈勇庆、连俊峰、俞蕾、倪良松、张尤平、唐军、江红、孙海鹏、
汪家勇、王姿懿、李磊、袁明园、党志强、洪祖正、吴利彬、贺冉冉、丁林峰。
II
DB34/T2196—2014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安全设施、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高速公路涉路工程施工和其它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可参照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
GB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
总则
GB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
道路交通标线
GB/T24720
交通锥
GB/T28650
公路防撞桶
GB/T28651
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
GB/T283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A/T414
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
GA/T580
太阳能道路交通标志
JT/T847
塑料隔离墩
JTG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JTGH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长期定点养护作业
工期在30天(含)以上的,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
3.2
短期定点养护作业
工期在1天(含)以上,30天以内的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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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临时定点养护作业
工期在1天以内,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
3.4移动养护作业
连续移动或短暂停留60分钟(含)以内的动态养护作业,分为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移动养护作
业。
3.5
第n车道
沿高速公路车辆行驶方向,从左侧起始的第n条行车道。
3.6
应急车道
位于最右侧行车道外缘,用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时通行或车辆出现意外情况时紧急停靠的硬路肩。
4一般规定
4.1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前,养护作业单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4.2养护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3养护作业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养护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在高速公路上空作业应按照其对下方影响安全的范围进行作业控制区布设。
4.5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橘红色带反光标志的服装,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应喷涂警示颜色,定期检修,状况良好,证照齐全。
4.6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应加强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对养护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4.7雨、雾、冰、雪、大风等特殊天气及夜间不宜进行路面养护作业,未完成施工的作业控制区应加强交通控制。
高速公路路面除雪、除冰作业时应加强交通管制,除冰雪人员及机械应采取防滑措施。
5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
5.1基本要求
拟占用高速公路路面的养护工程,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地点、时限和车辆通行方式等。
5.2发布方式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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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b)省交通主管部门网站;c)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网站;d)路段可变信息情报板;e)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指示标志。
5.3具体规定
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的具体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具体规定
发布方式
提前5日在省级
省交通主管部
营运管理单位
路段可变信息
现场设置指示
媒体预告
门网站发布
网站发布
情报板发布
标志
作业类别
占用车道,不改变交通流向的
√
移动、临时定点养护作业
占用车道,不改变交通流向的
√
√
√
短期、长期定点养护作业
半幅封闭作业的短期定点养护
√
√
√
√
作业
占用半幅高速公路的长期定点
养护作业,或高速公路全封闭
√
√
√
√
√
养护作业
发生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
√
√
√
发情况进行应急抢修作业
注1:
发生对道路通行有较大影响的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应报政府主管部门。
注2:
封闭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和突发情况抢修需要绕行的,应在绕行处设置指示标志。
6安全设施
6.1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设施包括施工标志、渠化设施和辅助设施。
6.2施工标志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8651的规定,应易于搬动、运输,并能简单快速地安装和拆除,安装后应保持结构稳定。
图表见附录A中表A.1。
6.3渠化设施包括交通锥、公路防撞桶、塑料隔离墩、路栏等,图表见附录A中表A.2。
6.3.1交通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4720规定,布设在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时间距不应大于3m,布设在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时间距不应大于5m。
6.3.2公路防撞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8650的规定,使用时内部应灌砂或灌水。
防撞桶宜成组使用,以起到警示和减缓冲击的作用。
6.3.3塑料隔离墩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T/T847的规定,使用时内部应灌砂或灌水。
隔离墩应组合或连接使用。
6.3.4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5768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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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辅助设施包括施工公告牌、提示标志、警示灯、电子导向标志、闪烁警示灯、照明设施、移动式标志车等,图表见附录A中表A.3。
6.4.1施工公告牌、提示标志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8651的规定。
6.4.2警示灯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A/T414的规定,电子导向标志、闪烁警示灯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A/T580的规定,宜与其他安全设施组合使用。
6.4.3照明设施主要用于夜间或隧道内养护作业,主要布设在工作区。
6.4.4移动式标志车的颜色应为醒目黄色,并装有警示灯号,其后部应有醒目的电子导向标志牌,用于临时养护作业或移动养护作业,布设在工作区上游。
7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1基本要求
7.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根据养护施工作业的内容、时限和路段交通量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前后协调。
7.1.2每一个养护作业工作区长度不宜超过6km,两个相邻的养护作业工作区(同一行车方向或不同行车方向)距离应不小于4km。
7.1.3养护作业控制区一般按整条车道布置,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实行半幅封闭作业时,半幅双向通行一侧宜在第1、2车道分隔线右侧约0.5m处布设交通锥、隔离墩等安全设施。
7.1.4施工控制区夜间不能撤除的,应布设电子导向标志、闪烁警示灯;夜间进行养护作业时,养护作业工作区应布设照明设施。
7.1.5养护作业单位应加强养护作业控制区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随意撤除和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和缩小控制区的范围。
7.2养护作业控制区的确定
养护作业控制区一般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
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的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最小长度
名称
警告区
上游过渡区
缓冲区
下游过渡区
终止区
封闭行车道
封闭应急车道
最小长度(m)
1600
90
50
50
30
30
注:
当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封闭车道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表中数值的1.5倍选取。
7.3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
7.3.1双向四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附布置图见附录B图1至图3。
附在第2车道养护作业时,应将应急车道同时封闭。
7.3.2双向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布置图见附录B图4至图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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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2车道养护作业,在交通量较小的路段施工作业时,可将第3车道、应急车道与第2车道同时封闭,当交通量较大时,应仅封闭第1车道和第2车道。
c)封闭两个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两个上游过渡区时,其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00m。
7.3.3双向八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布置图见附录B图6至图7.
封闭第2、3车道按7.3.2中b、c款规定执行。
7.3.4半幅封闭半幅双向通行养护作业控制区交通布置(以双向四车道为例)
布置图见附录B图8。
根据现场道路线形和车流量情况确定缓冲区的长度,应不小于200m。
在工作区内宜预留施工车辆通道,兼顾应急之用。
7.3.5立交出、入口匝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a)布置图见附录B图9至图14。
b)立交出、入口匝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而定。
匝道养护作
业警告区应不小于300m。
c)当匝道长度小于警告区最小长度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交通标志应布设在匝道入口处。
d)一条匝道上不能同时布置两个作业区。
7.3.6隧道养护作业交通布置
布置图见附录B图15至图18。
单洞双向通行隧道养护作业时,应在离作业点最近的收费站处设置限宽、限高标志,要求超宽超高车辆提前绕行。
隧道内养护作业路段应加密交通锥等渠化设施,并提高缓冲区和工作区的照明度。
隧道内养护作业人员应穿戴主动发光服装和安全帽,养护机械上应配备反光标志,工作区周围应布设照明设施。
隧道日常养护作业应集中进行,宜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长、特长隧道养护作业应全时段配备交通引导人员。
7.3.7临时养护作业交通布置
布置图见附录B图19至图20。
可不布置缓冲区,但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
当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时,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
7.3.8移动养护作业交通布置
布置图见附录B图21。
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作业机械配备闪光箭头和车辆闪光灯时,可不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尾部悬挂施工标志。
7.4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与撤除
7.4.1施工安全设施布设与撤除宜选择天气状况较好,车流量较小的时段进行。
7.4.2安全设施应顺着交通流方向布设,先设置施工标志,后设置渠化设施和辅助设施。
半幅双向通行的应先设置双向通行一侧,后设置封闭一侧。
7.4.3安全设施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先撤除辅助设施,后撤除渠化设施和施工标志,恢复正常交通。
半幅双向通行的应先撤除封闭一侧,后撤除双向通行一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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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录A(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表A.1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图表
编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前方×××m道
1
路施工警告标志
2
道路封闭标志
3
车道数变少标志
4
车道封闭标志
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28651的规定
改道标志
双向通行标志
限速标志
解除限速标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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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9
禁止超车
10
解除禁止超车
11
指示标志
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28651的规定
12线形诱导标志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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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渠化设施图表
编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1
交通锥
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24720的规定
2
防撞桶
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28650的规定
3
隔离墩
技术要求应符合JT/T847
的规定
4
路栏
技术要求应符合GB5768
的规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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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辅助设施图表
编号
名称
图例
备注
外形尺寸宜为160×
1
施工公告牌
120cm,
设于收费站口或施工路段
的起点路右侧护栏外
2
提示标志
外形尺寸:
120×80cm
3
警示灯
技术要求应符合GA/T414
的规定
4
电子导向标志
技术要求应符合GA/T580
的规定
5
闪烁警示灯
技术要求应符合GA/T580
的规定
6
照明设施
采用泛射光源
7
移动式标志车
带电子导向标制和
警示灯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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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意图
B.1图例
表B.1各类安全设施及交通引导人员示例符号
交通设施名称
符号
养护安全设施
附设施工警示灯的护栏
交通锥或其他车道渠化设施
工作区
照明设施
闪烁警示灯
交通引导人员或模拟交通引导员
移动式标志车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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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控图
注:
G为工作区长度,下同
图B.1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第1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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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2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第2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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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3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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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第1、2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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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5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第2、3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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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6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第1、2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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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7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第3、4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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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a为中央分隔带开口长度
图B.8半幅封闭半幅双向通行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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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9立交入口匝道附近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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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0立交入口匝道附近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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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1立交出口匝道附近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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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2立交出口匝道附近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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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3立交匝道单车道上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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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4立交匝道单车道上应急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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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5高速公路隧道口附近单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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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6高速公路隧道中间路段单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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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L为警告区长度,两隧道之间距离大于1000m时L取800m。
小于1000m时L以实际距离计算。
图B.17高速公路隧道群单车道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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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8高速公路隧道单洞封闭单洞双向通行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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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9高速公路内侧车道临时定点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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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20高速公路外侧车道临时定点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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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21高速公路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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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4一般规定
4.1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时应专门进行施工交通组织设计,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在组织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同步审查施工交通组织设计相关内容。
养护作业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审查通过的交通组织设计,制定养护作业路段的安全和通畅保障方案,并上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审核,需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应协助与协调方案审批。
4.6养护作业单位应根据方案批复进行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交通组织管理与安全作业管理。
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应组织对安全和通畅保障方案落实、安全作业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6安全设施
6.2临时定点养护作业、移动养护作业宜使用移动性施工标志,移动性施工标志具有摆放与回收速度快的特点。
长期定点养护作业、短期定点养护作业宜使用附着式安全标志,附着式标志是通过金属连接件固定在护栏立柱等交通安全设施上,具有牢固不易被风刮倒等优点。
6.5用交通锥渠化交通流时,按最大间距0.1V(单位m)摆放,V为车辆通过作业路段的限制速度,单位km/h。
过渡段可根据车速和渐变率适当加密。
本文件规定道路最小限速60Km/h、隧道最小限速40Km/h,根据公式得出最大间距是6m和4m,所以我们规定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时间距不应大于3m,布设在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时间距不应大于5m。
防撞桶的内部应灌砂或灌水,灌砂量或灌水量一般应达到其内部容积的90%,在无冰季节,首选灌水方法,在结冰季节,因灌水易结冰,宜选用灌砂方法。
施工隔离墩内部应灌砂或灌水,方法同防撞桶。
施工隔离墩在设置时应首尾卡槽连接或用连杆两两相连,用这样的方法可将整个工作区围起来。
7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1.2在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时工作面过短造施工成难以形成规模,施工质量、进度难以保证,控制区长度过大时,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导致交通瘫痪。
本标准本着兼顾保证安全与畅通的理念,提出了养护作业控制区最大长度的要求。
经大量工程实践发现,养护作业工作区最大长度超过6km时,车辆按照限速需要8分钟以上时间通过施工控制区,容易造成视觉疲劳且驾驶员心理普遍难以接受,故本标准提出养护作业工作区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km。
在同侧的同一车道两个封闭路段,如间距小于2km,则可以连成一个封闭区或采用图4的两个工作区形式,两个工作区加中间间隔长度不得超过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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