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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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认清形势拓宽思路
扎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大中专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是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生力军。
积极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改善结构,推动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趋于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大中专毕业生已成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最大群体。
安置、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新增岗位有限,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峰叠加”、相互交织,求职“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用工荒”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正在凸显。
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拓宽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要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必须逐步全面完善州、市、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指导和服务机制,履行好协调、管理、服务职能,落实场所、人员、编制、1
办公设备等,确保基层劳动保障专干队伍稳定,逐步按照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要加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利用劳动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岗位信息库、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库。
以“资源共享、优化配置”的原则,尽快建立和完善互通互联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以及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为学校、用人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搭建覆盖广泛、信息通畅、快捷高效、服务优质的网络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快速通道。
要组织开展好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在开展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基础上,增加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
建立和完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制度,对登记失业的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
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快速服务通道。
州、市两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要开设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的专门窗口,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专项就业服务,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推荐、就业指导、
政策宣传、人事档案托管等综合服务。
二、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国有企业带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等各类产业聚集园区要成为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主力。
同时,督促对口支援省市援疆项目和引进企业积极招聘本地大中专毕业生。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培养计划。
从2014年起,通过考核选拔,组织历、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对口支援省参加一定期限的培训、见习和培养锻炼,参加学习期满返回后直接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完善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加快创业型县建设,精心打造创业孵化基地,要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创业孵化园区和创业示范基地服务范围。
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
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
各大中专院校同时加强学生创业意识教育,适时开展创业典型宣讲报告,提高大学生创业激情,努力使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成为创业者。
加大职业培训,增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
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发展”的方针,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免费职业培训计划,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培训市场,大力发展适应自治州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培训,强化技能培训,有计划的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后备技能人才。
要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引导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并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基本生活。
要加强职业培训机构基础建设,为适应大规模职业培训工作的需要,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职业培训机构体系。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办学质量,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拓宽就业渠道,多形式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工程,“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社区都有大学生工程”等就业帮扶工程,吸纳本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适当扩大规模,努力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2至3名大学生,每个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充实基层
一线管理、农业、卫生等工作。
同时落实相应薪酬、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配套机制稳定就业。
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竞争机制。
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基层一线新补充工作人员,要增加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的数量。
建立和完善从基层培养、选拔、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形成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的政策导向。
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录用大中专毕业生。
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社区开发,通过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要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公共交通、工会、民政、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卫生监督、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提供的协助管理性岗位,在解决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基础上,拿出部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特别是历届毕业生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
四、强化政府部门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宏观调控职能
一是各级政府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通过积极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开发和创造更多适合大中专毕业生
的就业岗位,鼓励各行各业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向重点工程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等输送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是继续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校企合作机制建设。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大中专院校与企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了解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与教育部门互动共商,优化大中专院校专业和课程设置。
三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在有规模企业中,继续为大中专毕业生建立就业见习试岗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其提高工作技能和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并给予生活补助,鼓励见习单位提前招用见习毕业生。
四是面向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扶。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对愿意就业和已就业的贫困应届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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