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廊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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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廊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规划
地下综合管廊
(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工作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九、工程重点、难点及控制要点
十、工程质量控制
十一、工程造价控制
十二工程进度控制
十三、安全监理方案
十四、组织协调
十五、合同管理
十六、信息管理
十七、监理工作制度
十八、监理工作设施
十九、拟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路(艮山西路-德胜路)地下综合管廊(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XX市XX区彭埠街道
工程规模:
XX路(艮山西路-德胜路)地下综合管廊(自来水供水管维修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景观绿化、机电安装、装修、消防、弱电、标志标线、智能交通、交改、基坑监测、改河、管线迁改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本工程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招标人明确指令需在工程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本工程建安概算暂定为34315.4791万元
建设单位:
XX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X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完成。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480日历天。
(包括2个月的免费服务期),2017年12月20日始,至2019年4月13日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XX路(艮山西路-德胜路)地下综合管廊(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位于XX市XX路,南起艮山路管廊北侧,北至德胜路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全长约1978米(管廊桩号0+080—2+058.413。
本项目综合管廊标准段布置在道路西侧规划绿化用地下,距离规划XX路道路边线1~6m(局部布置在XX路人行道下)。
本项目综合管廊共设二处倒虹,位于规划彭埠XX河和白石港处。
在同协路有现状地铁1、4号线和规划地铁4号线(桩号1+060至1+545段,设计管廊从现状地铁1、4号线上方横穿,且设置向东折点避让规划地铁4号线。
本项目综合管廊标准段最大纵坡10.0%(除倒虹段和过现状地铁1、4线段外),最小纵坡0.2%,倒虹段和过地铁段坡度不大于19.0%。
倒虹段管廊顶板距规划河底为1.9m,管廊从现状地铁1、4号线上方横穿处距离地铁最小距5.3米。
管廊标准段为三舱结构,外尺寸B×H=9.0m×4.4m,分别为燃气舱、综合舱、及高压电力舱。
燃气舱内收纳DN400天然气管;综合舱内收纳DN600输水管、10kv电缆及通信线缆;高压电力舱内收纳220KV、110KV电缆。
高压电力舱位于管廊东侧,净尺寸B×H=2.9m×3.5m;综合舱位于管廊中部,净尺寸B×H=2.8m×3.5m;燃气舱位于管廊西侧,净尺寸B×H=1.9m×3.5m。
二、监理工作范围
XX路(艮山西路-德胜路)地下综合管廊(自来水供水管维修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景观绿化、机电安装、装修、消防、弱电、标志标线、智能交通、交改、基坑监测、改河、管线迁改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本工程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招标人明确指令需在工程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的施工监理,并参与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结算审计等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监理合同及业主要求做好本工程项目开工前的监理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3.1、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参与组织图纸会审,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
2.在设计图纸发给施工单位之前,进行审查签认。
3.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检查。
4.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报监,对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及布置情况,以及质量保证、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核,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5.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7.审查汇总施工图纸数量,并按承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以便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等的依据。
8.核实承建商的人员是否已按施工方案组织进场,特种工是否持证上岗。
9.监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报告等)进行核实,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有关规定按比例进行监理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禁止其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3.2、施工阶段
1、质量控制工作
⑴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例会,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作好监理交底,整理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⑵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进行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
⑶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⑷检查签认工程原材料、半成品等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对施工单位在本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报送的施工工艺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单位在本工程中拟使用本单位的试验室时,监理将检查和考核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是否符合本工程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检查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和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对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和要求,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试验。
⑸在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中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
⑹重点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材、机、环境、方法)。
在工序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检查、旁站监督,工序交接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制度。
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进行预控,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质量通病的发生。
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
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同时对施工工艺、劳动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工艺要求不符,监理将及时制止,并通知建设单位。
⑻施工中如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录监理日记。
对发生大、重大质量事故,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返工处理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并报业主。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部门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监理部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提交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⑼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试验结果做出评价。
⑽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⑴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施工,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⑶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如发生延误,及时分析原因,责令施工单位及时采取调整措施,控制工程进度,并报告建设单位。
⑷通过监理月报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及时分析原因并研究对策,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⑴认真进行施工图审核,尽量减少或不发生因图纸问题而产生的签认和索赔。
⑵按业主制订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定的各项工程数量合格、准确。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年度验工报表,核对工程数量后报业主。
⑶负责对设计单位变更进行初审,核实变更所增、减数量,提出初审意见,报业主审定。
⑷认真做好监理日记,避免在工程结算时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⑸建立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相对应的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单位报告。
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控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达标前不予签证、计量。
⑺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报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调整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⑻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⑼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竣工结算。
4、工程安全与文明控制工作
⑴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与安全文明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并督促其实施。
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定期检查。
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施工、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
⑷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以及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
⑸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布置、标牌、标语及材料的堆放情况,做到文明、整齐。
⑹发现违章作业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加强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公正、公平的维护业主、承建商双方的利益。
⑴监理部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帐。
⑵监理部对工程变更的管理,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核实变更设计增、减数量,提出初审意见,报建设单位审定。
⑶监理对工程暂停与复工的管理。
⑷监理按有关程序对工程延期进行处理。
⑸监理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进行处理。
⑹监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争议的调解。
⑺总监理工程师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6、监理资料的管理
⑴工程监理部设专人负责本工程的信息、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⑵监理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分类管理。
⑶监理收集真实、可靠、准确的信息,经过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找出各项目偏离事项,提出纠偏措施,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
⑷以监理表格为主要手段,建立信息联络渠道,规范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
⑸做好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规定的资料内容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监理资料管理台帐”及工程监理资料查询目录。
⑹做好监理资料归档组卷,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按规定装订成册,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管理资料呈报建设单位。
3.3、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工程质量组织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建设单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监理意见,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在保修期内,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保修书中的规定,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共同研究修复措施并督促实施,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5、协助业主办完工程结算并签发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
3.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图:
四、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服务质量目标:
遵照公开、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全面实现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2、工程控制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在业主不增加工程量和设计不变更的前提下,确保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以内。
(2)进度控制目标:
按业主要求的工期进行控制(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监理控制目标为不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3)质量控制目标:
执行GB50300-2013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质量验收规范。
确保验收合格,并达到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
(4)安全控制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机械设备的损坏。
五、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颁布的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国家、建设部、省、地市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4、有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各项批文。
5、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6、施工图纸及相关的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图纸审查意见和会审记要。
7、本工程的《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8、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9、本工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本工程采用总监理工程师直线负责制。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公司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姚振华全面负责监理工作,成立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各专业统筹分配的项目监理部。
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需要,公司随时安排人员进出场。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项目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核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送管理处技术负责审查;
9、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管理系统。
8.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8.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a、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b、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d、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e、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f、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g、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h、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i、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参与有关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2、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3、协助组织现场安全、防火检查。
8.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7、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及时报告现场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8.5见证取样员职责:
1、取样现场见证并对试样进行监护;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送检;
3、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见证取样员应努力学习与其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见证人员对所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并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认真管理;
6、见证取样应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
7、见证应具备科学、公正、权威性。
8.6安全监理员职责:
1、参与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2、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3、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执行情况;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九、工程重点、难点及控制要点
管廊起点位于江东一路,终点至河景路,全长2528米(以实测为准),采用三舱断面形式,其中A1型综合管廊2214米,内设高压电力舱,缆线、给水舱,燃气舱;A2型综合管廊314米,内设高压电力舱,缆线、水管舱,燃气舱。
项目位于河庄街道,管廊随路敷设,不涉及新增用地。
基坑工程
1)SMW工法桩监理控制要点
具体监理控制要点如下:
(1)SMW桩放线外放要考虑以下两因素:
一个是基坑变形引起的按开挖深度的1/150考虑,另一个要考虑10mm左右的桩间防水找平层。
放线允许误差10mm。
(2)施工前应沿围护桩纵向开挖导沟设置导向定位钢板,导沟边设固定支架以便固定插入的H型钢。
(3)SMW桩施工前应选用专门的施工队伍,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应进行试桩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
(4)型钢焊接点应避开最大内力点,焊点应在基坑底以下3米。
(5)型钢插入前需涂减摩剂,H型钢桩上端外露冠梁顶面700mm(或由施工单位自定),外露部分应留吊装孔,便于型钢安装和拔除。
(6)水泥土的要求:
水泥掺加量(重量比)20%,水灰比1.2~1.5,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外加剂按有关规范执行。
钻头下沉速度0.5~0.8m/min,提升速度不大于1m/min,搅拌桩应保证桩身的均匀性连续性,相邻桩间歇不得超过12小时,超过12小时搭接施工时应放慢速度,若搭接不良应作为施工冷缝记录,并通知各方商讨处理措施。
开挖土方前,应进行28d龄期钻孔取芯实验,结合水泥土试块综合判定,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达到1.0Mpa。
(7)钢围檩与H型钢要有可靠的连接。
钢围囹与围护桩之间应用细石混凝土填实且达到强度时才能施加预应力。
(8)型钢须保持平直,若有焊接接头,接头处须确保焊接可靠;型钢必须在搅拌桩施工完毕后3小时内插入,施工方应有可靠措施保证型钢的插入深度。
图纸中未注明处参见钢结构施工规范和钢结构焊接规程。
(9)在拔出H型钢的同时对H型钢留下的缝隙须及时填灌黄砂或注浆。
(10)H型钢起拔采用专用机械,起拔加力要垂直,不允许侧向撞击或倾斜接拔。
(11)H型钢的起拔力与H型钢的变形形状密切相关,因此,基坑开挖过程中,根据土变形的时空效应,及时架设支撑,尽可能缩短基坑开挖与支撑架设的时间间隔;施工中加强监控量测,并准确、及时反馈信息,指导现场,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把基坑变形控制在最小范围以内。
(12)SMW工法围护结构变形受水位变化的影响比较大,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坑内降水,并及时封堵渗漏点,以达到减少基坑变形的目的。
(13)拆除支撑及围檩时,将型钢表面打磨光滑,补涂减摩剂,防止型钢锈蚀无法顺利拔出。
(14)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施工冷缝的产生必须采取在冷缝处搅拌桩外侧补搅素桩,以此确保将来基坑开挖时不出现大量渗水现象。
16、SMW桩的水泥土搅拌桩应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P.O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17、内插型钢型号应与设计一致,当型钢采用钢板焊接而成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焊接H型钢》YB3301的有关要求焊接成型。
18、型钢尽量采用整材,当需要分段焊接时,应采用坡口焊等强焊接。
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
单根型钢中焊接接头不超过2个,焊接结构位置避开设在支撑位置或开挖面附近2m范围,相邻型钢的接头竖向位置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小于1m。
19、工法桩中型钢拔除后留下的桩孔须采用水泥砂浆及时回填。
20、桩与桩须搭接的工程应注意下列事项:
1)桩与桩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h。
2)如超过24h,则在第二根桩施工时增加注浆量20%,同时减慢提升速度。
3)如因相隔时间太长致使第二根桩无法搭接,则在设计认可下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措施。
21、H型钢的施工及回收
A、尽可能在搅拌桩施工完成后30min内插入H型钢,若水灰比或水泥掺入量较大时,H型钢的插入时间可相应增加。
B、每根H型钢到现场后,都要检验垂直度、平整度和焊缝厚度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使用。
22、SMW工法桩围护结构特殊部位的处理
(1)加强工字钢的质量检查,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型钢。
(2)基坑开挖并拆除支撑后,必须清除焊接在型钢上的支撑焊疤,并将型钢表面磨平。
(3)SMW工法桩施工区域必须有出土堆场,以便于清除施工中的地表涌土。
(4)考虑到拔桩施工,每根型钢顶部焊接两块加强腹板。
(5)圈梁、支撑、结构施工时型钢表面需放置隔离层防止混凝土与型钢粘连,保证今后型钢顺利起拔。
(6)对于新旧搅拌桩以及地下墙与SMW工法桩衔接时产生的冷缝采用双液注浆处理,即水玻璃(35°Be’,)和水泥浆。
注浆浆液水灰比0.6,60L/节(33cm)。
(7)布孔示意图见下图1、2所示。
图1新旧SMW工法桩接缝注浆布孔示意图
图2SMW工法桩接缝布孔示意图
23、SMW工法桩H型钢减摩剂施工
1)清除H型钢表面的污垢及铁锈,并在干燥条件下涂抹减摩剂。
2)使用专用电热棒插入减摩剂内均匀加热(熔化须使用无明火的电热法),融化后均匀充分搅拌使其厚薄均匀,然后再涂刷于H型钢表面,其厚度控制在1.0毫米以上。
3)均匀涂刷减摩剂,减摩剂的用量为1kg/m2。
4)如遇雨天,型钢表面潮湿,先用抹布擦干其表面后涂刷减摩剂,不可以在潮湿表面上直接涂刷,否则将剥落。
2)高压旋喷桩监理控制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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