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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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修订稿
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修订稿)
1总则
1.1 基本情况
1.2 编制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1.3 适用范围
1.4 水位
1.5 预案管理与更新
1.6人员转移原则
1.7奖励与责任追究
1.8预案解释
1.9预案实施时间
2组织机构
2.1总指挥长职责
2.2指挥长职责
2.3办公室
2.4紧急疏散救援和安置工作组
2.5抢险突击组
2.6物资调运组
2.7电力与通讯保障组
2.8内涝处置及市容环境恢复组
2.9社会秩序维护组
2.10技术组
2.11宣传资料组
2.12卫生防疫组
2.13后勤保障组
2.14督查组
3分区设防线路
3.1分区防线
3.2各段防线的防守责任
3.2防线的维护与加固
4预警行动与应急响应
4.1预警级别划分与应急响应分级
4.2Ⅳ级预警(蓝色警示)和Ⅳ级应急响应
4.3Ⅲ级预警(黄色警示)和Ⅲ级应急响应
4.4Ⅱ级预警(橙色警示)和Ⅱ级应急响应
4.5Ⅰ级预警(红色警示)和Ⅰ级应急响应
4.6预警解除与应急响应结束
5与本预案有关的名词术语
5.1洪水风险图
5.2防洪工程措施
5.3防洪非工程措施
5.4防御洪水方案
5.5高程基准面及特征水位
5.6雨洪同期暴雨
5.6洪水等级
6附件
6.1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启动工作流程
6.2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基本情况表
6.3贵港市城区防洪堤基本情况表(现状)
6.4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闸基本情况表(现状)
6.5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泵站基本情况表(现状)
6.6贵港市城区防洪堤穿堤建筑物基本情况表
6.7低洼地(堤)段加高及决口、穿堤涵闸封堵断面图
6.8堤防抢险技术措施
附图:
附图一贵港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布置图及洪涝风险图
附图二贵港市中心城区超标准洪水预案实施图
1总 则
1.1基本情况
贵港市城区位于广西东南部的浔郁平原,以喀斯特地貌为典型,地势开阔平坦,北靠大瑶山余脉的莲花山,北面为山区地带,南面为丘陵,地形上总体呈现北高南低。
郁江穿城而过,将城区分为城北区和城南区;城北区地面高程为41.7~49.6m,平均高程45.6m;城南区地面高程为42.1~48.7m,平均高程44.6m。
贵港市城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夏长冬短。
多年平均气温为21.4℃,1月平均气温12.1℃,7月平均气温28.4℃,极端最高气温39.7℃,极端最低气温-3.4℃。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05mm,最大年降雨量为2185.9mm(1942年),最小年降雨量为888.3mm(1963年),降雨在年内分配不均匀,4~8月份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72%,9月~次年3月雨量占全年雨量的28%。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20.7mm,最大年蒸发量为1478mm,最小年蒸发量为902.7mm。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多年平均风速为2.49m/s,最大风速为24m/s,极大风速为28m/s,年均无霜期为353天。
贵港市城区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主要支流郁江中下游。
郁江横贯贵港市城区,在规划城区范围河段长度约17.6km。
贵港市规划城区内主要有鲤鱼江、牛皮河、太腿江、沙江、渡冲河等小支流汇入郁江。
鲤鱼江为郁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贵港市古樟乡马普岭,自西向东流经贵港市城区,流域面积1221km2,河流长度83.96km,平均坡降1.54‰,其出口位于贵港市城区西江大桥上游约200m处。
牛皮河集雨面积为28.7km2,太腿江集雨面积为37.6km2,沙江集雨面积为30.5km2,渡冲河集雨面积为65.92km2。
这些支流除鲤鱼江同时与郁江发生洪水影响城区外,其余支流洪水对郁江洪水的影响不大,但在郁江发生较大洪水时,支流的低洼区是贵港市城区因洪水倒灌的主要淹没区。
鲤鱼江上游有大型水库(平龙水库)1座、中型水库(三渌)1座、小
(一)型水库3座和小
(二)型水库17座,城区北面还有小
(一)型水库1座—石牛水库。
城区内有东湖、圣湖、汕塘、桔井和马柳塘等湖泊,可起一定的蓄洪作用。
1.2 编制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编制目的
贵港市是广西五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编制《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做好贵港市城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编修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对洪涝灾害能力。
(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三)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五)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
(六)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城区范围内突发性江河水灾的预防、抢险救灾,突发性水灾包括:
可能遭遇的郁江洪水或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水位
本预案中除贵港水文站测报郁江水位值采用1985国家高程标准外(以下简称85基准);其余所有高程(除另有标明外)均采用1956年黄海基准面(以下简称56黄海基面)。
本预案有关水位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结合贵港市城区的防洪工程现状、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力求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
每五年对本预案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应急预案。
1.6人员转移原则
人员转移原则:
一是人员、物资疏散转移以转移至安全楼房为主,撤离疏散为辅的原则;二是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将人员转移到设防区内,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1.7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自治区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8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1.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贵政办〔2007〕88号)同时废止。
2组织机构
在每年4月3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或调整、充实贵港市城区抗洪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落实到具体人员,并落实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当本预案启动后,在贵港市城区抗洪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和领导下,由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市城区的防洪排涝和抢险救灾工作。
2.1总指挥长职责
市城区抗洪抢险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
负责督促、指导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全市防汛抗洪指挥工作的领导,在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协调市区及所辖县(市)防汛抗洪工作的开展,强化防汛工作的责任。
对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挥、负总责,统一调度全市力量进行抗洪抢险,根据防汛形势作出防汛决策,签发有关指令。
2.2指挥长职责
市城区抗洪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兼办公室主任)。
协助总指挥长对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挥,根据指挥部决议,调度全市力量进行抗洪抢险。
2.3办公室(办公地点:
贵港市城区金田路水利大厦19楼,电话:
4595898,传真:
4595899)
一、组成人员
主任:
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局长(兼办公室召集人)
成员:
分别从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指挥部有关文件的起草、送审、印发等工作;做好指挥部有关会议的筹备、召集、会场安排、记录等工作。
(三)负责与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沟通、联系工作。
(四)协调指挥部各职能组的工作。
(五)负责灾情的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
(六)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4紧急疏散救援和安置工作组(办公地点:
市民政局,电话:
4526709)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兼紧急疏散救援和安置工作组召集人)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港北区区长
港南区区长
成员:
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港北区人民政府和港南区人民政府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对实施紧急疏散区域的人员、物资进行疏散,对受困、遇险的人民群众实施紧急救援,并确保在疏散转移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负责按预案要求落实灾区灾民安置点,并负责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工作,确保不死人、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
(三)负责组织、落实和发放临时救灾物资。
(四)负责社会各界支援救灾款(物)的接收工作和发放工作。
(五)由市公安局100人、市消防支队20人、市民政局30人、港北区人民政府50人和港南区人民政府50人组成紧急疏散救援突击队。
上述突击队组成单位须在每年4月1日前将突击队员名单、突击队长名单、联系电话等报市防汛抗旱报指挥部办公室,4月1日后由市防汛办组织检查。
本预案启动后,突击队由紧急疏散救援和安置工作组领导、指挥和管理。
2.5抢险突击组(办公地点:
军分区,电话:
4382888)
一、组成人员
组长:
贵港军分区司令员
副组长:
贵港军分区参谋长(兼抢险突击组召集人)
武警贵港市支队支队长
市双拥办主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
分别从贵港军分区、武警贵港市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双拥办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按不同的险段和险情发展情况,布置好抢险力量,组成抢险小分队。
(二)按指挥部命令迅速组织抢险小分队对险情进行抢护。
(三)由贵港军分区组织500人、武警贵港市支队组织30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50人、市人民检察院组织50人组成抢险突击队。
上述突击队组成单位须在每年4月1日前将突击队员名单、突击队长名单、联系电话等报市防汛抗旱报指挥部办公室,4月1日后由市防汛办组织检查。
本预案启动后,抢险突击队由抢险突击组领导、指挥和管理。
2.6物资调运组(办公地点:
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4291528)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兼物资调运组召集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市供销联社主任
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
分别从市交通运输、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粮食局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在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险情发展情况,负责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工作。
(二)在本预案启动后,负责按指挥部指令将抢险物资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负责抢险和救灾所需车、船、工程机械的组织和调度工作。
(四)负责接收和调用外地支援我市抗洪抢险的物品、机具等。
(五)在每年4月1日前或本预案启动前,由以下责任单位进行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并将储备情况(物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联系人及其电话等)书面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本预案启动后,统一交由物资调运组管理和调度:
1.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供汛期调用的指挥船3艘和客货船20艘,要求做好船号、船主联系方式等资料的登记,并报市防汛办备案。
2.由市防汛办负责向市政府申请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经费,经费到位后负责储备救生衣3000件、编织袋25万只、铁钉50公斤、铁丝300公斤、锄头500把、铁铲2000把、油毛毡5000m2、三色布5000m2、土工布5000m2,移动手提照明灯200台,钢丝缆长100m以上的4条、长200m以上的4条(直径均为30mm以上)。
3.由市水利局负责向市政府申请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经费,经费到位后负责储备(储备在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砂500m3、碎石500m3、块石500m3、土工布2000m2,90kw柴油发电机组1套。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江北、江南取土点各一处以上,每个取土点至少可取土50000m3;落实石料储存场3个,每个采石场储备碎石、块石各2000m3以上,并各准备一台装载机;河砂供应点二个以上,每个供应点至少可供河砂1000m3。
5.市供销社负责准备编织袋20万只以上。
6.市粮食局负责准备编织袋20万只以上。
7.市商务局负责准备Φ6.5钢筋10吨以上,R42.5水泥200吨以上。
8.中国石化贵港分公司负责准备汽油、柴油各不少于150吨,并落实油料运输车辆,随时听从指挥部调遣。
9.市林业局负责准备打桩用木材300m3以上(直径10cm以上)。
10.市民政局负责准备4万人以上灾民安置的救灾物资(包括毛巾被、蚊帐、衣服、饮用纯净水、方便面、油毛毡、三色布、救灾帐篷等)。
2.7电力与通讯保障组(办公地点:
贵港供电局,电话:
4875806)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电力与通讯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电力与通讯工作的副秘书长(兼电力与通讯保障组召集人)
贵港供电局局长
市无线电管理处
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贵港分公司总经理
电信贵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
分别从贵港供电局、市无线电管理处、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贵港分公司和电信贵港分公司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当本预案启动后,负责各抢险现场电力照明工作。
(二)当本预案启动后,做好抗洪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保证要害部门、抢险现场的通讯畅通。
(三)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牵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贵港分公司负责落实两辆移动应急通信车辆,确保500人在同一范围内同时通话正常。
2.8内涝处置及市容环境恢复组(办公地点:
市市政管理局,电话:
4578013)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城建市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建市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兼内涝处置及市容环境恢复组召集人)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市住建委主任
市水利局分管城区防洪管理的副局长
港北区分管市政建设的副区长
港南区分管市政建设的副区长
成员:
分别从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港北区人民政府、港南区人民政府等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按以下分工做好内涝处置工作。
1.市住建委:
负责各小区(包括住宅小区、商住小区等)内涝处置工作。
负责城区防洪堤后集水渠以及连接堤后集水渠、泵站前池前各排水渠(涵)闸等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沿堤照明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市市政管理局:
负责市区各道路及其他市政设施内涝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排入郁江和鲤鱼江的市政排水口封堵和管理工作。
3.港北区人民政府和港南区人民政府:
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低洼位置居民点内涝处置工作。
4.市水利局:
负责市区内各河流防内涝处置工作。
(二)负责洪水期间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洪水退后,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以及居民及时清理洪水期间临时抢筑的泥包、石料堆等。
2.9社会秩序维护组(办公地点:
市公安局,电话:
4572020)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兼社会秩序维护组召集人)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市治安支队支队长
港北公安分局局长
港南公安分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社会稳定的副局长
贵港海事局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物价局局长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贵港供电局分管社会稳定的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
分别从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治安支队、港北公安分局、港南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局、贵港海事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市政管理局、贵港供电局、贵港供电局和市商务局等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洪水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偷、砸、抢等不法行为,维持社会稳定,维护防洪设施的安全。
(二)负责洪水期间交通管制工作,确保汛期防汛指挥车、防汛工作车和防汛抢险、灾民转移、防汛物资、抢险人员所用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顺利通行。
(三)负责洪水期间来贵指导工作的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做好洪水期间的市场物价管理工作,及时组织物资平抑物价,稳定市场,打击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的行为。
(五)负责分类核实市区范围内船舶、浮动设施就地锚牢或迁移的类型,对就地锚牢的船舶、浮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与其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定船舶、浮动设施转移和停泊地点、管理措施的方案,并报指挥部。
按方案和指挥部命令,在规定时间内,把规定范围内需迁移的船舶、浮动设施等转移到指定地点停泊锚牢。
发现对堤防、桥梁有影响的漂浮物,组织拦截,必要时进行摧毁,确保洪水期间的水上安全。
(六)负责洪水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制工作。
(七)负责督促市内各大桥业主在汛期设立大桥防汛安全观测点,确保大桥安全。
(八)确保洪水淹没区的供电、供水安全。
(九)做好洪水期间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十)检查、督促洪水期间相关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10技术组(办公地点:
市水利局,贵港市城区金田路水利大厦18楼,电话:
4595898)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兼技术组召集人)
市水利局分管技术的副局长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贵港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
从市水利局、贵港水文水资源局和市气象局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收集水情、雨情、工情(防洪工程情况)信息并进行分析和预测,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意见。
(二)根据汛情发展和情况变化,分析并提出预案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意见。
(三)针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险情,制定抢护方案并报指挥部批准。
根据批准的抢护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抢护工作。
2.11宣传资料组(办公地点:
广播电视大楼内,电话:
4595768)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宣传工作的副秘书长(兼宣传组召集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贵港日报社社长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
分别从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市水利局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对外发布水情、雨情和抢险救灾等信息,及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二)负责抢险救灾期间各种材料(包括领导讲话稿、向上级汇报材料等)写作和处理工作。
(三)宣传和报道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
(四)负责外来媒体的接待和采访安排工作。
2.12卫生防疫组(办公地点:
市卫生局,电话:
4555006)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秘书长(兼卫生防疫组召集人)
市卫生局局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
分别从市卫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洪水期间的药品、重大传染病的预防疫苗、消毒物品和器材的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二)在抢险现场、灾民安置点设立固定的或流动的医疗点,为抗洪抢险工作人员和灾民提供医疗服务。
(三)负责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确保各医院、医疗点、医药门市部的正常营业。
(四)加强救灾期间的食品检测工作,组织送医下乡,为灾民义诊,确保无传染病的流行与蔓延。
(五)市卫生局负责准备饮用水消毒药片20万片以上、环境消毒剂5吨以上、除“四害”药品5吨以上、手摇喷雾器50台以上、电动消毒喷雾器5台以上等消毒防护设施,以及洪灾后防治各种常见疾病、传染病等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2.13后勤保障组(办公地点:
市财政局,电话:
4562408)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兼后勤保障组召集人)
市财政局局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
分别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证抢险救灾所需的经费。
(三)负责接待上级到我市检查、指导和支援抗洪抢险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
2.14督查组(办公地点:
市监察局,电话:
4526300)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
市委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秘书长(兼督查组召集人)
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副部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委督查室主任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
分别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抽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督查各责任单位、各部门执行抢险救灾相关法律法规、本预案和指挥部指令情况。
3分区设防线路
根据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现状,划分为城北、城南和贵糖三个防洪区分别设置防洪线路(以下简称防线),并落实防守责任,严防死守。
3.1分区防线
一、城北防洪区(主城区)防线。
从三民村→三江口→黄枝冲泵站→鲤鱼江旧桥→西环路鲤鱼江桥→鲤鱼江左堤与西环路处→迎宾路→友谊泵站→仙衣路→小江市场→鲤鱼湾→小江泵站→梓潼寺门口→团结泵站旧堤→达开高中旧校区→小南门→大南门→粮库码头→爱凯尔码头→铁路桥→西江纸厂→沙江泵站→猫儿山港入口→猫儿山港区→东环路,全线长约29.0km。
二、城南防洪区防线。
从郁江二桥头→电站船闸→电子厂门口→大秦码头路口→和信陶瓷厂区→防洪堤施工临时道路→江南大堤→古塘坑堤→粮所仓库→南江村(亚槐牌坊)→南江村(橘井牌坊)→渡冲河口→324国道(渡冲桥)→324国道(河面小学路口)→航运新村→罗泊湾→红砖厂路口→黎湛铁路,全线长约11.9km。
三、贵糖防洪区防线。
从西环鲤鱼江大桥头→仙衣路→小铁路桥→三八桥→贵糖纸厂(旧横县路口)→贵糖生活区→青云村机耕路→青云坝渠道→青云村→小江小学(小江桥)→红旗纸厂→贵糖生活区(南区)→贵糖水泥厂区→独山水泥厂区→仙衣滩电站厂区→二桥(西环路)→西环路鲤鱼江大桥,全线长约13.4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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