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561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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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5619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误认为乙想毒死自己的丈夫,于是将毒药谎称为普通药物交给了乙。
乙认为该药物具有疗效,于是给丈夫服了此药,丈夫死亡。
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哪一种?
A、无罪
B、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C、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5节>共同犯罪与身份
【答案】:
B
【解析】:
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在共犯理论上,命题人采限制从属性说,换言之,共犯只是从属于正犯的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而非从属于正犯的故意。
只要正犯的行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即使正犯没有故意,以帮助故意实施帮助行为的人,也应认定为帮助犯。
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结论:
甲成立正当防卫
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2011年卷二7题,单选)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防卫意识。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成立正当防卫要求具有防卫意识。
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
防卫认识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观点①认为,不需要有防卫认识就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那么甲对乙(正在进行犯罪的人)进行的攻击,无论甲的主观想法如何,都在客观上救助了被害人,保护了法益,就成立正当防卫。
观点②认为,成立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不需要防卫意志(目的)。
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2011年卷二1题,单选)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A项,依法治国的内容是依据已经确定的法律处理国家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不得超出法律的范围行使权力。
罪刑法定本身就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体现。
故A项正确。
B项,依法治国的本质是用法律制约权力,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法律事先的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司法者严格遵循立法者已经制定的刑法来定罪量刑。
这恰是对司法权力的制约。
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又要求立法者必须明确地、正当地规定犯罪和刑罚,不得制定模糊的法律,不得惩罚不值得或者不应该惩罚的事项,不得制定残虐的、不均衡的刑罚。
这恰是对立法权力的
4.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
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9题,单选)
A、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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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犯罪中止的特征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形态。
甲见乙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而收起枪支,属于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即“能达目的而不欲”,成立犯罪中止。
之后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由于主观上是“不小心”,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对甲最终按照故意杀人罪(中止)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数罪并罚。
故C项正确。
5.根据我国刑法的实际规定,下列哪一种刑罚不能单独适用?
( )
A、剥夺政治权利
B、罚金
C、没收财产
D、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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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没收财产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附加刑的理解。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虽然既能附加使用,也能单独适用,但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实际,对于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只对判处较重主刑的罪犯附加适用,没有单独适用的。
6.A国人甲在B国劫持了该国民航飞机飞往C国,但C国警方未能成功抓住甲。
后来甲进入我国,被抓获归案。
经查实,甲为劫持该航空器,还打死了空警,并在劫机过程中抢劫了包括我国公民在内的多名乘客的财物。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中,无论甲劫持的是军用飞机还是民航飞机,我国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但对抢劫罪适用保护管辖原则
B、对甲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我国刑法以及国际条约
C、甲成立劫持航空器罪与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D、对于甲的犯罪行为,按照我国刑法,不可能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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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答案】:
C
【解析】:
A选项错误,适用普遍管辖仅针对民航。
B选项错误,对甲的定罪量刑依据仅能适用我国刑法。
C选项正确,劫持航空器与抢劫并无牵连关系多个行为分别触及两罪,应数罪并罚。
D选项错误,按照我国刑法,劫持航空器致使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处死刑。
7.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争吵激烈,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甲未能拧开杯盖,后甲追乙离开教室。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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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A
【解析】:
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说明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完全具有既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
8.甲为县烟草局局长,其妻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
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受贿罪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成立不作为的共同犯罪
D、甲是共同受贿罪中的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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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危害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必须具有法定的作为义务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甲没有制止妻子受贿的法定作为义务,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因此不成立受贿罪的共犯。
9.乙冒充妇女甲的丈夫,在黑暗中上了甲的床,与其发生性关系。
二人在嘿咻过程中,甲突然发现对方姿势不对,断定其不是自己的丈夫,怒杀乙。
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哪一种?
A、特殊正当防卫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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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只有暴力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行为才能成为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针对非暴力的上述行为,只能进行一般正当防卫。
此时,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或等于所保护的法益,否则即为防卫过当。
据此,本案中的甲成立防卫过当。
需要指出的是,防卫过当,基本是过失犯罪,但也可能是间接故意犯罪。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0.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
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5题,单选)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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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因果关系。
本题涉及客观归责理论中的风险升高理论,即只有行为给对象制造或增加被法律所不容许的风险时,结果才可以归责于行为。
甲虽然希望乙摔伤,但是送旱冰鞋的行为并没有制造被法律所不容许的风险,毕竟滑旱冰时自己不小心摔伤,属于自担的风险,不应归责于送鞋人。
所以甲的行为本身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与乙的受伤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
故ABD项错误,C项正确。
11.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
"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犯罪中止的特征
【答案】:
B
【解析】:
①甲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
因为乙将甲的父亲推下粪坑的行为已经结束,不存在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或者紧急危险,所以甲的行为不可能具有正当性。
C选项错误。
②甲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该行为具有侵犯乙身体健康的紧迫危险,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实行行为,即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以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的说法错误。
A选项错误。
③甲对乙的伤害结果并未实现(犯罪未得逞),其原因在于甲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
本案中甲之所以放弃犯罪,是因为相信了乙的话,以为是丙将其父亲推下粪坑。
但是在中止的自动性认定中,放弃犯罪的原因
12.张某犯了A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下列哪一选项的判决符合我国刑法规定?
( )
A、甲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B、乙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C、丙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张某管制6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D、丁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单独判处张某罚金1000元,没有判处主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罚金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定刑的理解。
既然A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犯A罪必须判处罚金。
要么单独判处罚金,要么附加判处罚金,否则就是没有按照法定刑判处刑罚。
被告人没有钱,可以判处较少的罚金,不能不判罚金。
犯罪人现在身无分文,可以以其将来的劳动所得缴纳罚金。
因为A项、B项和C项都没有并处罚金,所以都不符合刑法的规定;因为法定刑允许单处罚金,所以D项判决决定符合刑法规定。
13.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一直想杀乙,驱车前往乙的住处准备实施杀害行为,过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不小心撞死一位行人,下车查看后发现正是仇人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以伤害的故意举刀砍乙,适仇人丙出现在现场,甲转而杀死丙的,甲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并罚
C、甲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乙突然横穿公路被汽车轧死的,甲成立过失犯罪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
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犯罪故意
【答案】:
B
【解析】:
A选项错误,甲在实施闯红灯的行为时没有杀害乙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对乙的死亡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交通肇事罪。
B选项正确,甲的行为对象由乙转变为丙,实施了故意伤害中止和故意杀人的两个行为,所以要数罪并罚。
C选项错误,甲正常行驶,乙的死亡是由于自身的违章行为导致,甲对于乙的违章行为没有预见的可能性,甲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D选项错误,甲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14.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
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
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6题,单选)
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犯罪故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因果关系、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意外事件。
ABD项,在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并不意味着主观上同时有罪责。
成立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行为人至少对崔某的死亡结果有预见可能性。
首先,甲对于崔某的死亡没有杀人故意;其次,甲无法得知素不相识的人存在特殊体质,即甲对死亡结果没有预测可能性,也不成立过失犯罪。
因此,甲对于崔某的死亡在刑法上属于意外事件。
故ABD项错误。
C项,依据因果关系理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的客观风险现实化为危害结果的过程,
15.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从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
B、从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
C、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D、从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追诉期限的计算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16.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个条件:
①被害人对被侵害——的具有处分权限
②被害人对所承诺的——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③承诺出于被害人的——意志
④被害人必须有——的承诺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2011年卷二8题,单选)
A、法益——事项——现实——真实
B、事项——法益——现实——真实
C、事项——法益——真实——现实
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4节>被害人承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承诺。
被害人承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
(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承诺范围)。
即一个人只能向他人承诺自己有权处分的利益。
(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承诺能力)。
缺乏对事项的正确理解能力的人所作出的承诺无效。
(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
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所作出的承诺无效。
(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
被害人确实作出了承诺,行为人想象中的承诺不能成立被害人承诺(可能是推定的被害人承诺)。
故ABC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
17.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6题,单选)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D、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A项,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没有主体限制,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任何人都有权利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
故A项错误。
B项,用第三人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时,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对不法侵害人成立正当防卫;同时造成第三人财物毁坏的,对第三人成立紧急避险。
故B项错误。
C项,面对类似警察抓捕等合法的追捕,被追捕者没有反抗的权利,也没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如果允许面对合法抓捕进行紧急避险,会鼓励被抓捕者采取破坏他人利益的方式逃避法律追究,在秩序社会中
18.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
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
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
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
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
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
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类型
【答案】:
A
【解析】: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关键区别在于犯罪未得逞的原因是否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如果基于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如果基于犯罪意志以内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犯罪中止。
因客观障碍或者主观障碍导致犯罪未得逞的,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但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属于意志以内的原因。
对于主观障碍与意志以内的原因的界限(实际上就是中止“自动性”条件的认定),刑法理论上存在限定主观说、主观说和客观说,其中主观说是通说,只有当主观说得出荒谬结论时,才考虑客观说。
认定中止结论合理与否的标准是:
从刑事
19.一辆货车翻倒在路边,赵某看后,就和钱某商量,“我们一起去把车上的货物拿走吧”,钱某便与赵某将车上东西拿走,然后各自回家,后经估价赵某和钱某拿走的物品价值8000多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不构成犯罪
B、赵某单独构成犯罪
C、钱某单独构成犯罪
D、构成共同犯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必须有共同故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赵某和钱某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也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20.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
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1节>共同犯罪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
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1.根据刑法理论,___是指客观上阻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的情形;如果没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误以为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行为的,叫作___;《刑法》第20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___,不负刑事责任。
""___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
A、偶然防卫-防卫不适时-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正当防卫
B、防卫挑拨-防卫不适时-防卫行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防卫过当
C、偶然防卫-假想防卫-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
D、偶然防卫-假想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防卫行为-防卫过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偶然防卫是指客观上阻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的情形。
如果没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误以为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行为的,叫作假想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
22.下列哪一犯罪人可能被假释?
( )
A、甲19岁时因为武装叛乱、暴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甲又于27岁时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B、乙17周岁时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的第2年,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C、丙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奸被拐卖的妇女,被以拐卖妇女罪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D、丁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出狱的第3年,又因为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假释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假释禁止适用的对象。
甲构成特别累犯,对于累犯不得假释。
乙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因此不是累犯,但乙犯抢劫罪,并被判12年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对乙也不得假释。
丙虽然不是以强奸罪被判刑,而是以拐卖妇女罪被判刑,但《刑法》第81条第2款所说的不得假释的情况,所列举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罪名。
所以。
丙因为包含强奸犯罪行为而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首先
23.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
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
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
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
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赵某不构成犯罪
B、赵某构成抢劫罪
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社会危害性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
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4.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1题,单选)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A项,司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且司法解释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故A项错误。
B项,《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
“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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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复习题 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