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联络巷掘进作业规程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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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联络巷掘进作业规程措施
贵州黎明能源集团大沟煤矿
9号联络巷
掘
进
作
业
规
程
编制人:
审核人:
施工队:
编制日期:
2014.5.3
会审人员名单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技术科
通防科
调度室
掘进队
审批意见:
总工程师:
日期: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概述
一、巷道名称
本《作业规程》掘进的巷道为井底1097轨道石门、1097运输石门、1097回风石门之间的联络巷道,命名为9号联络巷,设计方位角198°53′,坡度3‰
二、掘进用途
本掘进9号联络巷用于解决井底1097轨道石门、1097运输石门掘进的通风和运输问题。
三、巷道设计断面及长度、坡度及服务年限
1、巷巷道断面为梯形,9号联络巷掘进上宽2.8m,下宽3.2m,掘进高2.4m。
2、巷道总长度90米;服务年限:
井底轨道石门、运输石门停止使用为止。
四、预计开、竣工时间
本掘进工作面自2014年3月开工,预计2014年6月竣工。
附图1:
巷道布置平面示意图
第二节编写依据
一、《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1803综采工作面施工设计方案》
二、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三、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四、《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六、《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二章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水文情况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9号联络巷布置在井底轨道石门、运输石门及回风石门,巷道开口在1097回风石门,开口坐标Y35633008.275、X3028097.608、Y1097.3,地面标高为+1265米,井下标高为+1097m,详见井上、下对照关系表。
表1井上、下对照关系表
水平名称
+1097m水平
巷道名称
9号联络巷
地面标高
+1265m
井下标高
+1097m
地面的相对位置建筑物
地面无建筑物、河流,多为高山、森林及农田
井下相对位置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本工作面位于井底车场东翼,西翼为三条主井筒,对周围巷道无任何影响。
邻近采掘情况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井底1097回风掘进巷停掘,无任何影响。
第二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一、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固性系数、层间距
9号联络巷顺9#层掘进;岩层结构简单;倾角平均27°,无大变化;开口点在+1097回风石门,开口坐标Y35633008.275、X3028097.608、Y1097.3,岩层硬度系数f约为9-10,岩性详见表2。
岩性特征见表2
表2、岩性特征
岩石
岩层倾角
硬度f
岩层结构
岩层稳定性
自燃发火倾向
岩性特征
粉沙岩、石灰岩
27°
9-10
简单
稳定
无
主要由石灰岩、粉沙岩组成。
较稳定,偶含黄铁矿结核。
层理清晰
煤层综合柱状图
二、煤层瓦斯涌出量、瓦斯等级、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
该矿井连续四年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根据金沙县相关规定按高瓦斯矿井管理,根据开口校检及瓦斯检查,瓦斯浓度最大为0.5%,K1值最大为0.26,最大钻屑量2.2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实验室2006年9月13日和2008年9月12日及2008年10月31日对大沟煤矿4#、5#、8#、9#、13#和15#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大沟煤矿的4号、5号、8号、9号、13号和15号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级,即为不易自燃煤层;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实验室2006年9月13日和2008年9月12日及2008年10月31日对大沟煤矿4#、5#、8#、9#、13#和15#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大沟煤矿的4号、5号、8号、9号、13号和15号煤层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第三节 地质构造
区域内出露的地层层序由老到新依次为寒武系(∈)、二叠系(P)、三叠系(T)、侏罗系(J)及第四系(Q)。
该区大地构造位置为杨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拱毕节北东向构造变形区安底背斜北西翼。
本预掘区域位于安底背斜北西翼,单斜构造,地层连续完整,产状较稳定单斜构造。
前端掘进岩石较为稳定,掘进达到能做物探距离后,请公司生产技术部对该巷道进行物探实验,探明巷道前方潜在危险,同时辅以钻探验证。
为了确保掘进期间的安全,需注意以下事项:
1、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施工原则,超前探明前方水文地质、瓦斯地质、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掘进期间的安全。
2、掘进期间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临时支护紧跟迎头,如遇断层、破碎带必须加强支护强度。
3、若探明有断层时,在揭露断层前,技术人员必须提前编制过断层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严格执行,确保过断层掘进期间安全。
4、技术人员加强现场资料收集,做好月度和临时地质预报,确保不误揭断层。
第四节 水文地质
矿井充水水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地下水、老窑及小窑水;
大沟煤矿的北东面为牌坊岩煤矿,南西面为立新煤矿。
开采的煤层与大沟煤矿相同,具有一些采空区积水。
当掘进到煤矿边界时要按规范留好防水煤柱;
本矿区目前未发现较大断层,但在节理裂隙发育地段开采时应注意防水工作。
同时要注意隐伏断层对各含水层的沟通造成突水;
预掘区域内根据现有水平观测,涌水量不大,水文地质情况属简单型,对掘进无大影响。
第三章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巷道布置
一、概述
该掘进工作面为9号联络巷,设计为梯形巷道,沿9#煤层掘进;岩层结构简单;岩层倾角平均27°,无大变化;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巷道断面为梯形,轨道石门掘进上宽2.8m,下宽3.2m,掘进高2.4m。
第二节矿压观测
一、观测对象:
9号联络巷;
二、观测内容:
巷道顶板压力、离层量;
三、观测方法:
顶板离层监测:
每隔50米在巷道顶板中部安设一组顶板离层仪,直接读取数据。
四、数据处理
技术人员负责以上数据的收据、整理、统计、分析工作,并指导现场施工。
第三节支护设计
一、前探支护
采用前探梁上铺设金属网、背板(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不小于20cm,长度较巷道宽度小50~100cm)作为临时支护。
前探梁用22Kg轨道钢制作,长度不6.0m;吊环采用我矿加工掉爪井下倒挂与滑行。
吊爪吊挂于工字钢上固定,每根前探梁不少于3个吊爪,前探梁穿过吊爪抵到迎头(前端距迎头不大于0.3m),前探梁上方铺放金属网(联好),并用长木板或道木接实顶板。
顶板未永久支护前的所有作业必须在前探梁临时支护下进行,严禁进行空顶作业、严禁现场进行与支护作业无关的任何工作。
二、永久支护
1、采用用11#工字钢棚配合钢筋网支护,钢筋网:
网格为100×100mm。
2、在巷道交岔点及顶板破碎带时必须采用工字钢间距400mm的支护方法加密支护强度,若遇构造带加密支护不能解决支护是,必须采用双梁双腿的支护方式进行加强支护。
3、架棚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措施:
(1)巷道放炮完后,由安全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进行安放棚腿,每根棚腿分别由两人扶好,然后由4人安装工字钢棚,并对位装好。
(2)棚腿与横梁之间接口要接合严密,当接口不吻合时,应调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挡板与棚腿之间要焊接牢固。
(3)两帮棚腿要架在坚实的底板上,严禁棚腿架设在浮矸、活石上。
(4)架棚严禁前倾后仰,歪扭,迈步现象发生,保证棚腿立直。
(5)钢梁与棚腿要紧贴帮顶,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钢梁不能接帮接顶的部位要使用勾木或木楔刹紧背牢,确保支护质量。
(6)巷道底部掏长×宽×深=200mm×200mm×300mm的腿窝,棚腿必须“穿鞋”,保证棚腿底部稳定。
(7)架棚间距:
800mm。
(8)架棚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备帮备顶、填实。
(9)在工字钢棚架设过程中,人员不得从钢梁下部通过。
(10)上棚梁时,作业人员必须口号一致,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得扶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顶梁架上后要及时打设临时点柱进行支撑,保证安全。
(11)作业时,一架棚子未架好之前,不得中止工作,要按照正确的方法逐架施工。
(12)施工地点的架棚支护,质量不合格、歪扭、有空顶或没有按规定架设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整修达到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施工。
(13)施工前,必须由班队长及安检员负责对沿途及工作范围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将隐患排除,并对作业地点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加固后方可进行作业。
(14)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安检员、瓦检员现场进行监护,瓦检员要随时检查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的巷道瓦斯浓度,特别是高顶瓦斯浓度,瓦斯浓度≥0.8%,停电撤人,严禁作业。
4、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临时支护的控顶距离够打设永久支护时,必须及时支设永久支护。
5、每班进入迎头作业前必须对后路支护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隐患必须组织人员处理好后方可进入迎头作业。
6、掘进过程中若顶板较为破碎需架棚支护时及煤层稳定后更改断面形状及支护形式的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三、工字钢架设工艺:
(支护示意图)
1、架棚间距:
800mm
2、巷道掘进必须严格做掘进一炮后就进行支护,即是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工字钢上部保持在
3、施工期间架设工字钢支护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给定的中线进行施工。
4、必须保证巷道断面:
上宽2.8m,下宽3.4m,高2.4m
第四章掘进施工工艺
第一节施工方法
采用全断面一次成巷法,掘进与支护顺序作业。
炮掘施工方法:
一、煤电钻打眼措施1、使用煤电钻前,先检查检漏、检漏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检查煤电钻和启动器的接地保护是否良好、检查手柄绝缘是否良好、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如有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保证其完好运行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2、打眼前先检查电煤钻钻头、钻杆等无问题后方可打眼。
3、认真检查煤电钻电缆有无破皮漏电,检查煤电钻的外壳、后罩、风叶等是否完好,并进行试运转。
4、打眼前必须先定好眼位,打眼时必须掌握好角度。
5、打眼前必须先定中心线,沿给定中线方位进行施工炮眼。
6、打眼前必须先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及找掉工作。
工作面要认真检查支架是否到迎头、前探支护是否正常有效使用,工作面的支架是否是牢固可靠、有无伞檐,只有待隐患全部排除后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7、打眼前必须检查迎头有无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完毕保证安全后方可打眼。
8、打眼时严禁戴手套打眼,轴推力不宜过猛,用力要均匀。
9、打眼时,打眼人员必须把毛巾和袖口扎好。
10、工作面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必须待眼打完后方准装药。
11、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煤电钻打眼。
12、需要移动煤电钻时,必须理好煤电钻电缆,严禁刮、砸、碰坏电缆外皮和内芯线。
13、如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有透水和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打眼工作,但不能抽出钎子,必须赶快撤出人员,并于安全地带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
14、过老巷、断层、钻孔、老窑、采空区等区域时,无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打眼。
15、煤电钻电缆从开关引出后,严禁出现接线盒。
16、煤电钻使用完毕后必须停电,并把电缆和煤电钻盘放在支架完整、无淋水的安全地点。
17、煤电钻电缆每半月必须剁头一次,剁头长度150~200mm,并及时交送安全监察部
二、风钻打眼措施1、使用风钻打眼前,必须认真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可靠。
2、打眼前先检查风钻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要及时注油进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打眼。
3、打眼前必须先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支架和前探支护必须紧跟到迎头,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打眼。
4、打眼前必须检查迎头有无瞎炮、残炮,如有必须先处理完毕,待安全后方可进行打眼。
5、风钻打眼时必须实行洒水湿式凿岩,严禁干打眼。
6、打眼时不准戴手套打眼,轴推力不宜过猛,用力要均匀。
7、打眼人员必须把毛巾和袖口扎好。
8、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必须待眼打完后方准装药。
9、每打完一个眼退钎时必须用压风将眼内的岩粉吹出。
10、严禁将残眼继续加深或用高压风处理残炮。
11、风钻打眼前,必须先开风、水,后开风钻,打眼工作结束后必须先停风钻,后停风、水。
12、多台风钻打眼时,工作面严禁拥挤,每台风钻前方严禁有人,以免断钎伤人。
13、打眼扶钻人员要避开眼口正对方向,只能站在钻机侧面作业,严禁任何人员骑在风钻或支架上打眼,防止断钎伤人。
14、工作面打上部眼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平台,严禁蹬在支架上打眼。
15、在打眼过程中,如有瓦斯涌出异常或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打眼工作,但不能抽出钎子,应立即撤出人员,并于安全地带及向公司调度汇报。
16、巷道通过老巷、断层、钻孔、老窑、采空区等区域时,无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打眼。
17、打眼结束后,必须将风钻和风、水管软接管路撤到后方安全地点。
三、对放炮员的管理措施:
1.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有效放炮证件的专职人员担任。
2.必须按照规程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爆破。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四人连锁”的放炮制度。
4.对无封泥和封泥不够的炮眼,严禁爆破,封泥深度不得小于0.5m。
严禁使用煤(岩)块或可燃性材料做炮泥。
5.爆破工作必须由爆破员担任。
放炮器的钥匙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一个工作面只得使用一台放炮器,严禁使用其他电源代替放炮器进行爆破,放炮器必须防爆。
6.爆破前放炮器必须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及连线符合爆破规定后,方可将放炮器交给爆破员进行爆破。
7.放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熟练掌握爆破材料性能和各种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放说明书进行作业。
8.放炮人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有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炸药和雷管,领出的火工产品,放炮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规格和数量。
9.放炮员必须领取与自已本号相同的电雷管,防止火工品管理混乱。
10.放炮人员不在时,严禁他人代领或换本使用。
11.放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退制度,严禁倒卖火工产品的违法行为,杜绝火工品流失,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五、火工品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人员领取火工产品经查验无误后,必须立即离库,不得在炸药库内及其附近停留。
2、运送炸药雷管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运送炸药的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2)运送炸药、雷管的人员不得与其他人员同行,中途严禁停留。
(3)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在耐压、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两个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其装在衣袋内。
3、运达工作地点后,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并加锁锁好,钥匙严禁转交他人,严禁乱扔乱放。
4、放炮员必须把雷管、炸药箱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
5、火工品必须严格执行领退制度,严禁用溜子、皮带运输火工品。
6、任何人员严禁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炸药箱上。
7、当班消耗的炸药、雷管,必须经当班的跟班队长签字后,放炮员方可到炸药库办理领退手续。
六、装配引药安全技术措施:
1、装配引药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装配引药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装配引药的数量应与当时需要量为限,不得多做。
(2)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雷管只允许从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雷管代替木、竹棍扎眼,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七、装药安全技术措施: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
(1)通风不良、瓦斯涌出异常、有透水和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
(2)巷道后路不畅通,有煤、矸或其它杂物堵塞巷道断面达1/3时。
(3)掘进工作面空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顶板有离层危险,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支架有变形、折断、架设不牢或前探支护不到位时。
(4)巷道前方需过老巷、老窑、断层或采空区情况不明时。
(5)炮眼规格明显缩小,有明显的压力显现,炮眼内出现裂缝等现象。
(6)炮眼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规定时。
(7)电气设备、电缆未撤离装药地点时。
(8)迎头正在打眼时。
(9)工作面突然来压出现异状时。
(10)煤体最小抵抗线小于500mm,岩体最小抵抗线小于300mm时。
2、装药工作由放炮员负责,班队长或有关人员要对装药做好辅助工作,安检员和瓦检员对装药实施安全监督。
其他人员必须撤离装药区到其他安全地点。
3、装药时,必须将炮眼内的粉尘全部清理干净后,再用木、竹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4、装药时,每个炮眼必须装有两个水炮泥,其余部分用炮泥封满填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5、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放炮。
6、必须实行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
7、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将雷管脚线同导电体、放炮母线、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相接触。
8、严禁装好药后再补打炮眼装药。
9、装药工作不得与其它工作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
10、装药后必须对迎头彻底进行清理检查一遍,剩余的雷管、炸药必须收捡好,分别装箱上锁后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1、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八、连线、放炮措施:
1.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队长协助放炮员进行。
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连线时,首先连接各炮眼之间的线路,放炮时再与放炮母线连接。
2.首先检查各炮眼之间连接情况,无错乱后再与母线连接,雷管脚线接头、脚线与母线接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使用雷管脚线及其它电缆线作放炮母线。
3.巷道掘进时,放炮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母线扭结成短路,盘卷收好。
4.放炮母线必须杜绝明接头,接头处必须错开150mm以上,且由放炮员通知电工用冷补胶补好后方可放炮。
严禁用雷管脚线代替放炮母线。
5.放炮母线与雷管脚线连接必须错开150mm以上,并用绝缘胶布包好,雷管脚线与脚线接头处必须悬空,严禁落地或抵靠煤(岩)壁。
6.放炮前,工具、雷管、炸药都必须收捡到安全地点,并将固定设备掩盖好后方可放炮。
7.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掘进工作面放炮前,由施工队组负责将迎头的瓦斯探头移出到安全地点,以防放炮崩坏,放完炮待安全后再将瓦斯探头移到迎头适宜位置。
9.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由当班队长指定人员按具体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设岗示意图设好岗哨后方可放炮。
设岗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必须按规定的距离设岗放炮。
10.放炮前后,迎头20m范围内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11.严格按爆破图表进行装药,必须做到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并在支架完好的地点启动放炮器。
13.每次放炮后,必须由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对迎头往外20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检查一遍,确认支护完好,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14.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给他人。
15.在不放炮时,严禁将放炮母线接头接在放炮器上,严禁将钥匙插在放炮器钥匙孔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放炮器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6.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开吊挂,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7.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且持有有效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8.交岔口往掘进方向10m范围内每次放炮时,必须检查抬棚的稳定性及帮顶刹背情况,失稳或刹背不严时必须先进行处理。
19.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若有碴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严禁放炮。
20.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放炮。
21.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严禁放炮。
22.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具体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伞檐超过规定时,严禁放炮。
23.在防突煤层中爆破时,严禁用防突钻孔和效检孔当炮眼使用,每次放炮前必须用黄泥将防突孔和效检孔填满填实,且充填深度必须超过炮眼深1.5倍以上。
24.在防突煤层中巷道掘进放炮时,放炮母线必须拉到防突风门外的新风巷中起爆,每次放炮时必须关闭防突反向风门,待炮响半小时后,由瓦检员和班队长到迎头检查瓦斯不超限,方可由瓦检员通知电工送电。
25.在防突煤层中掘进放炮前,该巷道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所有人员必须撤到防突风门外。
26.爆破前,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27.放炮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放炮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瓦斯、顶板、通风、煤尘、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地点作业。
28.通电以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放炮器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段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9.井下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明电放炮,严禁用多母线放连珠炮,严禁用独芯线放炮,严禁不撤离安全距离放炮
九、特殊条件下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1.贯通放炮前,必须检查和排放贯通巷道、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情况,贯通巷道或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达1%时,严禁贯通放炮。
2.巷道贯通放炮时,距贯通点20m时,班队长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好岗哨,透位不清时,严禁放炮。
3.巷道两头对掘贯通放炮时,当距离20m,必须停止一头作业,仍然保持通风,由另一头放炮贯通,并派专人负责警戒。
4.贯通放炮时,超过距离而不贯通时,要立即停止放炮,查明原因。
5.接近老巷或采空区放炮前,如出现涌水异常、温度骤高骤低、有大量瓦斯涌出、煤岩松软等情况,必须停止放炮,查明原因,待原因查明,并制定有效措施后,方可放炮。
6.距老巷或采空区15m时,必须先探明水、火、瓦斯等情况,避免误透,制定有效措施后,方可放炮。
7.穿过老巷或采空区放炮前,所有人员必须按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放炮。
十、处理拒爆、残爆的措施:
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队长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若当班未能处理完,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2.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放炮。
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距瞎炮、残炮300mm处打同拒爆、残爆平行的新眼,重新装药放炮。
4.严禁使用镐刨或从炮眼中硬拉引药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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