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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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食盐、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许可。
3.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5.组织实施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广告监测,负责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不安全食品、食盐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6.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7.负责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并依法组织实施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
9.负责开展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0.指导各县(区)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重点工作。
守一条底线——提升食品药品总体合格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无责任事故;创两个示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市。
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提高站位,确保改革期间安全稳定;压实责任,织密“四位一体”责任网;严控风险,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重拳打违,保持“重典治乱”态势;提升能力,加大投入保障;优化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建设清廉务实的监管队伍。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主要包括: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917.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917.5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7.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支出预算917.5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05.44万元,占98.68%;项目支出12.1万元,占1.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7.54万元。
收入包括: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7.54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5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0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7.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2.17万元,主要是2019年人员比2018年减少3人(调离1人、退休1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54万元,占81.91%;社会保障支出102.16万元,占13.59%;住房保障支出63.84万元,占8.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
援藏干部人才生活补助。
推进西藏的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稳定和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39.45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在职职工和86号文聘用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机关运行经费、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费,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
一是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差旅、执法车运行、办公费等,二是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
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覆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得到改善;食品药品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79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医疗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6.37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在职人员按规定标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3.84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2.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61.11万元、津贴补贴335.8万元、奖金13.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6.3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27万元、住房公积金63.84万元、退休费29.95万元、退休医疗补助1.12万元。
公用经费143.15万元,办公费14.04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3.51万元、邮电费5.4万元、差旅费42.12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工会经费10.21万元、福利费5.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其他交通费36.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使用较低,维持原有水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局目标考核、专项资金检查、专项工作检查和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到我局交流学习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较低,维持原有水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
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药品快检车),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药品快检车、执法车的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3.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75万元,下降3.2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药品快速检测车1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指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
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业务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12.“药品不良反应”:
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时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13.“四位一体”:
指党政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责任、社会共治责任四位一体。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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