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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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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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配备
1、施工单位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人员一致,若不一致,我司有权对此做出处罚;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变更,必须书面通知我司同意,否则,我司有权对此做出处罚;
3、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施工,但上述批准并不解除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单位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之中,若施工单位提供于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我司工程要求,则我司有权提出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
5、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当地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司相关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工期保证要求
1、施工单位需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机械确保按工期要求顺利完成工程;
2、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需根据要求上报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经项目部及监理审核同意后并严格执行;
3、施工单位由于材料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不予工期补偿;
4、施工单位需备齐施工雨具并做好相应措施以确保雨季施工,下雨导致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部不予工期补偿;
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上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应分阶段对计划进行调整完善,经项目部、监理审核批准后认真执行,以达到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要求;
2、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进行守护及清理,保证现场的清洁卫生,在场地出口洗车池设置洗车设备并派专人负责;
3、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准布置工人宿舍,并且日后楼内不准作为工人住宿、生活区域;
4、施工方必须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6、在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之前的整个施工期内,施工单位必须制订并实施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包括施工单位和非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
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施工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必须将制订的有关安全措施的书面报告项目部和监理批准。
安全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防火、防雷、防漏电、救护、警报、治安等。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对于不符合我国法律、法令、安全规程即本合同规定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和监理有权进行干涉,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项目部和监理递交事故报告并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单位需对工程范围内和周边的已有建筑进行必要的保护,以确保该等建构筑物的安全,因施工造成的破坏,所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8、施工单位的生活设施,须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自行解决;
9、施工单位须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积极协调、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
若与其它施工单位发生冲突事件,所有责任由施工单位与其它施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一、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场后,三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岗位、上岗证书复印件、职务、手机或联系电话。
2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提交特殊工种人员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和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登记名单(内容包括:
身份证号或暂住证号、家庭地址、工种、工牌号码)。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监理、项目部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经监理、发包方同意的人员作为代表行使权力并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否则按无故离岗,每24小时罚款500元。
4施工单位的所有文件资料,除了应监理、项目部要求送有关单位外,都必须报送监理、项目部。
5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漠视监理、项目部指令,拒不执行监理、项目部指令,监理、项目部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将其调离本项目现场。
6如果施工单位有任何工程不符合工程规范、图纸或指示,发包人及监理员有权视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罚:
a.处以每次500-3000元的额外经济处罚,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的任何责任;
b.要求返工,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不予任何补充;
c.根据实际造成的影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
7除非特别通知,每周将定期召开由监理主持的“工程生产例会”,例会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
00,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准时参加,未经总监(项目部负责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违反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有关罚款将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并且:
✧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
✧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
✧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
✧本项目部只需按规定发放例会纪要,而无任何额外义务另行通知传达。
项目部书面通知的其它会议要求与例会相同。
参会人员谨慎遵守会议纪律。
会议期间:
不要喧哗,不要私下议论;
将手机开至振动状态或关机;
禁止在会议室内接听任何电话;
请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
对于会议纪要或其它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如果未在此时间内反馈,我项目部认为参会单位已确认该文件内容,文件内容等同合同文件效应。
8施工单位须有专人负责每日上午9:
00前提交昨日完成施工进度、材料进退场、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人数等情况《施工日报》,日报必须详细真实,如上报不真实视同未上报,每次罚款300元。
9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日上午9:
00由项目部、监理组织的工地巡视。
10施工总平面由总包(土建)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平面的管理制度,以施工总平面规划为依据,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总包(土建)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经项目部、监理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监理、总包(土建)的意见和指挥。
11施工单位如提请有关现场签证(详见签证管理办法),必须明确事由,附有事由发生依据(依据以项目部所签发文件为准,并必须附有相关的照片图像),详列工程数量或用工量及有关计算书,经项目部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提交合约范围内总进度计划及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甲供材供应计划)。
2施工单位每周一上午9点前提交《上周施工情况汇报》以及《本周施工情况计划》,内容包括: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所使用的仪器及机械、设备、物料,有关涉及工程的突发事故及其他一切与工程有关的事项。
3施工单位每月1日上午9点提交《上月施工情况汇报》以及《本月施工情况计划》(每月1日为计划截止日期),含每楼层工程进度相片以及有关工程事宜。
4在上述每周、每月提交的计划中,须用纵向实线划出实际完成的时间。
5施工单位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控制计划,服从监理、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协调。
6施工单位若未完成本周、本月计划,应立即提交调整计划,计划中必须有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具体详细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的执行。
三、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制度
1施工合同签约后,施工单位按图纸和监理、项目部要求在15天内提交所有设备/材料呈报批计划。
2材料/设备进场后,经监理、项目部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仓库。
同时提交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资料,不合格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退出现场(要有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见证签字),需要到质检局送检的材料及时上报送检。
3经监理、项目部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监理、项目部同意,不准运出现场。
4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监理、项目部检查验收,监理、项目部有权责令其限时退出现场,运费自负。
5甲供材料/设备的交接按下列程序执行:
5.1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监理、项目部将提前一天出具《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通知表》通知施工单位。
5.2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验收甲供材料/设备,当场检查、验收甲供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及数量,并办理书面《甲供材料/设备验收表》交接手续。
5.3施工单位同时接收随甲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5.4若施工单位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性能等提出异议,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监理、项目部。
5.5施工单位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必须有切实保护措施,确保甲供材料/设备的完整无损。
非监理、项目部原因而引发的甲供材料/设备损坏,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制度
1.1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工前十天报送监理、项目部审定。
监理、项目部所提出的问题,编制单位要及时修改,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七天内报送监理、项目部重新审定。
1.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项目部审定同意,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施工实施,监理、项目部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施工单位自负。
1.3重要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措施)。
2图纸会审制度:
2.1图纸会审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自审,所提疑点和意见,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总核对。
2.2各单位图纸自审后,我司项目部组织设计、项目部、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
2.3图纸会审中提出问题及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施工单位汇总整理成正式文件(图纸会审纪要),由监理、项目部、设计、施工等与会各方签字盖章。
2.4图纸会审纪要一式四份(原件),监理、项目部、设计、施工各执一份。
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3.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需要进行修改,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签证制度。
3.2设计单位施工图需要修改的,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经甲方同意转发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发各有关施工单位(无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发及项目部盖章的变更不予认可)。
3.3甲方提出设计修改,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由甲方转发项目部部后,由项目部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发各有关施工单位(无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发及项目部盖章的变更不予认可)
3.4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图问题或修改建议等技术问题,由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统一办理《技术核定单》,经项目部、设计、监理会签后,作为设计修改文件,技术核定单一式四份(原件),项目部、设计、监理、施工各执一份。
3.5办理技术核定单流程:
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核定内容设计单位会签现场监理工程师会签建设单位会签下发施工单位。
4工程验收制度:
4.1按规定需进行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项目部。
4.2验收前,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质量自检评定结果。
4.3隐蔽工程验收顺序:
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工长)、质检员、技术员、班组长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4.4分项工程验收,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质检员、班组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项目部验收,验收合格办理验收记录。
4.5验收过程中,监理及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抓紧整改,整改完后,通知监理、项目部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验收记录。
4.6工程竣工验收,先由施工单位预验,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工程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项需全面检查,问题销项处理。
销项处理完毕、预验合格后填写验收申请表通知监理、项目部组织正式竣工验收,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办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合约中涉及到的验收,除政府部门的验收外,均指项目部组织的验收,所有有关结算、保修期开始日期等皆以项目部组织的验收为准)。
五、现场安全、文明奖罚制度
1安全施工目标:
本工地安全目标各施工单位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最终评定应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2.1施工单位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
2.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2.3严谨酒后上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2.4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500元,导致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
2.5对于“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告标志罚款100元。
2.6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
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
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通道保证有足够高度的夜间照明灯,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
2.7特殊工种按G35306—8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
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2.8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
2.9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2.10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
3文明标准化施工目标:
本工程分包单位实行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4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4.1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施工单位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项目部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4.2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堆放整齐,碎料随用随清。
4.3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
4.4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100元,当事人单位罚5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处罚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500元;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250元;
4.5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七、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1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统一采用国标标准A4号纸张,特殊情况除外(如文件附图等,但不小于A4号纸张),文件资料格式除特定外,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2所报送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至少2份是原件。
现场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各类施工记录,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和责任单位盖章手续必须齐全。
3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前均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的技术资料文件自查自检,自查自检合格后提交给监理、项目部审查,凡施工技术资料审查不合格,验收不予签证确认。
4每月监理、项目部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后上报复查。
5竣工验收通过后,各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按建设工程归档标准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后报送监理、项目部,其套数按合约规定。
6与监理、项目部来往文件要求:
6.1所有送至监理、项目部文件必须电脑打印,每类文件始终使用同种字体。
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小四仿宋,落款靠右。
6.2送至监理、项目部的所有文件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和单位盖章。
6.3送至监理、项目部的所有文件应分类别,并编制序号,以便以后查寻和归档。
6.4施工单位与监理、项目部文件来往过程中,必须记录备案,收发人员必须签收,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否则每次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6.5施工单位文件发送与接收必须授权专人负责,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理及项目部。
6.6施工单位文件发送与接收要及时,不可延误。
6.7施工单位要保证所送文件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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