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辈份亲戚称谓详解专题系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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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辈份亲戚称谓详解专题系列
中国人的辈份亲戚称谓详解专题系列
前言
资本主义制度诞生以来,人类的无序活动和贪得无厌形成了世界性的潮流,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被卷入这个潮流大大小小的漩涡中不能自拔,迷失了“自我”的定位。
我们虽然盖起了越来越多的现代化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的“肉体”都有了较舒适的归宿;但另一方面却找不到“自我”的归属,找不到精神的家园。
工业文明和城市化的特征之一,就是房前屋后的邻居往往都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与“我”既无工作或业务合作关系,也无血缘关系。
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逐渐堕落为冷冰冰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这是当代地球人内心痛苦和恐慌的根源之一。
于是大多数国家的人们,无奈只能把“自我”的精神寄托于连自己也不全信的各种宗教。
中国人很幸运,他们一般不需要依赖宗教,只需要从活生生的伦理道德和通俗易懂的圣贤哲学中,就能找到超越现实的“自我”归属和精神支柱。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许多东西――如“家国天下”说、“修齐治平”说等,大都与“身”和“家”密切相关,根深柢固的家族观念很容易让中国人找到“自我”的位置。
在中国人眼里,整个民族就是一个大的家族,普天下人都是或远或近的亲戚。
这大概也是中华民族经久不衰的奥秘之一。
中国人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贫穷或富有,都很容易回答“我是谁”这个最根本的哲学问题。
首先,“我”是父母的儿子或女儿,其次“我”是兄弟姐妹的兄或弟或姐或妹,结了婚的“我”又是配偶的丈夫或妻子,有了孩子后“我”还是子女的爸爸或妈妈。
等等。
其实,这些不同的角色就是“我”的人伦关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有社会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
而“人”的本质正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里,即使目不识丁的老奶奶也同样是伟大的哲学家。
不了解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就无法透析中国人的人性。
难怪有外国人看不懂中国人,说中国是对宗教不敏感的国度,但中国人又人人都是哲学家。
今天就从上述最基本的“自我”出发,重申(因为人人都懂)一下至亲的人伦关系。
按照中国的传统,以“己身”为核心:
上有父母--最亲的人;
下有子女--最爱的人;
右有配偶--最近的人;
有兄弟姐妹--最亲的社会关系。
如下图所示:
这就是现代人亲缘关系的基本模式。
其中:
最基本的直系血亲――父母和子女;
最基本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
最基本的姻亲纽带――配偶。
这种最基本的结构模式,推而广之,环环相扣,繁衍出了人们错综复杂的家庭、家族、宗族和亲戚关系。
在中国人心目中,这既是天道,也是人道,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原始动力。
这种由婚姻和生育行为自然形成的亲缘关系,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是结合力极强的关系。
如果把这种基本模式看作是晶体的单元,那么整个中华民族就是一块巨大的、由无数这样的晶格结构单元组成的天然钻石。
自然是坚固无比、坚不可摧也!
笔者认为这也是中华文化长生不老的秘诀之一。
因为“材料”的结构决定了“材料”的硬度。
看看同样是碳元素构成的石墨和金刚石,硬度却有天壤之别,就不难理解这一点。
余秋雨先生研究出了中华文化长寿的三个原因,其实是不全面的,缺少了中国人十分重视“天然的亲缘关系”这一个内在原因。
简单地说,中国人和西方人都是人,但社会结构不同,民族的整体性质就有很大的不同了。
主要原因在于家族观念不同。
中华文化不强调个人价值,而是崇尚“以家族为单位好好过日子”,并且“家国同构”;而西方文化非常强调个人价值,是提倡“以个人为单位拼命赚钱”。
在西方社会同一家人可以把选票投给不同党派的候选人;在中国即使现在农民选村长也是一家人甚至整个家族投票给同一个人。
中国人比西方人重视认祖归宗、拉老乡(亲缘关系有可能较近),骨子里头把亲缘关系、人情看得比法律和规章制度还重。
总之,中国人在弄清“我是谁”时,不要妄自菲薄,东施效颦。
如果抛开了亲缘关系和家族观念,过分迷信西方的个人主义和人权自由,必然看不到中华民族的优势,甚至拿着钻石去换黄金,那就误入歧途、上了大当啦!
从上述的人伦至亲图,可以延伸到“我”的三类亲缘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
这三类亲缘关系,又把人们联结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错综复杂、生动活泼的基本社会关系网络。
详情且听后续分解。
我的直系血亲(图)[02]
上一回说过,以人伦至亲图的关系模式为“晶格单元”,推而广之,可以把整个中华民族联系成一块晶格结构的天然“金刚石”。
在民族内部,每一个人以“己身”为基准,“我”的亲缘关系共分为三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
今天先讨论直系血亲。
什么是“直系血亲”?
以“我”为基准,凡是在基因上与“我”有直接遗传关系的亲属,都是“我”的直系血亲。
通俗点说,就是“生我”的前辈们和“我生”的后代们。
如图所示:
上图中,每一行都是同辈,叫做“代”。
现代科学上还有一个计算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长度”单位,叫“亲等”。
“亲等”的概念可以在阅读下文的过程中慢慢建立。
以己身为基准点,把“我”的直系血亲们按亲疏远近可分为:
1亲等:
父母、子女。
2亲等:
父亲的父母--祖父、祖母,
母亲的父母--外祖父、外祖母;
儿子的子女--孙子、孙女,
女儿的子女--外孙、外孙女。
3亲等:
祖父的父母--曾祖父、曾祖母,
祖母的父母--曾外祖父母;
外祖父母的父母--曾外祖父母。
孙子的子女--曾孙、曾孙女,
孙女的子女--曾外孙、曾外孙女;
外孙、外孙女的子女--曾外孙、曾外孙女。
4亲等:
曾祖父的父母--高祖父母,
……。
曾孙的子女--玄孙、玄孙女,
……。
中华民族是较早摆脱蒙昧的民族,很多氏族为了禁止不同辈的血亲之间乱伦通婚,为每一辈份规定一个“字”,用于孩子起名,作为辈份的标识。
如周姓的“正、德、宪、云、法、贤、肆、先、继、图”等。
周法哲本人的名字就包含了周氏家族“法”字辈的标识。
古代人常常把10个辈份的“字”轮回使用,如“图”字辈的人,下一代使用“正”字起名,这样只用10个“字”就基本上可以保证活着的人们辈份不乱。
在氏族社会里,祖先们还朦胧地觉察到近亲繁殖的坏处,简单规定禁止族内通婚,再加上对财产继承权的考虑,于是对“姓氏”这一血统(先是母系、后是父系)的标识也非常重视。
所以直到现代,中国人的姓名往往依然包含父系血统和族内辈分的标识信息。
不过几千年来人类一直是男权社会,宗法制度始终以男子为主线,女孩子没有继承权,也不入父系族谱(但入夫系族谱和祖坟),一般有名无字。
结婚后冠以夫姓,随丈夫的辈份加入夫家族谱,所以古代说未婚女子是“待字闺中”。
现在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外有些民族,女子婚后姓名中还加上夫姓,便是由此习俗而来。
关于辈份和“代”还有许多内容,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辈份及称谓(图)[03]
上一回讨论过直系血亲图,图中每一行都是同辈,叫做“代”。
大约在新石器时代开始讲究“代”,目的是血亲氏族内部禁止不同辈份的人乱伦通婚。
进入文明时代后,有序的“辈份”更被赋予建立社会秩序的伦常意义。
从周秦诸子的一致主张,到汉唐先贤们的大力推广,更有宋明哲人们的大众化普及,人伦九族、长幼有序的文化基因已经深深地根植于中国人的每一个细胞。
创始于宋代的小百科“科普”读物《三字经》上曰: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曾玄,乃九族,人之伦。
”短短24个字,琅琅上口,在少年学子一遍又一遍的诵读中,把人伦九族论资排辈的观念,悄然深入人心,影响普通中国人的价值观至少1000年。
诚可为中宣部和教育部的有识之士借鉴。
现代化的手段更方便,周法哲用电脑作成一目了然的图片如下:
高祖ᅳ曾祖ᅳ祖ᅳ父ᅳ己身ᅳ子ᅳ孙ᅳ曾孙ᅳ玄孙
有了人伦九族的辈份次序作为纲纪,中国人对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姻亲的称谓关系就有了参照基准。
先看看对直系血亲们的称谓:
父--尊称父亲,俗称爸,方言称爹、大,昵称爹地,戏谓老子、老豆、老头子、老爷子,旧时尊称老爷,谦谓家父,他人敬谓令尊;
母--尊称母亲,俗称妈,方言称娘、老母,昵称妈咪,旧时尊称太太,谦谓家母,他人敬谓令堂;
子--俗称儿、儿子,方言称小子、小、娃、仔,昵称崽子,旧时尊称少爷、爷、公子、哥儿,谦谓犬子,他人敬谓令子、令郎、令公子、佳儿、令嗣;
女--俗称女儿,方言称闺女、丫头、妞、妮子、妹子,方言谓女子、女娃,旧时尊称姑娘、千金、小姐、姐儿,谦谓小女,他人敬谓令爱、令嫒、令千金、公主;
祖父--父亲的父亲,尊称祖父,俗称爷爷,旧时尊称老太爷;
祖母--父亲的母亲,尊称祖母,俗称奶奶,方言称婆,旧时尊称老太太、老太婆;
外祖父--母亲的父亲,尊称外祖父,俗称外公,方言称外爷、姥爷;
外祖母--母亲的母亲,尊称外祖母,俗称外婆,方言称姥姥、婆、舅家婆;
孙--儿子的儿子,俗称孙子、孙儿;
孙女--儿子的女儿;
外孙--女儿的儿子;
外孙女--女儿的女儿。
曾祖父--祖父的父亲,尊称曾祖父,俗称老爷、太爷,又称太祖父;
曾祖母--祖父的母亲,尊称曾祖母,俗称老奶、太婆,又称太祖母;
曾外祖父--祖母的父亲,外祖父的父亲,外祖母的父亲;方言称老外爷、老外公;
曾外祖母--祖母的母亲,外祖父的母亲,外祖母的母亲;方言称老外婆;
曾孙--孙子的儿子,俗称重孙;
曾孙女--孙子的女儿,俗称重孙女;
曾外孙--孙女的儿子,外孙的儿子,外孙女的儿子,俗称重外孙;
曾外孙女--孙女的女儿,外孙的女儿,外孙女的女儿,俗称重外孙女;
高祖父--曾祖父的父亲;
……;
玄孙--曾孙的儿子;
……。
一般九代够用了,实际上五代同堂的人家就寥若晨星,不过在研究历史人物关系时,还是知道得多一些为好。
人生在世,除了直系血亲之外,还有旁系血亲也很重要。
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从兄弟姐妹说起(图)[04]
前两回讨论过直系血亲,无须死记硬背,其实直系血亲的核心实质上是“生我”之父母和“我生”之子女,再加上父母之父母及其父母,子女之子女及其子女,就差不多了。
再看看人伦至亲图这个基本单元:
现在开始说说“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由“兄弟姐妹”派生的。
以己身为基准,“我”的旁系血亲有:
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直系血亲中每个长辈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总之,同一血统的亲属中,除“我”的直系血亲之外的亲属,都属于“我”的旁系血亲。
从宏观方面讲,旁系血亲是民族人口增长的直接原因。
中华民族在夏禹时代仅有1355万人口,到18世纪的清朝初年也不过2亿人口。
现在13亿人口的“巨大成就”,周法哲认为应该归功于两个人,一个是雍正皇帝,另一个是毛主席。
理由是:
在康熙之前,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征收“人头税”的惯例,大多数穷苦百姓怕交不起人头税,就不敢多生孩子。
雍正皇帝推行“摊丁入亩”新政,把按人头缴税改成按土地面积缴税,本意是抑制豪强、缩小贫富差距,的确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也放开了人口的增长。
从此中国再也没有“人头税”的政策了。
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夕,几十年内中国人口翻了一番,增长为4亿人口。
此后的100年中国历经战乱,人口净增长自然不多。
1949年建国时全国人口4.5亿,毛主席主张“人多、议论多,热气高、干劲大”,错误地批判了人口专家马寅初老先生,没有及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建国后短短30年中国人口净增6个亿!
笔者的一个舅舅生了6男3女,另一个舅舅生了5男2女,父亲老弟兄五个共为我生了30多个堂兄弟姐妹!
改革开放后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但是积重难返,结果现在中国人口还是突破了13亿!
看样子直到15亿才会慢慢回落。
设想如果中国人口控制在上世纪60年代的6亿人,现在的人均社会财富就会增加1倍,我们的生活质量就大不一样了!
可见科学发展观之重要。
现在城市80后的年轻一代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不知兄弟姐妹为何物,不能不说是人生一大遗憾!
不过既为中华民族之一员,不可不知旁系血亲的概念及其称谓。
今天先说说兄弟姐妹系的旁系血亲。
如下图:
兄--俗称哥哥,旧时尊称兄长,谦谓家兄,他人敬谓令兄;
弟--俗称弟弟,旧时他人敬谓令弟;
姐--俗称姐姐,旧时称姊;
妹--俗称妹妹,旧时姐姐称妹妹为娣;
侄子--兄弟的儿子;
侄女--兄弟的女儿;
外甥--姐妹的儿子;
外甥女--姐妹的女儿;
……。
兄弟姐妹是最重要的旁系血亲。
难怪在部队说“战友战友啊亲如兄弟”,在公司或其它社会组织中也把同事的感情关系比作兄弟姐妹。
其实在亲缘关系不明确的地方,可以把年龄同一代的人都看作兄弟姐妹。
中国人讲“四海之内皆兄弟”,56个民族都是兄弟姐妹,多亲切啊!
中国人还有个自谦的美德,不仅好朋友之间称兄道弟,还尊称对方为“兄长”而不管年龄是否比自己大,也可以加上字号或姓氏,比如“云龙兄”(李云龙)、“楚兄”(楚云飞),“玉阶兄”(朱德)、“润之兄”(.毛.泽.东.),听起来巨斯文。
还有如“邓大姐”(邓颖超)、“蔡大姐”(蔡畅)、“贺大姐”(贺子珍),既敬重,又亲切无比。
不像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哥哥弟弟一个词――brother,姐姐妹妹一个词――sister,没大没小,长幼无序,对哥哥、姐姐也只好经常直呼其名。
旁系血亲还有许多系,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我的堂亲与表亲(图)[05]
旁系血亲是由“兄弟姐妹”派生的。
以己身为基准,“我”的旁系血亲有:
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直系血亲中每个长辈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上一回说过兄弟姐妹系的旁系血亲,今天说说父系的旁系血亲,即父亲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如下图:
伯父--父亲的哥哥,俗称伯伯,方言称大爷、大大;
叔父--父亲的弟弟,俗称叔叔,方言称爸;
姑母--父亲的姐妹,俗称姑姑、姑妈,旧时称姑娘,尊称姑奶奶;
堂兄--伯父、叔父的儿子中比我年长者,俗称堂哥;
堂弟--伯父、叔父的儿子中比我年幼者;
堂姐--伯父、叔父的女儿中比我年长者;
堂妹--伯父、叔父的女儿中比我年幼者;
表兄--姑母的儿子中比我年长者,俗称表哥;
表弟--姑母的儿子中比我年幼者;
表姐--姑母的女儿中比我年长者;
表妹--姑母的女儿中比我年幼者;
……。
在父系的旁系血亲中,伯叔到我的“距离”是3亲等,姑母到我的“距离”也是3亲等。
从现代科学的血缘关系远近来讲,伯叔系和姑母系是完全一样的亲。
注意这里“丈量”血缘关系远近时,必须经过一个“顶点”――最近的共同祖先(这里是祖父祖母),沿两支遗传线每数过1代算作1个亲等。
比如,堂弟离我的远近就是4亲等。
伯叔及其后代叫做“我”的堂亲,姑母及其后代叫做“我”的表亲。
何谓“堂”?
何谓“表”?
这是父系社会的产物。
周法哲在《论当代家庭的性质》中讲过家庭起源于父系社会,每个家庭(后来的家族)都有一个议事开会的“庭”或“堂”屋,还建了一个祭祀共同祖先的“祠”,后来大部分家族把“祠”和“堂”合而为一,叫做“祠堂”。
伯叔系旁系血亲与父亲同姓同堂自然属于我的“堂亲”。
而姑母要嫁到外姓家族,其后代与“我”不同姓氏、不同祠堂,只能叫做“表亲”。
“表”者,“外”也。
上一回说过姐妹的子女做“外甥、外甥女”,也是这个道理。
说到“我”的表亲,母系旁系血亲里更多。
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贾宝玉及中表婚(图)[06]
上一回说过父系的旁系血亲,其中伯叔的子女是“我”的堂兄弟姐妹,姑母的子女则是“我”的表兄弟姐妹。
今天说说母系的旁系血亲,即母亲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如下图:
称谓如下:
舅父--母亲的兄弟,俗称舅舅、娘舅,旧时尊称舅老爷;
姨母--母亲的姐妹,俗称姨、姨妈、娘姨、姨娘,旧时尊称姨奶奶、姨太太;
表兄--舅父或姨母的儿子中,年长于己身者,俗称表哥,古谓内兄、中兄;
表弟--舅父或姨母的儿子中,年幼于己身者;表姐--舅父或姨母的女儿中,年长于己身者;
表妹--舅父或姨母的女儿中,年幼于己身者;
……。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过的“表亲”共有3种――姑表、舅表、姨表。
其中舅表和姨表属于母亲的“娘家人”,即父亲的“内亲”。
“内”者,“中”也。
后来泛称“我”的“表”亲。
对于“我”来说,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都是外姓家族的人,但他们与同宗同姓的堂兄弟姐妹一样,距离“我”的血缘关系远近――亲等――是相等的,都等于4。
通俗点说是一样的亲。
以《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为例,贾琏是他的堂兄(伯父的儿子),堂嫂王熙凤原是他的舅表姐姐(舅舅的女儿),林黛玉是他的姑表妹妹(姑妈的女儿),薛宝钗是他的姨表姐姐(姨妈的女儿)。
中国古代为了杜绝近亲繁殖,只知道同族不结亲,堂兄妹肯定不可以结婚,但却不知道表兄妹也是近亲、也不应该通婚。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姑表亲、舅表亲、姨表亲等“中表婚”十分普遍,甚至推崇这类“亲上加亲”的婚姻,直到解放后才逐步禁止。
当然外国此类不科学的婚姻也流行了很长时间,直到现代才渐渐被禁止。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有把公婆叫做“舅姑”,即源于嫁给表哥、老公公就是自己的舅舅,或嫁给姑妈的儿子、婆婆就是自己的姑妈,这种中表婚的现象已经深深影响到了对公婆的称谓,并且形成了新的词汇。
其他系的旁系血亲还有很多,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其他旁系血亲(ZT)[07]
中国传统辈份称谓一览表图-告诉你各种亲戚怎么称呼-其他旁系血亲(ZT)前几回说过,旁系血亲是由“兄弟姐妹”派生的。
以己
身为基准,“我”的旁系血亲有:
兄弟姐妹及其后代――前回讨论过;
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前两回讨论过;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直系血亲中每个长辈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
先看看祖父系的旁系血亲,如下图:
称谓如下:
堂祖父--祖父的兄弟,父亲的伯父、叔父;通常会按照其排行称“几爷”;
姑奶--祖父的姐妹,父亲的姑母;
堂伯--堂祖父的儿子,且父亲的堂兄;通常会按照其排行称“几伯”;
堂叔--堂祖父的儿子,且父亲的堂弟;通常会按照其排行称“几叔”,方言称“几叔公”;
堂姑--堂祖父的女儿,父亲的堂姐妹;
表伯--姑奶的儿子,且父亲的表兄;
表叔--姑奶的儿子,且父亲的表弟;
表姑--姑奶的女儿,父亲的表姐妹;表叔伯、表姑的子女“我”也称作表兄弟姐妹;
……。
再看看祖母系的旁系血亲,如下图:
称谓如下:
舅爷--祖母的兄弟,父亲的舅父,旧时尊称舅老爷;
姨奶--祖母的姐妹,父亲的姨母,旧时尊称姨老太太;
表伯--舅爷或姨奶的儿子,且父亲的表兄;
表叔--舅爷或姨奶的儿子,且父亲的表弟;
表姑母--舅爷或姨奶的女儿,父亲的表姐妹;
距“我”6亲等的同辈称表兄弟姐妹;
……。
三看看外祖父系的旁系血亲,如下图:
称谓如下:
堂外祖父--外祖父的兄弟,母亲的伯父、叔父;通常会按照其排行称“几外爷”、“几外公”;
姑奶--外祖父的姐妹,母亲的姑母;
堂舅--堂外祖父的儿子,母亲的堂兄弟;
堂姨--堂外祖父的女儿,母亲的堂姐妹;
表舅--姑奶的儿子,母亲的表兄弟;
表姨--姑奶的女儿,母亲的表姐妹;
……。
四看看外祖母系的旁系血亲,如下图:
称谓如下:
舅爷--外祖母的兄弟,母亲的舅父,旧时尊称舅老爷;
姨奶--外祖母的姐妹,母亲的姨母,旧时尊称姨老太太;
表舅--舅爷或姨奶的儿子,母亲的表兄弟;
表姨--舅爷或姨奶的女儿,母亲的表姐妹;
……。
总之,同一血统的亲属中,除“我”的直系血亲之外的亲属,都属于“我”的旁系血亲。
知道了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概念,当代中国法律对近亲结婚有什么限制呢?
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近亲禁婚,摆脱蒙昧(图)[08]
距今约5万年之前,人类终于从几百万年的蒙昧中觉醒,血亲氏族内部规定,禁止不同辈之间的乱伦婚配。
中国远古神话传说中的伏羲氏和女娲氏兄妹成婚,反映的大抵是这个阶段的文化。
到距今1万年左右,普遍流行的是排除同胞兄弟姐妹的族内群婚制。
进一步禁止同族内部婚配,取而代之的是族外群婚制,从此人类摆脱蒙昧时代,进入野蛮时代。
又经历了几千年的进步,父系氏族社会确立了专偶制。
到距今5000-4000年间,逐步形成了一夫一妻制为主的婚姻制度。
中国历史传说中的炎黄和尧舜禹时期,便是此阶段。
从此人类进入文明时代。
禁止近亲结婚不仅是伦理道德的要求,更是种族优生的要求。
人类婚育发展历史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后代健康和家庭幸福,不利于民族兴旺发达。
而血缘关系较远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
因此,历史各代和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罗马法﹑寺院法(见教会法)都规定男女双方在一定亲等范围内不得结婚。
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仅同父或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
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
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
唐代对同姓为婚者要处两年徒刑。
明清律规定:
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
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
中国明律、清律中也有“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的规定,试图禁止流行已久的“中表婚”,后因无法执行而废除。
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的民法亲属编规定,八亲等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中表婚”仍然较普遍。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禁止下列亲属结婚:
(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2)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3)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内,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颁行的《婚姻法》规定,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其他五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传统的“中表婚”不在绝对禁止之列。
1980年施行的《婚姻法》不仅禁止直系血亲间结婚,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中表婚”在禁止之列。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效禁止“中表婚”的法律。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
即现行的《婚姻法》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直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比较好理解。
实际上历史上早已杜绝这种愚昧的乱伦婚姻。
如何理解“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我国《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代”的计算方法为一辈一代。
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自己为一代,然后从自己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第二代,数至祖父母为第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第二代,数至孙子女为第三代,依此类推。
在计算旁系血亲时,应当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来确定“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
具体讲,以“己身”为基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
1、亲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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