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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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汇编
XXX煤矿筹建处
运输一队党支部党建制度汇编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和督促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坚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使职工能够充分享受民主权利,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使职工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1)抓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使班子真正做到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2)抓好党员的教育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指标,在矿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加党支部的活力。
(4)按照党员的考核和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具体条款来规范各项工作。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严格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保证新党员质量,不断壮大党的力量。
(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参与讨论本队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区队长处理好经营管理、生产、安全、技术中的问题。
4.领导本支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带领职工开展文明区队、文明班组、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及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培养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四有”职工队伍。
5.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会、共青团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群众的重大问题,使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调节矛盾,作好本部门的自保工作维护矿区治安秩序。
8.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矿区举办的各项活动。
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积极完成矿党总支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及时了解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本单位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完成。
5.经常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落实“一岗两责”。
7.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8.全面负起对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责任,确保职工思想素质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责任制
1.主动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及时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负责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计划,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的评议和鉴定、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大会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责任制
1.经常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理论。
3.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党总支布置的宣传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情况。
4.按照上级党总支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5.指导本单位党员、群众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岗位责任制
1、协同支部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积极参与调查党员的违纪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上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改正错误的情况。
教育、帮助,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主动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委检查工作情况。
6、在工作中如果与支部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1、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
要求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支委会作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在做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所形成的决议,需要每个委员分头落实,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下分工负责,每个委员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加强集体领导。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4、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团结“一班人”,积极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支部委员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三会一课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三会一课”不放松,教育好党员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在生产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三会一课”的内容及其要求:
1.“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2.
(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至少一次;党小组会(暂定每月至少一次);党课每季度上一次。
3.“三会一课”必须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内容记录齐全,效果良好。
4.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月应向组织部门汇报一次,并听取组织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会议者要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缺席者原因,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包括预备党员)。
2.党员大会的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讨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措施、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的评优、处分、选举支委会和上级党代表等重要问题。
3.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会议议题、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4.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但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需要党员大会解决的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党员大会,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的详细记录,认真保管,并存档备查。
5.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认真讨论,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决议必须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6.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做到有事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要在当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中进行考核。
三.支委会制度
1.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必须参加,必要时可以吸收非支委主要领导列席,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要有明确的议题,每次议题不宜太多。
开会前支部书记应把议题通知各委员,以便做好准备。
会上,要围绕议题组织好讨论,使所议的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
3.要充分发挥民主、讨论中提倡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启发大家广泛深入地讨论问题。
4.支委会要有议有决,在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后,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决议作出后,还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决议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具体分工,以保证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5、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专人保管,有档备查。
四.党小组活动制度(暂定)
1.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实施党支部的决议,保证党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和现行的方针、政策,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
4.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党小组会要按时召开,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对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者进行批评处罚。
五.党课制度
1.党课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必要时,可以一个月上一次党课。
2.上党课前支部宣传委员要组织好党课教材,备好课,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
3.要认真组织好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好党课,通过党课教育达到明确主题,提高认识的目的。
4.上完党课后要及时了解党课的效果,收集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
5.上党课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的学习),做到有事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要进行考核。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在时,其他支部委员可主持,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必要时,可提前或增加会议次数。
2.民主生活会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解决党员干部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发挥民主、为政清廉,遵纪守法;树立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能否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班子成员是否团结协作,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3.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要开的严肃活泼、团结、民主。
4.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四重开”的原则,主持人要做好会前准备,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班子成员,主持人要引导大家畅所欲言,民主生活会所反映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通知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6.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7.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人员全部参加,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前要请假。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内组织活动。
2.全矿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3.组织生活的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
(2)检查党员学习、工作及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情况,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
(3)讨论组织发展的问题,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
(4)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有关群众教育和工作的对策。
(5)通过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6)开展其他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星期一为党员活动日。
5.组织活动要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现状和生产、经营中存在问题来开展,教育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党日活动要求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每次活动要进行考勤,对迟到、早退或不请假人员要进行处罚。
7.党支部要制定相应的生活学习考勤制度,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要严格按照党组织纪律处理。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使每个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活动。
3.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保证参评人数,对外出党员,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五个阶段,即学习教育、自我剖析、民主评议、组织鉴定、表彰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五个阶段。
5.民主评议党员的层次,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党支部在鉴定时,层次一定要实事求是填写。
6.党支部对每个党员在评议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严格审查,对有重大问题的党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7.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上报党总支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党员应查清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改正,经教育无效者,应劝其退党。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内容是:
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
2、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
3、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党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
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应每月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收缴的党费足额上交组宣科,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后,可以少交或免交。
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补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期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它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费收缴情况,应及时在《党费收缴记录簿》上登记,并于每次上交组宣科后进行张榜公布。
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
1、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每周一为本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
党员没有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有事要向党支部请假。
2、活动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
(2)学习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等知识及生产技术。
(3)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采取听报告、演讲、专题讨论、知识竞赛、参观走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
(5)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和义务劳动等,寓教于乐。
3、党支部要将每次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如实记入党支部台账,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2、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集体学习每周不少于1次,由党支部组织进行;自学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为主,每月不得少于2次。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做好学习笔记,每年要结合本职工作至少撰写2篇心得体会。
4、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
5、强化学习纪律,严格考勤考核。
集体学习实行点名制,全体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学习,集中精力,保证学习效果。
个人自学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定。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遇事同员工群众商量,虚心向员工群众学习,在员工群众中寻求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4、自觉维护员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员工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6、每个党员一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7、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把情况向相关领导部门进行报告。
8、支部要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工作制度
1、党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汇报,一般每个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
2、汇报思想和工作可以通过民主生活会或单独向组织汇报。
3、外出学习、出差和请长假的党员应及时返回单位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来,经支部同意可书面汇报。
4、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的心得体会以及党性修养思想素质提高情况,完成工作任务和联系群众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权利、遵章守纪情况等。
5、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做到实事求是,真诚坦白,不能丝毫掩盖,隐瞒自己,包庇自己。
6、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通过汇报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发展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二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人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第三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一)自愿申请入党并经支部委员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报上级党组织部门备案。
(二)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定的工作等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使入党积极分子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三)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三基”教育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四)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至少要经过一年时间。
(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定期分析,根据党员标准和本人表现,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党支部要对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要形成书面材料,凡未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条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接受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入党的人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二)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党章,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三)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入党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听取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培养情况的介绍。
支委会应向大会报告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考察以及政审情况,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意见;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发表意见;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四)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七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每季度将考察结果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作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主要依据。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要向党支部写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党员干部进行专题的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教育,内容要具体,要有针对性,并要达到教育效果。
2.要特别在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班子的建设上很下功夫,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
要求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坚定信念,顾大体、识大局,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密切联系群众,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自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好班子形象。
3.加强支部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
4.支部一班人要严以律己,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带头好,领好路,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已奉公,勤政廉政,民主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一切不良行为。
5.在业务往来的经济问题上,一定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拉关系,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馈赠的钱物。
不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在正常的业务往来中不吃、拿、卡、要,不收取任何来路不明的礼物、“红包”,不虚报工日,冒领他人的工资、奖金,不截留职工奖金,不设小金库,不用公款请客吃饭,不随便提高待遇标准,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各种审批程序。
6.对职工比较敏感的问题及事务,如:
计分计奖、扣款、报工、晋级、材料消耗、班组长任免等,不搞一人说了算,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酝酿讨论,不断提高队务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对有些具体问题要给职工讲清说明,让职工明白放心。
7.带头易风易俗,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反对和抵制各种巧立名目收受礼品等庸俗做法,从自身做起,管好党员和干部,定期不定期地和他们谈心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倾听了解职工群众的心声,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积极主动热情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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