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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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doc
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
1.前言
为了切实落实东莞市政府《关于环保产业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东莞市环保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东府〔2005〕123号文)和《关于做好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东府办〔2006〕23号)精神,东莞市计划搬迁一批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配套电镀、漂染、洗水、印花车间或生产设备。
为顺利实现上述企业向指定区域搬迁,对重污染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东莞市拟在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中堂、麻涌等镇规划建设7个环保专业基地。
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为东莞市拟建的环保专业基地之列。
项目所在地位于常平镇东部,北起常马路,南至广梅汕铁路,西临博深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为36.53公顷。
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的定位主要是整合常平镇现有的洗水、印花企业,以及承接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谢岗、桥头、企石、黄江等上游区域部分洗水、印花企业,并适当承接本镇居民投资新建企业所配套的印花、洗水项目的车间。
对此类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环境管理,实现产业布局明显优化,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常平镇及整个东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基地属于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
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常平分局的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了项目组,并对项目拟建选址周围环境进行了初步现场踏勘,其后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作为开展下一步评价工作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依据。
本环评按照环评工作大纲的大纲评审时专家提出要求,对项目选址周围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声和生态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和调查,并根据项目的规模、污染物排放量及其“三废”处理措施,分析和预测了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效果,并提出相应环保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
2.2地理位置
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东部。
2.3用地范围
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西临石马河,北近常谢路,南至广梅汕铁路。
规划区总面积36.53公顷。
2.4项目组成及规模
本项目由洗水工业区、印花工业区、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汽工程、燃气工程、道路系统、绿化系统等组成。
表1工程组成及规模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模
1
总占地
面积36.53公顷
(1)
印花、洗水工业用地
面积21.69公顷
(2)
商住用地
面积1.56公顷
(3)
绿地
面积1.76公顷
(4)
废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为22000m3/d,其中深度处理能力为13200m3/d,面积0.52公顷
(5)
集中供热工程
3台75t燃煤锅炉(2备1用),耗煤量约22.96t/h
(6)
人口规模
预计建设完成后,区内总人口为5246人
2
电力工程
无需新建变电站
3
给水工程
不设水厂,由当地自来水公司统一解决
3.工程分析
3.1项目开发建设前(目前)污染源分析
目前,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用地基本上处于未开发状态,主要为杂草地、水塘、少量果树和少量农田等,基本无工业废水产生。
目前,专业基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尚未有工业企业投入生产和人口居住。
因此,本项目开发建设前(目前)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非点源地表径流,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
同时,由于商贸活动及交通量小,其它废水产生量可忽略不计。
本项目规划征地范围内目前基本上处于未开发状态,噪声源主要是周围麦美村附近居民活动引起的生活噪声,源强均〈70dB(A)。
本项目规划征地范围内目前基本上处于未开发状态,目前没有大气污染源和固体废物。
3.2拟迁入专业基地企业现有污染源分析
3.2.1废水污染源分析
根据常平镇环保分局提供的资料统计,常平镇现拟迁入专业基地的洗水、印花企业共177家,其中洗水企业176家,印花企业1家。
废水审批排放量为15450m3/d,高峰期废水排放量为17530m3/d。
上游8个镇区总外迁洗水印花企业废水审批水量为8634.5m3/d,高峰期废水排放量为11231m3/d。
常平镇上游镇区的洗水、印花企业入园去向是常平镇和大朗镇,以上八个镇区约有40%的企业入常平镇,则上游镇区进入常平环保专业基地的废水审批量为3453.8m3/d,高峰期废水排放量为4492.4m3/d。
3.2.2锅炉烟气污染源分析
本评价以企业锅炉烟气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的浓度,初步统计拟迁入专业基地的洗水、印花企业现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拟迁入专业基地的洗水、印花企业现有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
锅炉总吨数
废气排放量
SO2
NO2
烟尘
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388.79吨
661000(Nm3/h)
900
600
150
污染物排放量(t/a)
4711.61
3140
785
注:
以煤为燃料,工作日以330天,每日工作时间以24小时计。
3.2.3其它污染源调查分析
根据对各污染源的初步调查分析,由于采取了各种防治措施,工业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3施工期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3.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3.3.1.1水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按人均日用水定额30L,污水产生系数0.9计算,在现场施工人员为100人/d的情况下,则施工人员污水产生量为2.7m3/d。
3.3.1.2固废污染源分析
建设施工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较大,主要有多余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3.3.1.3噪声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
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空压机、振捣棒、卷扬机、风动工具以及一些运输工具等。
3.3.1.4大气污染源分析
建设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的扬尘和车辆运输的扬尘。
经预测,在拟建本专业基地施工区域,当车辆经过时,扬尘量为0.11kg/辆·km。
3.3.2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3.3.2.1生态保护措施
(1)平整场地取土场点需适当选择在远离农田水体和不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方,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避免对耕地和林地的植被造成破坏。
(2)采取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
(3)挖掘出的多余土石方及时清运,并运至东莞市大朗镇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平洼地等,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源。
(4)在道路、供排水管线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边坡、弃土等进行清理,并压实开挖面和进行绿化及生态修复。
(5)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至东莞市大朗镇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3.3.2.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在一起,并建设临时排水设施。
(2)工地食堂餐饮污水设临时隔油隔渣池。
(3)工地厕所采用免水冲干式厕所,人员粪便交由附近农村堆肥。
(4)建设临时贮水池,将清洗车辆污水、开挖地基时抽排的浅层地下水注入池中贮存,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
3.3.2.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工地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2)禁止在施工场地露天焚烧建筑垃圾。
(3)粉状建筑材料设临时工棚贮存,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抑制扬尘。
(4)在工地只设一个出口,在出口处设洗车场,所有装载土石方的卡车均经清洗后方可上路,避免土石方漏洒影响区内环境空气。
(5)运输土石方的卡车采用带密封盖的运输车辆。
3.3.2.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固废产生量。
(2)将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多余土石方集中于洼地用于填方。
(3)建设施工期生活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东莞市大朗镇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3.2.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系列施工机械。
(2)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
(3)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采用置于临时建筑内或设声屏障的方式进行降噪。
(4)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时启用强噪声设备。
3.4营运期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3.4.1水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生产废水为洗水、印花废水。
该类生产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剩余染料和部分染色助剂。
专业基地的生活区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
专业基地主要废水污染物产生量见表3。
专业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常平镇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按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及专业基地规划,专业基地拟配套建设1座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废水。
根据专业基地内企业废水特性,各企业产生的洗水或印花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废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40%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后直接外排,60%废水经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洗水、印花部分生产工序。
表3专业基地主要废水污染物产生量
废水种类
废水产生量(m3/d)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kg/d
产生量t/a
印花废水
2150
CODCr
2000
4300
1419
BOD5
800
1720
567.6
SS
500
1075
354.75
色度
800倍
---
---
硫化物
40
86
28.38
挥发酚
1.5
3.23
1.06
pH
6~9
---
---
洗水废水
19350
CODCr
500
9675
3192.75
BOD5
100
1935
638.55
SS
200
3870
1277.1
色度
100倍
---
---
硫化物
20
387
127.71
挥发酚
0.5
9.68
3.19
pH
6~8
---
---
其它生产废水
500
pH
6.5~8.5
---
---
CODCr
250
125
41.25
BOD5
100
50
16.5
SS
150
75
24.75
生活污水
992
CODCr
250
248
81.84
BOD5
180
178.56
58.92
SS
300
297.6
98.21
氨氮
20
19.84
6.55
总磷
10
9.92
3.27
动植物油
10
9.92
3.27
地表径流
51.56752万m3/a
BOD5
---
---
15.21
CODCr
---
---
157.22
总氮
---
---
3.38
总磷
---
---
0.31
注:
工作日以330天计。
3.4.2大气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3.4.2.1大气污染源分析
专业基地内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集中供热过程燃料燃烧会产生一定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
进出车辆产生的废气;
③煤场及灰渣场扬尘;
④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3.4.3.2拟采取的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为控制SO2的排放量,将采用含硫量小于0.8%的煤作为燃料,并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钙脱硫方法,先实现炉内脱硫效率达50%。
然后从锅炉排出的烟气拟采用三电场电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99%;拟采用石灰做脱硫剂的钙-钙双碱法处理锅炉烟气中的SO2、NOx,脱硫效率≥80%。
炉内脱硫+脱硫设施脱硫的总脱硫率≥90%。
机动车尾气处理主要采用合理布设通道、车位,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3.4.3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专业基地产生的可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则外运进行填埋,产生的危险废物则交给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3.4.4噪声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3.4.4.1噪声污染源分析
专业基地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有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制冷机、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娱乐、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等,其中发电机产生的噪声103dB(A),居民空调压缩机的噪声级范围为75~88dB(A),交通噪声一般为70~80dB(A)。
3.4.4.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初步规划,将采取如下措施:
对车间内噪音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吸音等措施,以使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音环境标准;
对生活噪声加以管制,限制娱乐时间;
对交通车辆要实行禁鸣喇叭,在职工生活区和办公区实行限速。
4.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4.1地表水功能区划
本专业基地排水口位于专业基地西面的石马河,排放水域为中河,水质目标为Ⅲ类。
4.2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位置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版)中的二级标准。
4.3声环境功能区划
对专业基地内的非居民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区内的居民区以及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对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
5.采用的评价标准
5.1环境质量标准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②《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3类标准
5.2排放标准
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②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4类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相应标准,详见表1.4-8。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6.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现场监测表明,评价区域内的NO2、SO2小时平均浓度值及日平均浓度值均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评价标准的要求。
TSP和PM10日平均浓度值基本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评价标准的要求,但在石水口村、大洲村、白石岗村和桥头镇政府测点,PM10日平均浓度有超标情况。
根据调查,出现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受附近其它项目施工和车辆扬尘的影响。
6.2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
石马河评价河段水质较差,CODCr、BOD5、硫化物、氨氮、挥发酚、总磷、LAS、DO等水质指标不同程度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6.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
评价区域内各厂界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评价标准的要求,居住和商业用地监测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评价标准的要求。
由此表明,拟建项目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6.4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综合标定相对生物量、标定相对净生产量、标定相对物种量三项相加可以得到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综合指数,该项目区生态环境的综合级别处于较低水平。
7.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7.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评价
项目建成后,排放的SO2、NO2在正常排放时引起的日平均浓度增值均较低,叠加现状本底值最大浓度后均未出现超标情况;
项目事故排放时对大气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相对正常情况时要大,但所排放的SO2、NO2在叠加现状本底值最大浓度后暂未出现超标情况。
本项目除尘器故障时排放的TSP的预测日平均浓度增幅很大,对环境影响严重。
因此,应坚决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除尘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锅炉的使用进行检修,把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7.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经处理达标排放的CODCr等废水污染物对石马河评价河段的影响程度较小。
本专业基地属于石马河流域水污染整治的重要项目之一。
本专业基地建成后可降低常平镇和上游8个镇区对石马河的污染负荷,有利于石马河的水质的恢复。
7.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噪声源较多、较分散,但由于整个基地面积较大,通过合理布局,将噪声源远离厂界布置,并且通过采取消声器、减震、机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项目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均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7.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
本基地的固体废物可通过不同途径进行处置,处置的原则是尽可能使得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7.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作为工业园区,其开发活动将导致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尤其是水生生态系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影响会更明显。
但当污水能保证达标排放时其影响不大,可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
8.规划方案分析
本专业基地的建设与《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关于做好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一致,符合《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莞市常平镇总体规划》、《东莞市常平镇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9.环境风险评价分析
根据专业基地拟引进的行业特征进行类比分析,本项目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基地集中污水厂废水事故排放,基地内有毒有害原料或产品储运过程发生泄漏事故,以及基地内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等。
本专业基地主要引入洗水、印花类企业,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种类较少,且储存和使用量较小,只要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
通过制订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将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危害降到最低。
10.清洁生产和准入条件
为确保本专业基地的清洁生产水平,专业基地将结合《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禁止限制支持的乡镇工业污染控制的重点企业名录》和《棉印染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等有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对这些入驻企业提出一定的清洁生产要求,杜绝小作坊式的落后设备、工艺和落后生产模式在园区内出现。
在认真执行东莞市政府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清洁生产标准印染行业》的要求,严格掌握企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常平环保专业基地的清洁生产在国内将处于先进水平。
本工业基地转入正常运营后,凡进入集中环保基地的印花、洗水工业企业必须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
11.环境容量分析
根据对石马河评价河段历史水质调查和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石马河评价河段已受到一定的有机污染,水质现状偏差。
CODCr等污染物已无环境容量,所以不允许有新增废水排入,且必须进行区域环境整治,对排入石马河水污染物进行区域消减,要逐步恢复并提高石马河流域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石马河水质恢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
基地辖区主要地块点源排放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大,尚有环境容量。
1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该环保基地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能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对东莞市印染产业存在的问题的解决以及促进地区经济产业结构优化都有积极意义。
本环保基地投资年收益率较高,经济效益较好,在经济上是可行的;该环保基地运营所产生的正面的环境效益明显,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失不大。
13.总结论
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的建设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关于做好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专业基地将采用较高的准入条件,并将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力求实现区域污染企业环境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专业基地将进行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因此,如果本专业基地的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专业基地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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