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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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02-01(A))
名称: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
性质:
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
适用对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办理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三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
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七条: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3. 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九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有法人条件。
”第十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三)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第十四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
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第一节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
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
4、收费依据:
不收费。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定。
五、行政审批条件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见附件1)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九、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柳州市城中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申报表》以及办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材料不齐全的,打印《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受理:
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业务人员。
并确定联合现场踏勘时间(1个工作日)。
3.初审及现场勘察:
城中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实地勘察申办学校的办学场地,对学校的布点、布局、教学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等办学条件等进行评估、签署意见。
(6个工作日)
4.审批:
教育局自接收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设立的,发给《办学许可证》;不同意设立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材料移送窗口办理人员。
(6个工作日)
5.发证:
窗口办理人员发放《办学许可证》和相关材料。
(1个工作日)
6.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1个工作日)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15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2)
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免费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四年定期检验
附件1:
柳州市城中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申报表示范文本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民 办
学 校(培训机构)申 报表
申请机构名称 ××××幼儿园
申请人(单位) ×××
申请办学地址 柳州市龙城路×号
收件编号
收件时间
办结时间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目 录
(一)申办者情况…………………………………………
(1)
(二)申办报告……………………………………………
(2)
(三)机构办学章程………………………………………(4)
(四)资金、资产…………………………………………(5)
(五)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7)
(六)机构各类人员名单…………………………………(8)
(七)教学安排……………………………………………(11)
(八)联合办学协议………………………………………(12)
(九)申报文件(证件、证明文件)……………………(13)
(十)受理、审查…………………………………………(14)
(十一)发证归档…………………………………………(15)
举办人(单位)
陈×
性别
女
年龄
40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大学
职称
××
举办人常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现从事职业
从业资格
电子邮箱
举办人(单位)简历或简要情况
(举办人简历包括学习和工作简历;举办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注册登记机关、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资产规模等等。
)
申办者思想品德鉴定
(举办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关于品行、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证明。
)
单位(章)
年 月 日
1
(一)申办者情况
1
(二)申办报告
注:
申办报告是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的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书面文件。
内容主要包括:
1、申办机构名称;2、办学地址;3、办学目的;4办学性质和办学宗旨,阐明拟举办的学校是否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投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和收回投资;5、办学设想、开办专业、规模、业务范围、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发展前景。
6、办学条件(教师、场地、资金、设备设施);7、内部管理体制(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8、经费来源与使用;9、申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需注明是筹设还是正式设立
关于申请设立××××幼儿园 的报告(可另页打印)
××××教育局:
2
申办人:
陈×
×年×月×日
3
(三)办学章程
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性质;3、办学宗旨;4、开办专业、业务范围规模、层次等;5、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6、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7、学校的法定代表人;8、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9、学校财务管理;10、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11、章程修改程序。
章 程(可另页打印)
××幼儿园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
4
4
(四)资金、资产
办学出资总额:
×× (万元)
其中个人出资数额:
××(万元)
出资人签名:
陈×
单位出资数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陈×
捐资:
(万元)
捐资人:
集资:
(万元)
集资人:
风险担保金:
(万元)
合资(集资、捐资)协议
(载明姓名、数额、用途、管理方法)
合资人(集资人、捐资人)签名:
年 月 日
5
学校设备设施明细表
校园占地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
教
学
设
备
设
施
(包括试验仪器、体育器材、电教设备、图书资料等)
电脑×台
投影仪×台
电视机×台
空调机×台
钢琴×台
图书×册
…………………
6
(五)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简况
姓名:
陈× 性别:
女 年龄:
40
文化程度:
大学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
常住地址:
××××××××
校长简况
姓名:
王× 性别:
女 年龄:
36 文化程度:
研究生
校长简历(学历、资历)
7
(六)机构各类人员名单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人员名单(决策机构)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资格
职称
现任职
原工作单位
8
学校管理人员花名册(执行机构)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资格
职称
现任职
原工作单位
9
教师花名册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何年何学校
何专业毕业
学历
有无教师资格
职称
现任职
原工作单位
10
(七)课程计划
包括各学段班级教学目标、计划,以及所选教材基本内容(含封面复印件)。
11
(八)联合办学协议
内容:
1.办学宗旨、培养目标;2.各方出资数额、方式;3.各方权利、义务等。
12
(九)申报文件(证件、证明文件)
审核申报文件(证件)原件,并提交证件复印件
1.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住址材料)、房产证、学历证;申办者为单位的,须提交该单位法人代码证,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户口(住址材料)、房产证、学历证。
2.办学资金数额和资产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银行存款单、验资报告),并载明产权。
3.属捐赠资金、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4.办学场地证明文件:
场地权属证明(土地证、房产证)、场地平面图(校园、教室、办公室、厨房、卫生间等)、校园规划图。
属新建设学校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和土地、规划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租赁场地要提交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
5.联合办学须提供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办学协议。
6.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有关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拟任校长简历及岗位培训证;教师有关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7、购买教学设备设施须提供购买票据证明。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13
(十)受理、审查
受理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评估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科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14
(十一)发证归档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证编号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发证日期
发证人签名
领证日期
需
要
补
充
说
明
的
情
况
15
申请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程序
1.申办者首先向县区教育局提交有关申办材料,县区教育局实地勘察申办学校的办学场地,审核申办材料,对学校的布点、布局、办学条件等进行评估,书面提出初评意见。
申办者到市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提交有关申办材料及县区教育局的书面初审意见。
2.申请筹设民办初级中学的,审批机关自接收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筹建的,发给筹建批准书;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的,审批机关自接收材料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正式设立的,发给《办学许可证》。
不同意筹建或正式设立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持审批机关的批文及《办学许可证》到城中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持以上证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市公安局刻制印章。
4.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
5.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6.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
7.持以上各证到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和购买收费票据。
8.以上办理的所有证件均须复印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设立民办教育机构(非学历)程序
1.申办者到城中区行政审批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有关申办材料,如材料齐全,办理收件手续。
2.城中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实地勘察申办学校的办学场地,对学校的布点、布局、教学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等办学条件等进行评估。
3.审批机关自接收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设立的,发给《办学许可证》;不同意设立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4.持审批机关的批文及《办学许可证》到城中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持以上证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市公安局刻制印章。
5.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
6.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7.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
8.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到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和购买收费票据。
9.以上办理的所有证件均须复印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柳州市城中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申报表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民 办
学 校(培训机构)申 报表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人(单位)
申请办学地址
收件编号
收件时间
办结时间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目 录
(一)申办者情况…………………………………………
(1)
(二)申办报告……………………………………………
(2)
(三)机构办学章程………………………………………(4)
(四)资金、资产…………………………………………(5)
(五)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7)
(六)机构各类人员名单…………………………………(8)
(七)教学安排……………………………………………(11)
(八)联合办学协议………………………………………(12)
(九)申报文件(证件、证明文件)……………………(13)
(十)受理、审查…………………………………………(14)
(十一)发证归档…………………………………………(15)
举办人(单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
举办人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现从事职业
从业资格
电子邮箱
举办人(单位)简历或简要情况
(举办人简历包括学习和工作简历;举办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注册登记机关、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资产规模等等。
)
申办者思想品德鉴定
(举办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关于品行、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证明。
)
单位(章)
年 月 日
1
(一)申办者情况
1
(二)申办报告
注:
申办报告是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的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书面文件。
内容主要包括:
1、申办机构名称;2、办学地址;3、办学目的;4办学性质和办学宗旨,阐明拟举办的学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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