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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中小学美术学科中知识与技能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中小学美术学科中知识与技能问题的思考
摘要: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美术教师对美术课程改革议论最多的是有关美术学科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思考。
文章首先厘清了传统的“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之间的区别;接着文章对美术学科中的基础知识进行了思考,提出建立以美术语言为主体的知识体系来取代传统以技法教学为主体的知识体系。
文章第三部分,主要对美术学科中的基本技能进行了思考,提出了美术技能应包括“技”,即长期以来我们所理解的美术技术层面的东西,除此之外,还应包括“能”,即当今社会对人才培养所需要的综合素质能力的观点。
关键词: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胡知凡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自从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简称《美术课程标准》)以来,至今已整六年。
六年来,我国中小学美术教育从理念到教学实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但是,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美术教师们对本次美术课程改革议论最多的,主要是有关美术学科中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即“双基”)问题。
问题的起因是由《美术课程标准》而引起的。
本次研制的《美术课程标准》,是根据美术学习活动方式来划分学习领域,划分成了“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四个学习领域。
在内容标准中,对每一学段内学生们应掌握哪些方面的美术知识与技能,是带有导向性的,给学生的美术学习,教师的美术教学,以及教科书的编写都留下了很大的创造空间,改变了以往我国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中,对每一年级美术知识与技能都作了硬性规定的做法。
为此,使一些美术教师产生了看法,认为本次新课程改革,美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提出了要加强“双基”的要求。
如何来加强美术学科中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这里面有理论上值得探讨的问题,也有“双基”如何适应当代美术学科发展的问题。
因此,这确实是一个比较难以回答并值得广大中小学美术教师反思的问题,笔者在此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大家的讨论。
一、“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之间的区别
在本次课程改革中,最为引起教育工作者关注的是,将长期以来大家所熟悉的“教学大纲”改成了“课程标准”。
其实,这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在观念上的根本性变化。
根据崔允漷先生对“课程标准”的界定,认为:
[1](P172)
·课程标准主要是对学生在经过某一学段之后的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如教学大纲或教科书)。
·它是国家(有些国家是地方)指定的某一学段的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
·学生学习结果行为的描述应该尽可能是可理解的、可达到的、可评估的,而不是模糊不清的、可望而不可及的。
·它隐含着教师不是教科书的执行者,而是教学方案(课程)的开发者,即教师是“用教科书,而不是教教科书”。
·课程标准的范围应该涉及作为一个完整个体发展的三个领域:
认知、情感与动作技能,而不仅仅是知识方面的要求。
回顾我国历次颁布的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对美术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是采用统一的硬性规定的方式,因此,“刚性”太强,缺少了弹性和选择性。
如:
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中,一年级的教学内容“认识和描绘基本平面形”;“认识红、黄、蓝、橙、绿、紫等常用的颜色,学习平涂的着色方法”;“运用形与色的知识,进行绘画练习”;“学习运用撕、折、染、粘贴等方法制作简单的图形”等。
[2](P.294—295)可见,以往我国历次颁布的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它是属于“教与学的内容纲要”。
目前,国外一些国家新颁布的中小学美术课程标准,在教学内容方面的表述,往往采用“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如:
1994年美国颁布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在内容标准中,学生能够:
“懂得材料、技法和过程之间的区别”;“描述不同材料、技法和过程怎样引起不同的反应”;“运用不同的媒体、技法和过程来交流观念、经验和情节”等。
可见,这样的课程标准,它是属于“学生学习结果的纲要”。
[3](P.23)
2001年,我国颁布的《美术课程标准》中,在对四个学习领域内每学段的内容标准表述,如,第一学段中的“造型·表现”学习领域:
“尝试不同工具,用纸以及身边容易找到的各种媒材,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大胆、自由地把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表现出来,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欣赏·评述”学习领域:
“观赏自然和各类美术作品的形与色,能用简短的话语大胆表达自己的感受”等,基本上是采用了学生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
因此,本次颁布的《美术课程标准》是属于“学生学习结果的纲要”。
或许有教师认为,我国历次颁布的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虽然“刚”性强,但对于教师来说,硬性规定的知识点,反而便于学习和直接运用。
由此,使我想起2001年6月8日,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本次课程改革的六个目标,其中之一是: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1](P.4.)因此,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关注学生“全人”的发展,是本次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新理念,也是本次课程改革的关键之处。
传统的“教学大纲”由于缺乏弹性和选择性,显然是不利于教师创造性的发挥;对于各教科书的编写人员来说,由于没有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显然也不利于教材多样化的实现;另外,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还存在差异,因此也无法适应全国不同地区学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的“教学大纲”与本次新课程改革中的“课程标准”其理念上是不一样的。
二、对中小学美术学科中基础知识的思考
所谓美术知识,它是艺术家和艺术理论家在长期创作实践、理论探索中所形成的一套美术学科理论知识体系。
其中有些是属于美术一般原理方面的知识,如美术的定义、美术的起源、美术的性质、美术的功能等;有些是属于美术史方面的知识,如有关美术的作品、风格、流派,以及美术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方面的知识;有些是属于美术基础理论方面的知识,如有关色彩、透视、解剖、构图等方面的知识;也有些是属于技法理论方面的知识,如有关绘画、雕塑、设计、工艺制作等方面的技法理论等。
由此可见,美术学科知识所涉及的面很广。
由于中小学美术教育是面向广大中小学生这样特定的群体,因此对于美术学科中的知识,只能选取其中最基础、最主要部分,放入中小学美术教科书之中,作为规定的内容供学生进行学习。
从历史上来看,我国早在1923年6月颁布的《新学制课程纲要小学形象艺术课程纲要》、《新学制课程纲要初级中学图画课程纲要》,就对美术学科中的基础知识作了梳理与规定,其中在初中阶段,主要让学生学习:
[2](P.196—198)
1.透视知识,如地平线、主点、消点,及远近与大小的法则、平行线的透视法则、成角透视法则。
2.素描知识,如物体的明度、阴影,物体的面和质(粗、滑、透明、不透明)。
3.色彩知识,如色相、色的饱和、色的明度、色的对比、色的调和、色的采集、色彩和感情等。
4.人物画知识,如人体的比例、姿态、表情。
5.图案画知识,如图案画的意义及种类、图案和工艺的关系。
6.形式美的理论,如位置的美、方向的美、间隔的美、组合的美、背景的美、变化和统一。
7.制图理论,如几何图的意义种类,制图上的规则。
1923年新学制颁布的这两个课程纲要中有关美术学科基础知识的界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为以后民国时期历次修正、颁布中小学图画课程标准,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有关中小学美术学科中的基础知识问题,在历次制订美术教学大纲时都是相当重视的,并随着时代的变革,有所增加和变化。
1956年5月国家教育部第一次颁发的中小学图画教学大纲,主要是针对图画课中写生画、图案画、命题画而提出的一些基础知识。
1979年6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建国以后第二次的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时,在名称上已从“图画”正名为“美术”了。
这时中小学美术课学习内容包括:
绘画(写生、临摹、创作)、工艺(图案、手工劳动)、欣赏三大类。
大纲中的知识点也是围绕这三大类课业分列在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一年级的各年级段中。
1992年国家教委又颁发了建国以来第三次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
这时中小学美术课学习内容仍旧为:
绘画、工艺、欣赏三大类。
只是在工艺部分中增加了构成知识(平面构成、色彩构成)。
欣赏部分,增加了解美术分类的知识等。
总之,20世纪20年代至90年代,我国中小学美术学科是以技法教学为主体的美术知识体系,其中一部分是属于美术基础理论方面的知识,如:
色彩知识(原色、间色、复色、对比色、冷暖色)、透视知识(视平线、视中线、消失点、平行透视、成角透视)、解剖知识(人体比例、五官比例)、构图知识(对称、均衡)等;另一部分是属于美术各门类的技法知识,如:
绘画技法(素描、水彩画、中国画、纸版画)、工艺技法(图案画、美术字、剪纸、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泥塑)等。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美术教科书的编写,都是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知识,根据年级或学段编写在各册教材的课文之中。
以20世纪80年代初,由上海市中小学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全国统编版中小学美术教材为例,初中课本就是根据大纲上规定的基础知识编写成“形体结构”、“明暗调子”、“色彩练习”、“图案基础”、“构图知识”、“中国画技法”、“实用美术”、“雕塑”、“速写”、“手工制作”等课文,分别安排在各册教材之中。
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美术在观念、材料以及表现手法上发生深刻变化,在其影响下,国际上许多国家中小学美术学科的学习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曾把中小学美术学科所学的内容归纳如下:
[4](P.67)
·二度空间的形式:
素描、绘画、版画、平面设计、摄影、数码媒介
·三度空间的形式:
雕塑、陶艺、纺织纤维艺术、物品和环境设计(例如服装、首饰、建筑设计和产品设计等)
·四度空间的形式(以时间为基础的作品):
电影、录像、数码动画、表演性的作品等。
2001年以来,在《美术课程标准》的影响和指导下,我国新编写出的中小学美术实验教科书,学习内容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如:
电脑美术、摄影、环境设计、陶艺等都已进入教科书之中。
由此产生了美术学习内容的扩大,带来了美术知识容量的不断膨胀,而美术课的课时数却没有得到增加的矛盾。
可见,当今我们确实需要重新思考中小学美术学科中的基础知识问题了。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指出:
“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2](P.4)。
那么哪些美术基础知识是学生终生学习必备的呢?
1989年,我国美术教育界老前辈姚今迈教授,在主编人美普及版中学美术试用课本时,所采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系,主要由三个知识、能力系统所组成,它们是1.美术理论常识与美术欣赏知识的系统;2.美术语言知识的系统;3.美术创造思维与表现能力训练的系统。
并提出了:
“以科学美术学的概念和原理”取代“以技法教学为主体的教学概念和体系”。
[5](P.12)这是我国最早提出重新设计与建立新的美术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体系的看法。
20世纪90年代末,笔者与王大根、钱初熹曾对造型要素,即美术语言进行过探讨,提出了“以造型要素(指美术语言和组合原理)为主干的美术课程体系”,即以造型要素(美术语言和组合原理)为核心的绘画、雕塑、工艺、设计的基础知识。
这种想法在研制《美术课程标准》时得到了体现,如在总目标中:
“了解基本美术语言的表达方式和方法”;在“造型·表现”学习领域中,要求学生:
“认识与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质感等基本要素,并能运用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和谐、多样与统一等组织原理进行造型活动,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在“设计·应用”学习领域,要求学生:
“学习、运用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多样与统一等组合原理,进行创意和设计,美化生活”。
在“欣赏·评述”学习领域,要求学生:
“能用简单的美术术语,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由于广大美术教师长期以来受传统的以技法教学为主体的美术知识体系影响,而对于以美术语言为主体的知识体系认识不够,因此《美术课程标准》提出的这些观点,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包括这次新课程改革中编写的一些实验教科书,对美术语言的学习,也缺少了系统性的安排。
美术语言可分成为两类:
一类为美术元素(TheelementsofArt),也称为视觉元素(Thevisualelements),其中包括:
线条(line)、形状(shape)、形体(form)、空间(space)、明暗(value)、色彩(color)、肌理也称为质感(texture)。
另一类为设计原则(TheprinciplesofDesign)其中包括:
均衡(balance)、强调(emphasis)、比例(proportion)、图形(pattern)、节奏(rhythm)、统一(unity)、变化(variety)等。
美术语言既包括了传统的色彩、透视等方面美术基础理论知识,又包含了形式美的理论知识。
其中,美术元素是组成美术作品的最基本要素,正如俄国画家瓦西里·康定斯基说的:
“这是艺术作品本身的建筑材料”。
[6](P.8)设计原则是艺术家构思时,把美术元素组合成美术作品的最基本原理。
学者们认为:
“无论何种美术作品,无论在何时、何地创作出来的美术作品,这些元素的特征都会被组织运用在其中的”。
[7](P.83)(由于篇幅关系,容我以后对这问题另文作详细的论述)因此,美术语言是学习、了解美术最核心的知识,也是创作美术作品最基本的造型方法,正因为此,我觉得有必要提出,把美术语言作为学生终生必备的美术知识和造型方法的想法,以求得大家进一步的讨论和思考。
其实,强调美术语言的学习,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国外许多国家中小学美术课程标准中,如美国、英国、法国、新西兰、韩国等,都是把美术语言学习作为最主要的知识和造型手段来规定的。
笔者最近见到两套美国中小学教科书,也都是以美术语言作为主线贯穿在整套教材之中,在美术语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学会运用各种元素和原则来创作绘画、拼贴画、版画、陶艺、雕塑、摄影、电脑绘画、平面设计、环境设计等。
甚至美术欣赏,也要求学生运用美术语言来进行描述、分析、阐述和评判。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中小学美术课程中传统的以技法教学为主体的知识体系,已越来越不适应当今中小学美术学科发展的变化和需要了。
而以美术语言为主体的知识体系,由于是学习、了解美术最核心的知识,也是创作美术作品最基本的造型方法,因此能适应当今美术学科学习内容不断变化、扩大的要求,也是学生终生受用的必备美术知识。
为此,有必要提出建立以美术语言为主体的知识体系,来替代传统的以技法教学为主体的知识体系。
当然,在建立以美术语言为主体的知识体系时,也要考虑到我国中小学美术教育的现状以及广大中小学美术教师的接受程度,可以先从理论上进行探讨,然后逐步在实践中加以推广。
三、对中小学美术学科中基本技能的思考
所谓美术基本技能,即:
中小学生在美术创作或鉴赏、评论过程中,经过反复实践、练习所形成的一种技术或能力。
笔者认为,美术技能的学习是与时代的发展需要紧密相联系的。
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对美术技能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如:
1904年,晚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是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在“以强敌为师”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奏定学堂章程》第一次肯定了图画和手工在中小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其目的是:
“练习手眼,以养成其见物留心,记其实像之性情”;“以备他日绘地图、机器图,及讲求各项实业之初基”。
[2](P.180—182)也就是说,这时期中小学美术教育主要是以培养国家急需的实用专门技术之人才为目的,是为适应工业化、商业化社会的需要而开设的,因此,当时图画课除学习绘画之外,还要学习用仪器制图的技能。
还如:
“文革”十年期间,为了培养“无产阶级的接班人”,当时编写出的一些中小学美术(革命文艺)教科书,画大批判报头、画漫画、写标语和美术字,成为了美术课主要的学习内容,也就是说,这时期只要掌握这些美术方面的技能就能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这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
创新型国家关键是需要创新型人才,因此,今后我国人才培养必然是紧紧围绕着培养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这一目标而努力的。
那么,培养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需要什么样的美术技能,又如何来培养呢?
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教育界针对“应试教育”模式的种种弊端,进行了猛烈抨击,并对“素质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上进行了探索和摸索。
争论的焦点是如何培养人的问题。
反思我国中小学美术教育,虽然它不参与升学考试,但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美术教育过于强调学科中心,对美术技能的理解,狭隘、片面地理解为“制作简单的平面图形”、“用毛笔等工具作调色练习”、“进行铅笔人物速写练习”、“作静物画或风景画练习”[2](P277—296)等技法的学习上,即还是以学科为本位的美术技法学习。
而从国际上一些国家中小学美术课程标准来看,他们更着眼于未来社会对国民素质的要求。
如,1999年英国修订、颁布的国家美术与设计课程,对其课程价值作了这样阐述,认为:
(1)通过美术与设计课程的学习,促进学生精神、道德、交际和文化方面的发展;
(2)通过美术与设计课程的学习,促进学生各种基本技能的发展(交流、数的应用、信息技术、与他人合作、改善学习行为、解决问题);(3)通过美术与设计课程的学习,促进其他方面能力的发展(思维的技能、进取心、与工作有关的学习、持续发展的教育)。
[8](P.198—200)又如,2000年新西兰颁布的国家艺术课程标准,要求通过艺术学科,培养学生:
(1)交流的能力;
(2)交际和合作的能力;(3)解决问题的能力;(4)自我管理和竞争的能力;(5)身体的能力;(6)信息的能力;(7)数的能力;(8)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8](P.282—284)由此可见,通过美术教育,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当今国际上中小学美术教育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任务。
回顾本次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其中之一是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这是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对人才培养要求趋势的。
《美术课程标准》中,之所以把四个学习领域划分成:
“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其目的是通过美术创作、设计、欣赏以及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综合,来培养学生表现、应用、评述和探索方面的能力,并通过自主性、合作性以及探究性的学习过程,试图从根本上改变单纯的美术技法学习,把美术学习作为形成能力储备的过程,惟有这样学生的全面发展才有成为可能,惟有这样我国的素质教育才能落实到实处。
由此可见,美术技能既包括“技”,即长期以来我们所理解的美术技术层面的东西,除此之外,还应包括“能”,即当今社会对人才培养所需要的综合素质能力。
综上所述,在当前社会背景之下,如何将美术学科中的知识、技能与培养学生终生发展的各种能力相互联系起来,这是我们中小学美术教师应该着重深思的问题。
四、结语
本次新课程改革已经走过了六整年,回顾、反思这一段历史是很有必要的。
最近,笔者在重温本次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重新研读《美术课程标准》时,深感课程改革的责任之重大,改革的任务之艰巨,让我陷入深思的是:
§我国中小学美术教育到底存在着什么问题?
§是缺知识还是缺技能?
§还是缺理念?
注释
[1]钟启泉、崔允漷、张华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课程教材研究所编.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音乐·美术·劳技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3]刘沛译.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油印稿.
[4]胡知凡.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视觉艺术课程(续).中国美术教育.2006.3.
[5]姚今迈.中学美术课本(人美普及版)的若干编写特点.中国美术教育.1989.5.
[6][俄]瓦西里·康定斯基著.罗世平译.点·线·面.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
[7]RitaGilbert:
LivingwithArt(FourthEdition),McGraw-Hill,Inc.
[8]徐建融、钱初熹、胡知凡.美术教育展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走进新课程:
与课程实验者对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曾天山主笔.20世纪的中国(教育事业卷).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
[4]范梦主编.美术概论.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5]王宏建、袁宝林主编.美术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
胡知凡,男,1952年,教授,上海,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邮编2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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