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教育途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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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教育途径
第十二章教育途径
第一节 教育途径概述
教育途径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渠道,是教育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育途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教育途径的概念
教育途径是促进受教育者获得发展的渠道、方式的总称。
从教师的角度而言,教育途径是教师施加教育影响于学生的渠道与方式;从学生的角度而言,教育途径是学生获得发展的渠道与方式。
教育途径是保证教育目的得以实现、教育内容得以传授的手段。
如果缺少或没有选择恰当的教育途径,再好的教育蓝图也无法实现。
教育途径从根本上说是教育者设计、组织的让学生参加的各种教育活动。
学生通过参加活动,知识得到了丰富、技能得到了提高、智力得到了发展、品德得到了养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都得到了和谐发展。
总之,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途径变为现实。
教育途径是教育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它随教育的产生而产生,并随教育的发展而发展。
一定社会的教育途径总是与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的。
在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几乎没有对专门人才的需求,教育主要表现为传递社会生产和生活经验以维持个人生存和社会延续。
当时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经验的传递主要是在社会生产与生活过程中进行的,因而教育途径也主要表现为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及文字的产生,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就产生了。
教育从此便走上了与社会生产劳动相分离的道路,学校教学就成了教育最主要的途径了。
不过教学也经过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最初的教学是个别教学,其效率十分低下。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社会需要大批懂技术的工人从事工业生产,因而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于是产生了班级授课制。
教育发展到今天、其形式在不断地丰富与拓展,教育途径也在不断地变化与革新,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教学为主,教学、课外活动、咨询与辅导等并举的崭新格局。
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与发展、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不断更新,教育途径也将不断地得到丰富与发展。
二、教育途径的意义
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通过对受教育者个体施加积极影响,发挥着教育的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双重功能,以实现教育的目的。
教育过程的实施,总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途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
因此,教育途径在教育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教育途径是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
探索教育的构成要素是研究教育这一复杂社会问题的起点,不同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尽相同。
有人认为构成教育的基本要素有三个:
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资料。
然而这是从静态角度而言的,对教育要素的认识如仅停留在这个层面,还远远不够,因为仅这三个因素,教育活动并不能发生。
也有人认为,教育活动是由如下六个要素构成:
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途径、教育手段及教育环境。
“六因素说”能够较好地解释整个教育过程,我们认为它较切合教育实际。
从“六因素说”中我们可以发现,教育途径是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
也就是说,任何教育活动,都是教育者通过一定的教育途径将教育内容传递给受教育者并使其发生积极变化的过程。
没有教育途径,教育将无从展开,教育影响也无从实施,因此,我们可以说教育途径是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二)教育途径是教育活力的根本保证
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人类有意识地依照自觉设定的目的进行的对象性活动。
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
每一项教育活动都有它预期的结果,这种预期的结果是教育总目的具体化的表现。
只有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每一项教育活动的目标才能达成。
只有达成具体的教育目标才能实现总体的教育目的。
教育途径作为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与其它要素协同作用,从而实现总体教育目的。
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使每个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发展,而这种发展,除了要采用一定和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外,还要通过一定的教育途径才能圆满完成。
(三)教育途径是影响教育质量与效果的重要因素
要实现教育目的,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必须把好教育质量关与教育效果关。
提高教育质量与教育效果的手段与方法是多样的,如教育目标是否现实与合理、教育者的业务素质与责任心、教育内容的科学化与现代化程度、受教育者的接受水平及自我教育的意识、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教育手段是否合理等等。
当然教育途径也是影响教育质量与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途径,其效果可能差异悬殊。
无论是学校教学,还是课外活动和咨询与辅导,都同样肩负着提升受教育者素质、实现个体全面发展的任务。
它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不尽相同,各有其侧重点,但又相互配合与补充。
针对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目的,必须采用与之相对应的教育途径,使教育途径与教育过程达到最优的组合,教育质量与效果才能最大化。
从本质上说,教育途径就是学校发起、组织与实施的各种教育性活动。
学生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这种教育性活动,智能得到锻炼、情意得以发展、人格得到完善,也就是说,学生在这种教育性活动获得了身心的丰富与发展。
而学校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发起与组织教育性活动,也即教育途径的创造、选择与运用,构成了学校的重要工作。
在当前的学校教育中,教育途径是丰富多样的。
其中教学、课外活动、咨询与辅导是较为基本的途径,它们在当今的人才培养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必须注意各途径的相互配合使用,以实现功能互补,发挥各种途径的整体协同效应,进而实现培养人才的教育目的。
第二节 教 学
教学是学校教育最基本的途径。
学生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教学这条途径进行的,教学对学生的影响最广泛、最深刻;教师和学生在学校从事的活动绝大部分是教学活动,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学工作,学校的其它工作也主要围绕教学工作来展开。
因此,组织开展好教学工作,对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教学的概念
(一)教学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教学作为一项实践活动,与教育同时产生。
在原始社会,教学与生活融为一体,教育、教学与生活的界限十分模糊。
随着学校教育的产生,教学就驶入了专门化的历程。
此后,教学的发展较以前迅速多了。
在教育发展史上,人们对教学的理解是同教育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早在商朝(公元前20世纪前后)已出现了“教”字,如郭沫若在其编的《殷契粹编》中指出甲骨文中已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的记载。
甲骨文中也出现了“学”字,如胡厚宣著的《战后京津所获甲骨集》中有“任子卜,弗酒小求,学”的记载。
但此时的“教”与“学”是分开的。
“教学”二字连用为一词,最早见于《书·商书·说命》:
“學攴(音xiào,同教)學半”。
《学记》将之作为“教学相长”的依据,特别用来论证“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
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不过,此时的“教学”不是作为复合词使用,不具有师生双边活动的涵义,而是分别用其各自的意义。
《学记》开篇就说:
“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这里的“教学”已含有教育者与学习者双方活动的意思,但此时的教学含义宽泛,似乎同“教育”等义,同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学”相去甚远。
据考证,宋代欧阳修作胡瑗先生墓表,说:
“先生之徒最盛,其在湖州学,弟子来去常数百人,各以其经传相传授,其教学之法最备,行之数年,东南之士,莫不以仁义礼乐为学。
”明末清初,王夫之对此曾作如下解释:
“推学者之见而广之,以引之于远大之域者,教者之事也。
引教者之意而思之,以反求于致此之由者,学者之事也。
”意即教的工作在不断增广学生之见识,学为认真思考教师教导的道理。
由此可见,其中的“教学”二字,才正式指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
在中国古代,“教”有教授、教诲、教化、教训、告诫等含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
“教,上所施,下所效也。
”其中“施”就是操作、演示,即传授占卜的技巧;“效”就模仿、仿效,即学习占卜的技能技巧。
后来,由于人们过于强调“施”,从而弱化了“效”,“教学”一词也就变得与“教授”同义了。
在英语国家,与“教”对应的词为“teaching”,与“学”对应的词是“learning”。
在20世纪,由于人们强调“教”与“学”的统一,一般用“instruction”来指称教学活动。
不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历史的传统是重视“教”而忽视“学”,只是在近代才重视学生的学。
不过在西方,曾经有一段时间由于过于重视“学”而导致对教师的“教”的忽视。
在当前的我国,人们对教学的理解不再仅局限于“教”或者“学”,一般都将其理解为教师与学生共同的、双边的或统一的活动。
但即使是在这一观点下,人们对教学的理解仍有所不同:
一种观点从教师的角度来定义教学,认为教学是由教师引起与维持的师生共同的活动,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如“教学即教师引起、维持、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方式。
教师行为方式包括主要行为(如呈示、对话、辅导等)和辅助行为(如激发动机、教师期望、课堂交流和课堂管理等)两大类别。
”;一种观点从学生的角度来定义教学,认为教学是在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的前提下的师生共同活动,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如“教学是一种尊重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尊重学生自由意志,把学生看做是独立思考和行动的主体,在与教师交往和对话中,发展个体的智慧潜能、陶冶个体的道德性格,使每一个学生都达到自己最佳发展水平的活动。
”;还有一种观点将师生置于平等的地位,强调教师的活动与学生的活动是教学活动的两个方面,如“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
”
(二)教学的涵义
教学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有目的的组织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组织的或教师指导学生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而获得全面发展的过程,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要正确地理解教学涵义,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从静态角度分析,教学都含有三个基本要素:
教师(教育者)、学生(学习者、受教育者)与内容(课程)。
其中内容是教师与学生发生相互作用的中介。
第二,教与学是相互依存的,统一是其“应然”,但不是必然。
教学中的行为主要包括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教”与“学”是有区别的,其行为的主体不同,目的与指向也有别;“教”与“学”两种行为是可以相对分离的,它们的统一不是必然的统一,而是“应然”的统一。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教师的“教”不一定导致学生的“学”,不一定导致学生的良好发展,即使是同一教师的教,对不同的学生的影响程度与广度也是不一样的,况且,如果将教学的视角放广些,我们还可以发现“教”离不开“学”,因为如果没有学的教便不能构成“教”,但“学”在一定的条件下却可以离开教。
教是一种外化与转化行为,学是一种内化与固化行为。
所以在教学中,“教”不能代替“学”,“学”也不能代替“教”。
但在学校教学中,“教”与“学”是相对而存在的,没有“教”,便没有“学”,没有“学”,“教”也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理想的教学应是“教”与“学”的统一,这种统一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有机地统一。
第三,强调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在教学中,教师要发挥教的主体作用,他主导着教学活动的性质与方向,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学习活动快速有效;学生要发挥学的主体作用,因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不能包办学生的学。
教师只能指导学生学而不能代替学生学,学生只有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才能更好地学习。
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的主体,他们应该合作、对话、共同探讨,使教学活动卓有成效。
第四,教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离不开教学的积极影响。
教学不仅促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拥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而且要形成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健全的个性,使每个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教学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有效的手段,不过教学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其特殊性:
教学以促进学生智力发展发展为主,同时注意促进学生非智力因素(情意、价值观、人格、健康等)的发展;教学是以间接经验学习为主并配以直接经验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学生主动参与活动来促进学生发展。
(三)相关的概念辨析
教学与教育是一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教学是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的基本途径,教育包括教学。
除教学外,教育还可以通过课外活动、咨询与辅导、生产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途径来实现。
但在这所有的途径中,教学是最基本的途径。
教学与智育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智育作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传递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以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它主要通过教学来达到其目的的。
但不能将二者等同,一方面,教学也是德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技术教育的途径;另一方面,智育也要通过课外活动等其它途径得以实现。
将教学等同于智育不利于全面发挥教学的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功能。
教学与发展相互促进。
教学不等于发展,但教学与发展相互促进。
当代教学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是特别关注学生的发展,并将学生的发展摆到了重要地位。
许多教学改革均是围绕如何促进学生有效发展展开,赞科夫“教学与儿童发展”教学改革实验、巴班斯基的“教学过程最优化”理论、布鲁纳的“结构课程论”及卢扎诺夫的“暗示教学法”等及当今世界各国进行的教育教学改革都是围绕学生发展提出的。
教学要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包括个性发展)而不能仅仅是“特殊发展”(智力发展)。
教学与发展互为条件,教学能促进学生发展,而学生的良好发展又是进一步教学的条件与动力。
教学可以促进发展,并不是说凡是教学都可以促进学生发展,据苏联教育家维果茨基的理论,处在学生“最近发展区”的教学才能很好地促进学生发展。
二、教学的作用
教学在学校工作中、在学生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校要卓有成效地实现培养目标,造就创造性人才,就必须以教学为主,并围绕教学工作统筹安排其它工作,建立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教学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形式
教学是一种专门组织起来的以传授知识、进行思维训练为主的活动,通过教学可以较简捷地将人类长期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转化为学生个人的精神财富,有力地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使青少年学生的个体发展能在较短的时期内达到“类水平”(人类已有的发展水平),并为其超越“类水平”铺平道路,从而保证社会的延续与发展。
今天,这种作用尤其重要,因为社会的发展加速、知识技术猛增,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经来临。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青少年在进入社会工作之前就掌握人类创造的巨大知识财富的精华是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无疑,这只有通过加强和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的功效才能做到。
青少年时期是创造力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键时期,教学除了传递知识技能的职能外,还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积极情感体验,促进个性的健康发展。
(二)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基本途径
教学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将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教给学生,为他们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指明方向,因而教学成了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
除了知识目标外,技能、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的形成与改变也必须依靠教学,因为这些素质的获得大多是与知识的传授与学习相伴而发生的。
只有提高教学质量才能提高教育质量、保证人才质量;只有以教学为主才能保证教育质量。
(三)教学是社会延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
教学是受社会及其发展水平的制约的,但它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它对社会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主要表现为它是解决个体经验与人类社会历史经验之间矛盾的强有力的工具。
人类社会要延续与发展,必须有一代又一代的新人接替,在这一人又一代的新人中,后人必须掌握前人的知识经验并能超越这些经验才能保证社会的不断进化。
这就要求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将人类社会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知识、文字、科学、伦理、政治、美德等一代代地传下去。
如果不能传递或传递得不够好,不能为下一代充分利用,他们走入社会后就要从头学起,对先辈走过的路重新摸索一遍,那将会延缓社会的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在人类历史经验与个体经验之间是有矛盾的,即个体精力的有限性与人类经验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在今天这个信息化社会中表现尤为突出。
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为个体往往不能很好地掌握人类的历史经验,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或者社会脱离个体发展的实际,最终使社会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个矛盾处理得当,就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
处理好这个矛盾是教学的天然使命。
通过教学,可以对人类的经验进行筛选、加工,使之适合年青一代学习,并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使用文化与创新文化的能力,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延续与发展。
教学的重要性决定了它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最基本的途径,它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影响作用最全面、最深刻、最系统;它占用了学生学校生活的绝大多数时间,所以学校应将教学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
建国以来,我国的教育经验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
学校的工作除了教学外,还有总务、人事、行政及劳动等,但这些工作均应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
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如何,主要由教学质量决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应作为学校工作的一条规律不得违背,否则将会受到惩罚,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深刻教训的。
在教育的多种途径中,也应以教学为基本途径,否则教育的水平将无法保证,当然这并不是说教学以外的工作与途径就不重要了。
三、教学的形式
教学的形式也就是教学的表现方式。
在17世纪前,教学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个别教学。
自班级教学授课制(即下文将要讨论的“课堂教学”)诞生后,教学形式便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形式也在不断地丰富与发展。
就目前的教学而言,其形式主要有课堂教学、复式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等。
下面对这几种教学形式作以简介。
(一)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的概念
课堂教学(又叫“班级授课制”)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而产生的。
16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科学技术已有很大发展,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扩大教育规模、扩充教育内容,在这种背景下,课堂教学应运而生。
课堂教学萌芽于16世纪西欧的一些国家,兴起于17世纪乌克兰兄弟会学校,经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总结、改进和理论升华,初步形成了课堂教学制度。
1632年夸美纽斯发表的《大教学论》对课堂教学作了理论上的阐述与论证,课堂教学便正式确立了起来,后经赫尔巴特及其弟子的改进,再经过苏联教育家的完善,今天它已具备了较为完备的形态。
1862年,我国的京师同文馆率先采用课堂教学,并在1903年的癸卯学制中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下来,随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课堂教学是指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能力程度编成相对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教学组织形式。
在课堂教学中,同一个班的学生学习内容与学习进度必须一致。
开设的各门课程,特别是在高年级,一般由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教师分别担任。
2.课堂教学的特点
与个别教学相比,课堂教学具有学生固定、内容固定、时间固定和教师固定等几个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把学生按年龄和发展水平分别编成相对固定的班级。
同一个教学班学生年龄与发展程度大致相当,且各班人数相对固定。
教学是以班为单位进行的,教师同时对整个班集体每一个学生进行同样内容的教学。
二是教学内容是以课为单位进行组织的。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根据一定的要求将教学内容划分为相对小的独立组块,每一组块的知识、技能的密集度大致相当。
每一组块配以一定的教学手段、方法。
这样一个组块的教学活动便构成一课。
教学是一课接一课进行的。
同一学科的课与课之间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三是每一课是在相对固定的单位时间内完成的。
这一单位时间一般称为“一课时”,其长短一般为30、40、45、50分钟不等。
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四是相应的科目一般由固定的教师执教。
在课堂教学中,不论是分科教学还是进行综合教学,至少在一学期内某一科目的教学一般是由同一教师完成的。
3.课堂教学的优缺点
课堂教学自诞生以来,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同时也不断地受到批评,但直至今天,它仍是最主要的一种教学类型。
了解其优缺点,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它的认识,进而更好地利用它、改进它。
课堂教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它扩大了教学规模。
一位教师在同一时间内可以面对几十人讲课,使全体学生共同前进,扩大了教学规模,赢得了教学的效率。
如果利用上网络技术,课堂教学中学生规模可以无限增长。
课堂教学的这个特点对人才的培养、教育的普及、教育的平等等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二,它提高了教学的速度。
它将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处理与安排,使内容更适合于学生的学习。
同时,每门课的教学都有专门的教师负责,各教师既分工又协作,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人类文明成果,它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它能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知识。
课堂教学使教学活动循序渐进地进行,从而能保证知识学习的系统性与组织性。
课堂教学对于知识的学习有着其它教学类型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它实现的教学任务比较全面。
课堂教学既可传授知识、技能,也可以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既可以发展学生的智力因素,也可促进非智力因素的发展。
它是学生全面发展的主要渠道。
第五,它可以充分利用集体的教育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按共同的目的与共同的活动集结在一起组成班集体,学生之间可以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帮助,从而可以使学生在集体中受到教育。
虽然课堂教学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快速培养人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课堂教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特别是在今天这个对创造型人才需求日渐迫切的信息化社会,课堂教学的缺点被暴露得更加明显。
概括地说,课堂教学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学生的主体地位受到限制。
在课堂教学中,教学活动主要由教师组织与运作,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安排下进行学习,其主体性往往会因教学任务的繁重或教师的僭越而得不到较好的发挥。
第二,难以发挥学生的创造性。
课堂教学多以现成的结论作为教学内容,难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与能力。
第三,难以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
课堂教学是以统一的步伐进行教学的,这样学生的个别差异势必难以顾及。
第四,灵活性差。
在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时间、进度等的安排都被固定化,灵活性有限。
第五,它割裂了知识的整体性。
由于课堂教学是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以课为单位进行教学,所以为了便于教学,它往往将整体性的知识进行分割,以适应课堂,但分割的结果往往又破坏了知识的整体性。
第六,实践性不强。
课堂教学人数较多,所以教学多以“传授—接受式”为主,学生很少有充足的机会与时间相互讨论、动手操作及进行社会实践。
正是由于课堂教学有许多优点,所以它至今都是最主要的教育途径。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它也有自身的局限,所以不能将之作为唯一的教育途径。
在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的今天,应采用包括课堂教学在内的多样化的教育途径全面发展学生。
与此同时,还应对课堂教学进行改造,使之适合时代要求,使之能为新时期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4.课堂教学的结构与类型
课堂教学的结构是指课堂教学的基本成分及各成分间的联系。
从课堂教学作为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的缩影而言,其基本成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组织教学。
组织教学是保证课内师生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
组织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作好上课的物质上和心理上的准备,吸引学生的注意,创设一种积极的课堂情境与氛围。
组织教学不仅应在新课开始时进行,而且应贯穿于一堂课的始终。
检查复习。
检查复习的目的在于检查已学过的内容,了解学生对已学知识的学习及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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