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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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每个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意见和群众反映,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责的重点,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于5月下旬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采用走访座谈、调查问卷、查阅数据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城关、池河、熨斗、后柳、饶峰等6个镇,走访了县人社局、总工会、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分区域召开了座谈会9次,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参保群众和退休干部的意见,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广泛了解和分析研判。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1X年收入87
2.7105
9.0163
3.1202
7.2268
8.9财政拨付数40
7.147
2.284
4.595
2.3100
6.5支出169
4.279
3.9170
2.0222
7.4264
7.8当年结余-82
1.526
5.-6
8.8-200.14
1.0累计结余63
7.490
2.483
3.663
3.467
4.5201X年收入37
4.741
8.754
1.358
1.273
4.4收入中财政补助数24
5.431
1.038
2..041
2.857
8.2支出24
1.9631
5.4639
8.97570.3085
6.67当年结余13
2.710
3.314
2.3
10.9-12
2.19累计结余23
2.733
6.047
8.448
9.336
7.14据统计,我县城镇医保基金收入从201X年的1200余万元提高达到了201X年3400余万元,支出从201X年的1900余万元上升到201X年3500余万元。
201X年职工医保当年结余4
1.0万元(累计结余48
9.3万元),201X年居民医保基金超支12
2.19万元(累计结余36
7.14万元),总体运行基【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本平稳。
(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工作情况。
我县通过多年努力建立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住院治疗有报销,这次抽样调查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的统计资料显示:
201X年两院职工住院人数为1568人、总费用为73
6.61万元、报销49
4.3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6
7.11%;居民住院人数962人、总费用为580.65万元、报销35
5.4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6
1.21%;居民职工到外地三甲医院住院报销抽查比例为5
8.0%。
大病患者有救助,我县职工大病患者最高救助34万元,其中医保32万元、工会救助2万元;居民大病患者最高救助31万元,其中医保21万元、民政救助10万元;医疗健康有保障,201X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31733人,其中:
职工参保16431人,居民参保达15302人,参保率达到98%。
201X年职工住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321人、16624人次,实际住院人数占参保总数的1
4.1%;居民住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993人、13377人次,实际住院人数占参保总数的1
3.0%。
民政近五年居民医疗救助7148人次、839万元。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理赔近三年408人次、61万元。
(一)医保基金依法收缴不足。
在医保基金的收入方面,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省市文件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应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县201X年职工医保资金依法应缴纳1628万元,财政实缴1007万元,少缴621万元。
201X年职工医保资金依法应预算1613万元,财政实际预算1059万元,少预算了554万元,据了解我县职工医保资金缴纳情况在全市属最低水平,目前没有按201X年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745元/月为医保基数进行预算,而是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4081元/月的60%即2449元/月为基数进行预算,处于全市倒数第一位,职工医保资金缴纳偏少直接造成我县医保基金运行捉襟见肘、保障能力不足、保障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居民、职工在本地医院和外地医院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均未达到医保规定的报销要求)、医保基金近五年中就有三年出现了超支等方面的问题。
(二)医保政策设置不够合理。
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而市上初期制定的一些文件和办法已与目前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部分报销标准和限额不符合实际,急需修订。
如:
基层乡镇一级医院居民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农合400元以下无起付线,如果400元的住院治疗,居民(400元减300元乘以90%)只能报销90元,农合((400元减零乘以90%))可以报销360元,而且基层居民90元的住院报销费用还要到县城办手续,群众意见较大;慢性病居民年报销额只有600元、职工年报销额只有1000元,农合慢性病年报销额则是1000-5000元,居民和职工慢性病报销标准偏低。
本来是为了限制“小病大养”制定的居民职工住院定额管理,由于标准偏低(职工为3500元、居民仅为201X元,农合201X年次均费用就达到3700元以上)、监管不够科学,出现部分住院病人病未痊愈而被催促出院的现象。
这次调研中群众反映较普遍的还有居民和职工的门诊费过低、没有实行单病种管理等问题。
(三)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这次调研中了解到:
基层居民群众不了解医保政策,镇上领导、社区干部、医院医生都对城镇基本医疗报销政策不清楚、不明白,宣传的缺失直接造成医保政策在基层群众中的不透明,给基层群众参保、就医、报销造成了较多困难。
二是报销结算手续不够快捷。
由于目前城镇基本医保没有实行报销“直通车”,不能实时结算,给基层群众报销造成极大的不便,尤其是群众到外地住院治疗时,需要在外地医院、医保办、基层社区奔走多次才能报销。
县医院、中医院由于手工操作,医保报销也需要1-7天时间,尚未实现真正的“直通车”。
报销过程中实行手工操作、随意性大、政策不透明、公正性不够,部分群众意见比较大。
三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县医保办目前存在便民服务工作不够细致、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水平低等问题。
(四)医疗保险监管不到位。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多个部门和机构应该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但是目前各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基本没有,县政府的监督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对医保工作多部门的监督管理无法到位,需要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
(一)依法征缴,确保基金足额筹措到位。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每个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县政府应同其他县区一样,依法全额预算,对201X年度少预算的554万元职工医保基金,应在下半年的预算调整中补齐。
从201X年起,职工医保基金预算应依法全额预算,足额征缴,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提高保障水平。
同时县医保办要切实加大企业医保基金的征缴力第二篇:
《201X关于全县医疗保险工作的调查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X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决定,成立调查组,对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医疗单位等方式,基本掌握了全县医保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调整完善政策,着力拓宽参保范围,强化基金征收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为广大参保人员构筑了一个安全有力的医疗保险平台,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了居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多羸局面,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截止目前,全县已参保单位194个,参保9459人,其中在职的7824人,退休1635人,参保率为99%;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1170人,其中城市低保参保7105人,中小学生参保1875人,残疾人参保114人;工伤保险参保3677人;生育保险参保7348人。
(一)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县政府每年都将医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立和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工作作为解决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看病难”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各单位落实了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征缴力度加大,医疗基金应收尽收。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巩固成果,积极扩面”的工作思路,更加重视续保扩保工作,积极做好新单位扩面,加强基金征缴力度。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参保续保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单位,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保证了参保扩面任务的完成。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对未及时缴费的单位实行稽核,督促各单位按时缴费。
通过将征缴任务落实到人,上门催缴的方式,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形成了比较良好的局面,
(三)工作制度健全,基金管理安全规范。
认真执行省、州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报销制度,强化医疗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基金健康安全运行。
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职责及费用支付、审核、报销工作流程。
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把好住院病人关,杜绝冒名住院,及时查处和纠正超标准收费,设立项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合理增设定点零售药店网站,形成良好竞争局面,降低药品价格,切实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质量提高,参保职工得到实惠。
“金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目前已完成金保工程的数据录入、医保档案达标及电子化管理整理工作。
各项医保基金都通过“金保工程”进行审核缴费,为全县7899名职工发放社保卡,完成任务数的8
3.5%。
全县有两家定点医院,10家定点药店,为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就医和医疗费用报销提供了便利。
截止5月底,为城镇职工报销医药费220人816万元,城镇居民个人报销202人321万元,生育保险报销52人13万元,参保人员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医疗保险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工作。
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参保人员的期望和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形式单一,到基层、到企业宣传较少,覆盖面小。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参保单位和职工对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不够,许多参保人员不了解新制度下如何看病就医,如个别参保病人不知道个人账户如何使用,不了解什么是起付费用,以及分段自付等知识,加上费用结算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自付药品费用,造成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医疗保险的部分优惠政策落实不够。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没有达到《临夏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6%,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201X年列入财政预算的比例平均只有职工工资总额的3%,尚有3%的差额还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由于基金的不足,使参保人员的住院费报销比例难以提高。
此外,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尚未开展,还有《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待实施。
离退休老干部中的一大部分人长期患病服药,解决不了医疗费。
(三)医疗保险现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由于定点医院系统网络等原因,致使一些正常的药品没有纳入医保范围,患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仍然过大,医保基金没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患者就近就医的政策引导作用还不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独立运行,在覆盖人群、缴费水平、待遇标准上互相脱节,部分参保人员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增加了运行成本。
一部分农民“农转非”后继续参加新农合,但这部分人属城镇居民,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参保人数上双向统【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医疗保险队伍力量不足。
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工程的全面展开,医保管理部门工作量成倍增加,人员少,有些工作处在忙于应付状态,尤其是“金保工程”开展后,业务量大增,业务经办人员少,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人员缺乏,严重影响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大医保政策规定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体参保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识。
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多、具体规定细、涉及面广,与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生活息息相关,要赢得广大职工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要根据国家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政策,结合全县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医保知识的宣传;定期向参保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收支状况和政策执行相关信息;要结合每年的核定扩面工作,加强对企业和新成立单位的宣传,确保企业新进人员和新成立单位的职工应保尽保;要充分利用“两定(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疗服务机构的便利平台,更加直接地向职工普及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深入人心、人人明白、运用自如。
(二)加大医保经费投入,着力构筑优质和谐的基本医疗第三篇:
《关于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01X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3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X—201X年)》,新一轮医改方案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合作医疗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审议工作安排,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国家医改方案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于201X年2月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3月1日召开全县医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发动医改工作。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县的医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201X年4月,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11个配套文件,标志着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确定。
经过八年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县职工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险、企事业职工医疗补助制度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为使医疗保障能覆盖到全县每一个居民,我县又分别于201X年和201X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201X年两种制度合并,建立并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
几年来,我县的合作医疗工作一直走在浙江省的前列,多次荣获浙江省“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称号。
201X年初,被国家卫生部、发改委等八部委命名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
1、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X年,全县合作医疗应参合287802人,实际参合282278人,参合率达9
8.08%。
人均筹资额从201X年的250元提升至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90元,参合率及财政补助额均已提前达到并超过国家要求。
同时,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几年来,人均筹资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一览表【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一览表【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我县合作医疗住院最高补偿金为8万元,201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2751元,合作医疗住院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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