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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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单位的绩效管理,使业绩透明化和管理系统化,学院和个人的回报相结合,保证组织整体经营目标得以层层分解和贯彻,并指导教职工不断发展,促进学院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工(除学院领导以外)的绩效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制度所指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教职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的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最终实现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的持续提升。
第四条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
第二章绩效管理体系
第五条绩效管理包含非教师绩效管理组织、教师绩效管理、内部培训师管理三方面内容。
第六条非教师绩效管理组织主要由绩效管理委员会、绩效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小组、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和申诉调解办公室组成。
第七条教师考核组织主要由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和教师考核管理办公室构成。
第八条内部培训师组织主要有培训部和各院系构成。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非教师绩效管理组织
(一)绩效管理委员会:
绩效管理委员会是学院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书记、副院长担任。
主要职责:
审定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修订;监督考核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对学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二)绩效管理办公室:
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所属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起草、修订学院考核及相关管理制度,申报审批后组织、监督、协调执行;对各处室/系部考核的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培训和指导;负责绩效考核过程监督、考核结果应用管理工作。
(三)绩效考核小组:
绩效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学生管理服务中心、教务处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各处室/系部的专项考核管理工作。
(四)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各系对班主任绩效考核的组织与审核工作。
(五)申诉调解办公室:
申诉调解办公室主任由学员工会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对教职工申诉内容的调查、分析、调解和仲裁。
第一十条教师绩效管理组织
(一)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是学院教师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组员由教学督导工作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
审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主要内容;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教师考核管理办公室:
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院系负责人、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起草、修订教师考核及相关管理制度,申报审批后组织、监督、协调执行;对各处室/系部考核的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培训和指导;负责绩效考核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十一条内部培训师组织管理
(一)培训部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部培训讲师的选聘、等级评聘、评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系部负责人协助培训部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第四章考核主体及权重
第一十二条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考核主体及权重
(一)各处室月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各职能处室负责人
业绩指标
绩效管理委员会
30%
月度
管理指标
主管副院长
8%
学院院长
6%
非分管副院长
6%
服务满意度指标
各处室/系部
30%
绩效考核小组打分(专项考核)
20%
加减分
(二)各系部月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各院系、培训部负责人
业绩指标
绩效管理委员会
60%
月度
管理指标
主管副院长
8%
学院院长
6%
非分管副院长
6%
绩效考核小组打分(专项考核)
20%
加减分
(三)各处室/系部半年和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各处室/系部负责人
业绩考核责任书
院长
55%
半年/年度
主管副院长
45%
1.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业绩半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综合得分=半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得分×*80%+/6×20%;
2.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业绩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综合得分=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得分×*80%+/12×20%。
第一十三条一般教职工考核主体及权重
(一)一般教职工月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教职工
业绩指标
直接上级
80%
月度
态度指标
直接上级
20%
加减分
(二)一般教职工半年和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1.一般教职工半年度考核得分=/6;
2.一般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12。
第一十四条教师考核主体及权重
(一)教师半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教师
师德师风(10%)
互评教师
20%
学期
学生
30%
院系领导
40%
教师本人
10%
业务能力(25%)
教务处
100%
教学质量效果(50%)
互评教师、教务处、学生、学生管理服务中心、院系、督导
详见《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库》
教学教研教改(15%)
教务处、院系
100%
加减分项
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100%
(二)教师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教师年度考核得分=
/2。
第一十五条班主任考核主体及权重
(一)班主任月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班主任
班级管理
直接上级
50%
月度
班主任工作
直接上级
35%
工作态度及其他
直接上级
15%
注:
班主任月度考核得分=各系月度考核得分-学生处监督考核扣分(最多扣分不超过20分)
(二)班主任学期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班主任
个人总结
直接上级
10%
学期
月度考核平均
直接上级
40%
学生评价
学生
20%
班级管理
直接上级
30%
第一十六条内部培训师考核主体及权重
(一)内部培训讲师培训项目周期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周期
培训师
教仪教态
培训人员
20%
培训项目周期
授课表现
55%
培训课程开发
25%
(二)内部培训讲师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内部培训讲师年度考核得分=
/n
第五章考核内容
第一十七条业绩指标:
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及岗位业绩指标库详见《西安技师职能处室绩效考核指标库》、《西安技师各系部绩效考核指标库》、《单位一般教职工绩效指标库》。
第一十八条管理指标:
管理指标由五个考核维度组成:
积极性、工作分配、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心、纪律性。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第一十九条服务满意度指标:
服务满意度指标由五个考核维度组成:
主动性、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效性、信息反馈及时性、服务质量、业务指导。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服务满意度指标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业绩考核责任书:
业绩考核责任书主要包括两类指标:
效益类和营运类指标。
效益类指标是体现学院价值创造的直接财务指标,全面衡量创造价值的能力;营运类指标是实现学院价值增长的重要运营结果与控制变量,体现为完成运营目标及财务目标营运杠杆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态度指标:
态度指标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行为规范指标,态度指标由四个考核维度组成:
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纪律性。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态度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教师考核指标: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围绕教师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教学质量效果、教学教研教改等四个维度展开。
具体指标详见《单位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库》。
第二十三条班主任考核指标:
班主任考核主要围绕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工作态度及其他等三个维度展开。
具体指标详见《单位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库》。
第二十四条培训师考核指标:
培训工作考核主要围绕教仪教态、授课表现及培训课程开发三个维度展开。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7《内部培训师考核评价表》。
第二十五条加减分项
(一)学院全体教职工:
加减分项主要基于学院获奖(通报批评)情况及临时性工作情况而定(加分项目最高上限为20分)。
1.获奖加分情况
(1)因本处室/系部工作突出,使学院获得国家部委(含部委各工作部门);省委省政府(含各省直机关)、市委市政府(含各市直机关)以及西电集团发文表彰奖励的,对主要牵头处室/系部负责人及相关教职工每一奖项可依次参照2分、1分、0.5分的标准予以加分,对配合处室/系部负责人及相关教职工可依次参照牵头处室标准减半给予加分;
(2)有创收指标的处室/系部负责人或相关教职工,创收每超指标1万元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3)处室/系部负责人或相关教职工招收新生人均超指标每满1人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临时性工作任务,各处室/系部分管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根据临时性工作任务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2.通报批评减分情况
因本处室/系部工作不力,使学院获得国家部委(含部委各工作部门);省委省政府(含省直机关)、市委市政府(含市直机关)以及西电集团发文通报批评的,对主要责任处室/系部负责人及相关教职工每一奖项可依次参照2分、1.5分、1分、0.5分的标准给予减分,对其他责任处室/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可依次参照牵头处室标准减半给予减分。
(二)教师:
加分项最多不超过总分20分。
1.获奖加分情况
(1)科技奖励、教研课题、教学成果,国家级奖5分,省级奖3分,市级奖1分。
(2)科研论文发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奖5分,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奖2分;
(3)编制学术著作及教材,国家级教材1次奖5分,省部级教材1次奖3分;
(4)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国家奖励5分,省级3分,市级1分;
(5)教学竞赛、技能竞赛(含指导学生参加),获得国家级一类一等奖奖励20分,国家级一类二等奖或国家二类一等奖奖励17分,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类三等奖奖励13分,省(市)级二等奖或校级一等奖奖励9分,省(市)级三等奖或校级二等奖奖励5分,校级三等奖奖励1分;
(6)每招收新生一人加1分;
(7)其他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规定的加分内容。
2.减分情况
(1)学期内因违纪受到学院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扣5分;
(2)学期内被学院认定为教学事故者:
一级事故,扣10分;二级事故,扣6分;三级事故,扣4分;
(3)教师如有违反学院和本系规定,影响到教学工作和质量,情节较严重的,经考核工作小组认定给予酌情、适当扣分;
(4)学期内指导学生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扣10分;
(5)严重情况经过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确认,本岗位考核得分为0。
第六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六条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考核程序
(一)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年度/半年度考核程序
1.每年十二月,学院办公室组织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编制业绩考核责任书初稿,拟定业绩考核责任书说明及封面,报主管领导审核,形成业绩考核责任书说明、封面及附件8《业绩考核指标表》;
2.学院办公室组织编制业绩考核责任书,双方讨论,达成共识并签署业绩考核责任书,并负责业绩考核责任书备案;
3.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业绩考核责任书半年度考评会和年度考评会。
(二)各处室/系部负责人月度考核程序
1.学院办公室在每月度末5个工作日内,启动月度考核工作,组织填写附件9《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0《各系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各部门/系部根据部门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及月度重点工作,提取月度绩效考核指标(建议3-5个),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考核;
2.月度结束后,学院办公室组织召开学院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绩效考核评审会,组织对管理指标、服务满意度、专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详见附件11《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管理指标考核表》,附件12《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服务满意度考核表》,附件13《各系部负责人月度管理指标考核表》;
3.学院办公室进行月度考核结果的汇总、计算、统计,形成附件14《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统计表》,附件15《各系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一般教职工考核程序
(一)一般教职工年度/半年度考核程序
学院办公室依据一般教职工月度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算术平均
一般教职工半年度考核得分=
/6
一般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
/12
(二)一般教职工月度考核程序
1.学院办公室在每月度末5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教职工填写附件16《一般教职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2.月度结束后,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对一般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对附件17《一般教职工月度态度指标考核统计表》进行打分,汇总形成附件18《一般教职工月度考核统计表》;
3.学院办公室进行全院一般教职工月度考核结果的汇总。
第二十八条教师考核程序
(一)教师年度考核程序
学院办公室依据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教师年度考核得分=
/2
(二)教师半年度考核程序
1.教务处在每学期结束前二周开始启动各院系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填写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及绩效目标值,详见附件19《教师学期绩效考核表》;
2.教务处在每学期结束前第二周,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办公室成员,对各个教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形成附件20《教师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
3.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汇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提交学院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班主任考核程序
(一)班主任学期考核程序
1.班主任学期考核得分=个人总结得分*10%+月度考核平均得分*40%+学生评价*20%+班级管理*30%;
2.系部学期末对班主任进行学期工作综合考评,组织学生进行打分附件21《班主任工作学期学生评价表》,并填报附件22《班主任工作学期综合考评表》、附件23《班级管理学期综合量化评价表》;
3.经各系考核、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系部与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分别留存,作为对班主任评优、聘任、学期绩效考核的依据。
其中班主任学期考核结果应占该教工学期总绩效考核的10%以上,与学期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具体由各系部确定。
(二)班主任月度考核程序
1.学生管理服务中心每月度末5个工作日内,组织各系部启动班主任绩效考核,明确班主任任务及考核标准;
2.月度结束后,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各系对班主任进行考核打分,形成附件24《班主任工作月度良好考核表》,由各系以书面及电子形式同时报送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3.学生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核算月度班主任津贴,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并提交学院办公室。
第三十条内部培训师考核程序
(一)内部培训师年度考核程序
学院培训部依据内部培训师培训项目次数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内部培训讲师年度考核得分=
/n
(二)内部培训师项目周期考核程序
1.每次培训项目结束后,由学院培训部组织培训学生对授课培训讲师进行考评,详见附件7《内部培训师考核评价表》;
2.学院培训部汇总培训讲师绩效考评成绩。
第七章绩效奖金核算
第三十一条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绩效奖金核算
(一)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考核等级确定
1.各处室/系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系数=月度绩效考核得分/100;
2.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半年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1)绩效考核分数10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个人考核系数1.2;
(2)绩效考核分数85--9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个人考核系数1.0;
(3)绩效考核分数60--84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8;
(4)绩效考核分数59分(包括5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6。
(二)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绩效奖金核算
1.月度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绩效奖金核算
各处室/系部负责人月度绩效奖金核算=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备注:
各部门副职考核系数为部门正职绩效系数;
2.半年度职能处室及各系部负责人绩效奖金核算
职能处室及各系部负责人半年度绩效奖金核算=各部门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备注:
各部门副职考核系数为部门正职绩效系数;
3.年度职能处室及各系部负责人绩效奖金核算
职能处室及各系部负责人年度绩效奖金核算=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备注:
各部门副职考核系数为部门正职绩效系数。
第三十二条一般教职工/教师绩效奖金核算
(一)一般教职工/教师绩效考核等级确定
1.绩效考核分数10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个人考核系数1.2;
2.绩效考核分数85--9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个人考核系数1.0;
3.绩效考核分数60--84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8;
4.绩效考核分数59分(包括5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6。
(二)一般教职工/教师绩效奖金核算
1.一般教职工月度绩效奖金核算
一般教职工月度绩效奖金核算=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系数×个人月度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2.一般教职工/教师半年度绩效奖金核算
一般教职工/教师半年度绩效奖金核算=部门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半年度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3.一般教职工/教师年度绩效奖金核算
一般教职工/教师年度绩效奖金核算=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第三十三条班主任月度津贴及绩效奖金核算
(一)班主任绩效考核等级确定
1.绩效考核分数95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个人考核系数1.2;
2.绩效考核分数85--94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个人考核系数1.0;
3.绩效考核分数60--84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8;
4.绩效考核分数59分(包括5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6。
(二)专职班主任月度工资绩效核算
专职班主任月度工资绩效核算=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系数×个人月度考核系数×月度基础工资;
(三)兼职班主任月度津贴核算
兼职班主任月度津贴核算=个人月度考核系数×月度班主任津贴总额;
(四)班主任学期绩效奖金核算
1.专职班主任学期绩效奖金核算=部门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学期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
2.兼职班主任学期绩效奖金核算=部门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学期考核系数×绩效奖金基数(由各系部按部门人均半年绩效奖金基数的10%提取)。
第三十四条内部培训讲师月度津贴及绩效奖金核算
内部培训讲师的授课报酬按照如下规定计算,单课时费用按照学院规定折算金额确定。
(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90分以上,含90),课程报酬=1.2×课时量×单课时费用;
(二)考核结果为良好的(80-90分,含80),课程报酬=1×课时量×单课时费用;
(三)考核结果为一般的(60-80分,含60),课程报酬=0.8×课时量×单课时费用;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60分以下),课程报酬=0.6×课时量×单课时费用。
第八章绩效面谈及结果运用
第三十五条绩效面谈的步骤及内容
绩效面谈填写附件20五《教职工绩效面谈表》,管理者回顾和讨论教职工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告知其绩效考核结果,请教职工发表意见,就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经管理者和教职工确认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绩效改善沟通与面谈根据考核周期而进行。
第三十六条绩效考核申诉
(一)被考评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效,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
各部门教职工向“绩效管理申诉调解办公室”申诉,填写附件26《教职工绩效申诉表》;
(二)一般申诉由绩效管理申诉调解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绩效管理委员会是教职工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绩效管理申诉调解机构不能解决的申诉,在上报绩效管理委员会裁定过程中,应将进展情况告知申诉人,绩效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诉后,规定期限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最终裁定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三十七条绩效结果运用
(一)岗位调整
1.优先安排部门内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及以上考核为首位的教职工参加学院外派培训活动,学院为其提供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职业发展培训;
2.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及以上考核为末尾的教职工,由主管部门院长进行导师制培训,并要参加各种技能、业务等基本知识培训和考核,其培训和考核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职业发展
1.对于部门内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及以上考核为首位的教职工,且素质好、有创新能力的优秀教职工,通过岗位轮换、重点培养等方式,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提升,优先予以提拔重用;
2.对于部门内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及以上考核为末尾的教职工,通过提高教职工完成业绩所需的能力来提高绩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院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院长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委托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权责清单
附件2:
组织年度绩效考核流程
附件3:
组织月度绩效考核流程
附件4:
《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附件5:
《服务满意度指标评分标准》
附件6:
《态度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附件7:
《内部培训师考核评价》
附件8:
《业绩考核指标表》
附件9:
《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表》
附件10:
《各系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
附件11:
《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管理指标考核表》
附件12:
《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服务满意度考核》
附件13:
《各系部负责人月度管理指标考核》
附件14:
《职能处室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统计表》
附件15:
《各系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统计表》
附件16:
《一般教职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附件17:
《一般教职工月度态度指标考核统计表》
附件18:
《一般教职工月度考核统计表》
附件19: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表》
附件20:
《教师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21:
《班主任工作学期学生评价表》
附件22:
《班主任工作学期综合考评表》
附件23:
《班级管理学期综合量化评价表》
附件24:
《班主任工作月度量化考核表》
附件25:
《教职工绩效面谈表》
附件26:
《教职工绩效申诉》
附件1
权责清单
序号
管理事项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培训部
各处室
各院系
工会负责人
绩效考核小组
分管副院长
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管理委员会
1
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
组织/提案
参与
参与
审核
审批
2
组织年度绩效考核
组织/提案
执行
执行
申诉调解
审核
审批
3
组织月度绩效考核
组织/提案
执行
执行
申诉调解
审批(专项打分)
审批(管理指标)
审批(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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