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和田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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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和田及
连云港-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和田及
伊尔克什坦联络线喀什至伊尔克什坦口岸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工程概况
1.1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向西,起点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境内,塔库提以北3km,G314线K1439+900处,终点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的伊尔克什坦,路线全长约211.41km。
项目地理位置见下图。
1.2路线走向
拟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向西,起点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境内,塔库提以北3km,G314线K1439+900处,终点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的伊尔克什坦,路线全长约211.41km。
拟建项目的主要控制点:
上阿图什乡、托帕、康西湾、乌恰县、康苏镇、阿克托大阪、加斯、乌鲁克恰提、萨喀勒恰特、吉根乡、斯穆哈纳、伊尔克什坦等地。
1.3建设规模
喀什至伊尔克什坦口岸公路建设项目推荐线全线里程211.41km,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总额为38.10亿元,平均每公里1802.3万元。
采用整幅高速公路、半幅高速公路与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主要工程有:
路基土石方868.14万m3,排水及防护工程393×103m3,桥梁工程5177m/85座,涵洞703道,隧道5010m/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7座,分离式立交3座,平面交叉16处、通道21道,涵洞703道,收费站2处(K22+000,K94+300),隧道养护工区1处,养护工区5处,边防检查站1处。
1.4征地拆迁
拟建项目全线永久占地741.87hm2,其中耕地49.8hm2,林地142.53hm2,荒草地449.67hm2,草场3.2hm2,果园13.2hm2,宅基地1.27hm2,老路82.2hm2。
拟建项目全线拆迁建筑物32878m2。
1.5投资估算及工期安排
喀什至伊尔克什坦口岸公路建设项目推荐线全长211.41km,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总额为38.10亿元,平均每公里1802.28万元。
拟建项目安排2011年初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底完工通车,施工期3年。
2社会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建议
2.1现状评价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
由于历史和地理位置的原因,克州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全州7万多平方公里土地中90%为山区,地广人稀,绝大多数为牧区,一市三县除阿克陶为自治区的贫困县外,其余均为国家重点扶贫县(市)。
克州的第二产业发育不充分,制造业比重偏小,工业化程度低,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贫困人口比重大。
沿线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丰富,开发价值较大;土地资源较为贫乏,人均耕地人均耕地面积为0.0647hm2/人。
目前克州的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公路运输承担着客、货运输总量的90%以上。
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地位、作用及优势已经得到一定的发挥,但国、省道干线骨架结构发展还不平衡,技术等级低,通达深度不够;农村公路总量不足,公路密度水平较低,公路技术等级低,保通能力差;交通发展存在结构性矛盾,农区、山区交通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山区农村交通条件落后。
2.2影响评价
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连云港-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及伊尔克什坦联络线的一段,也是亚洲公路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横两纵两环八通道”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拟建项目是新疆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大动脉,是新疆实施东联西出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托和国防建设的重要保障,同时连通了新疆的重要陆路口岸。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构筑新疆骨架公路网、便捷内地与中亚及欧洲间的联系和推进国际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沿线主要经过的城镇有托帕、黑孜苇乡、康苏镇、乌鲁克恰提、吉根乡、伊尔克什坦。
目前均没有规划,路线经过城镇时,本着“近城而不进城”的原则,既照顾近期使用,又与远期规划相协调,方便城镇对外交通,对沿线城镇规划没有影响。
起点至康苏段为全封闭高速公路,沿线的居民点及与地方道路交叉处均设置了分离式立交或通道,不分割原有路网,沿线共有居民点10处,在此段共设置分离式立交16处、人行通道21座,均设置在可以满足群众的通行需求;康苏至终点段为二级公路,不进行封闭,对沿线居民出行基本无影响。
公路将永久性占地741.87hm2,拆迁建筑物32878m2。
公路建设部门将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拆迁征地的政策予以相应补偿,做好征用土地户和拆迁户的调查工作,按镇村建设规划,对拆迁户及时划定宅基地,征地拆迁费及时发放给拆迁户,保证受影响者生活水平不降低。
2.3环境保护建议
在公路布设与方案比较时,全面考虑沿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尽量节省耕地,绕避重要的城镇、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尽量减少与沿线电力、电讯、水利设施的干扰与拆迁;路线远离或避开自然风景区、文物古迹、水源地及国家重点工程设施,与沿线城镇规划相协调。
在路线布设时,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减少占地,尽量少占良田和经济林,减少拆迁,应优先选择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方案,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地、废弃地、劣质地。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已经按照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占一补一”的要求,委托国土资源有关单位进行测算。
占补平衡的实现将实行货币补偿措施,按照有关行政法规交纳征地补偿费给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当地政府应当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补偿的土地费税开垦新的耕地,减少总的耕地占用量;改造中低产田,补偿占用的基本农田数量,保证当地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将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政策透明化,对于拆迁的建筑物,特别是居民住房应认真分类统计,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拆迁建筑物赔偿标准发给房屋所有者。
各种补偿款项应全部发至拆迁户或单位,不得中间截留、挪用。
再安置居民住房不低于现有水平,或略有改善。
对特困户、脆弱群体给予照顾支持,让项目建设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
3.1现状评价
(1)植被现状调查
项目路线走廊内农田、林地、荒漠并存,路线经过的克孜勒苏河和恰克马克河的河岸两岸分布着河谷次生林、主要林种有怪柳、沙棘等,伴生有野蔷薇、铃铛刺等。
恰克马克河河岸两侧村庄处经过农田去。
其余路线经过区域大部分为温带半灌木荒漠。
主要植物资源有59科,212种。
植被类型主要有乔木、小乔木植被,半灌木、小半灌木荒漠植被,高寒草原植被等。
(2)野生动物现状调查
项目沿线由平原和山地组成,其中山地可分为高山、中山和低山带。
地貌不仅平行变化大,立体垂直变化也十分明显。
但项目区大部分为荒漠地带,植被稀疏,生物多样性较低,且拟建项目沿现有道路布设,现有道路已运行多年,野生动物本能回避公路影响区域,因此在评价范围内野生动物较少。
根据向沿线有关部门咨询和现场勘察,大型兽类较少见,常见的野生动物为小型兽类、鸟类和爬行类。
根据项目沿线现场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相关部门,评价区内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种,为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种,为沙狐、盘羊;自治区二级保护动物2种,为石鸡、野兔。
(3)农业生态环境调查
项目沿线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大麦、豆类、薯类、棉花、苜蓿等。
(4)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于天山南坡西段荒漠草原水土流失敏感生态功能区。
3.2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后,将造成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量损失约17758.1t,占该段评价范围内(道路两侧300m范围)总生物量的4.98%,总的来说,工程建设对评价范围植被的影响相对较小,对整个评价区内自然生态系统体系来说属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拟建项目永久占地每年损失粮食253.21t,占用基本农田32.43hm2。
为了尽量减少因公路占地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短期内的不利影响,可通过当地政府进行土地调整,作到占补平衡或利用土地占地补偿费,开发新产业来缓解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
此外,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也会在短期内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且在施工结束后不会自行消失,而是需要人为地通过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来消除。
建设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规定,在施工结束时对临时占地及时复垦或恢复植被。
所以要求临时占地尽量选用荒地等非耕性土地,对不得已临时征用的耕地,在使用前将耕作层土(表层30cm土层)堆放在一旁,待筑路完工后,复土还耕,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
同时应切实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不低于征地前的水平。
这样,对土地利用的不利影响将会减轻到最低限度。
另一方面,由于交通的改善,将极大地促进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充分保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会使现存的土地得到升值。
施工期对野生动物影响是必然的,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影响由于只涉及在施工区域,范围较小,而且整个施工区的环境与施工区以外的环境十分相似,施工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较容易的就近找到新的栖息地,这些野生动物不会因为工程的施工扰动栖息地而死亡,种群数量也不会有大的变化,但施工区两侧的野生动物密度会明显降低。
3.3环境保护建议
路基清表作业过程,对发现的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报地方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施工开始前,先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问题,施工营地严禁设在林地内,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施工时注意保护大桥下的自然植被,施工后在通道附近补种一定数量的本地乔木并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使杂草、灌木尽早恢复其自然景观,会更加有利于动物通行。
野生动物保护:
a.在山地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b.建议施工单位与林业部门配合在施工营地内张贴项目区鹰、盘羊、沙狐、石鸡、野兔等野生保护动植物宣传画及材料。
施工时如遇到上述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严禁伤害;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林业局相关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
c.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
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避免在上述时段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d.在林区边缘和隧道口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及时恢复隧道口和桥下指标,以便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4水环境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
4.1现状评价
本项目自起点阿图什工业园至终点伊尔克什坦,所经区域先后通过恰克玛克河水系、克孜勒苏河水系及其若干支流。
其中托帕之前段落属于恰克玛克河水系,托帕之后段落属于克孜勒苏河水系。
现状监测结果:
拟建项目水质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表明沿线河流水质情况较好,受污染情况较小。
4.2影响评价
4.2.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1)拟建项目跨越主要水体的桥梁工程有恰克玛克大桥、乌瑞克大桥、库孜拱河大桥、康苏大桥、苏库塔什大桥、斯木哈纳大桥、克孜当噶依大桥、喀尔果勒大桥、加斯大桥、萨喀尔大桥等。
在桥梁施工过程中,能造成局部的河底扰动、使局部水体中泥沙等悬浮物增加的主要环节是下部的基础施工部分。
(2)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油料、沥青等堆放于河岸不加防护或防护方法不当,如遇暴雨,则容易被冲刷进入河道,而施工废料随意倾倒进入河道,使得水中的总悬浮物颗粒SS大量增加,水体的浊度大大增加;施工机械的油料或含油废水的泄露进入水体后也会引起油污染。
(3)公路施工时,施工人员生活点比较分散,生活污水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影响较大的为大桥、隧道施工,其施工营地人员比较集中,施工周期长,污水易排入附近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其影响因素主要是SS、COD、BOD5和油脂等。
(4)预制构件场和拌和站用于制作桥涵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预制构件及路面工程基层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和,在搅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及制作预购件时会有废水产生,其中又以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为主要的表现形式。
混凝土生产废水的排放具有浓度高、水量小、间歇集中排放等特点。
根据有关资料,混凝土转筒和料罐每次冲洗产生的污水量约0.5m3,浓度约5000mg/L,pH值在12左右,废水污染物浓度远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相应限制的要求,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5)项目施工期间,各类施工人员较为集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1.0kg/人·日计,在施工场地常驻施工的人员最多以400人计,因此在建设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400kg/d,施工期内(3年)共产生生活垃圾约438t,其中可分为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固体废弃物。
若不对这些垃圾采取处理措施,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及河流等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2.2营运期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1)本项目拟设检查站1处,收费站2处(托帕1处,康苏1处),养护工区6处。
对于此部分生活污水如果不采取措施就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附近水体、农田产生影响,因此沿线每个服务设施都应采取污水处理措施,达标后用于绿化,夏灌冬储不外排,以避免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在营运期,对地表水的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污染物以及运营车辆所泄露的石油类物质。
拟建工程建成营运后,随着交通量逐年增多,沉落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车辆油类及散落在路面上的物质也会逐年增加。
上述污染物在降雨后所形成的路面径流和桥面径流进入自然水体,对水体的水质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4.3环境保护建议
(1)收费站、检查站和养护工区由于污水量较小,建议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上清液作为绿化用水,底泥定期抽取清运,冬储夏灌不外排。
(2)在跨河桥梁施工过程中,清淤产生的郁积物与桥墩施工产生的钻渣禁止随意弃入河道或河滩,要统一收集,运至远离河床处集中处理。
(3)在桥梁施工中严禁机械油料直接进入水体,废弃机械油料和废油要回收后进行处理,遗漏在土壤中的机械油料和废油要回收到回收站进行处理;废沥青及其它施工废料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4)桥梁建设要合理安排预置场和施工场地,要远离河流。
(5)施工中建筑材料堆放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堆放在合理的位置,表面覆盖,四周设置截、排水沟,以便减少建筑材料对河流水质及防洪的不利影响。
(6)要求施工机械含油废水不随意排放,生产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本工程拟对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在沿线施工工区各设一座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pH值调节至中性或弱酸性,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
施工废水尽量循环回用,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当地水质污染影响问题。
(7)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营地最好租用民房,将施工营地的施工生活污水和垃圾纳入到民房固定的污水与垃圾的处理系统中,集中处理。
(8)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水排放量,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量。
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的用量,采用热水或其它方法代替洗涤剂的使用,以减少污水中的洗涤剂含量。
(9)对于远离居民点的施工营地,尽量远离河流等自然水体;对粪便水可设置防渗旱厕,自然风干;清洁洗涤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可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做防渗处理,污水集中排至池中经沉淀后排放,沉淀后的固体成分定期清理,施工结束后将旱厕及沉淀池均覆土掩埋。
(10)建议在施工期,设专人定期清除垃圾,在施工营地采取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可用于堆肥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发酵后用作农家肥;并在施工营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坑,将其它垃圾存于垃圾坑内,垃圾坑施工结束后用土掩埋并恢复植被。
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同时对堆放点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11)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施工驻地、拌和场(预制场)等临时工程用地,以防止砍伐的林木、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入水体(重点是大桥等施工现场)。
5声环境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
5.1现状评价
结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现场实地踏勘,全线评价范围内有学校2所,距路中心250m学校1所;村镇敏感点12个,招待所2处。
为了解环境噪声的情况,对全线17个敏感点共布设了14个监测点。
监测结果表明,沿线村庄均能满足1类标准要求。
5.2噪声影响评价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机械噪声达标距离为:
土石方施工阶段昼间34m,夜间335m;结构施工阶段昼间35m,夜间199m。
由于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作业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则此时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比预测值要大,由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很难一一进行噪声级的叠加。
考虑到建设期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
作为建设施工单位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在施工中做到定点定时的监测,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对项目沿线环境敏感点在营运近、中、远期的具体评价如下:
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7个敏感点,其中仅处于2类区的就3个敏感点(均为学校);另外14个敏感点(包括12个村庄和2个招待所)处于4a类区和2类区的混合区。
对其评价如下:
近期昼间4a类区达标,2类区达标;夜间4a类区2处超标,超标为2.1dB,2类区1处超标,超标为1.1dB。
中期昼间4a类区达标,2类区达标;夜间4a类区2处超标,超标为4.6dB,2类区1处超标,超标为3.7dB。
远期昼间4a类区达标,2类区达超标;夜间4a类区5处超标,超标范围为0.3~6.7dB,2类区5处超标,超标为0.8~5.8dB。
5.3环境保护建议
为了保护好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学生的学习环境,在施工中一定严格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调整或限制工作时间、改变运输路线、搭建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①加强营运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
②加强公路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以控制交通噪声的增加。
③加强交通管理,在学校路段设禁止鸣笛标志,夜间在居民住宅区禁止鸣笛。
④加强对公路的管理,勤加养护,注意公路绿化美化,在有条件的路段种植降噪林带。
⑤建议对起点~托帕(K0+000~K36+840)段距路中心线两侧790m以内不新建村庄、学校和医院;托帕~乌恰(K36+840~K68+890)段距路中心线两侧680m以内不新建村庄、学校和医院;乌恰~康苏(K68+89~K74+800)段距路中心线两侧345m以内不新建村庄、学校和医院;乌恰~康苏(K74+800~K94+300)段距路中心线两侧197m以内不新建村庄、学校和医院;康苏~伊尔克什坦(K94+300-K184+800、K191+200-K211+440)段距路中心线两侧60m以内不新建村庄、学校和医院;康苏~伊尔克什坦(K184+800-K191+200)段距路中心线两侧23m以内不新建村庄、学校和医院。
⑥由于喀尔果勒村、托帕抗震安居小区(右侧)、阿依布拉克村和康苏镇共4处村庄中期预测达标,远期超标;对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6环境空气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治理
4个监测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的NO2和TSP的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熬炼、摊铺时的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
拟建项目主线沿线设检查站1处,收费站2处(托帕1处,康苏1处),养护工区6处。
根据克州地区的特点及已建高速公路的运行情况,运营期使用燃煤型取暖锅炉。
为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烟尘排放浓度120mg/m3,SO2排放浓度900mg/m3的要求。
锅炉所选用的燃煤硫含量不得高于0.6%,灰分含量不得高于5%。
因此,对于拟建项目收费站等服务小区采暖锅炉要选取环保型的设备,同时也要选用较高品质的燃煤。
沥清混凝土搅拌场、碎石堆放场及灰上拌和场等材料设备点应选在空旷地带,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并处在其下风向,这些场所300m半径内不应有环境敏感点。
各拌和场(搅拌场)施工时应随时洒水防止扬尘。
对拌和场操作人员实行卫生防护,如配带口罩,挡风镜等。
7环境保护投资
根据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6104.24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6%。
总之,拟建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网中长期发展规划》,路线选择充分考虑了经济、环保和技术可行原则。
在设计期、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针对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景观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将有效控制公路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工程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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