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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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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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规章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完成各项理化检验、仪器分析,提供公正、科学、准确检测数据的重要场所。
为确保实验室正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实行封闭式管理。
工作人员从电动门进出,非本站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检验区域,必要时经站领导同意,并有本站人员陪同;
2、进入实验室必须换鞋、穿工作服,参观、检查人员可加鞋套;
3、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检验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检验人员要掌握操作方法;实验室内不得大量存放化学试剂,少量化学试剂要按性质分类存放;高温操作及剧毒、易燃易爆试剂的使用、处理,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易燃易爆试剂的贮存必须远离火源,加热时不得使用明火;使用挥发性试剂和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强腐蚀性试剂要戴防腐蚀手套;
4、试剂配好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置日期等。
用剩的标准溶液、试剂等,不能倒回原瓶中,以防玷污原试剂;
5、实验室配备的仪器设备、检测设施等不经质量主管批准,不得挪动;实验室应加强对仪器设备、检测设施、检测用品及检测环境的管理和维护;
6、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检测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检验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不得将与检测室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和吃食物;实验室的冷藏冷冻设施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检测数据或技术秘密;更不得将委托方的技术资料用于经济开发;
9、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做好各种记载。
严格执行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若遇停水、停电立即关水、拉闸;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检测室需要的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应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技术主管审核、站长批准后,由业务室统一申请并采购,任何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2、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贮存地点应按规定与周围的建筑设施、电源、火源间隔一定的距离,两人负责保管,按照各自要求,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且专柜存放。
3、有毒物质使用不慎撒落时,应迅速采取措施清除污染。
4、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发放采取限额发放制,用多少,领多少。
领用剧毒品应由二人提出申请经站长批准,领用量应按实际使用量领取,并由使用人在“毒品试剂领用登记表”上注明名称、数量、用途和两名保管人员一起签名。
使用剩余的剧毒品应交还保管员,已配制成试剂无法回收的,应进行灭毒处理方可排放,并应由二人共同操作,做好记录,不得随意丢弃。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5、使用剧毒品应在通风柜内操作,操作人员应带橡胶手套、防毒面具等保护措施,同时并应另有一人监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岗位职责
1、站长岗位职责
1.1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对行政、业务工作负总责,负责本站公正性地位的维护;对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的工作进行监督;
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本站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1.3组织制定本站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主持召开本站站务会,讨论解决单位重大问题和布置工作,对全局性问题作出决策;
1.4主持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工作,主持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的评审;
1.5主持制订单位内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部门和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并监督执行,审批、签发单位文件;
1.6批准检验质量申诉与投诉处理报告和签发检验报告;
1.7负责单位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培训、晋升、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1.8负责单位的经费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2、技术主管岗位职责
2.1负责单位的技术工作,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并定期督促、检查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2组织编制、审核、批准《作业指导书》;
2.3审核检验报告,对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2.4批准采用非标准检验方法、技术证明材料和检验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2.5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解决检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6审核仪器设备的采购、更新、送修、降级和报废计划,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检定与维护保养;
2.7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核,监督落实,并协助各种能力验证试验工作;
2.8审核批准抽样计划及实施方案;
2.9组织分管科室的工作,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常接待与检验质量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3、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3.1负责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管理;
3.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单位的质量方针和质量保证措施;
3.3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组织制订实验室的比对试验验证工作计划;
3.4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主持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参与质量管理评审;
3.5组织编写、修订、宣贯并监督检查《质量手册》执行情况;
3.6负责检验质量控制,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审查和处理委托方申诉与投诉;
3.7对检验工作中的不规范检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发现偏离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有权终止进行;
3.8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4、检验员岗位职责
4.1行使相关检验职责,熟悉掌握检验技术与方法,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严格按标准和规程操作,按规定完成检验任务;
4.2严格按照“抽检(委托)样品检验通知及流传单”所示项目、质量标准、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4.3按要求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和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及环境温湿度记录;
4.4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对检验的数据(含图谱)负责,并负责检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4.5负责所用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参与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
4.6承担分管项目的检验实施细则、操作规程、非标准检验方法的起草;
4.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检验数据和结果;
4.8承担本室水、电安全和废液处理及环境条件的维护任务;
4.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质量方针与目标
一、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科学公正、准确高效、优质服务。
质量第一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客户及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检验报告。
科学公正公正是指不受任何来自商业、经济、行政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客观地对所检样品做出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科学是各项检验活动在有效文件的指导下进行的。
准确高效准确是指所有检验活动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高效是指优化管理环节,增强技术效能,提高工作效率。
优质服务努力为委托方提供优良的服务,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提供科学依据。
二、质量目标
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准确、服务”的原则,按照《评审准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坚持第三方公正地位,以《质量手册》为工作准则,排除外界干扰,保护客户的所有机密信息和专有权,保证量值统一,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做到客观公正,符合规范。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检验任务,努力为委托方提供优质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申诉和投诉处理规定
1、业务室负责申诉与投诉的受理,并负责有关处理记录归档;
2、质量主管负责审批实施调查内容及组织申诉与投诉的调查处理;
3、站长负责批准申诉与投诉的处理结果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4、本站接受署名的、有事实根据的申诉与投诉,并及时处理、回复;
5、委托方对检验结果和检验工作有异议,可在检验过程中或在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与投诉,应详细说明申诉与投诉的理由及有关依据;
6、检验留样数量不足以进行复检的,复检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的不予受理;
7、申诉与投诉内容涉及复检时,委托方先缴纳检验押金,最后由责任方承担;
8、凡涉及本站检验方法使用或检验报告的质量的申诉与投诉和涉及对本站的工作程序、合同的执行、时限提出的异议,由技术主管负责调查,记录调查结果,并将调查记录交给业务室主任;
9、凡涉及本站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遵章守纪、保守机密等方面的投诉,由质量主管负责调查,记录调查结果,报站长批准;
10、经调查或复检证明原结果无误,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肯定原结果的有效性。
经调查或复检证明原结果有误,业务室将向委托方发放“更正报告”并表示歉意,退回所收检验押金,委托方在接到更正报告时将原报告退回;
11、如申诉与投诉方对申诉与投诉的处理有疑问或不满意时,业务室应告知客户可向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提交申诉与投诉,并协助申诉与投诉的提交。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规定
1、本站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保密程序。
2、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程序执行情况,并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
3、本站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检验结果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私自转借上述资料。
4、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如需进入,需经站长批准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登记表,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
在客户进入实验室时,检验人员应将实验室其它样品另行放置,或将其产品单独安排实验室检验。
5、检验报告发出前,不得随意向外界透漏检验数据、判定结论等有关检验的内容。
6、用电话方式查询检验结果的,应要求查询者先报被检样品委托单,经核实后,方能答复。
业务室有专人严格按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收件人,在约好的时间内发出,以确保结果的保密。
7、涉及电子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的保密,按《数据控制与保护程序》执行。
8、未经客户书面允许,检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发表的论文、报告中含有泄漏客户机密或侵犯客户所有权的内容;不得利用被检产品机密信息进行有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咨询等活动。
9、本站人员不得向新闻单位提供本站的检验数据信息,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国家与客户利益的情况下,经站长批准后方可提供。
10、应归档的保密资料由业务室负责归档。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规定
1、计算机使用者不得将计算机交由本站外人员使用。
2、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的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
3、使用者应该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件的整齐;对于工作用文档、数据、谱图等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的文件可存储在非系统盘中、移动硬盘中或其它适当的介质中。
4、使用者应定期给计算机进行杀毒操作。
5、严禁使用本站计算机玩游戏、看在线电影,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
6、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机箱内的硬件设备。
7、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私人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带智能功能的手机、MP3、U盘或移动硬盘等设备私自与实验室计算机连接;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将私人的光盘、VCD(或DVD)、软盘,移动存储器等在本站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8、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本站内部任何数据资料给外来人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实验室安全守则
1、一切试剂药品,瓶签要清楚完整,标签脱落、字迹不清的试剂药品,一律禁止使用。
2、严禁试剂、供试品入口。
凡用移液管、吸管移取供试品,必须使用洗耳球操作,不得用嘴吸取;凡需用鼻鉴别试剂或反应物时,应离开试剂瓶或反应物一定距离,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即可。
3、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实验时,必须带防毒口罩和手套;操作易挥发有机溶剂或有毒气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4、加热易燃有机溶剂,严禁用火焰、电炉直接加热;用载气或进行燃烧气体实验时,必须打开排风扇或空调机更换室内浊气。
5、实验室应备有消防器材,实验人员应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器材有效期。
6、在进行电加热和燃烧试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过氧化氢及高压气体,应放在避光阴凉处,不得受热、受压,避免撞击。
7、易燃、易爆类药品如高氯酸盐等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受热、受压,避免撞击。
8、高压操作时,应严格掌握装置的耐压程度,切勿超压。
9、应经常检查盛气钢瓶气路是否严密、不得漏气。
10、使用浓酸、浓碱操作时应小心,防止溅至衣物或皮肤上。
11、试验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检验设备要保持完好正常,不得私自增设和随便移动电器线路。
12、需用电、用水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遇到停水、停电,应终止实验,关闭仪器,关闭一切电源和水源,并在实验记录上做好记录。
13、实验结束后,关闭一切电源和水源。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湘佳公司的检验员)。
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认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进入实验室必须换鞋、穿工作服,实验时应根据需要做好个人防护。
3、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质后方能上岗。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均不得参与本室的管理、检验和检验相关工作,不得使用本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
4、凡使用精密、贵重、大型检测仪器设备者,必须熟悉该检测仪器的性能,具备使用该仪器的知识,经过培训认可后方可操作,并做好记录。
5、使用精密、贵重、大型检测仪器设备时,应当注意仪器设备必须的环境条件(如室内温度、湿度等),只有当环境条件满足时,方可使用。
6、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仪器设备的摆放位置,如确需移动,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7、冰箱等冷藏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查看其运转情况,每台冰箱内不要放置过多试剂、样品,以确保其冷藏效果。
任何冰箱都不得随意开关电源,防止保存的试剂、样品失效,如因故障确需关闭的,应报告实验室主任同意,转移试剂、样品后,方能关闭。
8、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包括实验原始记录、各室温湿度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等)。
9、认真执行法定计量单位、数字修约、误差等方面的规定,严格遵守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各项检验工作制度及检验流程,按标准方法、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检验和仪器操作。
10、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存条件对检验试剂、样品妥善保管,及时检验,及时发出检验报告。
11、实验室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从感应门进出,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检验区域,必要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有本室人员陪同。
12、检验、管理中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13、要文明工作,安全实验。
不得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和吃食物,实验室的冷藏冷冻设施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实验后及时清理实验用过的仪器用品等,打扫实验室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电、门、窗、气,确保安全。
1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个人道德素养、业务素质和能力。
15、本守则最终解释权归***畜牧兽医水产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检测室管理规章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根据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检测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禁止在检测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检测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
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检测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检测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2、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4、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5、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站长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检测室组织本站检验大、中型仪器设备的申报、采购、检定、维修及降级、报废等工作;
2、站长负责或按规定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批准仪器设备的购置、处理和报废;
3、检测室负责人负责本室检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提出仪器设备购置申请;监督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工作;组织编写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报技术主管批准执行;参与仪器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4、实验室设仪器设备管理员,由站长指定,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登记管理;
5、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台帐及仪器设备变动管理;
6、每年年底,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出当年《检测用仪器设备一览表》、《检验用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并存档管理;
7、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检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出具并填写相对应的状态确认标识,贴在仪器设备醒目处。
其他人员不得填写仪器设备状态确认标识;
8、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放置在检验的工作现场,以便使用人随时查阅;
9、大型及贵重检验仪器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检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进口检验仪器设备的外文说明应及时翻译成中文(至少有中文操作规程);
10、具有危险倾向的仪器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置“危险”、“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
11、检验用仪器设备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如隐瞒事故真相或自行处理事故,对造成仪器设备事故的责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12、本站检验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实验室事故处理规定
1、发生检验事故时,保护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在此前提下,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2、事故责任人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交于单位领导;由质量主管召集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分清责任。
仪器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难以预测的外界原因(如停电等)造成的原因,不予追究检验人员的责任;
3、由于检验人员不负责任或不按规定方法和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事故,检验人员应写出事故检查,认真总结教训;造成较大经济和声誉损失的视其责任,给予必要处分和经济处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检测原始记录规范
1、各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要同时做好原始记录,检测的数据要随时记载在原始记录上,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数据的运算和处理要符合相关规范,检验数据的表述要严谨,要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2、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采集和处理的检测数据要随时打印出来,并标记与测试样品相关联的编号,作为检验原始记录保存。
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数据要随时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3、检验人员完成检验工作后,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计算所得出的检测结果进行自核,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当发现数据错误或可疑时,应重新检验或认定;复核人员对检验人员的原始记录中的原始数据、计算过程、检测结果等进行校核;检测室负责人要对检验项目、采用的测试方法及原始记录审核签批后返回业务室。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实验室检验检测制度
1、样品的制备完成后,由业务受理员及时向检测室发放样品及抽检(委托)样品检验通知及流传单;
2、检测室负责人接收样品并确认样品与《抽检(委托)样品检验通知及流传单》相符后签字,并在2小时内将检品分配给检验员。
检验员在检验过程中,负有保管样品的责任;
3、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检验任务,并做好记录,复验人员按规定进行复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复检:
①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如停水、停电、仪器故障、操作失误等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时;
②检验结果的误差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③检验结果为处于临界值的数据;
④在各级审核中对数据有异议,认为有必要复检时;
⑤初检样品初检不合格者;
⑥因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复检的样品。
5、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对检品和检验数据进行判定,对所出的数据(含图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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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1、为维护本站实验室检测正常秩序,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依据《环境保护法》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检验人员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重视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熟悉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
3、实验室废弃物是指检验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物质,包括实验用剧毒物品、检验用剩余的样品等;
4、严格控制污染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废弃物严禁乱倒乱扔;
5、实验中产生的一般有毒有害气体通过通风柜经空气稀释后排入大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6、剧毒品使用后的废液、用过的容器和器皿,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7、实验中产生的废酸、碱液需中和后再排放、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无法回收的集中收集、定点存放。
8、检验剩余或样品留样后的饲料、畜禽产品、兽药和实验动物尸体或器官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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