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部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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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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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制度汇编
目录
1.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3.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5.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6.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7.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杜绝铺张浪费,节约公司办公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所有办公用品(指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日常消耗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
凡是购买的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登记、建立台帐,并注明购置时间、价值、使用和保管人;日常消耗类的办公用品,购置与领用时必须登记,作为出入库的依据。
第二条凡发给各部门使用的公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由本部门负责保管,给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保管,对丢失、损坏的办公用品,要折价赔偿。
若工作发生调动,应先交回个人保管的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条贵重的办公设备一般不予外借,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完借出手续,方可借出,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未经批准,不得将公物擅自外借,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将公物转给他人或占为已有。
第四条每年3月底之前,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实际消耗的办公费用,结合当年实际,编制本年度公司办公用品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为日后各部门(厂)申领的依据。
第五条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以纸质形式报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生产设备部统一采购。
第六条各部门若需采购计划外的办公用品,由部门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并说明采购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入库前须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第八条计划财务部定期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库,负责监督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
第九条所有办公用品领用,领用部门必须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十条对各部门配备的办公用品,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确需报废的,方可按报废处理;未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损坏的,由综合管理部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对外制作图纸、宣传布标、各类挂牌、证件以及其他制作品时,须报综合管理部审批,填写制作单,并在综合管理部指定的文印处制作,各部门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或没有制作单私自制作的费用由其制作人自行承担此费用。
第十二条每月6—10号为各部门办公用品集中领用时间,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来领取本月办公用品(急需者视情况可特别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附件:
1.办公用品申请单
2.办公用品出库领用登记表
3.制作通知单
附件1:
办公用品申领单
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单位
数量
附件2:
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序号
领用部门
物品名称
领用数量
领用人签字
备注
附件3:
制作通知单
:
现委托你单位制作清单所列物品,并将此通知单作为日后结账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制作清单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制作清单
序号
制作部门
物品名称
制作数量
预计费用
备注
综合管理部复核:
部门审核:
制表:
日期: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印章管理规定,为规范全公司范围内印章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管理,财务类印章执行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收费类印章执行公司收费管理有关制度。
第二章印章使用
第三条印章使用程序
(一)对外宣传、行政事务等文书,上报、申报的文件、材料等行政党工类,需要盖章时,需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加盖印章。
(二)对外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需要盖章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加盖印章。
(三)对外上报的各类税务报表,需要盖章时,需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加盖印章。
(四)法人授权书等招投标文件类、公司各类证照的办理及年检,需要盖章时,应先履行盖章审批手续,再到综合管理部加盖印章。
(五)合同类:
公司对外直接签订合同的,由合同承办部门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履行盖章审批手续后,方可到综合管理部盖章。
合同文件超过两页时,要加盖讫封章。
(六)人事证明等人力资源类:
应先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到综合管理部盖章。
(七)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决算书等的盖章,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决算报告和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同时签字,综合管理部登记后方可盖章。
(八)公司各类建设工程资料及其他盖章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出差以及外出办事时,为提高对外办事效率、避免延误工作,公司总经理将授权分管行政和工程的领导审批确认盖章等事项。
第五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设立印章使用登记表,严格按照印章使用制度,详细登记文件名称及审批、经办人姓名等信息。
第六条印章的用印方法:
(一)印章一律用朱红印泥,应盖在文件正面,文件为多页时,应加盖讫封章。
(二)合同文件应盖合同专用章,文件为多页时,应加盖讫封章。
(三))除有另行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印章应盖于名称右侧,竖式书写则盖于下方。
第三章印章保管
第七条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讫封章等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
第八条印章保管人须妥善保管印章,使用公章应恪守特定职能,不得随意串换、涂抹变更其职能。
严禁将印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
严禁公司任何人员随身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如印章被带出后,印章保管人员必须要仔细登记带出人员有关信息、工作用途、带出及预计带回时间后方可带出,归还后进行注销登记。
第四章危机管理
第九条印章及介绍信、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发生遗失或被他人盗用,需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保管人和责任人承担。
第十条各持章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照本制度执行,公司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或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在劳动期间进行身体保护的专项必须用品。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管理,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杜绝铺张浪费,节约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劳保用品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月度、季度或年度使用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设备部统一购买、管理。
第二条机关所用劳保用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发放,热源厂劳保用品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发放。
第三条劳保用品可以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但最多一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当月的劳保用品必须在次月的20日以前发放完毕。
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完毕,对使用人员造成影响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
第四条负责存放劳保用品的库房要做到防火、防盗、防虫,劳保用品在库存的过程中丢失或破损的,将追究保管员的责任,按原价赔偿。
在发放的过程中,由于发放错误,导致部分人员少发的,按照少发劳保用品的价值予以赔偿。
第五条配发工装人员的范围,原则上包括公司中层(含助理)及以上人员,机关定岗人员(不含地磅员、收费服务部维修人员等);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录用分配在机关各部门工作的人员。
若公司另行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一)劳保大衣
公司全体员工每人每五年享受一件。
(二)劳保工作服
1.配发工装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发放原定的劳保工作服。
若公司另行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热源厂中层干部(含助理)以及生产设备部人员,除工装外,每5年发放一套劳保工作服。
3.公司地磅人员每人每两年发放一套。
公司收费服务部维修人员、热源厂管理人员和职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
季节性工人每两个采暖期发放一套,第一个采暖期的季节性工人在领取劳保服时预交50%的押金,在第二个采暖期继续在公司工作的人员,签订合同时退还押金,在第二个采暖期没来公司工作的,劳保服押金不予退还。
4.劳保鞋:
热源厂管理人员每人每两年享受劳保鞋(翻毛皮鞋)一双,热源厂职工每人每年享受一双。
机关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不发放。
季节性工人每两个采暖期发放一双,在第一个采暖期领取劳保鞋时交50%押金,在第二个采暖期继续在公司工作的,签订合同时退还押金,在第二个采暖期没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劳保鞋押金不予退还,换热站季节工不发放劳保鞋。
热源厂电工每人每年增加一双绝缘鞋。
5.帆布手套:
热源厂职工、生产设备部地磅员、季节性工人每人每月发放两双。
6.线手套:
公司驾驶员每人每月发放两双,生产设备部化验员、热源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一双,门卫每人每月一双。
7.毛巾、肥皂(洗衣粉):
驾驶员擦车每两月发放一条毛巾;公司驾驶员每月发放一条毛巾,每两月发放一块/袋肥皂(香皂)或洗衣粉;公司机关人员、热源厂管理人员每人每两个月发一条毛巾和一/块(袋)肥皂(香皂)或洗衣粉;收费服务部维修人员、热源厂职工、季节性工人每人每月发一条毛巾和一/块(袋)肥皂(香皂)或洗衣粉;生产设备部地磅人员在运行期每人每月发一条毛巾和一/块(袋)肥皂(香皂)或洗衣粉,非运行期每人每两个月发一条毛巾和一/块(袋)肥皂(香皂)或洗衣粉。
8.防尘口罩、护目镜:
热源厂维修工、司炉工、上煤工,每六个月发放防尘口罩1个,每两年发放护目镜1个。
9.电焊眼镜:
电焊工、司炉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副。
10.电焊手套:
电焊工每人每年一双。
第六条特殊防护用品应工作需要,先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发放。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的购买缴纳等事务,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驾驶、保养,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公司所有车辆自购买之日起进行登记,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填写“车辆登记表”,详细记录车辆信息。
第二条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管理部申请调派;综合管理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第三条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照。
第四条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详细记录公司所有车辆年月油耗及运行情况并进行分析。
第二章油费控制与车辆保养
第六条油费控制:
按照公司每年制定的每个车的油耗标准严格控制,每月定期公布一次公司所属各车耗油情况。
对车辆油耗异常情况需注明原因。
第七条费用报销。
公务车油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油卡并充值,专人管理;公务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第八条车辆维修、内饰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维修项目需经综合管理部核准后方可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维修内容。
第九条车辆应由综合管理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第十条车辆在离开乌市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应征得综合管理部的批准。
第十一条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负责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车管责任人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车辆保养与检查。
(一)每行驶车辆保养规定里程由综合管理部送公司指定维修厂定期保养一次。
(二)由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清洗保洁工作;每天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并保持车内外整洁。
(三)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综合管理部车管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第十三条保持车内清洁。
(一)物料应放于后备箱,不得放在椅座上。
(二)运输精密仪器设备须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衬物。
第三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全部损失,并给予警告或解聘。
第十五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车祸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及公司领导。
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十七条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给予处罚。
(一)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二)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
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三)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
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附:
1.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申请派车单
2.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车辆登记表
3.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编号
车号
已行驶里程
维修间隔里程
维修项目
车状描述及维修细目
一
二
三
四
预计维修金额
结算方式
支票号码
车辆主管
技术鉴定
意见
签字
日期
部门负责人
审批
签字
日期
分管领导
审批
签字
日期
公司财务负责人
审批
签字
日期
主管领导
审批
签字
日期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申请派车单
综合管理部:
兹有我部门同志,前往(单位)办理业务,请给予派车。
使用车辆预定起止时间:
月日至月日;
事由:
使用部门:
负责人签字:
车号
驾驶员
上
午
派车人
下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车辆登记表
使用人姓名
驾驶员姓名
牌照号码
车名
发动机号码
车型
购车日期
初检日期
复检日期
保险
记录
保险公司名称
保险证号码
保险期限
保险内容
购置价格
经销商
附属品
驾驶员
住址
电话
驾驶员
住址
电话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严禁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第二条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门卫室等候工作,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请假。
第三条驾驶员请假,必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领导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四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五条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学习和各类活动,遵章守纪,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着装整洁、文明用语,热情、高效、安全、正点。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七条开领导专车司机,领导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安排。
第八条公司和个人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如无综合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派车,驾驶员可拒绝出车。
第九条驾驶员下班后,车辆原则上不准在外面过夜(不配专职驾驶员的领导除外),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赔偿责任。
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返回停放在公司院内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十条驾驶员私人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罚款不等,未经批准用车办私事,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赔偿有关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不准将车借给别人驾驶或学车,违者给予一定的罚款。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需要调整时,经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严禁酒后开车,酒后驾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全部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驾驶员利用车辆外出搭客营运者,一经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一律解聘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文件、资料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种资料的收集归档,公司各部门要设置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日常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存档,并在规定的日期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员。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四条党、工、团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
(一)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工会、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名册。
(三)支部大会、职代会、团代会会议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工作报告、典型发言稿、提案、选举结果及讨论通过的文件、会议决议、照片、录像。
(四)支委会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和纪要。
(五)党支部、团支部、工会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纪要。
(六)请示与批复文件。
(七)党支部廉政建设、党员教育、奖惩通知、通报和办法。
(八)本公司在上级党组织会议上的专题发言稿、典型材料。
(九)党、工、团机构的设置和变更的决定、通知及批复,印章启用(停用)的决定、通知。
(十)党员批准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十一)年度党组织、党员干部统计年报及花名册。
(十二)职工福利文件。
(十三)大事记、组织沿革、党建目标责任书。
(十四)上级的表彰、通报及证书。
(十五)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
第五条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行政会议纪录。
(二)召开重要的专题会议及其他大型重要会议的通知、人员名单、议程、报告、决定、决议、纪要、典型发言稿。
(三)行政会议决定、决议、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
(四)综合行政事务工作通知、规定、工作安排。
(五)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名称更换、印章启用、人员配备的决定、通知。
(六)出席上级的各种会议发言稿、典型材料、各种报刊、杂志登转本单位的文章及材料。
(七)请示与批复文件。
(八)人员任免、调配、录用、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九)上级的表彰、通报及证书。
(十)公司领导出去考察、业务洽谈或接待来宾的总结、洽谈记录、协议、合同、章程、审批文件、备忘录。
(十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
(十二)上级机关下发的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
第六条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职工名单。
(二)人员调动的介绍信及存根(或调动函),离职、退休人员交接清单。
(三)员工往来函、劳动合同、工伤处理。
(四)培训、目标考核测评、绩效考评、考勤汇总表。
(五)人员编制、人力资源结构、员工基本情况汇总。
(六)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资料。
第七条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二)综合性年度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三)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四)工程类、生产类、安全管理类、环境保护类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热用户的资料、收费文件等资料。
(七)生产经营调度分析会议纪录、安全事故调查。
(八)设备资料、特种设备检验记录、材料出入库凭据等资料。
第八条项目、审计、法律、财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热源申报项目的调研、立项申请和审批文件。
(二)审计报告。
(三)购销合同、施工合同、委托合同、监理合同、收费合同等其他合同。
(四)贷款合同、免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其它会计核算资料等。
第九条公司开发的热源项目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调查、项目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协议、合同、委托书、项目的环境调查、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记录,地貌、控制点测量定位和观测记录,水文、气象、地貌等基础资料。
(二)工程设计施工阶段:
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及关键技术试验,设计技术秘密材料和设计评价、审批材料,施工批准文件、工程招投标合同、协议文件、施工执照、规划红线图,开工报告、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工艺材料、施工日记、隐蔽工程记录、工程施工质量报告,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和试验报告,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核定、施工事故报告、交工验收记录、施工工程总结、技术总结,工程设计、施工财务概算等文件材料。
(三)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工程决算资料、工程质量评审资料、工程现场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决议文件。
(四)有关工程设备、仪器安装记录、质量检查、焊接试验记录、擦伤检查记录、强度、密闭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设备、仪器调试记录。
(五)基建项目的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改、扩建计划、基本设计。
第十条实物档案(如:
荣誉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赴内地考察学习带回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考察报告。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十二条归档和管理实行各部门分管,要求设兼职档案员一名,对部门内部日常归档文件的齐全、完整、准确、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负责,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以修整,字迹模糊或是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第十三条行文资料归档,原稿或行文单上要有领导的签字(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纯蓝墨水笔)。
第十四条公司发文一般归档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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