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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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管理办法
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正式启用前的验收工作,统一检查标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要求、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试验室建设标准》和《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地自建试验室(包括中心试验室和分部、分站试验室)、以及施工单位在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和站正式启用前的检查和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验收”是指公司或指挥部对试验室、拌和站的资源配置、信息化配置、资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投标承诺、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和质量控制要求等方面的综合检查,是履行运行许可批准手续的必要程序。
第二章试验室验收
第四条各级中心试验室和分部(分站)试验室在建设已经完成,人员已经到位,仪器设备已经检定,信息化数据可正常上传,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位,具备开展试验检测的条件下方可申请验收,各级中心试验室验收组织由公司安质部负责,各级分部(分站)试验室验收组织由建设指挥部负责;各标段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中心试验室验收通过后,方可对分部(分站)试验室进行验收。
第五条申请试验室验收应提交材料份数的规定。
(一)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一式4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指挥部和公司各留存1份;分部(大型预制场)试验室一式3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各留存1份。
(二)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一式3份,待审查合格后,监理单位、建设指挥部和公司各留存1份,分站试验室一式2份,待审查合格后,监理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各留存1份。
第六条申请试验室验收应提交材料项目和内容
(一)申请验收报告(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请表(见附件一)。
(三)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及业务范围(证书副本)的扫描彩色打印件。
验收时查看原件。
(四)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书(含机构授权和人员授权)。
验收时查看原件。
(五)送外委托试验或委托非本集团(公司)试验检测机构帮助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均需提供该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委托合同。
验收时查看原件。
(六)试验检测人员台帐、职称证书、铁路试验工程师(员)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影印件。
现场验收时提交原件。
(七)设备台帐、设备档案、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等。
现场验收时提交原件和实物标签、并查看自校记录。
(八)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及清单。
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工地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九)集团(公司)或委外检测试验机构的概况。
(十)本办法第七条中规定的相关附件材料。
第七条验收项目和方法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应符合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和《试验室建设标准》中的要求,验收检查时检查人员数量、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上岗证。
(二)仪器设备
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应符合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和《试验室建设标准》中的要求,同时满足申报自检项目的需要,仪器设备必须全部通过检定。
验收检查时实地核对。
(三)信息化要求
试验室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的要求。
系统应能实现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重要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具有提醒、分析、统计和监控功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过程规范、结果能够追溯。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
(四)试验室工作规章制度。
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层次分明、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通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审批。
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编制成册并上墙。
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编制成册并上墙。
3.岗位责任制,编制成册并上墙。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编制成册并上墙。
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编制成册并上墙。
6.试验室管理制度,应符合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中有关制度方面的要求,至少编制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等11个管理制度。
7.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试验检测总体计划。
验收时应提供母体试验室颁布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应提供试验室编制的试验检测计划。
(六)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和《试验室建设标准》中关于试验室环境条件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1.试验室平面布设和房间分配合理、结构牢固安全,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符合要求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大小与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试验操作安全方便,试验室内干净整洁。
2.办公桌椅、电脑、网络、摄像头等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
3.室内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4.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排污、消防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
5.试验室遗弃的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6.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表格齐全规范。
7.岗前培训和学习。
参加针对本项目的岗位培训或专项学习,并有相关记录。
第八条施工单位试验室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的中心试验室,在具备试验条件并试运行后,经标段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指挥部验收,经建设指挥部验收合格后,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公司安质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施工单位的分部试验室具备试验条件并试运行后,经标段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报建设指挥部审查,建设指挥部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第九条监理单位试验室验收程序
1.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在具备试验条件并试运行后,报建设指挥部验收,经建设指挥部验收合格后,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公司安质部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监理单位分站试验室具备试验条件并试运行后,向监理站提出验收申请,经初验合格后,由监理站附初验意见,报建设指挥部审查,并于7天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第十条复验程序
当试验室办公地点变迁或重要人员、设备变化时,均由建设指挥部按照上述程序重新验收。
第三章混凝土拌和站验收
第十一条拌和站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拌合站应实现机械化控制、工厂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信息化支撑。
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二条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室。
试验室的规模要满足高峰期砼及原材料检验试验的需要。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申请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提交材料份数
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拌和站按照本办法中的要求提报验收资料,报监理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公司安质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申报验收材料一式4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指挥部和公司安质部各留1份。
第十五条提交材料项目
(一)申请验收报告(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请表(见附件二)。
(三)拌和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四)设备检定证书及自校记录。
(五)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
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拌和站现场验收检查时核对原件。
第十六条验收项目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拌和站的人员配置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拌和站应配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站长、技术主管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施工企业聘任的长期合同制(正式)员工。
2.拌和站站长应由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且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拌和站技术主管应由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两年以上拌和站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4.施工单位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和具备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
5.拌和站搅拌机操作手应由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拌和站负责人(站长及技术主管)应参加中国铁路总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验收检查时对照人员查看身份证和相关证件,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
组织验收时对关键人员能力进行评估。
(二)仪器设备
拌和设备的搅拌能力、规格型号和数量配置必须满足公司指导性施组和投标承诺的要求,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设备的信息化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要求;拌和站设备配备应参照《铁路混凝土拌合站机械配置指导意见》(铁建设〔2012〕113号)规定执行,选用节能环保性能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的计量仪器必须经过技术监督局标定;搅拌设备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专人监护,传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2.拌和楼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
拌合站控制室配置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视频监控系统。
3.拌和机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应全部通过检定。
工地查看证件、证书和实物标签。
4.拌合站必须配置全自动计量的拌和系统,使用罐装水泥、粉煤灰及矿料等;每个配料系统必须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
求(原则上为单机4个配料斗)。
5.水泥罐设置降温设施,上下拌和楼的通道设施要保证安全,排污系统符合要求。
6.搅拌机的计量系统精度值精确到0.1%。
胶凝材料、水、外加剂的上料误差控制在1%以内;砂石料的上料误差控制在2%以内。
7.计算机操作系统必须满足设置两个工作界面(操作员界面、管理员界面)要求,两个界面需单独输入密码实现双锁定加密。
8.计算机软件系统必须确保管理员输入的配合比数据与已生产混凝土的记录(每盘混凝土的生产数据)数据不可更改,以实现质量控制全过程可追溯。
9.混凝土拌和站应在站内单独设置能检测砂石含水量、粉煤灰和矿粉常规指标、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的小型试验站(分部试验室设在拌和站内的除外)。
(三)拌和站工作规章制度。
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层次分明、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
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编制成册并上墙。
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编制成册并上墙。
3.岗位责任制,编制成册并上墙。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
工地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5.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和校准、料秤的定期校秤及管理,编制成册并上墙。
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编制成册并上墙。
7.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制度,编制成册并上墙。
8.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编制成册并上墙。
9.混凝土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0.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编制成册并上墙。
11.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编制成册并上墙。
12.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编制成册并上墙。
13.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四)拌和站内设施
拌和站内设施应满足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搅拌站站界应用砖砌围墙、部分金属栅栏等封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拌合站内道路均应作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运输要求。
其中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交通重载的道路硬化厚度不小少于20cm(标号不低于C20);办公及生活区域适当绿化;各拌合站均设置电动控制大门,大门立柱采用砖砌外帖瓷砖,立柱上悬挂拌合站站牌。
拌和站生产区、生活区应相对独立,生产(料)区应相对封闭,禁止无关车辆进出场地,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2.原材料存储
(1)砂石料仓数量应能满足配合比中砂石种类的要求,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仓存放,每种规格的砂石材料应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存放。
粗骨料分级存放,粗、细骨料存放采用厚度50cm隔墙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各种材料不得混,仓内地面硬化设坡度,不得积水。
并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场管理标准化的要求。
(2)根据工程规模配置数量满足要求的散装水泥储存罐,将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
(3)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必须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顶棚起拱线高度7m,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
(4)所用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应按规定存放和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5)砂石料存放场骨料清洗区应设置单向排水坡;上料通道应结合拌和站配料机设备参数进行平面和坡度设置。
(6)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出厂时间、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7)各种原材料应按公司标准化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3.搅拌站配合比标识牌要求
(1)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规格统一。
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应包括混凝土设计和施工配合比、时间、集料的计算和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坍落度等内容。
4.搅拌站施工临时用电规定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经相关部门、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2)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要求。
(3)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一锁”。
(4)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
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
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
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
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6)夜间施工时,拌合站内各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7)拌合站必须配置300kw以上的备用发电机。
5.拌和站文明施工
(1)根据环水保要求结合场地条件合理设置三级废水沉淀池和冲洗工作区,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要求。
(2)地面应定期洒水或冲洗,对粉尘源进行有效处理。
(3)每次混凝土拌合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测。
(5)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6)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它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成方可继续。
(8)定期、专人进行搅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搅拌站内卫生。
第十七条报验及生产条件。
拌和站建成后应经过试生产,试生产时应报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形成记录和签认,验收时查看相关记录;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初验;经初验合格后向公司安质部提出验收申请,安质部于7天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八条路基填料改良拌和站、级配碎石拌和站的验收比照本办法执行,由公司安质部组织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对标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工程完工,各施工单位拟对中心试验室退场(拆除)前,须向监理单位、建设指挥部和公司进行书面报告,经监理、建设指挥部和公司确认后方可进行退场(拆除);各施工单位拟对分部试验室进行退场(拆除)前,须向监理单位、建设指挥部进行书面报告,经监理、建设指挥部确认后方可进行退场(拆除);监理单位中心和分站试验室的退场(拆除)需经建设指挥部和公司安质部的书面批复。
第二十条工程完工,施工单位拟对混凝土拌和站进行拆除前,须向监理单位、建设指挥部和公司安质部进行书面报告,经监理、建设指挥部和公司安质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拆除。
附件:
1.试验室验收申请表。
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表。
附件1
试验室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项目部名称及公章)
试验室名称: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工地项目管理机构(项目部和监理站),不能填分部或分站名称。
二、验收项目和标准
1.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试验室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试验室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
(1)主控项目:
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
终验经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2.合格条件
(1)主控项目:
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
初验时须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经整改达到100%合格后方可申请下一步验收,最后一级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全部整改完毕方可批准该试验室投入使用。
三、有关附件材料另行单独组装。
四、此表和附件材料均采用A4纸(如有大型图表,应折迭成A4纸大小),由申请单位按此格式自行编制、打印和装订。
试验室基本情况
工程标段名称
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所承担工程项目检测区段
母体检测机构名称
母体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编号
计量认证有效期
母体检测机构资质等级
资质有效期
工地试验室名称和地址
试验室负责人
职称
电话
申请试验自检项目:
委外检测试验检测机构有关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地点
计量认证编号
资质等级
计量认证有效期
资质有效期
申请委托试验试验项目:
试验室验收项目和结论
序号
评价项目及标准
监理审核情况
建设指挥部审核情况
公司审核情况
主控项目
1
试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及投标承诺中的要求。
2
试验室人员资质、上岗证是否符合《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要求。
3
授权签字人是否在母体计量认证CMA授权签字人名单中。
4
试验室建设场所是否符合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要求。
5
试验仪器设备能否满足申请自检项目的需要,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全部经过检定或校准。
6
是否有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组建的批文,母体检测机构是否对其授权并有授权书。
7
母体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和资质证书是否有效。
8
委外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和资质证书是否有效,是否有委托合同。
9
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和软件是否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的要求,信息化数据是否已经能正常上传。
一般项目
1
仪器布局摆放是否合理,电路是否满足安全和电力的要求。
2
各检测室、标养室是否满足试验室检测环境的要求。
3
试验室人员分工及其岗位职责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
4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11项管理制度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5
常用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齐全,目录清单是否全面、版本是否有效。
6
是否按照公司和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
7
各种机构图、岗位责任制、流程、设备操作规程是否上墙。
8
各种试验检测台帐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建立,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9
供电、排水、消防、环保措施是否齐全和有效。
10
办公桌椅、电脑等设施是否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
11
各种报告、记录用表是否准备齐全和符合要求。
12
各种岗位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培训,信息化培训工作是否完成
13
试验设备铭牌、标识、检定合格证等是否醒目、一致,管理是否规范。
14
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5
其他
监
理
意
见
意见:
检查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
建
设
指
挥
部
意
见
意见:
检查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建设指挥部公章:
公
司
筹
备
组
审
定
意
见
意见:
检查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公司安质部章:
注:
本表为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的验收表;施工单位分部试验室的验收在此表的基础上减少公司复审一栏;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的验收减少监理审核一栏;监理单位分站试验室的验收保留监理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审核两栏。
附件2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项目部名称及章)
拌和站名称: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工地项目管理机构,不能填分部名称。
二、验收项目和标准
1.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拌和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和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
(1)主控项目:
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
终验经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2.合格条件
(1)主控项目:
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
初验时须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经整改达到100%合格后方可申请下一步验收,最后一级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全部整改完毕方可批准该拌和站投入使用。
三、有关附件材料另行单独组装。
四、此表和附件材料均采用A4纸(如有大型图表,应折迭成A4纸大小),由申请单位按此格式自行编制、打印和装订。
混凝土拌和站基本情况
工程标段名称
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所承担工程项目区段及内容
混凝土拌和站名称和地点
占地面积
搅拌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
生产能力
拌和站站长
文化程度
拌和站工作年限
电话
拌和站技术主管
文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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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试验室 混凝土 拌和 验收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