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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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版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9年8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2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4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4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5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情况6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7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8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中央补助项目)9
(七)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非中央补助项目)11
(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竣工、销售情况13
(九)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14
(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15
四、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16
(一)保障条件、标准指标16
(二)保障(供应)户数、人数指标17
(三)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销售)指标18
(四)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指标21
(五)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指标23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
调查的内容是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本需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建制镇以上区域)、县城(城关镇)。
四、本报表制度包括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条件和保障标准情况、保障户数、人数情况、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建设、配租(售)情况、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等方面内容。
五、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别为月报和年报。
各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
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六、报送要求
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
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向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土地、建设项目等有关数据,保证数据完整、统一。
其中,表四和表九相关指标,要商财政部门确定报送数据。
统计报表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汇总,逐级报送。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在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月报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月后10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报送。
年报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年后2月底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各地(市、州、盟)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七、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有关部门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
方式
页码
廉租1表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
年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年后2月底前
网络
4
廉租2表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5
经房1表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情况
年报
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同上
同上
6
廉租3表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月后10日前
网络
7
经房2表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同上
同上
8
廉租4表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中央补助项目)
月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同上
同上
9
廉租5表
(七)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非中央补助项目)
月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经房3表
(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竣工、销售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同上
同上
13
廉租6表
(九)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同上
14
综合1表
(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同上
同上
15
三、调查表式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
表号:
廉租1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住房条件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01
平方米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2
平方米
2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3
平方米
3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4
平方米
4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5
平方米
5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6
平方米
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7
平方米
二、收入条件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
108
元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月收入
109
元
2人户家庭月收入
110
元
3人户家庭月收入
111
元
4人户家庭月收入
112
元
5人户家庭月收入
113
元
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
114
元
三、资产条件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资产
115
元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资产
116
元
2人户家庭资产
117
元
3人户家庭资产
118
元
4人户家庭资产
119
元
5人户家庭资产
120
元
6人户以上家庭资产
121
元
四、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户数
122
户
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人数
123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
表号:
廉租2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市场平均租金
101
元/月·平方米
二、公有住房平均租金
102
元/月·平方米
三、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
103
元/月·平方米
四、租赁补贴的租金标准
104
元/月·平方米
五、保障面积标准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
105
平方米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106
平方米
2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107
平方米
3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108
平方米
4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109
平方米
5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110
平方米
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111
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情况
表号:
经房1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住房条件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01
平方米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2
平方米
2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3
平方米
3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4
平方米
4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5
平方米
5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6
平方米
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7
平方米
二、收入条件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
108
元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月收入
109
元
2人户家庭月收入
110
元
3人户家庭月收入
111
元
4人户家庭月收入
112
元
5人户家庭月收入
113
元
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
114
元
三、资产条件
—
—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资产
115
元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资产
116
元
2人户家庭资产
117
元
3人户家庭资产
118
元
4人户家庭资产
119
元
5人户家庭资产
120
元
6人户以上家庭资产
121
元
四、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户数
122
户
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人数
123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
表号:
廉租3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月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合计
按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
租赁住房补贴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其他方式
甲
乙
丙
1
2
3
4
5
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户数
101
户
其中:
本期申请登记户数
102
户
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人数
103
人
其中:
本期申请登记人数
104
人
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户数
105
户
其中:
本期新增保障户数
106
户
其中:
本期增加户数
107
户
其中:
新进入保障户数
108
户
保障方式调入户数
109
户
已退出又转入保障户数
110
户
本期减少户数
111
户
其中:
保障方式调出户数
112
户
本期退出保障户数
113
户
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人数
114
人
其中:
本期新增保障人数
115
人
其中:
本期增加人数
116
人
其中:
新进入保障人数
117
人
保障方式调入人数
118
人
已退出又转入保障人数
119
人
本期减少人数
120
人
其中:
保障方式调出人数
121
人
本期退出保障人数
122
人
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户数
123
户
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人数
124
人
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
125
户
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人数
126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3.本报表为月报,报送时间为月后10日前。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4.本表逻辑审查关系:
1栏=2栏+3栏+4栏+5栏;101≥102;103≥104;105≥106;106=107-111;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15=116-120;115=116-120;123=上期末123+113-110;124=上期末124+122-119;125=105+123;126=114+124;123=上期123-110+113;124=上期124-119+122;109合计=112合计;118合计=121合计。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
表号:
经房2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月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期末累计
本期
甲
乙
丙
1
2
申请登记户数
101
户
申请登记人数
102
人
供应户数
103
户
其中:
出售
104
户
出租
105
户
货币补贴
106
户
供应人数
107
人
其中:
出售
108
人
出租
109
人
货币补贴
110
人
退出户数
111
户
其中:
上市交易
112
户
政府回购
113
户
退出人数
114
人
其中:
上市交易
115
人
政府回购
116
人
发放货币补贴金额
117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3.本报表为月报,报送时间为月后10日前。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4.本表逻辑审查关系:
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中央补助项目)
表号:
廉租4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月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合计
按筹集方式分
(□2007年补助项目□2008年补助项目
□2009年补助项目)
(□2007年补助项目□2008年补助项目
□2009年补助项目)
集中新建
配建
购买
改建
租赁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项目建设总投资
101
万元
其中:
中央投资补助
102
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
103
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
104
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
105
万元
市县预算投资
106
万元
银行贷款
107
万元
其他投资
108
万元
年度计划投资
109
万元
其中:
中央投资补助
110
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
111
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
112
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
113
万元
市县预算投资
114
万元
银行贷款
115
万元
其他投资
116
万元
本期末累计下达投资计划
117
万元
其中:
中央投资补助
118
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
119
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
120
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
121
万元
市县预算投资
122
万元
银行贷款
123
万元
其他投资
124
万元
本期末累计资金到位额度
125
万元
其中:
中央投资补助
126
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
127
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
128
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
129
万元
市县预算投资
130
万元
银行贷款
131
万元
其他投资
132
万元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133
万元
其中:
中央投资补助
134
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
135
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
136
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
137
万元
市县预算投资
138
万元
银行贷款
139
万元
其他投资
140
万元
其中:
住宅完成投资
141
万元
本期完成投资
142
万元
其中:
中央投资补助
143
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
144
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
145
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
146
万元
市县预算投资
147
万元
银行贷款
148
万元
其他投资
149
万元
其中:
住宅完成投资
150
万元
续表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合计
按筹集方式分
(□2007年补助项目□2008年补助项目
□2009年补助项目)
集中新建
配建
购买
改建
租赁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本期末累计供应土地面积
151
平方米
—
—
—
其中:
本期供应土地面积
152
平方米
—
—
—
中央补助项目个数
153
个
—
—
其中:
本期末未开工
154
个
—
—
本期末已开工
155
个
—
—
其中:
已竣工
156
个
—
—
在建
157
个
—
—
本期施工项目个数
158
个
—
—
其中:
新开工
159
个
—
—
竣工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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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城市 低收入 家庭 住房 保障 统计 报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