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派出所践行执法为民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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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派出所践行执法为民调研报告
基层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调研报告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时代变化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和基本走向,使我们更加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增强了时代紧迫感。
所谓的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大体上可以理解下面二个大方面: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执法理念。
执法规范化建设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研究:
一、执法观念的问题;二、执法程序的问题;三、执法救济的问题;四、执法效益的问题;同样,执法理念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一、人权为本的观念;二、法制监督的观念;三、有限责任的观念;四、明确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五、认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明确了调研的大方向和相关的概念点,不仅能从本质中看问题,更能有的放矢,是调查研究更细致饱满。
一、改革开放以后基层公安机关的历史背景和执法环境: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我们欣喜的看到,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2010年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论述。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仅是适应“小政府大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重视民生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温家宝总理说:
“社会服务这项任务太重要了,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管理部门的一部分,承担着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的职能。
社会管理就是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首当其冲地就应该思考怎样把行政执法与社会管理相统一起来,最终践行执法为民。
既然如此,那么公安机关如何做到执法为民呢?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与部分基层公安代表座谈时指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推动公安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执法为民的极端重要性,不仅赋予新时期公安机关新任务、新目标,而且提示了公安工作走向法治、回归本质的必由之路。
政府职能从纵向看,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不同层级的政府,承担的职能性质和强弱都有所不同。
同时政府又承担着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管理和服务等各种职能,具有多样性。
公安机关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是执法环境的恶化、执法手段与执法方式的创新的限制之间的矛盾。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到2012年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6.5左右,正处于社会各阶层矛盾加剧,贫富开化的阶段。
中国社会的财富的分布呈倒三角的形式,据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民众的经济类的纠纷频发,侵财类案件相比于改革开放初期暴增。
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社会维稳等职责难度就一直在加大,再结合美国,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的警民比,就暴漏出中国警力严重不足的现实,同时也说明中国公安工作所存在的压力;
其次,由于现阶段处在矛盾多发期,群体性事件、官员腐败渎职类案件、侵财类案件等,使政府公信力下降到了一个低点,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器,首当其冲地成为民众聚焦的焦点和“仇视”的对象,不可避免地使公安工作陷入困境;
第三,随着民众人权意识的觉醒,法律意识的增强,公安机关在案件的证据固定和平时执法的难度加大,这就对公安干警的执法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学知识的普及,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的水平和作案工具等的科技化,使原先老旧的公安侦查方式、取证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显得捉襟见肘,其职能难以有效地实施。
第五,社会的高速发展,治安案件的复杂程度与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性、公安机关的公权力的法定性存在矛盾,使司法创新存在限制,执法手段与执法方式滞后。
公安机关处在当今社会这个当口上,结合自身的社会实际,立足于严谨执法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创造性地做了很多改变和创新。
大的如桐乡、诸暨等公安机关,小的如杭州市祥符派出所,都是在新形势下对执法为民的思索和摸索。
但是尽管如此很多基层民警或公安部门仍然在思想上对执法为民存在误区和不足。
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先后采取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大接访、大练兵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整治措施,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公安工作得到了明显改观。
从08年激情似火的北京奥运赛场到伤痕累累的汶川,从2010年的上海世博到青海的玉树再到甘肃的舟曲,从北方的冰天雪地里,到南国的炎炎烈日下,人民警察的身影无处不在。
他们的工作不分日夜,他们时刻谨记肩负的使命,时刻准备着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千万个任长霞、李国平、孟昆玉们英勇无畏,亲民爱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废寝忘食……。
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不朽的壮歌。
但是,勿庸置疑,公安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地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有以下几点:
第一,部分民警执法观念存在误区。
部分民警没有把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执法观念发生扭曲,欺压、刁难、歧视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做法偏离了立法精神,忽视了社会效益,使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满意度大幅下降。
由此可见,执法观念的错误给我们公安工作带来了多么大的弊端。
第二,少数公安民警执法欠规范化。
少数公安民警执法不遵程序,办案不合情理,办案轻实体,轻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的问题以及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任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时有发生,案件的处理不依据事实和法定情节,而是依据个人情感、好恶,因此案件处理畸轻畸重现象频繁发生。
第三,有些民警执法过程中违规执法。
实体与程序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基层执法民警,先侦查后立案,先告知后取证,随意传唤、讯问,随意上铐绳捆,动辙训斥威胁,甚至随意搜身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部分民警人权意识淡薄,执法中随意剥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特权思想严重,如:
滥用强制措施;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留置和刑事拘留延长超范围、超期限;取保候审久保不审;监视居住搞非法关押;随意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质疑权、申诉权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于公安执法活动中。
第四,执法效益低下。
执法的最佳效果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一致,但是我们一些民警的做法却与此相悖,以罚代管、以罚代拘、以罚代教等降格处理现象,都严重降低了我们的执法效益,背离了我们的执法初衷,大大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机关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五,部分公安民警存在执法行为潜规则。
据我了解,部分民警还存在着诸如执法潜规则的问题:
有的在办案工作中,有案不立,瞒案不报,拖案不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一些办案民警以权代法,随意干预执法,造成案件降格处理等执法违法问题;有的超越管辖范围争办卖淫嫖娼、赌博等有“油水”的案件,甚至利用社会闲散人员“钓鱼儿”罚款等,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影响极坏。
第六,受经济利益驱动的行政执法行为较多。
如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关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
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了“即使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
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
实践执法为民就首先要改进自己的不足。
新时期公安民警真正实践执法为民,就必须强化公仆意识,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真实感情,真正把老百姓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在提高为民执法和为民服务上下功夫,公安民警真正实践执法为民就要要做到:
(一)把握执法为民的本质明确必要性
(二)根植执法为民的思想激发自觉性(三)提高执法为民的素质增强适应性(四)履行执法为民的职责强化实效性(五)严格执法为民的制度实现持久性(六)深化执法为民理念体现群众性。
二、提高认识,改革创新,规范化执法:
从思想认识上提高了对执法为民的认识,同时也要从创新上践行执法为民这个思想。
在人民权利意识日益觉醒,对享受优良公共服务的愿望日趋强烈,且社会贫富差距较大,在官民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警察已成为聚光灯下的职业的情况下,当今社会综合以上两点的分析,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注重警察形象的树立。
这个方面可以参考香港警察的形象包装,通过媒体、群众和自身的宣传等在人民大众中重新树立好中国警察的自身形象,以挽回前段时间炒作火热的“躲猫猫死”、“冲凉死”和各地警察遇事不作为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树立管理与服务的公仆意识。
温家宝总理说:
“社会服务这项任务太重要了,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的工作也是同样的道理,明确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杜绝官本位的思想,杜绝官僚主义的作风,真正地为人民服务,做一个真正的人民警察。
三、减少执法疏漏。
因为现阶段公安机关正处于民众关注的聚光灯下,所以就更要从自身做起,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减少执法疏漏,以免授人以柄,让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煽动其他民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
同时,完善证据收集的手段与方法,也是减少执法疏漏另一种手段,明确证据意识,能更有效地体现出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更能体现出公安机关司法程序的严谨性。
四、挖掘新技术,创新新方法。
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犯罪方法、犯罪方式和犯罪手段也与改革开放以前存在很大的不同。
公安机关要做好本职工作,不可避免地要挖掘新技术、创新新方法。
但是鉴于公安机关司法的特殊性,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挖掘和利用,还是要慎之又慎。
五、适当的部分公安工作外包,形成业精于专的工作机制。
这个可以参考“中国城管”的管理方式(虽然现在有些城管编制在转制),将一部分公安工作外包给某个公司或者部门,在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在现阶段公安工作量激增的情形下,更有效地利用警力,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
以前有老话叫“业精于勤”,但是在警力有限的前提下,现在也可以将某些工作发展成“业精于专”。
将本职有效地做好了、做出色了,适当配合民间力量,也能自然而然地扭转公安机关在人民大众中的口碑。
执法为民是公安民警工作的准则,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是公安工作以及公安队伍建设的灵魂。
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思考,是从基本上改进公安工作,改进发挥政府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合自身实习,谈谈基层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派出所是我此次实习所在单位,在为期半年的实习期里,所里领导,民警和协警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难以学到的知识,技能。
深刻体验到了基层民警的苦辣酸甜,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警察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在实习期间,我以切身经历感受到了黎明派出所在执法为民上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特别是自去年旧址搬迁以后,温州市鹿城公安局黎明派出所各项治安防范、执法办案工作走在了鹿城公安局的前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效果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调研首先从以下几点开始进行: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取得的成果:
首先,黎明派出所每周一会举行例会,包括所长、教导员和其他民警一起举行会议,会议中总结前一周的工作,布置接下来的工作,学习上级的会议精神,对民警进行思想教育和学习,培养良好的执法观念和习惯。
每周5下午有电视电话会议或者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邀请相关的民警参与学习交流。
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严格干警的内部管理,要求干警以优良的作风开展执法工作。
对有违反案件查处程序倾向的民警及时对其教育,组织民警学习爱民模范,树立服务人民的理念;还积极开展了案件回访,使执法工作最大限度的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使案件全部纳入内部监控,黎明所实行教导员总体负责、案件内勤逐一登记的制度;对该查处而不查处,该处罚而调解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纠正;还定期开展了每周五下午案件通报研讨制度,以使执法工作团队力增强,民主化增大。
法律教育培训制度是执法工作的根基,是提高民警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
该所建立了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成立了教育培训小组,该小组每月5号进行一次集体法律学习制度,并适时邀请法制科领导讲解最新法律法规,以使民警适应新旧法规衔接时期的执法过渡工作;在正常开展集体法律学习的同时,还鼓励民警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常用法律规定黎明派出所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名派出所干部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知识深厚,有较丰富的一线执法经验。
自上级运行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以来,形成了案件全上网,全员会操作的网上执法办案体系。
在上级组织的网上执法监督中,均反映该所案件信息录入规范,文书存档水平较高。
其次,明确执法程序,考核案件质量,包括程序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合法性。
网上执法办案具有很好的运行效果,方便文书的查找和保存,便于案件的信息交流。
该所对受理的案件,及时安排受案民警上网报立案件,办案负责人也随时上网批阅案件。
自执法办案系统运行以来,坚持凡案必上网,上网必查处的制度。
为规范笔录的记载,要求办案人员在派出所内记录询问材料时,必须使用统一的电子笔录系统记载。
对执法办案流程进一步做到了明确细化,实行案件网上办,笔录电子化的信息化办案模式。
2010年,省厅印制了《基层公安机关常用执法操作规范指引》,此书下发后,该所安排分管副所长精心组织学习,以规范派出所涉及的执法行为。
为学好此操作指引,还安排学习组对《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同步学习,借此机会制定了《黎明派出所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规定》,以提高民警规范办案的责任意识。
为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还组织民警进行初级执法资格考试。
对部分执法辅助人员严加管理,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杜绝了协勤执法的发生。
为使执法工作程序理顺,该所依据有效法规,提炼出了清晰的执法流程表,供出警、调查、处罚时参照使用。
为使案件证据得到有效固定,为执法民警购置了摄录机,并对摄录机的管理运用进行了责任到人,现轻微案件的现场该所民警均可自行完成。
执法工作责任重大,档案性执法手续管理更是特别严格。
该所专门设立了执法档案管理室,固定专人归档执法档案,对档案的借阅、查找,均设置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执法常用的台帐也安排内勤精心保管、依法登记;规定了案件组民警24小时随时待命的执勤办案制度,还要求了综合服务大厅人员用语规范、解答到位、一结度,即对办结的案件,在次日运用一天的时间全部归档到位,避免积压带来的混乱局面。
最后,网格化管理辖区,强势推进功能分区,实现执法全程视频化。
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监督办案程序,该所在涉及执法的多个环节借功能分区建设,全面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
在办案区实现了无缝视频,审讯室、侯问室、询问室、案情分析室、走廊等办案区角落均安装了红外线视频监控;对执法办案的任一环节全程监控,并将监控画面与邹城市局监控中心实现了对接,督促办案民警注意执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
为提高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为办案民警配备了便捷式摄录设备,供民警所外调查取证时使用。
温州市公安局还创办了警灯工程,各个路口设置移动警务室,不仅稳定了社会治安,更加为抓捕和震慑犯罪分子增加了机动性和能动性。
二、执法为民理念上的培养和学习:
首先,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执法工作中,该所重视文明使用执法用语,便民开展窗口服务工作。
近年来,该所以三基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了所容所貌改造,制作了高标准的警务监督公开栏,对受案范围、执法时限、控告申诉途径等事项全部向群众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执法工作。
综合服务大厅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平台,该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管理,配置了监控探头时时监督他们的服务行为,室内对窗口服务指南进行了公开,印制了便民联系卡,便于群众电话咨询相关业务。
为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该所对全体民警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建立了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度。
对发生信访案件的办案人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监督力度,他们对办理的全部案件,均在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发放执法监督卡,印有监督电话,控告申诉途径也一并向群众公开。
该所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过信访案件。
其次,定期思想教育,组织民警参加特警预备队考核,组民警参加党风党建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条件,是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问题。
牢固确立依法行政意识。
依法治国要求执法者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
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在政府的职能上,强化“法律至上,权力有限”的意识,从无限权力政府向有限权力政府转变,切断行政权的无处不在,限制行政权的无事不管,转化行政权的无所不能;在法治理念上,必须从以法治民、以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转变。
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通过在黎明摆出所为期半年的实习,我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努力,从基层公安民警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通过调研,也真正认识到了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重要性以及基层公安民警们为此付出的辛劳和汗水,向基层公安民警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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